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号关于下发桃江县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pdf
桃教发〔2019〕38 号 桃江县教育局 关于下拨桃江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 资助资金的通知 县属各普通高中学校,桃江玉潭学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9 年普通 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科书资金的通知》(湘财 预〔2019〕1 号)、《关于提前下达 2019 年普通高中中央和省级 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8〕199 号)、《关于进一步完 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湘教通 〔2017〕461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现 - 1 - 将全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桃江县教育局资助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杨龙同志 任组长,周育班同志任副组长,吴芝云、刘武才、符霞松、薛积 粮、彭晓峰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吴芝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普通高中 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并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由校长任 组长,分管的副校长任副组长,资助专干为成员。要按照《桃江 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落实, 确保学生不因贫辍学。 二、受助学生条件 受助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优先考虑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 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孤儿、烈士及残疾人家庭学生。 - 2 - 3.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生活费无来源的学生。 4.家庭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 7.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三、规范发放流程 1.个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桃江县 2019 年春季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民主评议。班主任组织学生代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 格审查和民主评议,再将评议结果及受助学生材料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学校相应机构审核受助对象资料,拟定受助对 象。 4.公示上报。学校在醒目位置公示拟受助学生名单七天,公 开举报受理电话(桃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0737-2659656)。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名单上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 5.复核审定。桃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相关规定审定受 助学生名单。 6.打卡发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桃江支行按照发放名册将资 助资金打入受助学生个人账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7.签名确认。受助学生刷卡确认资助资金到账,并在《桃江 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签领表》上签名。 - 3 - 各学校将学生签领表会审后,报县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报账。 四、落实资助政策 1.各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 4%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 立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其中 1.5%用于奖励学生,0.5%用 于特殊困难补助,2%用于减免学费)。 2.全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行每生每期 500 元、1000 元、 1500 元三档标准。其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含非建档 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 助供养学生)必须享受“一助三免”资助资金 ,一助为普高助学 金 1500 元/期;三免为免学杂费(省示范高中 1000 元/期、其他 普高 800 元/期)、免教科书(高一、高二、高三均为 320 元/期) 免教辅材料(高一 200 元/期、高二 300 元/期、高三 420 元/期) 。 3.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将学生申请表、证明材 料、学校资助工作情况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五、做好数据上报 各学校要按照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桃 江 支 行 工 作 要 求 上 报 相 关资 料。 将《 桃江 县 2019 年春 季普 通高 中学 生资 助资 金 申 请表 》《 桃江 县 2019 年春 季普 通高 中学 生资 助资 金受 助 学 生汇 总表 》《 桃江 县 2019 年春 季普 通高 中学 生资 助资 金 受 助学 生花 名册 》《 桃江 县 2019 年 春 季学 生资 助资 金发 放 名单公示表》复印件加盖学校行政公章后,报县资助中心, 原 件学 校存 档。 同时 将《 桃江 县 2019 年春 季普 通高 中学 生 - 4 - 资 助资 金受 助学 生汇 总表 》《 桃江 县 2019 年春 季普 通高 中 学 生 资 助 资 金 受 助 学 生 花 名 册 》 电子档发至邮箱 312508510@qq.com。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宣讲国家资助政策,把国家助学 金发放给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 2.加强学生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勤俭教育,激励学生 发奋学习,早日成才,报效祖国。 3.明确“五个严禁”。严禁学校将指标平均摊派;严禁评审 时走样变形,将助学金变成奖学金;严禁助学金不按标准发放或 领取后再拆分;严禁班主任、任课教师借机向学生或家长索拿卡 要;严禁学校以收代发,列抵学生上交款项。 4.县局将组织开展普通高中资助资金发放专项督查,凡未 按要求实施发放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附件: 1.桃江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分配方案 2.桃江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申请表 3.桃江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4.桃江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 5 - 资助资金受助学生花名册 5.XX(学校)桃江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发放名单公示表 6.桃江县 2019 年春季普通高中学生 资助资金发放签领表 桃江县教育局 2019 年 4 月 8 日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