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 4号) .pdf
甘招委发〔2020〕4 号 关于做好 2020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 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 施意见》 (国发〔2014〕35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 号)、 《甘肃省职业教育 改革实施方案》 (甘政办发〔2019〕89 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 于印发<2020 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甘教发〔2020〕10 号)等文件精神,优化完善我省高等职 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做好我省 2020 年高等职业教育考 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及对象 2020 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分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 考试录取两种方式。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 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选择参加高职院校综合 评价录取;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 生(含技工学校)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 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 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二、实施院校与招生计划 (一)本科院校与招生计划 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河西学院、 天水师范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等部分本科院校 实施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由省教育厅下达各本科院校中职升学考试本科指导性控制 计划,占当年本科招生计划。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未完成计划转 入普通高考录取计划。 (二)高职(专科)院校与招生计划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陇 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省内 27 所高职(专科)院校及兰州航空 工业职工大学实施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由省教育厅下达各高职(专科)院校年度高职(专科)招 生计划总量(含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五年一贯 -2- 制转段和普通高考录取)。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中职升学考试录 取计划和普通高考录取计划具体比例由学校自主决定,原则上 通过综合评价和中职升学考试提前录取招生计划控制在 50-70% 之间。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未完成计划转入普通 高考录取计划。 三、考试方式 (一)综合评价录取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为准。 2.职业技能。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学校根据现有的 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 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 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1.文化素质。文化素质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考试成绩 两部分。公共基础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德育、人文素养 5 门课程为主;专业基础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 为 8 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 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 术类),以各类别的三门专业基础课程为主。 2.职业技能。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校) 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 -3- 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 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重新测试。 四、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0 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 打印《准考证》、网上安排考务。具体报名时间:2020 年 4 月 25 日 8:00 至 5 月 6 日 18:00,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ganseea.cn 或 http://art.ganseea.cn),根据 网站提示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本人条件在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 升学考试录取中选择一类报名。选择综合评价但未被录取考生 可参加普通高考,选择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可参加普通高考。 在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为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其专业类 别以高考报名信息为准。 因 2020 年高考报名已经结束,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 生在报名时已经将考试类型选择为普通高考,在本次报名过程 中,考生可重新选择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并在农林牧渔类、医 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 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等 8 个专业类别中选定一个专 业类别。报名结束后由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考生报 考资格,修改考生考试类型,并重新编排考生号,审核后的数 据于 5 月 15 日前通过高考报名系统重新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 7 月 1 日起可登 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 -4- (二)考试费用缴纳 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须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 学校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甘发改收费〔2011〕123 号) 规定,网上缴纳考试费 120 元/人。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 再缴纳考试费用。 (三)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安排 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线编排,具 体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牵头,由各市 (州)教育局负责实施。编排考场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报名数 据转至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会同各市 (州)教育局负责制定印卷计划,各市(州)教育局须于 5 月 15 日前将《2020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中职升学专业考试试卷 订购表》(见附件 1)上报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省职业技术教 育中心负责考试命题、制卷、评卷、统分及成绩公布等工作, 并于 7 月 20 前将考试数据(数据库格式见附件 2)报送省教育 考试院。 (四)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与地点 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地点设在各县(区)政府所在地, 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为 7 月 9 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2020 年 7 月 9 日 科目及时间 9:00-11:30 公共基础 15:00-17:30 专业基础 -5- (五)中职升学职业技能成绩测试 中职升学职业技能成绩的计分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 发 2017 年全省中职学生对口升学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职成 〔2016〕22 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2017 年甘肃省中等 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与科目的通知》(甘教职成 〔2016〕15 号)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审核 和加分,并对专业技能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 作日,公示后的专业技能成绩报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设置 9 个院校 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 6 个专业选项和 1 个专业调剂选项。 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 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第一次填报志愿在报名时即 4 月 25 日-5 月 6 日同步填报,征集志愿 5 月 14 日填报。 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志愿在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 填报,具体见《2020 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 集志愿实施办法》。 (三)投档原则 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 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 -6- 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 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 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 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 A、B、C、D 分别赋分为 4 分、3 分、2 分、1 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 9 门课程的等 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 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 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 取。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由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组 成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 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 数高低排序投档。 (四)录取 1.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考试院监 督”的原则。综合评价第一志愿录取于 5 月 11 日至 5 月 12 日 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于 5 月 15 日进行。5 月 16 日向考生公布录 取结果,5 月 16 日至 5 月 22 日由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 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 同意录取结果。 2.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在高考录取时进行,分本科批和高职 (专科)批,具体录取时间及批次详见《关于做好 2020 年甘肃 -7- 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3.已被综合评价录取和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 再参加我省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 的考试招生录取。 七、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并 填报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二)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 提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三)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且完成缴费确 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 且缴费成功,无论何种原因不参加考试的,不退还报名费;考 生未报名或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四)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选报专业 类别,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所报专业类别。笔试考场座位 安排在报名结束后由计算机随机生成,与报名先后顺序无关。 八、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织部分。各级招委 会、考点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部署要求, 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 研究解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 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 -8- 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 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 下,加强对此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 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 调、亲自督察,确保考试招生顺利进行。 (二)加强网上报名指导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网上报名工作开展专项宣传 活动,尤其要加强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的宣传,确保所有报名 考生全面掌握此次改革的新规定、新要求。县(区)教育考试 招生机构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 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全力保障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网 上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考试管理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 试考务要求,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完善 制度,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试要安排在标准 化考场内进行,考场实行全监控、全封闭、全屏蔽管理,所有 监考人员均由市(州)教育局负责跨县(区)互调。要严格考 生的资格及条件审查,落实考风考纪分级责任制,确保招生考 试公平、公正。 (四)加强纪律要求 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 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各中学要教育引 -9- - 10 - 附件 1 2020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中职升学 专业考试试卷订购表 市(州): 专业类别 领卷人: 考点名称 发卷人: 考场数 - 11 - 考试招生机构(章) 公共基础 专业基础 (袋数) (袋数) 人数 备注 附件 2 2020 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中职升学 专业考试成绩数据库结构 序号 字段名 说明 类型 宽度 1 ksh 考生号 C 14 2 xm 考生姓名 C 24 3 sfzh 身份证号 C 18 4 zf 总分 N (6,0) 5 pm 排名 N (6,0) 6 zyjc 专业基础 N (6,0) 7 ggjc 公共基础 N (6,0) 8 ggjcyw 公共基础语文 N (6,0) 9 zyjn 专业技能 N (6,0) 注: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为整数。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招委 会各委员。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0 年 4 月 10 日印发 - 12 -

关于做好2020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 4号)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