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pdf
上海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试行) 硕博连读是把硕士和博士阶段培养工作统筹安排,进行连续培养的研究生培养方式。为深化 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读二年级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服务;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身心健康; 3、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科研 能力和创新能力; 4、现就读硕士学科、专业与申请就读的博士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5、有三位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必须是硕士阶段的导师。 三、申请时间和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根据学校通知在二年级秋季学期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导师、 学院同意后,获得硕博连读预备生资格。硕博连读预备生名单由学院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硕博连读预备生只有通过资格认定后方能正式确认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身份。资格认定应 在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的冬季学期完成(截止时间一般为每年 3 月份)。原则上,在资格认定前, 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完成硕士阶段课程。 四、资格认定 (一)学院应成立硕博连读资格认定委员会。资格认定委员会应在认真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 上作出考核结论。 (二)硕博连读资格认定需要对研究生德、智、体全方位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科 学作风、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及学科综合考试等,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能力、科学作风及思想品德考核。研究生入学后,应积极参加所在课题组或导师的 业务活动及助理工作,应尽早进入论文选题的准备工作,在此过程中导师应对其进行全面考查。 对科研能力、科学作风及思想品德诸方面有不符合博士生要求者,应予“不通过” 。 2、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3、学科综合考试。学科综合考试主要针对研究生所在学科核心基础理论进行综合测评,具 体办法由学院制定。学科综合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三)学院资格认定后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审核。 (四)通过资格认定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博士报到手续后正式转为博士生。 未能通过资格认定者,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继续按硕士研究生培养。 五、培养和学位 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为 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需要完成硕士培养阶段和博士培养阶段 的所有课程。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博士报到之前以硕士研究生注册,博士报到后以博士研究生注册。 3、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应按各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 相关文件执行。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可申请转专业和提前毕业。 5、硕博连读研究生如无法完成博士学业,符合条件者可按原硕士专业申请毕业。 6、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须达到《上海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 体系的规定(试行) 》中有关博士学位科研成果量化指标所规定的科研成果。 六、其他 1、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当年博士招生名额。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院。 上海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