粤科协联【2022】7号(关于转发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pdf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文件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粤 科 协 联 〔 2022〕 7 号 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 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 委,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青科协,中央 — 1 — 驻粤及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 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 号)转发给你们,请 按要求做好提名工作。 一、名额分配 按照通知要求,我省可提名本地区候选人 15 名。各地 级以上市,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省青科协,中央驻 粤及省属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可分别提名“第 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不超过 2 人。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提名活动顺利进行,省科协牵头,会同省委组织 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联合成立广东省提名中 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青年科技奖广东省 候选人提名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协负责组织实施,设立领 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提名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 协组织联络部。 各提名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及评选程序要求,高质量 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广东候选人的提名工作。 三、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提名单位需报送以下书面材料。 — 2 — (一)提名情况报告 1 份。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 专家评审情况、提名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提名的人 选等。 提名情况报告须加盖提名单位公章,其中:地级以上市 提名的,应征求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意 见,加盖市科协公章;其他学术团体或单位推荐的,加盖学 术团体或单位公章。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见附件 1)一式 16 份。其中原件 1 份,复印件 15 份。提名表中候选人所在单 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 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提名 单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 等方面作出评价。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 3 份。 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 (四)《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 3 份。候选人为 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五)有关附件材料 2 份(装订成册) 。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 3 篇、专著限 1 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 3 —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纸质件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报送纸质件的同时将电子版 材料发至省科协组织联络部邮箱(skxzyy@gd.gov.cn)。 四、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书面材料由提名单位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将候选人书 面材料报送至省提名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 室(省科协组织联络部)。材料可由提名单位现场报送,也 可通过快递邮寄。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 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提名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 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提名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 送材料。 省科协组织联络部联系人:张媛媛 周长江 联系电话:020-83270296 83270571 电子邮箱:skxzyy@gd.gov.cn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 171 号省科协组联部 邮政编码:510040 现场报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 171 号广东科学馆西楼 212 室 — 4 — 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4.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 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6 日 — 5 — 附件 1 样 中国青年科技奖 提名表 人选姓名 专业专长 工作单位 提名渠道 中 共 中 央 组 织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中 共 — 6 — 国 青 科 团 中 协 央 制 表 填表说明 1.提名渠道:填写提名单位名称。 2.工作单位:填写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3.专业技术职务:应填写具体的职务,如“教授” “研究员”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等,请勿填写“正高” “副高”等。 4.工作单位及行政职务:属于内设机构职务的应填写具体部 门,如“XX 大学 XX 学院院长” 。 5.单位所在地:填写到省、自治区、直辖市。 6.声明:由候选人本人对全部材料(含附件)审查后签字。 7.工作单位意见:由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填写,须由单 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提 名。 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与实际就职单位不一致的,实际就 职单位应同时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8.提名单位意见: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意见中 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提名。地方提名的,由市级科协负责人签字, 加盖市级科协公章;学术团体提名的,由理事长(会长)签字, 或理事长(会长)授权的副理事长(副会长)签字,并加盖相应 学术团体公章。 9.提名表简单装订即可,无需胶装。 — 7 — 一、个人信息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学 历 学 位 籍 贯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专长 所属一级学科 所属二级学科 照 片 □数理科学 □化学与化工 □材料科学□环境与轻纺工程 □生命科学 □基础医学和中医药科学 □临床医学 □地 学科领域 球科学 □能源与矿业工程 □机械与运载工程 □土木、水 利与建筑工程 □通信工程 □信息技术 □农林科技 □畜牧兽医和水产科学 □其他 科研属性 □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 □战略高技术领域 □高端产业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维护人民生命健康 □民生科技领域 □国防科技创新 □其他 工作单位及 行政职务 单位性质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外资企业 □政府机关 □其他 通信地址 单位所在地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本人手机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 8 — 二、主要学习经历(从大学填起,6 项以内) 起止年月 校(院)及系名称 专业 学位 三、主要工作经历(6 项以内)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兼)职(5 项以内) 起止年月 名称 职务 — 9 — 五、创新价值、能力、贡献情况 本栏目是评价候选人的重要依据。请准确、客观填写候选人创新能力情况,从研发成果原 创性、成果转化效益和科技服务满意度等方面,阐述其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方面的创新价值和主要贡献。限 2000 字以内。 — 10 — 六、创新价值、能力、贡献情况摘要 本栏目是“创新价值、能力、贡献情况”栏内容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扼要表述。限 500 字以内。 — 11 — 七、重要科技奖项情况(5 项以内) 序号 获奖时间 奖励等级 本人主要贡献 (排名) (限 100 字) 奖项名称 八、重大科研项目情况(5 项以内) 序号 承担时间 本人主要贡献 (限 100 字) 项目名称(排名) 九、代表性论文和著作(5 项以内,其中至少 1 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 论文/著作 名称 序号 — 12 — 发表刊物/出 版单位名称 发表时间 排名 本人主要贡献 (限 100 字) 十、重要发明专利(5 项以内) 序号 专利名称 批准年份 (专利号) 排名 实施情况 本人主要贡献 (限 50 字) (限 100 字) 十一、科技成果应用情况或技术推广情况(技术实践、普及推广、 科技志愿服务,请附有关证明材料) — 13 — 十二、被提名人声明 本人接受提名,并对以上内容及全部附件材料进行了审核,对其客 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被提名人签名: 年 月 日 十三、工作单位意见 由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等方面出具 意见,并对候选人《提名书》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进行审核,限 300 字以内。 工 作 单 位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 14 — 月 日 十四、提名意见 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的评价,限 300 字以内。 提 名 单 位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15 — 十五、评审和审批意见(以下由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机构填写) 学 科 评 审 组 意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 评 审 委 员 会 意 见 审 批 意 见 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 备 注 — 16 — 附件 2 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盖章) 1.干部管理 部门 年 月 日 (盖章) 2.纪检监察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1.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提供此表;所在单位 为其他类型单位的不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 3 份。 — 17 — 附件 3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姓 名: 职 企业名称: 务: 企业类型: 1.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4. 市场监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5. 应急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3.税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提供此表。 — 18 — 附件 4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 26 — — 27 — — 28 — — 29 — 广东省科协办公室 — 30 — 2022 年 1 月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