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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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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1 目 录 1. 引言 .................................................. 4 1.1 公司简介 .......................................... 4 1.2 披露依据 .......................................... 5 1.3 披露声明 .......................................... 5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 6 2.1 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 6 2.2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 7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 8 3.1 资本充足率指标 ....................................... 8 3.2 资本构成 .......................................... 8 3.2.1 主要资本构成项 ................................ 8 3.2.2 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 9 3.3 风险加权资产...................................... 10 4.资本管理 .............................................. 11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 11 4.2 资本规划与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 ..................... 11 5.全面风险管理 .......................................... 13 6.信用风险 .............................................. 15 6.1 信用风险管理...................................... 16 6.2 信用风险暴露...................................... 18 2 6.3 信用风险缓释...................................... 20 6.4 贷款质量及减值准备................................ 21 6.5 资产证券化 ....................................... 22 6.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22 7.市场风险 .............................................. 25 7.1 市场风险管理...................................... 25 7.2 市场风险计量...................................... 26 8.操作风险 .............................................. 27 8.1 操作风险管理...................................... 27 8.2 操作风险计量...................................... 27 9.其它风险 .............................................. 28 9.1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28 9.2 流动性风险 ....................................... 29 10.薪酬 ................................................. 31 10.1 薪酬管理委员会................................... 31 10.2 薪酬政策 ........................................ 31 10.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情况 ......................... 33 3 1. 引言 1.1 公司简介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7 年 2 月 5 日正式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行具有良好认知度的产品和服务品牌体系,如“绿色金融” “赤 道银行”“银银平台”获得广泛认可,以“三型银行”建设推动业务 转型,企金条线已建立“支付直通车” “收付直通车” “财智直通车”, 零售条线开展“织网工程”,推动信用卡和全网收单业务快速发展, 同业金融开展“非银资金管理云平台” “钱e付” “汇收付”等。资产 证券化、资产流转、代客债券销售、代客FICC、CDS、TRS等产品体系 不断丰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规模连续七年位于股份制银行第一位, 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业务领域不断取得突破。集团一体 化建设打开发展空间,本行已从单一银行演进为以银行为主体,涵盖 租赁、信托、基金、资产管理、消费金融、研究咨询等在内的综合金 融服务集团,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全产品覆盖的金融服务解决方 案。以科技引领推动运营支持能力提升,本行是中国第一批按照流程 银行理念、构建现代化管理体系的银行之一。 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最新排名,本行的国际排名不断提升, 2019年在全球银行中按一级资本排名第23位,按总资产排名第28位。 4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6 月发布的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并披露。 1.3 披露声明 本报告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资本充足 率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不能与上市 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简单比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 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实际有可能受 到多种因素影响而产生偏差,可能涉及的未来计划并不构成本行对投 资者的实质承诺,故投资者不应对此过渡依赖。 5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行未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 本行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办法(试行) 》规定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纳入并表资 本充足率计算范围的子公司包括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2.1 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 本行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对于不同类型的被投资机构分别采用 不同的处理方法。 表 1:各类被投资机构在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中采用的处理方法 序号 被投资机构类别 并表处理方法 1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 控制权的金融机构 纳入并表范围 2 对金融机构的 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3 对金融机构的 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4 对工商企业的 少数股权投资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 超过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0%的部分给予 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从 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 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本行核心 一级资本净额 10%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 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 风险加权资产 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6 表 2: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序号 被投资机构 名称 1 兴业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 福州 100亿元 2 兴业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 天津 90亿元 3 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福州 12亿元 4 兴业消费金 融股份有限 公司 泉州 19亿元 5 兴银理财有 限责任公司 福州 50亿元 注册地 已发行及 缴足股本 业务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 托等。 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 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 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 机构借款等。 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 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 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 等。 2.2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报告期内,本行持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不 存在监管资本缺口,且不存在集团内资本转移限制的情况。 7 本行持 股比例 73% 100% 90% 66% 100%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3.1 资本充足率指标 2019 年末,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计算的 集团并表口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 别为 13.36%、10.56%、9.47%,法人银行口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 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3.10%、10.24%、9.09%,各级 资本充足率指标较上一年度都有提升。2019 年各季度资本充足率指 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和本行的管理目标。 表 3:2019 年资本充足率指标情况 2018 口径 2019 年 监管指标 年末 集团 法人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30% 9.25% 8.99% 9.45% 9.47% 一级资本充足率 9.85% 9.78% 10.09% 10.57% 10.56% 资本充足率 12.20% 12.06% 11.84% 13.43% 13.36%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03% 8.97% 8.68% 9.08% 9.09% 一级资本充足率 9.61% 9.52% 9.83% 10.25% 10.24% 资本充足率 12.01% 11.84% 11.57% 13.16% 13.10% 3.2 资本构成 3.2.1 主要资本构成项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计量的 并表资本构成情况如下: 8 表 4:集团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85,821 20,774 74,790 10,800 73,692 301,226 2,771 1,767 -886 -532 -354 55,953 55,842 110 143,659 88,100 55,338 221 484,935 540,887 684,547 核心一级资本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其他综合收益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商誉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一级资本净额 资本净额 3.2.2 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余 额均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相关门槛扣除限 额情况如下所示: 表 5:门槛扣除限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适用门槛扣除法的项 目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 额少数资本投资 金额 3,766 资本扣除限额 标准 金额 核心一级资本 48,493 净额的 10% 9 与上限的差额 -44,727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 额少数资本投资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 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 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 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 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 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 扣除部分 589 201 2,976 48,493 48,493 48,493 -47,905 -48,292 -45,517 3,051 48,493 -45,442 48,493 48,493 48,493 -45,442 -48,493 -48,493 3,051 - 核心一级资本 净额的 10% 40,503 核心一级资本 净额的 10% 48,493 -7,990 43,554 核心一级资本 净额的 15% 72,740 -29,186 3.3 风险加权资产 本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法尚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依据监管要求, 本行采用信用风险权重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计 量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 6:集团风险加权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4,587,234 4,322,530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243,827 133,494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292,300 278,291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5,123,361 4,734,315 10 4.资本管理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的有关规定,建立 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和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内部资本充 足评估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压力测试、资本规划等内容。 其中风险评估主要对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和各实质性风险进行评估;压 力测试主要反映测试在统一情景下各类风险的不利变动对银行资本 充足情况的影响;资本规划是在预测正常和压力情景下资本充足水平 的基础上,将不同情景下的资本需求与可用资本、监管资本要求等进 行比较分析,提出相应的管理规划及措施,使本行资本充足水平、业 务规划和财务规划达到动态平衡。 按照银保监会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实施相关监管要求,本行目前开 展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一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明确风险治理架构,打造了风险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三道防线”; 二是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估与监控的工作机制;三是科学制定资 本规划,合理确定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四是形成包含制度和规程、 宏观指引和微观实践相结合的完整的压力测试制度体系。 4.2 资本规划与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 根据《2018-2020 年中期资本管理规划》,本行 2018-2020 年资 本充足率最低要求是在任一时点不低于当时的资本监管要求,在此基 11 础上还应持有一定的资本储备作为资本缓冲。2018-2020 年间集团和 法人银行资本充足率目标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8%,一级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9%,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1%。 2019 年,本行根据监管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在《2018-2020 年 中期资本规划》基础上,拟定 2019 年度资本管理计划并报董事会审 议。继续加强资本约束管理,以核心一级资本内生支持业务发展为约 束条件,合理制定年度综合经营计划和资本预算。根据董事会确定的 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合理安排风险加权资产规模总量,优化风 险加权资产额度分配和管控机制,有限的资本资源向资本回报好,符 合重点产品、客户、行业标准的业务和经营机构倾斜,促进资本使用 效率不断提升。 贯彻落实《2018-2020 年中期资本规划》制定的外部资本补充计 划,在年度内完成发行 300 亿优先股、500 亿二级资本债券的资本补 充工作,赎回 2014 年发行的、在第 5 年末附有赎回条款的 200 亿二 级资本债券。同时,本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该事项还有待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 加强集团并表资本管理,统筹考虑各并表子公司监管达标、股东 回报、业务发展和风险覆盖的需要,跟踪、监测各并表子公司的资本 配置和使用,保持并表子公司稳健的资本充足水平和合理的资本结构。 12 5.全面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本行将风险管理视 为核心竞争力之一,制定了业务运营与风险管理并重的发展战略,完 善了以风险资产管理为核心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流程,健全 了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了风险责任追究与 处罚机制,将各类业务、各种客户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了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操作执行层在风险管理上的具体职责, 形成了明确、清晰、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日常风险管理工作 中,由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组成职责明确的 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其中,业务经营单位和条线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经营单 位负责管理本业务单元所有业务和操作环节的风险,履行事前预防控 制的重要职责;条线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本条线风险管控措施,定期评 估本条线风险管理情况,针对风险薄弱环节采取必要的纠正补救措施。 各级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为第二道防线,负责制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和 政策,分析集团整体风险管理状况,加强对各部门和各级机构风险管 理规范性和有效性的检查评估和监控,履行全面风险报告职责,持续 改进风险管理模式和工具,提高风险管理独立性。审计部门为第三道 防线,负责开展全过程审计,对集团各业务环节进行独立、有重点、 前瞻式持续审计监督。 13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 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构成本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本行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2019 年,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前景,本行坚持风险管 理与业务发展协同并重,持续健全完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资产质量 继续保持基本稳定和较好水平。一是加强对业务全流程的动态监测预 警。通过加强风险预警监控,充分应用风险预警管理系统提供的大数 据分析手段,加强对业务全流程的动态监测预警,保障风险项目“早 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及时解读并贯彻落实监管政策,加大风险 热点和重点领域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强化管理、落实整改。二 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成功上线统一授信管理系统,实现了客户管理、 授信作业、额度管控、风险缓释、资产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形成涵 14 盖整个集团的全机构、全客户、全流程、全资产的统一授信管理体系, 有效避免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政策寻租,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的 全面性和整体性。三是完善分行尽职调查中心建设。对尽调组织架构、 尽调范围、尽调手段、队伍建设、信息共享、科技手段应用等进行统 一规范,发挥尽调中心专业尽调和真实性核查的作用,提升尽调人员 专业尽调水平,切实发挥尽调中心“第一道防线”的风险把控作用。 四是强化考核评价。科学设置资产质量指标,将资产质量管控结果评 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不断夯实资产质量基础。通过设置关注类资产 发生率(含逾期发生)指标,替代原关注类资产比率指标,引导分行 及时采取前瞻性措施化解潜在风险,降低正常项目的下迁比率。五是 抓好风险资产处置。推进不良资产处置专业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持续 充实不良资产专职清收队伍,提高处置专业化水平;加大不良资产现 金清收、核销、市场化处置力度,提高账销案存项目回收比率,不良 资产处置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6.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 降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失误导致本行作出未获授权或不恰当的 发放贷款和垫款、资金承诺或投资,也会产生信用风险。本行面临的 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发放贷款和垫款(企业和个人信贷)、资金业务(包 括债权性投资)、担保与承诺以及其他表内外信用风险敞口。本行通 过授信前尽职调查、贷款审批程序、放款管理、贷后监控和清收管理 15 程序来确认和管理上述风险。 6.1 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信用风险管理战略、 政策,制订信用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对信用风险总体执行情况进行专 业管理、评估和指导,实施检查和监督。牵头组织制订授信统一标准, 负责统一授信管理,实现信用风险总控。本行设立企业金融风险管理 部、零售风险管理部、投行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负责各自分工范 围内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负责对审批权限内项目的集中审批。本行设立信用审批委员会、信用 责任追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信用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信 用业务审批,信用责任追究委员会负责有关信用业务的责任认定追究。 本行制订了一整套规范的信贷审批和管理流程,并在集团范围内 实施。本行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信贷管理程序可分为:信贷调查、 信贷审查、信贷审批、信贷放款、贷后监控和清收管理。另外,本行 制订了《授信工作尽职制度》,明确授信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有 效控制信贷风险,并加强信贷合规监管。 本行制订了年度授信政策,按照“风险可控、资源集约、持续发 展”原则,推动信贷资源在行业、区域、客户、产品等方面合理布局 和均衡发展。在符合准入条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行加大绿 色金融业务支持,加快中小、小微和零售业务发展步伐,支持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先进制造业、内需消费、民生领域和国家战略新兴 16 产业内实体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有效压缩和退出落后产能项目,持 续推进信贷资产结构优化调整。 本行建立了完整的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嵌入授信审批流程, 全行实行“先评级后授信”管理原则。内部评级包括评级发起、评级 认定、评级推翻和评级更新。评级由经营机构客户经理发起,总、分 行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内设内部评级岗,专职负责辖内客户评级审核认 定工作。评级结果应用程度不断深化,已应用于授权管理、客户限额、 拨备考核、综合考评、风险资本配置管理、区域行业风险评级、地方 政府信用风险评级、客户准入、差异化抵质押率、差异化定价等多项 风险管理方面。 本行已开发上线风险预警系统,应用大数据技术充分收集整合内 外部风险信息,按一定规则进行分析、加工整合形成预警指标,通过 指标监控及时揭示客户潜在风险,实现客户预警信号分级的主动推送、 跟踪、反馈及报表生成,有效提高风险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风险 预警系统实现了预警信息的线上发布,并对预警调整、解除等流程实 行系统硬控制,为授信管理提供基础保障。通过风险预警大数据分析, 结合日常风险监测,本行建立潜在风险客户清单,并分层分类明确处 置方案,提前化解、处置潜在风险。 本行建立了特殊资产专业化经营体制。2019 年本行进一步深化 特殊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全集团不良资产专业化、集中化经 营,并配套完善与清收处置成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层级高、 金额大、难度大以及跨分行、跨区域的重点项目,建立总行直营机制, 17 提高特殊资产处置和经营质效。建立了清收目标责任制,采取行领导 挂钩等方式强化督导落实。 信贷承诺产生的风险在实质上与贷款和垫款的风险相似。因此, 该类交易的申请、贷后管理以及抵质押担保等要求与贷款和垫款业务 相同。本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非标等类信贷业务纳入全面风 险管理体系,根据监管要求比照传统贷款业务进行管理,落实统一授 信实行风险总控,执行全行统一的授信政策,比照传统贷款业务开展 全流程尽职管理,实施风险分类并相应计提风险拨备。 6.2 信用风险暴露 本行根据《资本管理办法》中权重法的相关规定确定适用的风险 权重,并计算其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下表列示本行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主体及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信息。 表7:按主体划分权重法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6,497,002 6,164,531 现金类资产 486,636 486,636 对中央 政府和 中央银 行 的债权 507,462 507,462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429,059 425,134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519,205 480,197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 金融机构的债权 57,806 56,617 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2,646,384 2,373,516 对符合 标准的 小微企 业 的债权 45,203 36,671 18 对个人的债权 1,448,464 1,445,876 股权投资 10,213 10,213 资产证券化 147,009 147,009 其他表内项目 199,561 195,200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1,242,068 522,222 交 易对手 信用风 险暴露 小计 165,298 70,427 7,904,368 6,757,180 总计 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权重法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权重法下证券融 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暴露 表8:按权重划分权重法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权重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0% 1,101,685 1,101,685 20% 569,580 545,572 25% 235,210 234,813 50% 871,156 871,144 75% 626,944 615,836 100% 2,891,770 2,594,823 150% - - 250% 45,143 45,143 400% 2,930 2,930 1250% 5,576 5,576 总计 6,349,994 6,017,521 表9: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 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3,560 3,560 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 资本工具 19 核心一级资本 3,051 3,051 其他一级资本 - - 二级资本 509 509 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589 589 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6,573 6,573 561 561 11,283 11,283 非自用不动产 总计 6.3 信用风险缓释 本行通常运用抵质押品和保证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本行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缓释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对于不同业务担保的 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规范,切实做到对信用风 险缓释工具的有效认定和管理,确保其可以降低信用风险。 抵质押品:一是制度方面,本行制定了《兴业银行押品管理办法》 , 对押品进行集中、统一的归类,制度涵盖各类押品准入、抵质押率、 押品全流程管理等具体要求,押品制度建设基本完善。二是估值体系 方面,本行明确了押品实地勘查、价值审核认定的操作流程,规定了 外部评估公司准入和考核标准,制度了外部评估报告审核要点,押品 价值内部认定程序,押品定期重估具体操作要求等。三是管理程序方 面,本行完善建立了价值审定、重估、抵质押设立与登记核保、权证 出入库,押品监控,押品处置和返还等全流程风险管控程序。四是系 统建设方面,本行押品管理系统构建完善押品全流程管理系统管控要 求,包括由押品信息管理、押品价值管理、押品出入库管理、押品预 20 警监测、评估机构管理等具体功能模块,提升押品生命周期管理水平, 切实满足监管要求和业务需求。 保证担保:本行要求保证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代为清偿债务 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本行通过内部管理制度对保证人资格 准入、担保能力评估、监控管理以及债务追偿等进行规范,有效控制 和降低授信风险。 6.4 贷款质量及减值准备 表 10: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正常类 3,327,066 96.68 2,827,898 96.38 17.65 关注类 61,363 1.78 60,044 2.05 2.20 次级类 19,741 0.57 19,411 0.66 1.70 可疑类 21,209 0.62 18,442 0.63 15.00 损失类 12,072 0.35 8,287 0.28 45.67 3,441,451 100 2,934,082 100 17.29 项目 合计 本报告期末余 额较上年末增 占比(%) 减(%) 表 11:逾期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逾期 1 至 90 天(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22,293 34.84 22,923 38.64 2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逾期 91 至 360 天(含) 24,235 37.87 25,231 42.54 逾期 361 天至 3 年(含) 15,472 24.18 9,395 15.84 逾期 3 年以上 1,993 3.11 1,770 2.98 合计 63,993 100 59,319 100 项目 6.5 资产证券化 本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是根据全行信贷结构调整方案, 优化资产组合、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落实“轻资本、轻资产” 的发 展战略导向。本行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方式主要包括作为资产证券 化业务的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主承销商以及投资机构。 本行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承担的风险主要是根据监管 要求持有的部分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除此之外,其他风险均已 完全通过证券化操作转移给其他实体。 作为发起机构,本行参与项目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交易结构 设计、发行材料制作、监管备案及审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等工作, 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参与发行后贷款后续管理、本息划付、出具贷 款服务报告等工作。本行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本行银行间资产证券化产品均采用“双评级”。报告期末尚未结 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情况如下: 22 表 12: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资产证券化 产品 兴元 2017 年第一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证券化信托项目 兴元 2018 年第一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证券化信托项目 兴元 2018 年第二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证券化信托项目 兴元 2018 年第三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证券化信托项目 兴元 2018 年第四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证券化信托项目 兴元 2019 年第一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证券化信托项目 兴元 2019 年第二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证券化信托项目 发起 年份 发行规模 (亿元) 2019 年末余额 (亿元) 2017 136.66 79.81 2018 79.49 43.60 2018 94.16 54.41 2018 85.35 65.09 2018 98.64 77.40 2019 99.84 83.39 2019 97.00 81.30 兴银 2018 年第一期信 贷资产支持证券 2018 52.47 5.08 兴银 2018 年第二期信 贷资产支持证券 2018 53.09 9.83 兴银 2019 年第一期信 贷资产支持证券 2019 67.17 26.61 兴银 2019 年第二期信 贷资产支持证券 2019 67.02 6.82 兴银 2019 年第三期信 贷资产支持证券 2019 78.82 18.54 兴银 2019 年第四期信 贷资产支持证券 2019 55.18 36.92 23 外部评级 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 有限责任公司、中债资 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表 13:本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基础资产 类型 基础资产 余额 不良资产 总额 逾期资产 总额 报告期确认的 损失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485.00 0.92 2.68 - 对公贷款 103.81 - - - 作为承销机构,本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职 业道德,按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勤勉尽责,完成资产支持 证券销售和分销等工作。 6.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在金融衍生品和证券融资交易中,因 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前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2019 年末本行集团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产计量情况如下表: 表 14:集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风险加权资产 1.权重法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21,189 2.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法) 29,340 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4.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 风险合计 24 665 51,195 7.市场风险 7.1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 的不利变动而导致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存在于银行 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市场风险管理旨在建立与本行业务发展相匹配 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经营体系相对独 立,并实现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在全行统一集中管理。 职责分工方面,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 负责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 层市场风险管理的尽责履职情况,并提出市场风险管理的有关建议。 高级管理层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有关市场风险 管理议案及要求,对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及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决策,推 动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框架的执行、并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 恰当的组织架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的识别、计量、监 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投行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 部为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责部门。 2019 年,本行继续完善市场风险限额体系,优化市场风险限额 指标设置,并有效推动全行利率风险敞口的压降;持续推进公允价值 计量体系建设工作,并对因新会计准则实施而被动纳入公允价值计量 范围的资产建立定期估值机制;加强集团市场风险并表工作和对香港 25 分行的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本行已建立市场风险价 值模型,风险价值目前用于内部市场风险管理。 7.2 市场风险计量 本行目前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同时积极向监管机构申 请使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本行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办法(试行) 》的有关要求,分别计量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 险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权风险 的资本要求。2019 年末,本行集团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情况如下表: 表 15:集团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风险加权资产(标准法) 1、一般市场风险 11,545 1.1 利率风险 10,947 1.1 股票风险 0 1.1 外汇风险 407 1.1 商品风险 82 1.1 期权风险 109 2、特定风险 7,664 3、新增风险 0 4、交易账户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 297 5、市场风险资本总额 19,506 6、市场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243,827 26 8.操作风险 8.1 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健全和完善与业务复杂程度相 匹配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降低操作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并将操作 风险损失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促进各级机构业务经营依法合规, 为全行业务发展提供健康的运营环境。 本行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根据操作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并参 考所收集的操作风险事件信息,有选择性地采取风险避险、风险降低、 风险转移、风险承担等四种操作风险管理策略,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稳健发展为原则,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强调业务规模、获利与风险 承受度的匹配,通过持续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行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包括:操作风险识别、操作风险评估、操 作风险监测、操作风险控制或缓释、操作风险计量、操作风险报告。 8.2 操作风险计量 本行依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银监发[2007]42 号)、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银监会 2012 年第 1 号令)等监 管要求使用基本指标法计量银行法人及集团并表口径的操作风险监 管资本。2019 年本行集团并表口径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2,923 亿元, 资本要求为 234 亿元。同时,本行积极推进操作风险标准法的实施。 27 9.其它风险 9.1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本行区分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并根据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的不 同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交易账簿包括本行拟于短期内出售、从实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 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簿包括除交易账簿以外的业务。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 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本行采用重定价缺口分析、 久期分析、情景模拟等方法按月计量和分析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重定 价缺口分析主要监测资产负债的重定价期限分布及错配情况;久期分 析监测主要产品类型的久期及全行资产负债的久期缺口变动;情景模 拟是本行进行利率风险分析和计量的主要手段,涵盖了多个常规场景 和压力场景,包括利率标准冲击、收益率曲线平移和形状变化、过去 10 年极端利率变动,以及经专家判断的未来最可能利率变动等场景。 通过对利率变动场景的模拟计算出未来 1 年净利息收入(NII)以及 经济价值(EVE)指标的变动。 本行利率风险监控指标为利率风险敏感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利率风险敏感度为 6.65%,利率风险敏感度指标 2019 年 以来持续下降,风险指标在监管范围内,利率风险在可控范围以内。 本行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本行净损益的可能影响。在 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 2019 年末,本行集团利率敏感性 28 分析如下表: 表 16: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基点变动 上升 100 个基点 下降 100 个基点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利息净收入 增加 (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 增加 (减少) 利息净收入 增加 (减少) 其他综合收益 增加 (减少) 12,948 (11,200) 6,821 (18,228) (12,948) 12,579 (6,821) 19,281 9.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 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 需求的风险。 本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明确,流动性风险 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清晰。本行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时监控、 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下,每年根据外部宏观形势、市场流动性状况、 本行经营战略和业务特点等情况,制定全集团统一的流动性风险偏好 和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把相应的流动性风险职责拆分至各经 营单位。通过多道防线管理、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日间流动性风险 管理等管理手段确保集团流动性安全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 管要求。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促进核心存款等稳定负债来源的增长,并通过 适时发行各类债券等手段持续推动负债结构优化,不断拓宽负债渠道, 29 增强多样化的主动负债能力,提升资金来源稳定性,确保负债总量适 度、来源稳定、结构多元、期限匹配,有效防范市场冲击。 2019 年末,本行集团并表口径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净 稳定资金比例指标如下: 表 17:流动性比例指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流动性资产 2,129,593.95 流动性负债 2,819,407.44 流动性比例 75.53% 表 18: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946,577.00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 526,923.09 流动性覆盖率 179.64% 表 19:净稳定资金比例指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末 1. 可用的稳定资金(汇总计算) 3,920,969 2. 所需的稳定资金(汇总计算) 3. 净稳定资金比例 (=可用的稳定资金/ 所需的稳定资金) 3,749,701 30 104.57% 10.薪酬 10.1 薪酬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包括: 刘世平先生、陈逸超先生、林腾蛟先生、苏锡嘉先生及林华先生,其 中独立董事刘世平先生为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 为: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层成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2019 年,董事会薪 酬考核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 10.2 薪酬政策 本行的薪酬政策坚持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与银行竞争力 及可持续发展相兼顾、与经营业绩相适应、长短期激励相协调的原则, 兼顾薪酬的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 施、实现对人才尤其是关键人才的吸引和保留;薪酬政策适用于所有 与本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为适应转型发展的需要,不断检视 现有薪酬政策,结合不同业务发展阶段的人才管理需要、同业市场变 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和优化薪酬结构及资源配置方式。 薪酬分配政策 员工薪酬分配遵循“按照岗位价值和贡献分配”的基本理念,其 中岗位价值包括了技术及管理的难易程度、风险的程度及在银行体系 31 中的贡献度,员工薪酬与其岗位价值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匹配。从 事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的员工薪酬取决于员工个人能力、履职情况以 及团队和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其他业务领域的绩效完成情况没有 直接关系,确保从事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员工的薪酬与其所监督的业 务条线绩效相独立,促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薪酬与风险挂钩机制 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薪酬政策与当前及未来的风险挂钩, 主要业务骨干及重要岗位员工绩效奖金的一定比例提留作为风险金 递延支付,考核期内如出现违规违纪或职责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况将 相应扣回相关责任人的风险金,确保薪酬水平与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表 现相一致。 薪酬水平与银行绩效挂钩机制 本行员工绩效奖金与银行、机构(部门)与个人的综合绩效完成 情况挂钩,在绩效指标设置方面,使用平衡计分卡的理念与方法,从 财务、客户、风险内控等维度,选取了经济资本收益率、风险资产收 益率、不良贷款率、合规经营与内控评价等作为关键绩效指标,指标 分解到机构与员工,评价结果与各经营机构绩效奖金总额相关。员工 个人的绩效奖金与团队绩效水平挂钩,同时充分考虑个人对团队的贡 献程度。薪酬水平与整体绩效表现匹配,激励员工不断提升业绩水平 和价值创造。 长期绩效调整薪酬水平方法 本行的长期绩效强化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约束和回报约束 32 机制,引导全行以风险调整后的价值创造为导向,不断提升长期绩效, 并根据长期绩效调整优化薪酬水平。 10.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请参见 2019 年度报 告。 33 附表 1:资本构成1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集团口径 核心一级资本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 实收资本 20,774.19 20,774.19 2 留存收益 385,718.62 340,949.84 2a 盈余公积 10,800.39 10,798.49 2b 一般风险准备 73,691.92 71,283.17 2c 未分配利润 301,226.31 258,868.19 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76,556.87 76,912.16 3a 资本公积 74,790.04 74,672.84 3b 其他 1,766.83 2,239.32 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 4 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银行 填 0 即可) 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770.92 2,560.87 6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485,820.61 441,197.07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 审慎估值调整 8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531.95 531.95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 9 353.85 299.75 除递延税负债)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 10 递延税资产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 11 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12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13 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 14 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 15 延税项负债) 16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17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 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 - 18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 1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 1 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口径提供。 34 20 21 22 23 24 25 抵押贷款服务权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 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 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 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 15%的应扣除金额 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 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 额 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 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 心一级资本投资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 26b 一级资本缺口 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26c 合计 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 27 的未扣缺口 28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29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30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31 其中:权益部分 32 其中:负债部分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 33 具 3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 35 资本的部分 36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26a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 - - - - 885.80 484,934.81 831.69 440,365.38 55,842.13 55,842.13 - 25,905.33 25,905.33 - - - 110.49 64.32 - - 55,952.62 25,969.65 37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 - 38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 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 - 3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 40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 - 35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 他一级资本投资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 41b 一级资本缺口 - - - - 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 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43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44 其他一级资本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 45 本) 二级资本: 46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55,952.62 25,969.65 540,887.43 466,335.03 88,100.00 60,800.00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8,100.00 10,800.00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 49 分 5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51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220.99 128.64 - - 55,338.41 143,659.40 50,318.24 111,246.88 - - - - - - - - - - - - 143,659.40 684,546.83 5,123,362.03 111,246.88 577,581.91 4,734,315.16 9.47% 10.56% 13.36% 128,084.05 128,084.05 - 9.30% 9.85% 12.20% 118,357.88 118,357.88 - 41a 41c 42 47 48 52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 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54 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55 中的二级资本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 56a 级资本投资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 56b 资本缺口 56c 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57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58 二级资本 59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60 总风险加权资产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62 一级资本充足率 63 资本充足率 64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65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66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53 36 67 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 本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 68 权资产的比例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0 一级资本充足率 71 总资本充足率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72 未扣除部分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73 未扣除部分 74 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 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76 额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 77 失准备的数额 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 78 备金额 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 79 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 80 一级资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 81 级资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 82 一级资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 83 级资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资 84 本的数额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二级资 85 本的数额 75 37 - - 1.97% 1.80% 7.5% 8.5% 10.5% 7.5% 8.5% 10.5% 3,766.39 6,222.95 3,051.03 2,890.21 不适用 不适用 40,503.46 32,149.13 110,412.68 98,757.31 55,338.41 50,318.24 - - - - - - - - - - - - 8,100.00 10,800.00 18,900.00 16,200.00 附表 2: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并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监管并表 财务并表 监管并表 资产 1. 现金 4,848 4,843 5,191 5,191 2. 贵金属 401 401 3,350 3,350 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81,392 480,068 470,590 469,185 4. 存放同业款项 87,459 84,449 53,319 50,953 5. 应收利息 32,704 33,589 34,463 33,987 3,281,520 3,286,946 2,813,492 2,818,308 7. 贸易融资 70,380 70,347 65,372 65,444 8. 贴现及买断式转贴现 195,824 199,056 159,471 163,239 9. 其他贷款 - - - - 10. 拆放同业 231,851 231,948 98,409 98,409 11. 其他应收款 16,748 16,213 18,246 10,748 2,570,289 2,563,925 2,795,090 2,786,298 13. 买入返售资产 42,501 39,129 77,416 81,452 14. 长期待摊费用 1,398 1,406 1,430 1,441 15. 固定资产原价 35,069 35,644 26,849 27,368 16. 减:累计折旧 10,419 10,995 9,188 9,687 17. 固定资产净值 24,650 24,649 17,661 17,681 18. 固定资产清理 3 3 2 2 19. 在建工程 3,463 3,463 7,872 7,872 20. 无形资产 647 647 602 602 21. 抵债资产 592 592 1029 1,029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604 41,204 33,780 33,865 23. 其他资产 191,881 196,893 173,903 168,306 24. 减: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133,669 139,086 117,568 120,343 6. 贷款 12. 投资 38 25. 资产总计 7,146,486 7,140,685 6,713,120 6,697,019 26. 单位存款 2,806,069 2,803,795 2,543,659 2,541,532 27. 储蓄存款 661,732 663,820 525,573 530,005 28. 向中央银行借款 165,700 - 268,500 - 29. 同业存放款项 1,227,846 1,228,223 1,344,883 1,344,732 30. 同业拆入 190,989 185,097 220,831 216,426 31. 卖出回购款项 193,055 350,395 230,569 487,774 32. 汇出汇款 38 38 82 82 33. 应解汇款 1,235 1,234 2,016 2,016 34. 存入保证金 289,707 289,774 231,867 231,947 35. 其他存款 - - - - 36. 应付利息 49,307 49,635 46,771 47,290 37. 应交税费 14,476 13,780 11,297 11,166 38. 应付职工薪酬 17,738 17,737 15,341 15,341 39. 应付福利费 - - - - 40. 应付股利 1 1 1 1 8,249 16,857 10,908 11,093 42. 预提费用 0 - 0 - 43. 递延收益 1,128 3,877 2,889 4,304 44. 预计负债 6,253 6,253 0 1,774 0 - 0 - 46. 应付债券 245,142 242,712 234,491 233,492 47. 其他负债 717,364 718,453 549,395 544,883 805 518 1,463 1,611 6,596,834 6,592,199 6,240,536 6,225,469 8,339 8,272 6,631 6,633 51. 实收资本 20,774 20,774 20,774 20,774 52. 资本公积 74,867 74,647 75,011 74,67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41. 其他应付款 45. 转贷款资金 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49. 负债合计 5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39 53. 其他权益工具 55,842 55,842 25,905 25,905 54. 其他综合收益 3,232 2,486 2,356 2,154 55. 盈余公积 10,684 10,800 10,684 10,798 56. 一般风险准备 78,149 73,177 73,091 70,885 57. 信托赔偿准备 376 515 331 398 58. 未分配利润 297,389 301,973 257,801 259,330 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1,313 540,214 465,953 464,917 7,146,486 7,140,685 6,713,120 6,697,019 6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40 附表 3:有关科目展开说明2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具体项目 商誉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递延税所得税负债 其中:与商誉相关的递延税项 负债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含 土地使用权)相关的递延税负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31.95 636.14 282.29 516.32 实收资本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 数额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 数额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已发行债务证券 其中:已发行可计入二级资本 工具及其溢价 - - d - - e 76,616.32 46,679.52 20,774.19 20,774.19 55,842.13 2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2018 年 12 月 31 代 日 码 531.95 a 590.90 b 291.15 c 1,610.73 74,790.04 10,800.39 73,691.92 301,226.31 241,484.61 25,905.33 74,672.84 10,798.49 71,283.17 258,868.19 234,192.98 88,100.00 60,800.00 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口径提供。 41 f g h i j k l 附表 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一、一级资本工具 序 号 1 2 监管资本工具的 主要特征 发行机构 标识码 普通股 (A 股) 兴业银行 601166 3 适用法律 《证券法》 4 5 6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 《商业银行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 过渡期规则 其中:适用 《商业银行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 核心一级资本 过渡期结束后规 则 其中:适用法 法人/集团 优先股 优先股 优先股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360005 360012 360032 《公司法》《证券法》《国务 《公司法》 《证券法》 《国务院 《公司法》 《证券法》 《国务院 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 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 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 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 意见》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意见》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法》《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 《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 《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 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 补 充 一 级 资 本的 指 导意 见 》 补 充 一 级 资 本 的 指 导 意 见 》 《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 《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 《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 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等 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等 新的指导意见(修订)》等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42 序 号 监管资本工具的 主要特征 人/集团层面 7 工具类型 8 工具面值(人民币 百万) 9 初始发行日 10 11 12 是否存在期限(存 在期限或永续) 其中:原到期 日 发行人赎回(须经 监管审批) 13 其中:赎回日 期(或有时间赎回 日期)及额度 14 其中:后续赎 回日期(如果有) 普通股 (A 股) 优先股 优先股 优先股 核心一级资本 工具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20,774 13,000 13,000 30,000 2007 年 1 月 23 日 2014 年 12 月 3 日 2015 年 6 月 17 日 2019 年 4 月 3 日 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无到期日 无到期日 无到期日 无到期日 否 是(须经监管审批) 是(须经监管审批) 是(须经监管审批)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自缴款截 止日起五年后,如果得到中国 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 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 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 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 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 后。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自缴款截 止日起五年后,如果得到中国 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自缴款截 止日起五年后,如果得到中国 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 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 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 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 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 后。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自缴款截 止日起五年后,如果得到中国 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行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5 年后,如 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 本行有权行使赎回权,赎回全 部或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赎回日期应在本行宣告赎回 时的上一计息年度优先股股 息派发日之后。 - - 43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5 年后,如 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 本行有权行使赎回权,赎回全 序 号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监管资本工具的 主要特征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 浮动派息/分红 其中:票面利 率及相关指标 普通股 (A 股) 浮动 不适用 其中:是否存 否 在股息制动机制 其中:是否可 自 主 取 消 分 红 或 完全自由裁量 派息 其中:是否有 否 赎回激励机制 其中:累计或 非累计 非累计 是否可转股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换触 发条件 优先股 优先股 优先股 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 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 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 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 后。 使赎回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 次发行的优先股,赎回日期应 在本行宣告赎回时的上一计 息年度优先股股息派发日之 后。 部或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赎回日期应在本行宣告赎回 时的上一计息年度优先股股 息派发日之后。 固定到浮动 固定到浮动 固定到浮动 当前计息周期(2019 年 12 月 当前计息周期(2015 年 6 月 当前计息周期(2019 年 4 月 8 日-2024 年 12 月 7 日)股息 24 日-2020 年 6 月 23 日)股 10 日-2024 年 4 月 9 日)股息 率 5.55% 息率 5.4% 率 4.9% 是 是 是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否 否 否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是 (1)当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降至 5.125%时,本次发 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 是 (1)当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降至 5.125%时,本次发 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 是 (1)当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 足率降至 5.125%时,本次发行 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监 44 序 号 23 监管资本工具的 主要特征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全部转 普通股 (A 股) - 优先股 优先股 优先股 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 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 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 A 股普 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 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 复为优先股; (2)当本行发行的二级资本 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发 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 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 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 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 A 股普 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 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 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本 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 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 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 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 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 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 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 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 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 A 股普 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 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 复为优先股; (2)当本行发行的二级资本 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发 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 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 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 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 A 股普 通股,当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 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 复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本 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 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 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 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 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 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 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会 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股 价格全额转为本行 A 股普通 股,当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 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 为优先股; (2)当本行发行的二级资本 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发 行的优先股将根据中国银保 监会相关要求报中国银保监 会审查并决定后,按照强制转 股价格全额转为本行 A 股普通 股,当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 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 为优先股。其中,二级资本工 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 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保 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 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 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 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 本行将无法生存。 全部转股 全部转股 全部转股 45 序 号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监管资本工具的 主要特征 股还是部分转股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换价 格确定方式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是否为 强制性转股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换后 工具类型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换后 工具的发行人 是否减记 其中:若减 记,则说明减记触 发点 其中:若减 记,则说明部分减 记该是全部减记 其中:若减 记,则说明永久减 普通股 (A 股) 优先股 优先股 优先股 -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初始强制 转股价格为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价。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初始强制 转股价格为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价。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初始强制 转股价格为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价。 - 强制的 强制的 强制的 -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否 否 否 否 - - - - - - - - - - - - 46 序 号 32 33 34 监管资本工具的 主要特征 记还是暂时减记 其中:若 暂时减记,则说明 账面价值恢复机 制 普通股 (A 股) 优先股 优先股 优先股 - - - -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受偿 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 和次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次 级债、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 本工具等)之后,先于本行普 通股股东;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股东位于同一受偿顺序,与本 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优先股股 东同顺位受偿。本次发行的优 先股股东与本行未来可能发 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 人之间的受偿顺序安排,遵循 相关监管规定。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受偿 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 和次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次 级债、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 本工具等)之后,先于本行普 通股股东;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股东位于同一受偿顺序,与本 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优先股股 东同顺位受偿。本次发行的优 先股股东与本行未来可能发 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 人之间的受偿顺序安排,遵循 相关监管规定。 否 否 - -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受偿 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 和次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次 级债、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 本工具等)之后,先于本行普 清 算 时 清 偿 顺 序 在存款、一般 通股股东;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 说 明 清 偿 顺 序 债权、次级债 股东位于同一受偿顺序,与本 更 高 级 的 工 具 类 务和其他一级 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优先股股 型) 资本工具之后 东同顺位受偿。本次发行的优 先股股东与本行未来可能发 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 人之间的受偿顺序安排,遵循 相关监管规定。 是否含有暂时的 否 否 不合格特征 其中:若有, 则说明该特征 47 二、二级资本工具 发行机构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适用法律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长期次级债 长期次级债 长期次级债 长期次级债 混合资本工具 混合资本工具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百万) 20000 30000 30000 601.5 2398.5 900.0 3000.0 900.0 300.0 工具面值(单位:百万) 20000 30000 30000 2005 7995 3000 10000 3000 1000 初始发行日 2019/9/19 2019/8/27 2016/4/11 2009/9/11 2009/9/11 2010/3/30 2011/6/29 2006/9/29 2006/9/29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2029/9/19 2029/8/27 2026/4/11 2019/9/11 2024/9/11 2025/3/30 2026/6/29 2021/9/29 2021/9/29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2024/09/19 2024/08/27 2021/4/11 2014/9/11 2019/9/11 2020/3/30 2021/6/29 2016/9/29 2016/9/29 20000 30000 30000 2005 7995 3000 10000 3000 1000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浮动利率 4.12% 4.15% 3.74% 4.30% 5.17% 4.80% 5.75% 4.94% 5.96%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否 是 否 是否可转股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是否减记 是 是 是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工具类型 其中:原到期日 发行人赎回(需经监管审批) 其中:赎回日期 其中:赎回额度(单位:百万)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 其中:票面利率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 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48 清算时清偿顺序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其中:说明该特征 列于其他负 列于其他负 列于其他负 列于其他负 列于其他负 列于其他负 列于其他负 列于其他负债 列于其他负债 债之后、先于 债之后、先 债之后、先于 债之后、先 债之后、先 债之后、先于 债之后、先 之后、先于股权 之后、先于股权 股权资本 于股权资本 股权资本 于股权资本 于股权资本 股权资本 于股权资本 资本 资本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赎回激励, 赎回激励, 赎回激励,不 不含减记或 不含减记或 含减记或转 转股条款 转股条款 股条款 不含减记或 转股条款 赎回激励,不含 减记或转股条 款 不含减记或转 股条款 备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银行 2010 年 9 月 12 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2013 年 1 月 1 日之前可计入监管 资本,2013 年 1 月 1 日起按年递减 10%,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不得计入监管资本。2010 年 9 月 12 日至 201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若不含 有减记或转股条款,但满足办法附件 1 规定的其它合格标准,2013 年 1 月 1 日之前可计入监管资本,2013 年 1 月 1 日起按年递减 10%,2022 年 1 月 1 日 起不得计入监管资本,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按年递减数量的计算以 2013 年 1 月 1 日的数量为基数。2013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行的不合格资本工具不再计入 监管资本。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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