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附属实验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校子弟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pdf

Paled4 页 111.578 KB下载文档
附属实验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校子弟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pdf附属实验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校子弟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pdf附属实验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校子弟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pdf附属实验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校子弟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pdf
当前文档共4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附属实验学校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校子弟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pdf

附属实验学校关于 2020 年秋季学期 本校子弟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通告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 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0】8 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区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兴府办函【2020】33 号通知要求,附校 2020 年秋季学期本校子弟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具体安排通告如 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满 6 周岁(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 童。 (二)本校在职教职工(在职在编、同等待遇、薪酬聘用、 在学校服务满三年及以上的其他在岗聘用人员)直系子女。 (三)本校符合三代同堂的离退休教职工孙字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7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17:30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2020 年 7 月 11 日、7 月 12 日(星期六、星期日)两天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 1 间,但因疫情防控需要,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学校对报名时间 和报名程序进行合理优化调整,执行错峰报名。请家长带孩子并 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按时到附属实验学校至善楼按相关程序报 名。 (二)报名地点:附属实验学校至善楼 (三)报名材料 1.南宁师范大学本校在职教职工(在职在编、同等待遇、薪 酬聘用、在学校服务满三年及以上的其他在岗聘用人员)直系子 女。 (1)本市户籍学生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 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 证); ②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 证》或购房合同等)。 (2)非本市户籍学生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 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父母结婚 证); 2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居住证》; ③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 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 3 项材料中的任何一 项); 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在本校工作的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 合同等两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2.南宁师范大学符合三代同堂的离退休教职工孙字辈。 (1)户口簿。 ①复印证明祖孙关系的户口簿页码; ②复印孩子户口簿第一页(户主)、父母(监护人)及学生 姓名所在页(共 3 页)。 (2)父母居住证明: ①父母无房证明((按教育局招生文件规定,适龄儿童家庭 是属于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 住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由市房产局 出具。) ②提交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房产证明。 所有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统一 A4 纸) 3 三、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 2020 年 7 月 25 日一 7 月 26 日,附校将核准后的新生名单在 附校门口张榜公布,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持户口簿 或身份证领取)。 四、强调要求 1、招生录取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家长要高度重 视。请如实提供适龄儿童信息和相关材料,如有虚假,学校有权 不录取;请在附校安排的报名时间(7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17:30)按时带子女到附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 放弃入学资格,无法再受理;请在规定(时间 2020 年 7 月 25 日 一 7 月 26 日)领取入学通知书; 2.新生入学报名按入学通知书相关要求执行; 3.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0 年 7 月 2 日 4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