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42号调整695万和405万资金.pdf
五扶办发﹝2021﹞42 号 关于调整下达 2021 年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建丰农场、各有关部门: 按照五原县人民政府《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五政纪 〔2021〕72-1 号)议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 好 2021 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 作的通知》 (内乡振发〔2021〕6 号)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1 年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000 万 元,采取分年度返还本金及收益的模式,与五原县润海源实业有 限公司合作,推进肉鸡产业发展。 二、按照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安排,一是整合 68 万元自治 区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五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二是利用 500 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与内蒙古俏村菇菌业有限公司合作,采 取分年度返还本金及收益的模式,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花菇产 业。 三、按照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安排,调整 150 万元自治区财 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 2021 年各乡镇扶贫产业园基 础设施短板、公共基础设施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四、2021 年,我县共收到市级财政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 助资金 695 万元,计划安排 31 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 20 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购买医疗设备,100 万元用于脱贫人口房 屋新建和修缮,2.23 万元用于脱贫人口家庭中在校生教育扶贫补 助,170 万元用于 2021 年涉农涉牧资金整合,10 万元用于档案 整理工作,剩余 361.77 万元用于五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五、安排 1500 万元在塔尔湖镇联丰村、荣丰办事处迎丰村 建设五原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2021 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361.77 万元,县级麒麟西瓜产业园建设结余 资金 263 万元,整合资金 270 万元,复兴镇历年扶贫资金 200 万 元,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405 万元。园区 规划、项目建设、招投标、项目验收等相关事宜由乡村振兴局下 设的国有公司五原县硕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资产归属县国 有资产。 五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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