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2021年绥芬河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pdf
2021 年绥芬河市转移支付 执行情况说明 2021 年省财政厅对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数为 1565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129456 万元。其中:均衡性 转移支付收入 8352 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 收入 7766 万元;结算补助收入 5284 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 转移支付收入 5 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7799 万元;边境 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70356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 转移支付收入 24 万元;国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7 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004 万元;教 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5007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 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318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9507 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 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3684 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 支付收入 618 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1761 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605 万元;住 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248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 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 60 万元;其他一般性转 移支付收入 4851 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10395 万元。其中:节能环保 40 万元,城乡社区 4600 万元,交通运输 100 万元,商业服 务业等 4916 万元,住房保障 196 万元,其他收入 543 万元。 (3)返还性收入 16747 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 收入 2249 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524 万元,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 12729 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111 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906 万元,其他税 收返还收入 228 万元。 二、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1、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1666 万元。 2、返还性支出 109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