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的....pdf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鲁招考委办〔2020〕16 号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录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省教育厅代章) 2020 年 7 月 14 日 —1— 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为做好我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 有关文件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 2020 年普通 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招考委〔2019〕 4 号)、 《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 〔2020〕2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 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组织,招生高校 具体实施。 (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立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 调录取各环节工作,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突发 问题以及其他具体事项,向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请示汇报重大事项, 负责录取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监督在我省招生高校执行国 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 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二)录取工作办公室下设计划管理与录取审核组、投档与 信息管理组、综合协调组、保障服务组、督察信访组等 5 个工作 组。 (三)招生高校要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录 —2— 取工作。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工作条件保障,落实值班制 度,确保网络信息安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严格 遵守招生章程,严格录取工作程序,按照录取规定时间完成阅档、 退档、审核、录取等各环节工作;要公布招生录取监督信访电话, 认真做好考生的信访接待工作。学校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省教育 招生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或录取中的特殊问题,要及时研究, 形成决议后迅速作出书面答复。 二、夏季高考录取办法 2020 年夏季高考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别分 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各类别、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专 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 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 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 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 档。各类别、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和录 取。 (一)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特殊类型批和常规批三个录取批次,录 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根据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下同),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 1:1.2 划定普通类一段线; 按照普通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划定普通类二段线, 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 —3— 1:0.5 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1.提前批。 包括军事、公安、航海、消防、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 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飞行 技术、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和紧缺涉农试点专业等类 型的本科招生,以及飞行技术、直招士官生等类型的专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第 1 次志愿填报,考生填报 1 个院校志愿;第 2 次志愿填报,考生填 报 4 个顺序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一般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以下情况除外:①公费生(师范、医学、 农科)在院校志愿下可填报 16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 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 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任何专业及其就业市方向。 ②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单设投档单位,“院校+就业市方向” 为 1 个独立的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内可填报6个专业及 1 个专业 服从调剂志愿。③高水平运动员单设志愿,设 1 个高校志愿,不 设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取得合格资格(以教育部“阳光高考” 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的高校,同时取得多个高校资格的也只能 填报 1 个高校志愿。④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招生录取办法另文公布, 不需填报志愿,在提前批之前完成录取。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每个 院校志愿只可填报 1 个专业志愿。同一院校本科、专科分别单设 —4— 投档单位。 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可填报提前批本科专业志愿,也可以填 报提前批专科专业志愿;普通类一段线下、二段线上考生只能填 报提前批专科志愿。 飞行技术专业分数线参照民航总局有关规定执行,直招士官 生分数线参照我省直招士官生文件要求执行。 (2)投档办法。 ①第一次志愿投档。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根 据其志愿,原则上按招生计划 1∶1.2 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 生全部投档。以下情况除外: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直招士官生的院校投档,分别按照军 校、公安、直招士官生相关文件执行。 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依据招生高校确定的入围考生名单 及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全部投档。 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根据军队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全部投档; 民航招收飞行学员,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合格名单全部投档。 公费生(师范、医学、农科)招生、航海类专业招生,对达 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依据其志愿,按照招生计划 1:3 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 委培师范生招生,根据有关市教育局提供的面试合格考生名 单及考生填报的志愿,对达到或超过普通类一段线的考生,根据 其志愿,按招生计划 1∶1.2 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 —5— 档。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关联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考生 资格,对达到普通类一段线(部分考生执行普通类一段线的 65%) 的考生全部投档。参加文化单独考试且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 台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单独办理录取手续。 部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须于投档前向省教 育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确定。 ②第二次志愿投档。按志愿顺序分 4 个轮次依次投档录取, 首先按考生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参与第二轮次 投档,进行考生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每个志愿投档办法与第一次志愿投档办法一致。 2.特殊类型批。 包括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分别填报志愿,均安排 1 次志愿填报,设 1 个高校志愿、6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 志愿。 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且具有相关资格的考生,可填报教 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志愿。考生所报志愿必须 与取得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资格的高校一致。取得高校 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艺术团两类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此两类志 愿。 —6— (2)投档办法。 特殊类型批投档分两个阶段进行,先投高校专项计划,高校 专项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高水平艺术团投档。 将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且取得高校专 项、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其志愿分别向高校专项、 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全部投档,由招生高校确定录取名单。 3.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 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 3 次志愿填报,第 1 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一段线上考生 填报本科志愿,第 2 次和第 3 次志愿填报由普通类二段线上考生 (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3 次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 愿模式,1 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 1 个志愿。考生每次填 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 96 个。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 96 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 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 1 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 1 次志愿录取完 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后续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包含在 96 个志愿之内,具有相应资格 的考生可在常规批第 2 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 2 次志愿录取完 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 3 次志愿填报时继续填报。 —7— 公费专科医学生包含在 96 个志愿之内,考生可在常规批第 2 次志愿填报时填报,若第 2 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 在常规批第 3 次志愿时继续填报。 “3+2 对口贯通分段培养”高职阶段招生,总成绩达到或超过 普通类一段线下 50 分的考生, 可在常规批第 2 次志愿填报时填报, 若第 2 次志愿录取完成后仍有剩余计划,可在常规批第 3 次志愿 时继续填报。 (2)投档办法。 将考生按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考 生填报的“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顺序投档。地方农村专项 计划、高职院校专项计划等对报考资格有要求的,投档时须关联 具备资格考生名单。 山东省属高校统一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部属及外省省属高 校按其确定的投档比例投档;未调整投档比例的,按其招生计划 1∶1 投档。 (二)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和专科批三个录取批次,录 取工作按三个批次依次进行。各专业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教育部 有关规定划定,其中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为普通类 一段线的 85%;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为普通类一段线的 70%; 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为普通类一段线 的 65%。专科文化控制线与普通类二段线相同。 —8— 1.本科提前批。 包括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其 他院校,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 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设 1 个高校志愿。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每个高校志愿均设 4 个专业志 愿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他类高校志愿内只可填报 1 个专 业志愿。省属公费师范生艺术类专业可填报 16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 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 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及 其就业市方向。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招生, “招生高校 +专业+委培市”为 1 个独立的高校志愿,高校志愿内只可填报 1 个专业志愿。 填报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院 校本科专业志愿,不受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限制。填报提 前批其他院校本科各类别的专业志愿,须达到我省艺术类相应类 别本科文化控制线。 (2)投档办法。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 的高校及专业,投档均不受文化成绩限制。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 专业,按照合格考生的志愿并关联专业成绩,按专业大类全部投 —9— 档;其他类专业按照合格考生志愿,关联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 部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省属公费师范生及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艺术类专业,根据合 格考生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类别文化控制 线上,按招生计划的 1∶1.5,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同分考生全部投档,招生高校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高校均按照考生志愿,在我省艺术类本科各类别文化控 制线上,关联合格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分专业全部投档,招生 高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录取。 2.本科批。 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 3 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相关专业类别本科文 化控制线方能填报。 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 (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 个“专业(专业类)+ 学校”为 1 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 60 个。 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 每次只能填报 1 个高校志愿和 1 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①统考和联考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专业成绩合格且 达到艺术类本科所属类别文化控制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或专 — 10 — 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填报的专业学校志愿顺序,按 招生计划 1:1 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艺术类统考及部分联考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分别是: 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 70%、 文化成绩占 3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 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 30%、 文化成绩占 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 成绩*7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 30%、 文化成绩占 7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200*30%+文化 成绩*70%(综合成绩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 40%、文 化成绩占 60%折算形成,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 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音乐类、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等 联考类别的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②校考专业关联合格考生填报专业的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 择优录取。 招生高校合格生源不足时(含未填报志愿的所有合格生源), 可以合理调整各专业间计划;在第三次填报志愿公布计划前,可 以调整专业成绩使用办法,由使用校考成绩变更为使用联考或其 — 11 — 他高校校考成绩,并向社会公布。 ③未组织校考、认可任何其他高校相同专业校考合格成绩的 招生高校专业,以文化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 1:1.5 投档,按照 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科批。 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1)志愿填报。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考生须达到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方可 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 , 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填报 1 个高校志愿和 1 个专业志愿;其他 专业分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 填报,考生每次志愿填报数量不超过 60 个。 (2)投档办法。 对填报美术类、文学编导类统考专业志愿,成绩合格且达到 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 循考生志愿顺序,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其他 类别专业,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关 联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联考或校考合格证,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 由高校审核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的专科校考专业,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专 业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体育类。 — 12 — 体育类分为提前批和常规批两个录取批次,录取工作按两个 批次依次进行。体育类在专业成绩合格生源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划 线。综合成绩按照专业成绩占 70%、文化成绩占 30%折算形成,综 合成绩=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综合成绩四舍五 入保留两位小数) 。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数的 1:1.2 划 定体育类一段线;按照体育类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和生源情况 划定体育类二段线,作为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 1.提前批。 包括省属公费师范生及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体育专业本科招 生。 (1)志愿填报。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考生 可填报 1 个学校志愿。达到体育类一段线的考生可以填报提前批 志愿。 省属公费师范生体育专业可填报 16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服 从调剂志愿,专业志愿由“专业+定向就业市”构成,选择服从专 业调剂的考生视为认同可以调剂到报考高校的相关专业及其就业 市方向。 市级委托培养师范生体育专业招生,“招生高校+委培市”为 一个独立的高校志愿,考生可填报 1 个高校志愿和 1 个专业志愿。 (2)投档办法。 — 13 — 遵循合格考生志愿,关联体育专业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 按招生计划 1∶1.5 的比例投档,同分考生全部投档。除高校招生 章程有明确录取办法外,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常规批。 包括未列入提前批的其他本、专科招生。实行分段填报志愿、 分段录取的办法。 (1)志愿填报。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均实行 “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 位的平行志愿,1 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 1 个志愿。考生 每次填报志愿的数量最多不超过 60 个。第 1 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 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科志愿,第 2 次和第 3 次志愿填报由体育类 二段线上考生(含未被录取的一段线上考生)填报本、专科志愿。 (2)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志愿,按专 业招生计划 1∶1 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 三、春季高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专 科批,均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各类别批次被录取的考 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一)本科提前批。 包含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选报的本科高校及专业。在符合 条件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招生计划单独划定文化录 — 14 — 取控制分数线。 1.志愿填报。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均设置 1 个高校志愿、4 个专业志愿和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仅限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技能 拔尖人才填报,第 1 次志愿考生可按照春季高考本科批院校及专 业填报。本科层次各专业类别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比例不超过本年 度该校该专业类别计划总数的 10%。 2.投档办法。 第 1 次志愿和第 2 次志愿在技能拔尖人才文化录取控制分数 线以上,依据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 1∶1 投档。考 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技能 拔尖人才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类别均按照投档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则全部投档。 (二)本科批。 包含春季高考招生本科高校及专业。分两次划定文化录取控 制分数线,第 1 次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 生计划 1∶1.1 划定;第 2 次在考生填报第 3 次志愿之后,在有效 生源范围内,分专业类别根据剩余计划数与考生成绩,按招生计 划 1∶1 划定。 1.志愿填报。 安排 3 次志愿填报。3 次志愿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 — 15 — 每次志愿可填报 20 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 4 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第 1 次志愿及第 2 次志愿填报资格线为首 次确定的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第 3 次志愿填报资格线 为首次确定的春季高考本科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 2.投档办法。 3 次志愿均在各专业类别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平行 志愿投档规则,按照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按招生计划 1∶1 投 档。考生投档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投档时,则按位次投档。 春季高考考生位次按以下办法确定:所有类别均按照投档成绩、 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比对成绩, 成绩高者位次在前。考生投档成绩及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比较 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三)专科批。 包含春季高考招生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文化录取控制 分数线分专业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数与考生成绩,在有效生源范围 内按招生计划 1∶1.3 一次性划定;高职院校专项计划根据招生计 划、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技能拔 尖人才未达到本科线考生可填报专科志愿并录取。 1.志愿填报。 安排 2 次志愿填报,均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每次可 填报 20 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 4 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服 从调剂志愿。技能拔尖人才未达到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可以填报专 — 16 — 科批志愿。 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志愿单设投档单位,填报 1 次志愿,志愿 设置为专业类别内平行志愿模式,可填报 12 个高校志愿,每个高 校志愿均设置 4 个专业及 1 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报考高职院校 专项计划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其他计划志愿。 2.投档办法。 与本科批投档办法相同。其中专科批先投高职院校专项计划 志愿,再投档其他计划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须按规定日期填报志愿,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均为每天 的 9:00-18:00。各批次填报志愿具体时间见附件 1。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高校招生类别和专业(专业类)选考 科目要求。 2.考生应根据报考类别和层次,结合成绩,参照各高校分专 业招生计划或网上公布的缺额计划、高校《招生章程》等,通过 互联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sdzk.cn。 3.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因考生漏报或失误造成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最多可以修 改 5 次志愿信息,并以最后一次填报(修改)提交的信息为准。 凭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上网填报的志愿信息,受国家法 — 17 — 律保护,任何窃取、篡改他人账号密码及志愿信息的行为均属违 法。为确保公平公正,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不受理补报志愿申 请,不允许修改、放弃已填报的志愿。 4.考生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 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学生统一设置报考 密码,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也不得 接受考生委托填报志愿。考生应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手机短 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填报而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高中学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 导工作,为不具备条件的考生提供场地、设备、上网条件及其他 必要的帮助。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帮助考生了解 招生政策;要严格执行填报志愿工作程序,加强考生志愿信息管 理;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信息服务,准确提供有关高校和专 业的招生信息。 五、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高校须按照国家招生政策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 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 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 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 — 18 — 次,在已确定的投档范围内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身体 受限等)退档外,一般不允许退档。在各类别和批次的录取中, 高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 (二)普通类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 取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可在本校招生计划的 120%以内(或按有 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 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部 属及外省省属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 以不低于招生计划 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 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 录取。山东省属高校按招生计划 1:1 调阅考生档案。当生源不足 时,高校不得拒绝接受征集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 (三)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 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高考外语语种 限制。 (四)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 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五)高校应严格按照我省规定时间和步骤完成调档、阅档、 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 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 的高校,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主动沟通无效后,将根据所发出的 考生电子档案,参照学校的招生章程,按有关高校招生计划数及 — 19 — 录取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将考生信息设置为预录取状态, 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造 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处理。 (六)高校在每一轮次录取结束时,必须将考生的录取专业 信息上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时公布缺 额计划。 (七)高校要切实加强对计划使用、调整的管理和监督,并 负责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超计划录取;不得降 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跨科类调整计划;严 禁利用预留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计划调整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 统”进行。 (八)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投档后不允许高校通过电 话等方式征求考生志愿。 (九)录取工作结束后,不进行补录或换录。已被高校录取 的考生,不得改录或换录;被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 认就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被高校单招提前录 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其成绩仅用 于有关高校少年班招生录取,不得用于填报其他普通高校志愿及 录取。 六、其他特殊类别录取规定 (一)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招收符合我省夏季高考 — 20 — 报名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 招收边防军人子女,均在普通类常规批填报志愿及录取。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第 1 次志愿和第 2 次志愿在普 通类一段线上、学校第 1 次志愿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 40 分内 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第 1 次志愿和第 2 次志 愿在普通类一段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第 3 次志愿时,如普通 类一段线上生源不足可在线下适当降分,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 计划降分不低于学校第 1 次志愿普通类专业最低投档线下 40 分;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降分不低于普通类一段线下 80 分。 (二)山东大学(威海) 、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 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单设专业及学校代号。 (三)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深圳 北理工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教 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四)我省组织实施的本科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根据相关 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取手续。 (五)军校、公安、直招士官生招生其他事宜另文公布。 (六) “3+2”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关 于下达 2020 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任务的 通知》(鲁教高字〔2020〕1 号)执行。 (七)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应届毕业生招生录取工作执行 — 21 — 教育部相关规定。我省负责将考生高考成绩、电子档案等信息提 供给西藏、新疆教育行政部门。 (八)招收飞行员的飞行技术专业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 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各类单独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 件执行。 七、高校录取工作程序 (一)登录系统。招生高校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用 户名和口令,按照《录取指南》中所要求的方法登录安全服务器 和数据库服务器。 (二)复核、调整计划。在规定时间登录下载计划信息,并 进行复核。如需调整计划,须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申请,并 按教育部规定程序办理。 (三)下载、审阅电子档案。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 方法及时下载并妥善保存考生电子档案,因电子档案保管不善造 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 (四)预录取。高校在投档范围内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五)退档。确定退档考生后,要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 录取系统办理退档。填写的退档原因必须与实际情况相符。省教 育招生考试院要认真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应与相关高校沟 通协调或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及时纠正、答复或形 成复议结果传真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 22 — (六)提交录取结果。高校预录取数与招生计划数必须相符, 在确定录取专业后,要在规定时间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数据,省教 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录取工作。 (七)发放录取名单。批次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对民办高校还须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加盖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普通高校录取专用章后于同批次录取结束 3 天之内邮寄招生高校。 (八)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高校根据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经校长签发、加盖本 校公章后连同有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带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 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八、录取确认、新生报到及后续工作 (一)录取确认。 同时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应于 9 月 9 日、10 日(每 天 9:00-18:00)在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 台(http://wsbm.sdzk.cn)上选择确认就读学校,逾期不确认的 视为放弃 2020 年高考录取资格。9 月 11 日、12 日分校打印并邮 寄双录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名单,有关高校应及时查收。 (二)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等到录取高校或确认就 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招生高校 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 — 23 — 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春夏季双录考生确认就读的高校, 不得为该考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考生中学档案由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被 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还须持《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到所在县 (市、区)招生办公室或毕业中学领取,并自行带往录取高校。高 校须在入学报到须知中注明中学档案的转移交接办法。 公费生、委培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市有关 部门签订相关培养协议。未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 2020 年普通 高校入学资格。 (三)入学复查。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严防冒名顶替等违规 违法行为。新生报到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 准考证,确保与本人一致。新生报到后,要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 发现替考、顶替入学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 退。对于审核不严导致学生学籍信息错误、冒名顶替入学等问题 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九、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整个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 身利益,历来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 校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平安、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 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 措施,强化对录取全过程的管理。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 — 24 — 部、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身作则,遵纪守 法,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平公正。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 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高考录取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未经批 准任何人不得向外私自提供录取信息。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录 取通知书管理和发放工作,确保录取通知书发放给考生本人。严 禁各地利用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进行统计、排名和宣传。 附件:1.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表 2.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3.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考生信息确 认表 4.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 5.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与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 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 — 25 — 附件 1 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进程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7 月 26 日 17:00 公布夏季高考与等级考成绩;公布各科类相关分数线。 备 注 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 7 月 28 日至 8 月 7 日 第 1 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统考、联考专业第 1 次志愿 填报) 。 7 月 30 日 填报普通类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 1 次志愿。 (9:00-18:00) 7 月 31 日 17:00 8月4日 公布春季高考成绩,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含 3+4 中 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 。 填报艺术类本科提前批第 1 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技能 (9:00-18:00) 拔尖人才第 1 次志愿。 8 月 5 日至 7 日 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 1 次志愿;填报春季高考本科批第 (每天 9:00-18:00) 1 次志愿。 8 月 4 日至 7 日 填报普通类特殊类型批志愿;填报普通类常规批和体育 (每天 9:00-18:00) 类常规批第 1 次志愿。 8 月 5 日至 10 日 8 月 6 日前 8 月 9 日 11:00 前 8 月 9 日至 11 日 12:00 前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 1 次志愿投档录 取。 3+4 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贯通培养转段录取。 普通类提前批第 1 次志愿、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 1 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普通类提前批第 1 次志愿、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 1 次志愿投档录取。 公布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 8 月 12 日 第 2 次志愿计划; 公布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 2 次志愿计划。 — 26 — 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 时 间 8 月 13 日 (9:00-18:00) 工作内容 备 注 填报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 第 2 次志愿; 填报志愿 填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 2 次志愿。 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 2 8 月 14 日 10:00 前 次志愿、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 2 次志愿投档并向高 校开放投档结果。 普通类提前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和体育类提前批第 2 8 月 14 日至 15 日 次志愿投档录取; 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第 2 次志愿录取。 8 月 16 日至 17 日 8 月 16 日 11:00 前 8 月 16 日至 19 日 艺术类本科统考、联考专业模拟投档。 艺术类本科批校考专业、春季高考本科第 1 次志愿投档 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艺术类本科批校考专业投档录取; 春季高考本科第 1 次志愿投档录取。 8 月 16 日至 18 日上午 普通类常规批第 1 次志愿模拟投档。 8 月 18 日下午 8 月 18 日 11:00 前 8 月 18 日至 19 日 8 月 19 日 11:00 前 8 月 19 日至 21 日 8 月 20 日 普通类特殊类型批投档录取。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联考专业第 1 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 开放投档结果。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联考专业第 1 次志愿投档录取。 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 1 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 投档结果。 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 1 次志愿投档录取。 公布艺术类本科批第 2 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 2 次志 愿缺额计划。 8 月 20 日至 21 日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艺术类本科批第 2 次志愿) 。 8 月 21 日 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 2 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批第 2 次 (9:00-18:00) 志愿。 填报志愿 — 27 — 时 间 8 月 22 日 11:00 前 8 月 22 日至 23 日 8 月 23 日 8 月 24 日至 8 月 29 日 8 月 24 日 8 月 24 日至 27 日 工作内容 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艺术类本科批第 2 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 2 次志愿投 档录取。 公布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 2 次志愿计划。 开放志愿填报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 第 2 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 1 次志愿填报) 。 公布艺术类本科批第 3 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 3 次志 愿缺额计划。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艺术类本科批第 3 次志愿填 报)。 休息。 8 月 27 日 填报艺术类本科批第 3 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批第 3 次 8 月 27 日至 29 日 (每 天 9:00-18:00) 8 月 28 日 10:00 前 8 月 28 日 志愿。 科批第 1 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含技能拔尖人才) 填报志愿 第 1 次志愿。 艺术类本科批第 3 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 3 次志愿投 档并向高校开放投档结果。 艺术类本科批第 3 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 3 次志愿投 档录取。 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 1 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 投档结果。 8 月 30 日至 9 月 1 日 9月2日 — 28 — 填报志愿 填报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 2 次志愿;填报艺术类专 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 2 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 1 8 月 30 日 11:00 前 注 艺术类本科批第 2 次志愿、春季高考本科第 2 次志愿投 8 月 25 日 (9:00-18:00) 备 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 2 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 1 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 1 次志愿投档录取。 公布普通类和体育类常规批第 3 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 第 2 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 2 次志愿计划。 时 间 9 月 2 日至 5 日 9 月 4 日至 5 日 工作内容 备 开放志愿辅助系统(适用于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 3 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 2 次志愿)。 填报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 3 次志愿;填报艺术类专 (每天 9:00-18:00) 科批第 2 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 2 次志愿。 填报志愿 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 3 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 2 9 月 6 日 11:00 前 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 2 次志愿投档并向高校开放 投档结果。 9 月 6 日至 7 日 9 月 9 日至 10 日 (每天 9:00-18:00) 注 普通类、体育类常规批第 3 次志愿、艺术类专科批第 2 次志愿、春季高考专科批第 2 次志愿投档录取。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双录取学生选择确认。 — 29 — 附件 2 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照顾投档规定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 顾: 1.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 20 分以内 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 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 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 10 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 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说明:同一考生若符合上述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 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二、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校应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残疾人民警察。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 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 30 —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 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 20 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 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 作累计满 10 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 1 年或达到飞行最高 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 20 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 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 15 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 到有关高校投档线的。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 5A 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 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 知》 (公政治〔2018〕2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 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 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 知》 (应急〔2020〕3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31 — 附件 3 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考生信息确认表 编 码: 姓名 考 生 号 性别 身份证号 录取高校 科类 打印 照片 层次 录取时间 录取信息查询方式及途径 (套印录取专用章) 年 月 — 32 — 日 附件 4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 01 总分低,录取额满(仅限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 02 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 03 相关科目成绩偏低 04 外语口试不合格(仅限有外语口试要求的专业) 05 体检不合格 06 体检专业受限 07 色盲 08 色弱 09 视力不合格 10 嗅觉不合格 11 身高受限 12 不符合走读条件 14 政审不合格 15 面试不合格 16 未面试 17 男生已录满 18 女生已录满 19 只招男生 20 只招女生 — 33 — 21 超龄(仅限军公高校) 22 其他(需详细注明原因) 23 按高校规定的专业级差排序,分数低 24 综合评价低 25 无艺术专业成绩 26 艺体专业成绩低 27 文化成绩低 28 综合成绩低(限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专业和艺术类、体育类 专业) 29 报考类别不符(限春季高考招生专业) 30 等级考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不符 — 34 — 附件 5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与参照独立设置本科 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包括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 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 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及专业包括清华大学 (下属美术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 哈尔滨音乐学院、东华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大学(下 属上海美术学院、上海电影学院、音乐学院) 、江南大学、北京印 刷学院(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 4 个专 业) 、内蒙古艺术学院(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 3 个具有蒙 古族特色的本科专业)、苏州大学(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 4 个本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限播 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 — 35 — 作等 5 个艺术类专业)、浙江理工大学(限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 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 5 个专业)、浙 江音乐学院(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 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 8 个专业) 、武汉 设计工程学院(下属成龙影视传媒学院,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 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 3 个专业) 。 以上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今年公布的最新名单为准。 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校对:刘胡良 — 36 — 主动公开 2020 年 7 月 14 日印发 共印 200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