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细则(试行).pdf
中国科学院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 实施办法(试行)》(发改稽察规〔2017〕2276号),为加强我 院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的综合监管,建立完善日常监管责任 制及问责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包 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 第二章 建立健全日常监管责任制 第三条 建立两级监管责任制。中国科学院为日常监管直接 责任单位,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具体履行日常监管职责。院属项目 单位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第四条日常监管责任到人、逐层负责。监管责任人由条件保 障与财务局派出或委派,是项目日常监管的直接责任人。院属项 目单位法人代表是项目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院属项目单位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需经条件 保障与财务局认可后报送。 第六条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将加强对监管责任人的能力培训, 提高日常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 压实日常监管责任 第七条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工作从我院收到国家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分解)计划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第八条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的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督导机制,制定日常监管工作方 案,明确具体监管方式和要求,建立、管理日常监管台账(格式 见附件1)。 (二)组织专业力量围绕项目建设各环节,以中央预算内投 资计划执行为重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在发现问题的基础 上,提出优化措施和整改建议,促进项目竣工验收、早日投入使 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建设手续是否齐全规范; 2. 建设进度是否符合投资计划要求; 3. 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规范; 4. 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筹资方式等与批复是否相符; 5. 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上报是否及时、准确、完整;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派出或委派监管责任人,指导监管责任人开展相关工 作。 (四)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核查,提出整改意见, 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督促指导院属项目单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备 综合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按月填报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 (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稽察、检查和督查工作。 第九条监管责任人的职责主要包括: (一)到现场了解建设情况。应当及时跟踪项目进展,到现 场实地了解工程建设情况。对投资多、规模大的项目,适当增加 到现场的频次。对建设地点比较分散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到 现场抽查。 (二)对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进行审查。督促 院属项目单位 及时上报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修正。 (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及时向条件保障与财务局报告。登记日常监管台账,详细记录日 常检查和问题整改等情况。 (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项目稽察、检查和督查,做好 联系工作。 第十条监管责任人可采取下列方式开展工作: (一)现场巡查。监管责任人根据建设计划,到项目建设现 场进行巡查,重点了解项目进度等。 (二)在线监测。监管责任人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或院 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监测非涉密项目的建设信息,及时发现 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疑点和问题,必要时到现场核查。 第十一条监管责任人及院属单位法人代表对发现的重大问 题,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条件保障与财务局。条件保障与财 务局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核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院属项目单 位认真整改。监管责任人及项目单位法人代表应当及时了解整改 情况,并向条件保障与财务局报告。 第十二条结合“十二五”及“十三五”相关项目监管巡视结 果,动态调整日常监管督导频次。对存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 行迟缓问题的院属项目单位,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督导频次;对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较好的院属项目单位,视情况减少日常 监管督导频次。 第十三条日常监管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应当以适当形式予以 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章 加强院属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 第十四条院属项目单位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 的组织、管理承担全面责任。院属项目单位在申报或分解中央预 算内投资计划时,应明确其法人代表为项目第一责任人。 第十五条院属项目单位须明确建立或专门机构、责成专人进 行项目管理,健全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院属项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具体职责包括: (一)严格按要求提供真实的项目申报材料; (二)收到投资计划文件2个工作日内,应当按要求签署综 合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并报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备案; (三)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各项报建手续,按照批复的 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筹资方式和工期等组织项目建设; (四)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项 目信息和进度数据; (五)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稽察、检查和督查, 认真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要求。 第五章 处罚问责 第十七条院属项目单位应当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主 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日常监管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国 家法律法规和院内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一)履职不到位,不按要求到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的; (二)不认真审核或指使篡改、伪造项目上报信息和进度数 据的; (三)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隐匿不报或严重失职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干预项目正常实施的; (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形。 第十九条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院属项目单位,将纳入“黑 名单”管理,在院内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 制。 (一)提供虚假项目申报材料的; (二)不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的; (三)不按规定履行报建手续,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 (四)不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不按批复的建设内 容、规模、标准、筹资方式和工期等组织项目建设的; (五)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 (六)拒绝、阻碍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履行职责的; (七)隐匿、伪造项目建设资料的; (八)不按要求上报项目信息和进度数据的; (九)不按整改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 (十)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 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条件保障与财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日常监管台账 2. 综合信用承诺书 附件1 日常监管台账-首页:20XX 年项目目录 日常监管台账一首页:20XX 年项目目录 编号 1 2 项目名称 XX 项目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日常监管台账一分页:XX 项目 序号 一 1 2 3 4 5 二 1 2 …… 三 1 2 台账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内容、建设方案、工期、关键节点: 总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投资计划: 行业类别和分管部门: 日常监管情况 每次实施日常监管的报告,包括实施监管的时间、人员、方式方法、发现问题、处置意见。 依次填写…… 问题整改情况 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时限以及整改完成情况。 依次填写…… 监管责任人 …… 四 1 2 …… 监管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 监管责任人工作计划情况: 监管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2 综合信用承诺书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知悉。我单位经 审慎研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 关规定申报项目、履行报建手续。 二、严格按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方案和工期组织项目建 设,严格执行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三、承担的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国家 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严格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信息和 进度数据,保证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四、积极配合稽察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整改存在的 问题。 此承诺书扫描件在签署后加载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备案。 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特此承诺。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数据填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 座机:_________ 项目单位(法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一式两份,项目单位留存一份,另一份报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