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试行)书法.pdf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 自治区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VI 书法类 一、考试性质、目的和适用专业范围 书法类专业自治区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 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中国传统书法的 临摹和创作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 依据。 本说明适用于书法学等专业。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书法临摹 150 分、书法创作 150 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临摹能力。 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30 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 分钟 41 (二)书法创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传统书法的理解与创作能力。 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 字左右)。 考试形式:笔试 考试时间:90 分钟 四、考试要求 1.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禁止 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五、考查范围 书法临摹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书法碑帖。 书法创作科目的考查范围为历代经典诗文。 六、试题示例 (一)书法临摹 题目:对照范本完成两件临摹作品(每件作品 75 分)。 42 要求:不得增减字数或改变文字顺序,不得落款、钤印, 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纸张:四尺三开宣纸四张(含草稿纸两张)。 (二)书法创作 题目一:篆书创作(75 分) 此地别燕丹 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 今日水犹寒 题目二:从楷书、隶书、行书中任选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 作(75 分) 良梦常来碧月新 43 诗音绝妙转星辰 亭楼犹探东风意 好教芭蕉睡美人 要求:不得增减字数或改变文字顺序,不得落款、钤印, 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纸张:四尺三开宣纸四张(含草稿纸两张)。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