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国务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终审考核办法(调整).pdf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1 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终审考核办法 为做好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以下简称“国务学院” )2021 年 度“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院的招生工作要 求和学院“申请-考核”制的流程安排,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拟定本办法。 一、招生领导工作 复旦大学国务学院成立“国务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任副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学院 党委书记、学院各系主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国际问 题研究院院长。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负责人担任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秘书。 二、招生纪检工作 复旦大学国务学院成立“国务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纪检工作小 组”,分管学院纪检工作的副书记任纪检组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党委副书记、 院工会主席、各系支部书记。招生纪检工作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性监 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工作小组以及参与初审、考核各环节的师生员 工,存在亲属回避或工作回避情况的,应主动向纪检小组申报并进行回避。 三、招生考核工作 1、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请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考计划名额不完全等于实际录取人数,学院将秉承“择优录取、宁缺毋 滥”的原则,选拔研究型优秀人才。 2、受疫情影响,2021 年复旦大学不再统一组织学校层面的外国语考试,所有报 名资格审核通过,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材料 初审环节。学院初审小组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学院材料初审 环节的考生才能进入终审考核。 3、受疫情影响,2021 年终审考核形式为在线面试,无笔试。采用复旦大学统一 在线面试平台。 4、报考资格审核 1 所有参加复审的考生在进行在线面试时均需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拟录取 考生在入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再次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录取 资格,责任自负。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博士生准考证; 研究生毕业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 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 询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 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 证报告” ) ; 根据《复旦大学 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规定,凡持在 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明的考生,须在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 2021 级博士研 究生招生考核日期前(含),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还应检查其是否具有《报考 2021 年少 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没有《登记表》的, 不能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执行。 5、面试小组 面试由各二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组 5 名及以上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含)或 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6、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外语能力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 占 70%,外语能力占 30%。 7、面试程序 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时间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其中包括不少于 5 分 钟的英语面试。 面试小组秘书做好面试记录工作; 面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独立评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加总后计 2 算平均分; 四、拟录取 1、公开招考博士生拟录取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总成绩按照终审考核环节的面试成绩计算,面试不合格者(指面试成绩小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3、学院 2021 级“普通招考”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学年,“硕博连读”博士 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 4、按照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 则必须脱离工作单位全日制攻读,录取时不予变更报考类别。 5、拟录取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被拟录取的报考者才有资格进入后续的 思想政治状况审查等其他招生程序。 6、监督与申诉。考生如对复试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进行申 诉。联系电话:021-65642323。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1 年 3 月 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