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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 二〇一九年三月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目 第一节 录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概况 ........................................................................................................ 3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 7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主要项目组人员 .................................................................. 14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 1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7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 17 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以下承诺 .. 18 第三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 20 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 20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的定位 .............................................................................. 20 三、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 ...................................................................................... 29 四、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 30 五、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 32 3-1-3-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刘能清、邱荣辉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 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3-1-3-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简介 1、中文名称: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methystum Storage Technology Co., Ltd 中文简称:紫晶存储 2、法定代表人:郑穆 3、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15 日 2015 年 9 月 11 日(股份有限公司) 4、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前)14,278.5377 万元 5、住所:梅县畲江镇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内 7、主营业务: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光存储科技企业,面向大数据时代冷热 数据分层存储背景下的光磁电混合存储的应用需求,以及政府、军工等领域对自 主可控和数据存储安全提升的需求,开展光存储介质、光存储设备,以及基于光 存储技术的数据智能分层存储及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开发、生产、 销售和服务。 8、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联系电话:0753-2488806 10、传真号码:0753-2488806 11、互联网网址:www.amethystum.com 12、电子信箱:dongmiban@amethystum.com 3-1-3-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二)公司核心技术以及研发水平 发行人是唯一入选工信部“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存储器一条龙”的光存储 上游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和光存储制造企业,且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同步 入选示范项目;底层光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记录关键镀膜(合金)材料”中标工 信部“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以研发突破高性能数据光存储无机记录层材料和 反射层材料的关键配方和生产工艺,实现自主知识产权;是唯一一家 BD-R 底层 编码策略通过国际蓝光联盟认证的大陆地区光存储企业(全球仅九家)。 唯一一家入选我国工信 部“2018 年工业强基工 程存储器一条龙”的 光存储企业 唯一一家 BD-R 底层编 码策略通过国际蓝光联 盟认证的大陆地区光存 储企业 (全球仅九家) 光存储介质中的“数据 记录关键镀膜(合金) 材料” 中标工信部 “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 发行人蓝光数据存储系统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拥有国家级的“蓝光 检测实验室”和“广东省蓝光存储工程技术中心”,取得 5 项发明专利、55 项软 件著作权,参与 8 项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编制,同时正在参与《磁光混合存储 系统通用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是我国开展大容量自主技术蓝光存储国产化的 先锋企业,旨在填补我国蓝光存储相关领域发展空白;是我国开展下一代全息光 存储技术产业化应用研究的先锋企业,旨在新技术周期下实现我国光存储在国际 标准及技术专利话语权上的突破;是我国面向大数据时代推进数据智能冷热分层 存储管理的先锋企业,旨在构筑大数据智能分层存储系统技术体系。 3-1-3-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我国面向大数据时代 推进数据智能冷热分 层存储管理的先锋企 业 我国开展自主技术 大容量蓝光存储介 质国产化的先锋企 业 我国开展下一代全 息光存储技术产业 化应用研究的先锋 企业 光存储具有安全可靠性高、存储寿命长、绿色节能、单位存储成本低等独特 优势。发行人产品服务已广泛应用于政务、互联网、医疗、军工、金融、档案、 教育、能源等领域,产品质量亦已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终典型案 例包括国家超算中心、国家卫健委、国家档案馆、军事科学院军事科学信息研究 中心、遥感卫星、京东云存储等数据存储应用,服务于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国 家信息安全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三)主要的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资产 88,341.16 34,043.52 24,461.47 非流动资产 25,679.90 25,601.39 18,389.26 资产合计 114,021.06 59,644.92 42,850.73 流动负债 26,135.59 9,168.46 15,637.41 非流动负债 10,920.86 7,010.11 5,270.00 负债合计 37,056.45 16,178.57 20,907.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6,964.61 43,466.35 21,943.3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2018 年度 40,159.63 3-1-3-5 2017 年度 31,292.49 2016 年度 14,938.4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营业利润 12,148.63 6,218.51 3,891.80 利润总额 11,979.62 6,038.07 4,100.95 净利润 10,493.12 5,363.85 3,30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493.12 5,363.85 3,30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41.34 4,600.75 3,130.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益总额 10,498.10 5,340.01 3,335.3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2.70 -816.62 -971.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28.57 -4,061.07 -4,670.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82.52 8,581.55 2,117.5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885.62 3,689.71 -3,517.06 2018-12-31/ 2018 年度 2017-12-31/ 2017 年度 2016-12-31/ 2016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38 3.71 1.56 速动比率(倍) 3.11 3.27 1.30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50% 27.12% 48.7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18% 32.48% 50.7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6 2.05 1.41 存货周转率(次) 3.69 5.04 3.2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4,090.85 8,167.54 5,607.0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493.12 5,363.85 3,307.8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万元) 10,241.34 4,600.75 3,130.0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98 6.70 6.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07 -0.07 -0.10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76 0.31 -0.3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5.39 3.65 2.29 4、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3-1-3-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四)发行人的主要风险提示 1、技术风险 (1)新兴存储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目前较为成熟的存储技术主要有磁存储、电存储和光存储三大类,其中光 存储由于具有安全可靠性高、存储寿命长、绿色节能、单位存储成本低等特点, 适合冷数据存储,在海量数据存储时代迎来新的产业发展周期,是驱动发行人 报告期快速发展的源动力。伴随科技发展,存储行业也在持续探索新的存储技 术,包括量子存储、基因存储等。如果新兴的存储技术实现应用突破,较光存 储更适合于冷数据存储,且在综合性能方面优于光存储,则光存储技术的应用 空间有可能被其他新兴存储技术升级迭代所挤占,失去新产业周期的发展源动 力。 (2)新技术周期下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风险 随着企业级市场应用的发展,光存储行业也进入新的技术发展周期,从蓝 光存储向下一代全息光存储技术创新发展,发行人积极投入并开展相关研发工 作,包括实施本次募投项目之一“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全息光存储技 术于 2000 年左右即有相关理论及实验研究,但由于缺乏大容量存储应用需求 场景,产业化发展一直较为缓慢。随着海量数据存储时代的来临,全息光存储 迎来市场应用空间,成为进一步提升光存储容量的有效方式。考虑到全息光存 储技术从实验研究到产业化应用还需要经历产品化研究、工艺研究、小批量生 产、良率爬坡等阶段,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支撑,公司研究亦处于实验研究到 产品化研究阶段,存在未能如期研发成功并实现产业化的风险。全息光存储技 术作为公司储备的下一代光存储介质技术,如果未能如期研发成功,将影响到 公司的光存储技术在未来与其他各类存储介质中竞争力的提升。 (3)蓝光存储规格技术专利费支付的风险 我国在光存储领域起步发展较晚,在 CD、DVD、BD 技术时代的基础技 术专利方面缺乏话语权(类似于通信技术的 1G、2G 和 3G 技术时代) ,蓝光存 储的国际标准规格由海外厂商主导制定推广,相对应的大部分规格技术专利被 3-1-3-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海外厂商把持,包括飞利浦、索尼、松下等。针对国际标准规格背后的规格技 术专利,海外厂商采取开放式授权方式,同时为提高效率,飞利浦、松下、日 立、索尼、戴尔、惠普等拥有蓝光核心技术的海外企业组建了 One-Blue LLC 蓝光专利池,以公司形式运作对外进行蓝光一站式许可。该些规格技术专利从 CD、DVD 一直延续至蓝光存储(例如尺寸大小等) ,生产过程中涉及该专利池, 需要与 One-Blue LLC 签署注册协议并向该专利池支付专利授权相关费用(以 下简称“权利金” ) 。目前,发行人面向境外市场销售的光存储介质已联合下游 品牌商与 One-Blue LLC 签署注册协议,三方协议约定公司所生产且由品牌商 销售的 BD-R 权利金由品牌商承担,如品牌商逾期六十日未向 One-Blue LLC 支付款项,公司承担补充支付责任。面向境内市场的销售部分,One-Blue LLC 未主动发起支付要求,公司亦未与 One-Blue LLC 签署注册协议。如果下游品 牌商逾期六十日未支付,或者是 One-Blue LLC 主动发起并要求境内市场销售 部分与其签署注册协议,公司面临支付权利金的潜在风险。 2、经营风险 (1)新产业周期下光存储企业级市场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随着近年来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兴起和蓬 勃发展,数据量爆发式增长,对数据进行冷热分层存储,实现低成本、高可靠 性、长寿命、绿色节能的存储需求日益引起重视。光存储技术安全可靠性高、 存储寿命长、绿色节能、单位存储成本低等特点,与磁存储、电存储技术形成 优势互补,作为光磁电混合存储架构的一部分,光存储行业市场应用也从音像 消费级市场向企业级市场发展渗透,迈入产业发展的新周期,并成为驱动公司 发展的源动力。但从整个行业生命周期来看,光存储在各行业的推广应用目前 仍处于发展期初期,由于用户的数据存储习惯等因素,光存储发展渗透的速度 及广度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情况,并对公司的业绩成长速度及成长空间产生负 面影响。 (2)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调控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处于新旧增长动能切换阶段,经济增速总体呈现放 缓态势,同时伴随金融去杠杆等政策调控,各行业资金面趋紧,政府部门、企 3-1-3-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事业单位的资金周转都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存储设施属于基础的信息技术设施, 下游终端广泛应用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可能会影响 下游终端需求的释放进度,并且通过影响及时回款的方式影响到本行业的经营 效率,对公司的经营周转产生风险。 (3)客户集中度高且主要客户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72.36%、 67.68%和57.35%,占比持续下降但仍然在50%以上,集中度相对较高。同时, 随着发行人解决方案业务持续增长,由于单一客户解决方案需求具有阶段性、 项目制特点,使得报告期内主要客户存在一定变动。因此,如果部分客户经营 情况不利,从而降低对发行人产品的采购,或者发行人新客户新项目开拓未能 保持连续性,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增长将会受到影响。 (4)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供应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其中解决方案需求由于具有定制化 特点,发行人根据具体项目需求情况开发相应合格供应商,合作供应商数量和 类型不断增加。假如新增供应商向发行人销售的软硬件存在不符合客户质量要 求、质量不达标等情形时,将对发行人整体解决方案的稳定性以及下游客户的 品牌口碑等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此外,目前发行人光存储设备中非核心部分 采取定制化采购外协的方式进行生产,同时大容量蓝光存储介质向海外厂商配 套采购,该方式也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带来潜在风险,例如合作供应商不稳定、 合作质量控制问题,或者向合作供应商提供必要的生产相关技术文件造成信息 外泄风险。 (5)行业政策环境的变动风险 发行人产品应用于数据的存储管理,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促进大数据发 展行动纲要》 、《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多项产业鼓励政策, 促进行业的发展,驱动下游市场需求扩张。同时,近年来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 列措施大力支持自主可控产业发展,把握创新与发展的主动权,为行业发展提 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同时,也为具有自主可控技术的光存储企业提供了市场机 遇。未来,若国家有关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发展 3-1-3-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及自主可控政策支持力度减弱或者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发行人经营规模增长带 来不利影响。 3、内控风险 (1)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光存储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和人才密集型行业,行业内厂商想要保持持久 的竞争力,必须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力度。目前,与巨大的市场空间 相比,专业光存储技术研发人员相对不足。目前,发行人的项目定制化方案设 计、产品技术研发创新和前沿科技攻关主要依托核心技术人员为骨干的研发团 队,发行人产品服务技术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研发难度大,掌握这些技术 需要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沉淀,如果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2)股权结构分散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郑穆先生和罗铁威先生,在本次发行 前二人合计间接控制公司39.08%股权,其中郑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罗铁威 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二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本次发行后,不考虑配售的情 况下,郑穆先生和罗铁威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29.31%,仍为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但考虑到郑穆先生和罗铁威先生合计持股比例不高,公司股 权相对较为分散,若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一致行动协议书到期后未继续保持一致 行动,公司的股权控制将更为分散,可能对控制权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造成不 利影响。同时股权结构分散也使得公司上市后有可能成为被收购的对象,如果 公司被收购,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 来不确定性和潜在的风险。 4、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及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41 次、2.05 次和 1.36 次,对 应各期末 发行人 应收 账款金额 分别为 10,712.35 万 元、 18,100.86 万元和 37,295.42 万元,其中 2 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均为 95%以上。如果公司客户的财 3-1-3-10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务状况发生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回 收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进一步下降及出现无法回收的风 险。 (2)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不佳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整体净现金流分别为-3,517.06 万元、3,689.71 万元和 10,885.62 万元,其中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分别为-971.64 万元、-816.62 万元和 1,032.70 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相对不佳,主要依托多轮的外部股 权融资,支持发行人成长期业务的快速发展资金需求。如果发行人经营活动现 金流无法加快改善,或者发行人外部融资渠道不畅,可能成为发行人业务规模 的持续增长的发展瓶颈。 (3)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8.69%、35.72%和 49.68%,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同时有所波动。随着技术不断成熟推广,市场竞争 可能会逐步加剧,以及未来材料及人工费用可能上升,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 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晶铠科技属于软件企业, 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发行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 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如果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 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的税 收优惠政策,公司未来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5)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064.81 万元、4,042.90 万元 和 6,990.2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62%、11.88%和 7.91%。未来, 如果市场需求发生较大不利变化,造成存货积压,公司将面临资金周转困难。 同时,如果产品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风险,这将对公 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 3-1-3-1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6)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加,但是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达产也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本次发 行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以前年度相比将会出现一定下滑。因此,公司存在 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7)主营业务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目前行业下游终端应用包括政务、金融、医疗、互联网、军工、档案、教 育、能源等领域,采购习惯依据单位计划,通常具有一定的季节性,许多客户 在上半年进行预算立项、设备选型测试,下半年进行采购和建设,因此每年的 下半年易出现供需两旺的特点。由于终端应用需求具有季节性特点,使得光存 储企业面对的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电信运营商需求也会具有 季节性特点。公司营业收入将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增加对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 5、法律风险 (1)经营场所租赁风险 发行人为集中资源投入科技创新,同时快速完成全国性的研发、销售服务 体系布局,前期以轻资产运营为主,在广东、北京等地租赁生产及办公场所。 若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无法续租,公司面临因搬迁、装修带来的潜在风险, 并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同时由于在梅州地区租赁的产业园区 厂房建筑已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但还未办理完毕房产证书,存在权属瑕疵,因 此可能会导致一定的租赁风险。 (2)对赌协议存在执行的风险 2018 年 11 月,达晨创通、东证汉德、东证夏德、远致富海等 7 名投资者 对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扩股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相关投资者 于 2018 年 12 月分别签署《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中包括约定对 2018 年净利润进行业绩承诺及补偿、 回购、优先受让权和共同销售权、共同出售权等特殊安排事项。发行人 2018 3-1-3-1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年净利润已满足该等协议业绩承诺,同时,发行人递交 IPO 申报材料并获受理 之日起该协议相关条款将暂停执行。如果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获注册, 则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恢复执行该等协议并溢价回购投资者股票的风险。 6、发行失败风险 发行人本次通过科创板发行股票,主要参照《上市规则》市值及财务指标 中的第一套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 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 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发行人在实际发行时 可能由于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未能成功上市,出现 发行失败的风险。 7、募投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主要投资于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2018 年工业强基 工程示范项目)、紫晶绿色云存储中心项目、全息光存储技术研发项目、自主 可控磁光电一体融合存储系统研发项目、全国营销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业 务运营资金项目等项目。 如果募投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后的效益不能够完全达到预期,募投项目可能 存在以下风险:受资金筹措、研发进度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可能 延迟;受市场需求变动或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的影响,募投项目可能不能实现 预期的经济效益;随着行业的发展,公司所需的专业技术和市场人才可能出现 短缺的情形,可能难以招募到足够的募投项目所需专业人才等。 (2)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资产规模将大幅 增加导致年折旧费、年摊销费用增加。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较快产生效益 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带来的折旧和摊销,则募投项目的投资建 设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 3-1-3-1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发行不超过 4,759.6126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 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根据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定价方式: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方式: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战略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向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等投资者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 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主要项目组人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中信建投证券指定刘能清、邱荣辉担任本次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刘能清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 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矿资源、清源股份、光莆股份等公司 IPO 项目;证通电子、澳柯玛、山西证券、中兴通讯非公开(在会)等非公开发行项 目;崇达技术可转债项目以及瑞能股份等部分拟上市企业的改制、辅导和尽调工 作。 3-1-3-1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邱荣辉先生: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现任中信建投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 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证通电子、翰宇药业、岭南园林、清源股份、光莆 股份、博天环境等公司 IPO 项目,以及深圳机场可转债、证通电子非公开发行、 拓日新能非公开发行、南京熊猫非公开发行、平潭发展非公开发行、中兴通讯非 公开(在会)等再融资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1、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为李豪,其保荐业务执行情况如下: 李豪先生:准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 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威尔药业、东岳有机硅(在会)等 IPO 项目, 维格娜丝可转债项目等。 2、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徐新岳、林建山、尚承阳、倪正清、乐 云飞。 徐新岳先生: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 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博天环境 IPO,证通电子非公开、平潭发展非 公开、中兴通讯非公开(在会)、超日太阳破产重整项目、协鑫集成恢复上市以 及重大资产重组,证通电子公司债,彩生活公司债,卓越世纪城公司债。 林建山先生:准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 总裁,曾参与或主持的项目有:光莆股份、威派格等公司 IPO 项目,中兴通讯 非公开(在会)、大参林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正业生物新三板挂牌项目。 尚承阳先生:审计硕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参与或 主持的项目有:光莆股份等 IPO 项目,中兴通讯非公开(在会)等再融资项目, 奋达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浔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等并购重组项目。 倪正清先生:准保荐代表人,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硕士,厦门大学法学学 士、经济学双学士,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 有:新宏泽 IPO 项目,美利云非公开、永新股份非公开、国轩高科配股项目、 3-1-3-1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中兴通讯非公开(在会)等再融资项目,以及万家文化收购财务顾问项目,创业 软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永新股份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项目等。 乐云飞先生:硕士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曾参与的 项目有威派格、华灿电讯等 IPO 项目,文灿股份可转债(在会)等再融资项目, 正业生物新三板挂牌项目。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 明 (一)中信建投证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 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之日,中信建投证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 融资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 产生的影响的事项。 3-1-3-1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在向中国证监会推荐本项目前,通过项目立项审批、质控部审核 及内核部门审核等内部核查程序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履行了审慎核 查职责。 1、项目的立项审批 本保荐机构按照《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立项规则》的 规定,对本项目执行立项的审批程序。 本项目的立项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得到本保荐机构保荐立项委员会审批同 意。 2、质控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在投行管委会下设立质控部,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实施过程管 理和控制,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实现项目风险管控与 业务部门的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同步完成的目标。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向质控部提出底稿验收申请;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3 月 8 日,质控部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对本项目出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 质控部针对各类投资银行类业务建立有问核制度,明确问核人员、目的、内 容和程序等要求。问核情况形成的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在提交内核申请时与 内核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3、内核部门的审核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核部门包括内核委员会与内核部,其中内核 委员会为非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为常设内核机构。内核部负责内核委员会的日 常运营及事务性管理工作。 3-1-3-1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内核部在收到本项目的内核申请后,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发出本项目内核会 议通知,内核委员会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内核会议对本项目进行了审议和表 决。 参加本次内核会议的内核委员共 7 人。内核委员在听取项目负责人和保荐代 表人回复相关问题后,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 内核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并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项目组按照内核意见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并经全体内核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本保荐机构为本项目出具了发行保荐书,决定 向中国证监会正式推荐本项目。 (二)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的内核意见 本次发行申请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 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并具备相应的保 荐工作底稿支持。 本次发行申请符合《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同 意作为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二、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中信建投证券作出 以下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1-3-1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1-3-1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第三节 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19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19 年 3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的定位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对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 定位要求说明如下: (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 发行人是唯一入选工信部“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存储器一条龙1”的光存储 上游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和光存储制造企业,且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同步 入选示范项目;底层光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记录关键镀膜(合金)材料”中标工 信部“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2”,以研发突破高性能数据光存储无机记录层材料和 1 2018 年 12 月,工信部办公厅公布“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和 示范项目名单”,公司为“存储器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中光存储上游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光存储 制造领域的唯一入选企业,且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同步入选“存储器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 2 为加快制造强国建设,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工业强基工 程实施指南(2016-2020 年)》等文件精神,加快促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围绕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亟需的 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夯实工业发展基础, 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工信部、财政部共同决定对 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行人 光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记录关键镀膜(合金)材料”成功中标。 3-1-3-20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反射层材料的关键配方和生产工艺,实现自主知识产权;是唯一一家 BD-R 底层 编码策略通过国际蓝光联盟认证的大陆地区光存储企业(全球仅九家)。 发行人蓝光数据存储系统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拥有国家级的“蓝 光检测实验室”和“广东省蓝光存储工程技术中心”,取得 5 项发明专利、55 项 软件著作权,参与 8 项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编制,同时正在参与《磁光混合存 储系统通用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是我国开展大容量自主技术蓝光存储国产化 的先锋企业,旨在填补我国蓝光存储相关领域发展空白;是我国开展下一代全息 光存储技术产业化应用研究的先锋企业,旨在新技术周期下实现我国光存储在国 际标准及技术专利话语权上的突破;是我国面向大数据时代推进数据智能冷热分 层存储管理的先锋企业,旨在构筑大数据智能分层存储系统技术体系。 3 发行人自主研发的“蓝光数据存储系统”通过了工信部科技成果评价,评价结论包括:产品存储密度 高、能耗低,产品数据存储介质安全性强,产品具备较强的安全可控性能,已建立了产品的完整生产技术 体系,蓝光数据存储系统技术及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存储密度、光磁 电融合等方面有创新。 3-1-3-2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2、面向经济主战场 光存储具有安全可靠性高、存储寿命长、绿色节能、单位存储成本低等独特 优势。大数据时代,冷热分层存储应运而生,磁电存储架构面临挑战,难以满足 大数据时代冷热分层存储需求。光磁电混合存储架构融入了光存储技术优势性能, 满足大数据时代冷热分层存储需求,从 2015 年左右开始加快渗透推广。伴随光 磁电混合存储渗透推广,光存储行业进入新的产业发展周期。在新的产业周期中, 光存储企业级市场应用进入发展期,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国家从 2014 年开始 大力推进信息安全自主可控和大数据发展战略,为行业导入发展提供助推力,同 时海量数据增长成为光存储企业级市场应用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发行人与行业同步发展,沿着“介质-设备-解决方案”技术及产业化创新发 展路径实现全产业链产品技术,产品服务与产业深度融合,把握新产业周期下历 史性发展机遇,2015 年以来发行人数据存储解决方案加快渗透发展,从档案归 档等天然的冷数据存储领域逐步扩展至互联网等新兴的冷热数据智能分层存储 领域,并把握 2017 年初出台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政 策机遇,持续加大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客户开发力度,终端应用领域覆盖政务、 互联网、医疗、军工、金融、档案、教育、能源等,逐步从地区市场向全国市场 辐射拓展,市场规模空间呈现倍数式增长,最终典型案例包括国家超算中心、国 家卫健委、国家档案馆、军事科学院军事科学信息研究中心、遥感卫星、京东云 存储等数据存储应用,并不断扩展用户群。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我国蓝光存储(BD)技术起步发展较晚,延续 CD/DVD 技术时代落后情况, 在 BD 技术时代大陆地区厂商也未在国际标准及规格技术专利话语权方面取得 突破,始终处于追赶者状态。同时,由于 CD/DVD 消费级市场的快速衰弱,行 业内参与者普遍未强先衰,未掌握过核心技术,大部分在 2010 年前后退出市场, 导致行业技术创新基础总体较为薄弱。 3-1-3-2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发行人依托光存储相对自主可控能力,服务于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信息安 全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唯一一家一次记录蓝光存储介质(BD-R)底层 编码策略通过国际蓝光联盟(BDA)认证的大陆地区光存储企业(全球仅九家) , 成为我国信息化产品国产自主可控生态系统中的民族光存储力量,由于行业的特 殊性和敏感性,政务、军工等领域对于底层存储介质具有强烈的自主可控需求, 公司产品质量已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系统集成商间接应用于 国防军工领域。 发行人是我国开展大容量自主技术一次性记录蓝光存储介质(BD-R)国产 化的先锋企业,通过小容量 BD-R 的自主开发量产积累了宝贵的 BD-R 研发技术 经验及研发技术实力,成为业界少数几家熟悉光存储介质特性并具备研发产业化 实力的企业。依托小容量 BD-R 技术积累形成的研发实力,公司面向企业级市场 大容量存储需求特点,从 2016 年开始投入大容量自主技术 BD-R 研发,目前已 具备大容量 BD-R 产业化技术能力,开发了相关记录材料和底层编码策略,并处 于实验良率爬坡阶段,将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大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实施 产业化,填补我国该领域国产化空白,提高自主可控能力。 在行业新的技术周期下,伴随着全息光存储技术的演进发展,国内企业迎来 了与海外厂商齐头并进的发展机遇,如果能在全息存储技术发展时代参与规格标 准制定并贡献技术专利,将极大提升我国在国际光存储领域的行业话语权。以发 行人为代表具有光存储介质科技创新实力和相对自主可控能力的科技企业,积极 推进我国光磁电混合存储中底层光存储介质国产自主可控发展,在信息安全自主 可控和大数据发展战略政策驱动下,具备持续发展的能力。 3-1-3-23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二)符合国家战略 1、公司产品隶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发行人主营业务涉及的光存储产品服务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根 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2016 年版), “新一代信息技术 产业”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之一,其中包括云计算设备,包括 云存储系统与设备;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将 “光存储”列入优先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内容之一。 2、公司符合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 略 2014 年“棱镜门”事件引起国家对网络信息安全前所未有的重视,我国成 立了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网络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高 度,大力推进信息安全自主可控。2015 年 8 月 13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大 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国发[2015]50 号) ,开篇明确指出“数据是国家基础 性战略资源”,实施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开始大力加大对大 数据的规划建设。2014 年以来促进信息安全自主可控、大数据发展相关的政策、 举措如下表所示: 信息安全自主可控的政策或举措 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或举措 2014 年 我国成立了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 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习主席亲自挂帅, 2014 年 将网络安全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 出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 路、大数据等方面赶超先进, 引领未来产业发展。 2015 年 首次通过新《国家安全法》将网络空间 划定为我国第五疆域。 2015 年 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 要》《关于印发国家绿色数据 中心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6 年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提到打造 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核心技术体系, 2016 年 带动基础软件、 核心元器件等薄弱环节 实现根本性突破。 出台《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大数据 列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3-1-3-24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信息安全自主可控的政策或举措 2017 年 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或举措 工信部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 展规划(2016-2020 年) 》 ,其中首次明 确提出信息安全产品纳入目标中,提出 到“十三五”末达到 2000 亿元,年均 增长 20%以上。 2017 年 工信部出台《大数据产业发展 规划(2016-2020 年)》 。 公司紧扣国家信息安全背景下的民族企业发展使命,致力于通过自主可控的 光存储技术带来更安全、更高效的数据存储方式,为数据安全保驾护航,成为我 国领先的光存储民族科技企业,公司产品质量已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并通过系统集成商间接应用于国防军工领域,符合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国家信 息安全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三)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1、拥有关键核心技术 发行人采取原始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以及联合创新多种方式保证技术的领 先性。以自主研发创新为主,合作研发和吸收引进为辅,从底层光存储介质技术 发展起步,面向企业级市场需求,开展光存储设备硬件的研发设计,以及光存储 设备管理软件、存储软件系统基础架构、存储分层算法、分布式存储技术的设计 开发,逐步从介质向硬件设备、软件拓展,构筑基于光存储技术的大数据智能分 层存储系统核心技术体系,包括光存储介质核心技术、光存储设备硬件核心技术 和光存储软件核心技术。 3-1-3-25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1)“蓝光数据存储系统”通过了工信部科技成果评价,具有自主知识产 权、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根据工信部 2018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工信部科 评字(2018)第 104 号) ,发行人自主研发的“蓝光数据存储系统”通过了工信 部科技成果评价,评价结论包括:产品存储密度高、能耗低,产品数据存储介质 安全性强,产品具备较强的安全可控性能,已建立了产品的完整生产技术体系, 蓝光数据存储系统技术及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存储密度、光磁电融合等方面有创新。 (2)光存储介质底层“数据记录关键镀膜(合金)材料”中标工信部“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 为加快制造强国建设,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 指导意见》 《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 年) 》等文件精神,加快促进工 业基础能力提升,围绕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亟需的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 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实现工程化、产业化突破,夯实工业发展基础,提 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工信部、财政部共同决定对 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发行人光存储介质中的“数据记录关键镀膜(合金)材料”成 功中标。 (3)入选工信部 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存储器一条龙的光存储企业 2018 年 12 月,工信部公布“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 用计划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名单”,公司为“存储器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 中光存储上游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光存储制造领域的唯一入选企业,大数据安 全云存储技术同步入选“存储器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 (4)BD-R 底层编码策略通过国际蓝光联盟认证(全球仅九家) 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次性记录蓝光存储介质(BD-R)底层编码策略通过国际 蓝光联盟(BDA)认证,是目前全球仅有的 9 家企业,也是其中唯一一家大陆 厂商,掌握相对自主可控的光存储介质生产能力。除发行人之外,其他入选企业 分别还有日本索尼(Sony)、日本松下(Panasonic) 、日本三菱(Mitsubishi Kagaku)、 3-1-3-26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日本先锋(Pioneer) 、日本太阳诱电(TAIYO YUDEN)、台湾莱德、台湾中环、 香港御铭。 (5)其他科研实力及成果情况 此外,公司还拥有国家级的“蓝光检测实验室”和“广东省蓝光存储工程技 术中心” ,取得 5 项发明专利、55 项软件著作权,参与 8 项国家、行业及地方标 准编制,同时正在参与《磁光混合存储系统通用规范》国家标准的制定,在已连 续举办十四届的“2018 中国存储与数据峰会”中,公司的光存储介质荣获 2018 年度存储介质产品应用金奖。 2、创新能力突出 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国家级“蓝光检测实验室”和“广东省蓝 光存储工程技术中心”,经过长期的自主研发积累,形成了持续研发迭代创新能 力,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23.12%,形成了以技 术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企业组织经营模式。 发行人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研发方针,坚 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以全球产业视野谋划和推动产品技术创新,紧跟行业 前沿技术,紧扣国家信息安全自主可控需求,围绕光存储技术为核心进行光存储 介质、设备及解决方案持续研发创新,构建以公司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 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实现关键技术的的重大突破,不断升级产品设备及 解决方案,不断巩固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 发行人始终围绕光存储相关业务为核心,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成立以 来,公司光存储主要产品服务沿着“介质—设备—解决方案”技术及产业化发展 路径,以光存储介质为切入点,发展光存储设备以及解决方案,是业界少数从最 底层光存储介质技术发展起步,沿着“介质-设备-解决方案”技术及产业化发展 路径,形成全产业链产品技术的光存储科技企业。 公司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公司向客户销售的光存储介质、光存 储设备,以及基于光存储的数据智能分层存储及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均使用了上述 3-1-3-27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关键核心技术,应用到上述核心技术的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收入。 公司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光存储企业级市场应用进入发展期(如下图), 发行人面向企业级市场提供光存储设备及解决方案,并采取买断式销售的方式, 下游直接客户包括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电信运营商、系统集成商、终端用户, 产品服务已渗透到于政务、互联网、医疗、军工、金融、档案、教育、能源等终 端领域,具有完整的产业链条。 (五)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 2018 年 12 月,工信部办公厅公布“2018 年工业强基工程重点产品、工艺一 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名单”,公司为“存储器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 业”中光存储上游材料、生产设备制造、光存储制造领域的唯一入选企业,且大 数据安全云存储技术项目同步入选“存储器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项目”。伴随着业 务规模增长、客户开拓积累,发行人在全国各区域各行业逐步积累沉淀了一批标 杆项目,涵盖政务、金融、医疗、互联网、军工、档案、教育、能源等领域,最 终典型案例包括国家超算中心、国家卫健委、国家档案馆、军事科学院军事科学 信息研究中心、遥感卫星、京东云存储等政府及企事业,得到各类用户的高度认 可。 蓝光存储是目前技术应用最成熟、最先进的企业级光存储介质,具有安全可 靠性高、存储寿命长、绿色节能、单位存储成本低等独特优势。公司的产品以蓝 光存储为核心,致力于通过自主可控的光存储技术带来更安全、更高效的数据存 3-1-3-28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储方式,为数据安全保驾护航,成为我国领先的光存储民族厂商,具有良好的社 会形象。 (六)具有较强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938.43 万元、31,292.49 万元和 40,159.63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63.96%,实现快速增长,具有较强成长性。 海量数据增长成为光存储企业级市场应用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伴随着万物互 联时代的来临,“云、移、物、大、智”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全球数据呈爆 炸式增长,PB 级规模的数据越来越常见。IDC 预测,全球数据圈(以数据圈代 表每年被创建、采集或是复制的数据集合)将从 2018 年的 32ZB 增至 2025 年的 175ZB,增幅超过 5 倍。其中,中国数据圈增速最为迅速,2018 年,中国数据圈 占全球数据圈的比例为 23.4%,即 7.6ZB,预计到 2025 年将增至 48.6ZB,占全 球数据圈的 27.8%,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数据圈。 全球数据圈规模与增长(按区域划分、单位:ZB) 数据来源:IDC 《数据时代 2025》白皮书 三、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基本规则 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本公司股票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3-1-3-29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后发行; 2、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190,381,503 元,不少于人民币 30,000,000.00 元;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为不超过 4,759.6126 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4、发行人符合市值及财务指标,详见本节第二条“ (二)发行人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市值及财务指标” ; 5、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市值及财务 指标 依据《上市规则》第 2.1.2 条,发行人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下列标准中: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 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发行人 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600.75 万元和 10,241.34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财务指标,2018 年 11 月公司引入 7 名机构投资者,依据入股价格 9.665 元/股,公司增资后股本为 142,785,377 元, 测算公司投后估值为 13.80 亿元,预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市值不低于 10 亿元。 发行人不是红筹企业,也未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因此,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上市条件。 四、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3-1-3-30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管理办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尽责完成持续督 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发行上市当年以及其后三年。 事项 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 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 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1、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确信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的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提交 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或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1、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有关决策制度规定;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2、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建立重大财务活动的通报制度; 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 4、若有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行为,及 资源的制度 时向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报告,并发表声明。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 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1、督导发行人依据《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制订完善的分权管理和授权经营制度; 2、督导发行人建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机制,完善高管人员的 薪酬体系; 3、对高管人员的故意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并发表声明。 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 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 意见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根据实际情 况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 2、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 回避的规定; 3、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告关联交易事 项; 4、督导发行人采取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 承诺事项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募 集资金; 2、要求发行人定期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募集资金运用出现异常或未能履行承诺的, 督导发行人及时进行公告; 4、对确因市场等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而需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关注发行人变更的比 例,并督导发行人及时公告。 3-1-3-31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事项 安排 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 决策程序; 2、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公告对外担保事 项; 3、对发行人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行为,及时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发表声明。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 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 他主要约定 1、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2、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 的相关约定 1、督促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 相关约定; 2、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在疑义的,督促中介机构做 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在保荐期间与发行人及时有效沟通,督导发行人更好地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五、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内核部门及保荐代表人经过审慎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本保 荐人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予以保荐。 3-1-3-32 保荐人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李豪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能清 邱荣辉 内核负责人签名: 林煊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 刘乃生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3-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