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pdf
中共陕西省委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陕高教组〔2017〕55 号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转发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 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 号)转发你们,并就贯彻落 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结合本校实际, 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推进学生党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 化,推动我省高校党的建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 — 1 — 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 格、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合格的目标要求。 二、要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学生党建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 抓总,宣传、学工、共青团、教务、人事等部门协同配合,院(系) 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切实加 强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不断扩大 党的覆盖面。 三、要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和《陕西省发 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相结合,高标准、严把关,切实抓好 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打造高质量的学生党员 队伍。 四、要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从制度、经费 和平台等方面加强保障,充分发挥学生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 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风,创建“双 一流”和“四个一流”,助推陕西追赶超越作出积极贡献。 各高校贯彻落实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问题建议,及时报送省 委高教工委。 联系人:刘万斌 电 话:029-85582990 附件: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 — 2 — 作标准》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 2017 年 4 月 13 日 (不予公开) — 3 — 附件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 教党〔 〕8 号 教党〔20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 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教育部党组 2017 年 2 月 28 日 — 4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 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 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高等学校党的建 设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 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 工作合格(以下简称“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推进高校学生党 建工作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 内有关法规,结合高等学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1. 领导体制 学生党建工作体系健全,责任明晰。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党建 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学 生工作(研究生工作)、宣传、共青团、党校、教务、人事等部 门协同配合,院(系)党组织负责实施、学生党支部具体落实的 学生党建工作格局。学校党委对本校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 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 门和联系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院(系)党组 — 5 — 织对院(系)学生党建工作负主体责任,院(系)党组织书记负 主要领导责任,副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工作机制 校、院(系)党组织将学生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 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 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每 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院(系)党组织每学期至少 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工作,学生党建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 有落实。建立校、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主要负 责人联系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 坚持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 支部为基本单位,形成学生党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3. 学生党支部设置 学生党支部设置 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在按年级或院(系) 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 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区、社团组织等建立党组织,探索学生党 建工作向最活跃、最具创新能力的组织拓展,扩大党的覆盖面, 做到哪里有学生党员哪里就有学生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 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委员会 任期根据支部设置方式设定为两年或三年,坚持按期换届。合理 控制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 30 人以内。建强学生党 — 6 — 支部,充实支部工作力量,创新支部工作方法,保障支部工作条 件。整顿软弱涣散学生党支部,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支委不强、 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限期整顿转化。 4. 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统筹院(系)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和班主 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共青团干部等队伍建设。按照守信念、重 品行、有本领、敢担当、讲奉献的要求,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 记和支部委员、专兼职组织员。注重从优秀辅导员、骨干教师、 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工作队伍教育 培训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特别 是根据支部换届情况加强党支部书记、支委的党务知识培训。推 动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职务职级“双线” 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 设标准、单独评审。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 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 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 每个院(系)至少配备 1-2 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 1:200 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 二、教育培养 5.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规范,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 当在一个月内与入党申请人谈话,指派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积极 分子思想状况。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 — 7 — 方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 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参 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并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面或口头思 想汇报。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院(系) 党组织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作一次培养状况分析。 6. 发展对象培养 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要求,党 支部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和组织员都要承担起培养教 育的责任。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 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 为每一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认 真履行责任。健全落实发展对象谈心谈话和政治审查制度。对发 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 天(或不少于 24 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 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发展对象要定期向党组织进行书 面思想汇报。 7. 预备党员教育 院(系)党组织及时将学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 和党小组,并认真做好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记录。院(系)党组织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 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预 — 8 — 备期的思想政治表现、个人党性分析和学习工作情况。严格执行 预备党员转正的组织程序和要求。 8. 党员继续教育 党员继续教育结合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的 特点,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以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 思想政治素质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 性建设为主线,组织党员学党章党规、学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组 织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 求和党的历史、优良传统教育,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教育,组织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开展学生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 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个学时。认真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 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 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增强。 9. 党员教育方式载体 针对本(专)科生、研究生等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构建以 校、院党校为主体、基层组织专题学习为重点、网络学习教育为 辅助、主题教育实践为支撑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学生党员经常性 学习教育体系。学校党校紧紧围绕校党委关于加强大学生党员发 展工作的重要部署,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合理设置教学方 — 9 — 案,科学制订培训计划,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增 强党校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运用学生互动社区、主题教育网 站和“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创建网上党建园地、网上党校等 党员教育平台,确保外出实习、毕业班求职学生党员等流动党员 正常接受教育。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系)党组织书记、院 长每学期至少给学生党员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重大节庆 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重视教育培训实践环节,组织大学生党员广泛参加自我管理、志 愿服务、社会调查、承诺践诺等活动。 三、发展党员 10. 发展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 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 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落实《中国共 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 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反对“关门主义”。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党员,在坚持 标准的前提下给予倾斜政策。制定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在上级党 组织规定的年度发展计划控制数内发展党员。 11. 发展程序 认真落实培养、预审、公示、谈话、审批和接收、转正等程 序及要求。支部大会程序规范,参会人数符合要求,党组织评定 — 10 — 意见严谨规范、填写及时。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庄重。校、院(系)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 按照规定及时讨论审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 转正决议,党委审批必须集体讨论、逐一表决。学生党员的档案 材料建档规范、齐备,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等材 料填写认真、规范。 12. 发展质量 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发 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认识是否深刻,是否懂得党 员义务和权利,是否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是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 党走,确保政治合格。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 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 面的具体标准,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 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党 员发展的唯一条件。 四、党员管理 13. 党内组织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党的 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 武器。组织生活规范,有实质性内容,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党 员的实际问题。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 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 — 11 — 课”结合学生特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 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 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 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民 主评议制度,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 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 高党性修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与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规范有序,党内 政治生态良好。院(系)党组织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党内组织生 活的指导和引导,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开展。 14. 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日常管理 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明晰,每一名学生党员都能纳入党的基层 组织管理之中。严格执行学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规定,档案材 料审查严格,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有效衔 接。严格落实流动党员和出国境党员管理实施办法,建立流动党 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 理。学生党员基本信息统计工作严谨规范,及时排查党员组织关 系,妥善做好“失联党员”“口袋党员”的联系查找和组织关系接 转。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 额交纳党费。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退出 机制,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处分违纪党员。 — 12 — 15. 党员权利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 护学生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搭建务实管 用、灵活多样、特色鲜明的服务学生党员载体。尊重学生党员的 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 举权和监督权,保障党员申辩申诉等权利,支持学生党员广泛参 与班级、院(系)和学校管理工作,畅通学生党员参与讨论党内 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 五、作用发挥 16. 党组织作用发挥 校、院(系)党组织主体作用发挥突出,落实“四个合格” 目标要求坚决有力,有效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创 建,领导和支持学生党组织发挥好组织带动、工作带动、队伍带 动、榜样带动作用。学生党组织在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 务工作中针对性实效性强,在推进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 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工作有力。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 结合,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在引领优良班风、校风、学风、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发挥 战斗堡垒作用。 17. 党员作用发挥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充分,严格遵守党章与党纪党规,带 头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带头践行社会 — 13 — 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带头落 实“四个合格”目标要求,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做朋辈 帮扶、互助友爱的践行者,做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国家需要的争 先者,做钻研科学知识、勇攀科学高峰的探索者。研究生党员在 学术研究、恪守学术道德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充分,毕业生党 员在创新创业中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突出。定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 学生党员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 其他学生。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为推动形成优良党风、校风、学 风做贡献。 六、条件保障 18. 制度保障 制定并完善发展学生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各项制 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学生 党组织工作考评等制度的全面落实。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跟踪评价 机制健全。 19. 经费保障 学生党建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校办学经费满足需 要。学生党支部活动经费按照不低于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标准落实 到位。 20. 平台建设 建立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创建网上党校 园地、党校、论坛等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学生党建工作有相对固 — 14 — 定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 务基地。校、院(系)党校师资建设和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有 保证。 — 15 — 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办公室 2017 年 4 月 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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