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pdf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职能 第二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表的 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 第一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职能 3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职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承办民商事司法协助中的文书送达工作。 二、承办民商事司法协助中的调查取证工作。 三、承办民商事司法协助中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工作。 四、参与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谈判。 五、协助提供被判刑人移管条约的文本翻译和缔约谈判 翻译。 六、承担司法协助类有关法律文书的翻译。 七、负责司法部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 作。 八、负责外方为非政府组织的司法部机关厅局级及以下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司法部直属单位和地方司法厅(局)有关对外 交流项目。 十、负责司法部因公出国(境)证件的办理,包括护照、 通行证和签证(注)等的办理。 十一、应邀为司法部机关有关对外交流活动提供翻译服 务。 十二、承办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和司法部有关厅局委托的 其他工作。 4 第二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5 一、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收支总表 部门公开表 1 单位:万元 收 项 入 目 支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项 目 预算数 一、公共安全支出 511.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9.7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三、住房保障支出 85.14 本年支出合计 706.18 四、事业收入 513.04 出 20.00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六、其他收入 1.00 本年收入合计 534.04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结转下年(非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 172.14 收 入 总 计 706.18 支 6 出 总 计 706.18 二、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公开表 2 单位:万元 科目代 码 科目名称/单 位名称 合计 113013 司法部司法协 助交流中心 合计 上年结转 小计 一般公共 政府性基金 国有资本经 预算财政 预算财政拨 营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 款收入 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金额 其中:教 事业单位 上级补助 下级单位 其他 使用非财政 经营收入 收入 上缴收入 收入 拨款结余 育收费 706.18 172.14 534.04 513.04 20.00 1.00 706.18 172.14 534.04 513.04 20.00 1.00 7 三、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公开表 3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113013 科目名称/单位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706.18 530.67 175.51 706.18 530.67 175.51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 流中心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11.31 335.80 175.51 20406 司法 511.31 335.80 175.51 2040612 法治建设 175.51 2040650 事业运行 335.80 335.80 109.73 109.73 109.73 109.73 68.40 68.40 41.33 41.33 208 20805 2080505 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 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 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 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 年金支出 175.5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85.14 85.1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85.14 85.1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6.52 56.52 2210202 提租补贴 3.85 3.85 2210203 购房补贴 24.77 24.77 8 上缴上级 事业单位 对附属单位 支出 经营支出 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部门公开表 4 单位:万元 收 项目 入 支 预算数 一、本年收入 513.04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13.04 出 项目 一、本年支出 预算数 685.18 (一)公共安全支出 490.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9.7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三)住房保障支出 85.14 二、上年结转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2.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685.18 支 出 总 计 9 685.1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部门公开表 5 单位:万元 2023 年预算比 2022 年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单位名称 基本支出 数 合计 合计 执行数比 2022 年执行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 增减额 增减% 554.23 513.04 375.40 342.40 33.00 137.64 -41.19 -7.43% 113013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554.23 513.04 375.40 342.40 33.00 137.64 -41.19 -7.4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84.14 392.44 254.80 221.80 33.00 137.64 -91.70 -18.94% 20406 司法 484.14 392.44 254.80 221.80 33.00 137.64 -91.70 -18.94% 2040612 法治建设 97.64 137.64 137.64 40.00 40.97% 2040650 事业运行 386.50 254.80 254.80 221.80 -131.70 -34.0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60.6 60.60 60.60 10 33.00 60.60 20805 20805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 出 0.00 60.6 60.60 60.60 60.60 0.00 40.40 40.40 40.40 40.4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00 20.20 20.20 20.20 20.2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70.09 60.00 60.00 60.00 -10.09 -14.4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70.09 60.00 60.00 60.00 -10.09 -14.4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43.29 37.00 37.00 37.00 -6.29 -14.53% 2210202 提租补贴 2.06 3.00 3.00 3.00 0.94 45.63% 2210203 购房补贴 24.74 20.00 20.00 20.00 -14.74 -19.16%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部门公开表 6 单位: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375.40 342.40 33.00 33.00 113013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375.40 342.4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36.16 336.16 30101 基本工资 106.20 106.20 30102 津贴补贴 56.37 56.37 30106 伙食补助费 26.72 26.7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40.40 40.40 30109 职业年金 20.20 20.2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09 28.09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113 住房公积金 37 3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0.94 30.94 30201 办公费 3.99 3.99 30208 取暖费 4.62 4.62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5 5 30226 劳务费 0.33 0.33 30228 工会经费 4.28 4.28 30229 福利费 4.22 4.22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69 4.69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81 3.81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4 6.24 30301 离休费 6.24 6.24 310 资本性支出 3.40 3.4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40 3.40 12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部门公开表 7 单位: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经费合计 10.00 因公出国(境)费 5.00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0 0 0 13 5.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公开表 8 单位:万元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单位名称) 合计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0 0 0 (注:2023 年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年初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安排的支出。 ) 14 第三部分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部门预算表的说明 15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所有收 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 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 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 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收支总预算 706.18 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2023年预算收入706.18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3.04万元,占72.65%; 事业收入20.00万元,占2.83%;其他收入1.00万元,占0.14%; 上年结转172.14万元,占24.38%。 收入构成 24.3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0.14% 事业收入 2.83% 其他收入 上年结转 72.65% 16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支出预算 706.18 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 530.67 万元,占 75.15%;项目支出 175.51 万元,占 24.85%。 支出构成 24.85%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75.15%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685.18 万元,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513.04 万 元, 上年结转 172.14 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685.18 万元, 包括:公共安全支出 490.3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9.7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5.14 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17 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13.04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减少 41.19 万元,减少 7.43%。2023 年,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 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 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压减了公用经 费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同时优先保障重点支出需求,体现 在有关支出科目中。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2023 年初预算为 392.44 万元, 比 2022 年执行数减少 91.70 万元,降低 18.94%。 1.法制建设(项)2023 年初预算为 137.64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40.00 万元。 2.事业运行(项)2023 年初预算为 254.80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减少 131.70 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基本支出经费不 足,按需调增 2022 年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出(款)2023 年初预算为 60.60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 加 60.60 万元,主要原因为 2022 年此支出通过调整上年结 转结余安排支出。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 年初 预算为 40.40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40.40 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2023 年初预算为 20.20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增加 20.20 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3 年 18 初预算为 60.00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减少 10.09 万元, 降低 14.40%。 1.住房公积金(项)2023 年初预算为 37.00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减少 6.29 万元。 2.提租补贴(项)2023 年初预算为 3.00 万元,比 2022 年 执行数增加 0.94 万元。 3.购房补贴(项)2023 年初预算为 20.00 万元,比 2022 年执行数减少 4.74 万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 出 375.40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342.40 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 金等。 公用经费 3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物业管 理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 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06 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9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 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5 万元,公务接待费 5 万 元。 2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1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科研所的科研收入,所属院校的学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 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 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法治建设(项):指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 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项):指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2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 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 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单位按照国 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 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 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 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 12%,缴存基数为职工 本人上年工资。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 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 津贴等。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是经国务院批准,于 2000 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 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 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 补贴 90 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23 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 房建设的通知》 (国发〔1998〕23 号)的规定,从 1998 年下 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 4 倍以上地区对无房 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 政事业单位从 2000 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 业单位从 1999 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 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 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 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 定和标准执行。 (四)“三公”经费 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 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 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 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 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 待)支出。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