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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清远市裕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玩具 150 万套、汽车配件 50 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清远市裕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 年 4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清远市裕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玩具 150 万套、汽车配件 50 万套建 设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大陂村大陂小学原旧址 地理坐标 (东经 113 度 03 分 31.810 秒,北纬 23 度 35 分 3.513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料制品制造 -53、塑料制品业-其他 新建(迁建) 首次申报项目 □改建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扩建 □技术改造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无 总投资(万元) 1000 环保投资占比(%) 5.0% 是否开工建设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否 是: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无 环保投资(万元) 50 施工工期 3 个月 用地(用海) 面积(m2) 2000 公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示 稿 建设性质 无 无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无 — 2 — 1. 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0]71 号)符合性分析 序号 1 其他 符合 性分 2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大力强化生态保护和 建设,严格控制开发强度。重点加强南岭山地 保护,推进广东南岭国家公园建设,保护生态 系统完整性与生物多样性,构建和巩固北部生 态屏障。引导工业项目科学布局,新建项目原 则上入园管理,推动现有工业项目集中进园。 项目 位于 清远 市清新 区 推动绿色钢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等先进材 三坑 镇大陂 村大陂 小学 料产业集群向规模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发 原旧址,从事塑料制品生 展,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积极推动中高时 产制造,不涉及重金属及 延大数据中心项目布局落地。科学布局现代农 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 业产业平台,打造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 严格控制涉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的项 目建设,新建、改建、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 的项目应明确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来源。逐步扩 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能源资源利用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能源 结构,鼓励使用天然气及可再生能源。县级及 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 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小水电以及除国家 项目 主要从 事塑料 制品 和省规划外的风电项目,对不符合生态环境要 生产制造,不使用锅炉, 求的小水电进行清理整改。严格落实东江、北 不属于小水电、风电、矿 江、韩江流域等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目 产资源开发项目。 标。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利 用,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 行开采总量指标管控,加快淘汰落后采选工艺, 提高资源产出率。 ——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 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和挥 发性有机物等量替代。北江流域严格实行重点 重金属污染物减量替代。加快镇级生活污水处 项目不涉及氮氧化物、重 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生 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 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养殖污染防治,推动养 目排 放的挥 发性有 机废 殖尾水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钢铁、气按要求申请总量,项目 陶瓷、水泥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或“煤改气”不属于钢铁、陶瓷、水泥 改造)。加快矿山改造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 行业。 山建设要求,凡口铅锌矿及其周边、大宝山矿 及其周边等区域严格执行部分重金属水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关规定。 ——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强化流域上游生态保 护与水源涵养功能,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 急管理体系,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落实受污 项目不涉及农用地、尾矿 染农用地的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措施,防范农 库,不属于金属矿采选、 产品重金属含量超标风险。加强尾矿库的环境 金属冶炼企业。 风险排查与防范。加强金属矿采选、金属冶炼 企业的重金属污染风险防控。强化选矿废水治 符合性 符合 符合 公 析 本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示 稿 表 1-1 3 4 — 3 — 符合 符合 5 6 理设施的升级改造,选矿废水原则上回用不外 排。 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 根据广东省环境管控单 管控单元三类。 元图,项目所在地属于重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 点管控单元(见附图 10)。 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 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溶 符合 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 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 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 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 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现有 物原辅材料。 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 本项目不属于水耗大、污 染物排放强度高的项目。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水环境质量超标类重点管控单元:严格控制耗 自建 一体化 污水处 理站 水量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行业发展,新建、 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 改建、扩建项目实施重点水污染物减量替代。 溉,灌溉范围不包括蔬菜 地;注塑机冷却水和设备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要求。 与《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清府[2021]22 号)符合性分 示 稿 2. 析 根据《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清府[2021]22 号),全 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 200 个环境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 公 保护优先和产业布局优化为导向,结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和保护重点、主要 环境问题识别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从区域布局管控要求、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 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2+200”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准入共性清单,“2”为清远市南部地区、清远市北部 地区的准入清单,“200”为全市 200 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差异性准入清单)。 (1)清新区三坑镇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清新区三坑镇重点管控单元(编号:ZH44180320004),详见附图 11),相符性分析如下所示: 表 1-2 类别 项目与《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清新区三坑镇重点管控单元(编号:ZH44180320004) 区域 1-1. 【产业/禁止类】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 1-1、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 布局 种陶瓷项目除外)、专业电镀、化工及危化品 制造,使用的塑料粒均为新料,不 符合 管控 储存、铅酸蓄电池、鞣革、印染、造纸等项目;属于项目所在单元内禁止类项目。 — 4 — 公 示 稿 能源 资源 利用 禁止新建、扩建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废电(线)路板、废五金(进口)、废塑料、+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废橡胶、废纸加工利用、废覆铜板等废旧资源 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注塑机冷却水 综合利用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人造革项目。和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1-2. 【水/禁止类】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直 属于“不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 接向漫水河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不新增水污染 项目” 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除外)。 1-3、项目已取得清远市清新区三坑 1-3. 【大气/鼓励引导类】引导工业项目向工 镇人民政府同意落户意见,详见附 业集聚区落地集聚发展,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 件 4 管控区内加强污染物达标监管,有序推进行业 1-4、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 企业提标改造。 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1-4. 【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不属于大气 控区内,限制引入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 污染物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 项目。 2-1.【能源/禁止类】禁止新、扩建燃煤项目(35 2-1、2-2 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电能,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除外)。 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生产过程不涉 2-2.【能源/综合类】逐步淘汰燃生物质锅炉。 及锅炉使用。 2-3.【土地资源/鼓励引导类】落实单位土地面 2-3 项目充分利用废弃小学改造为 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 生产厂房,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指标要求,推动园区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工业 符合 投资强度及土地利用强度均满足当 上楼及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 地政府落户要求,已取得清远市清 率。 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同意落户意 2-4.【岸线/综合类】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 见。 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 2-4 项目不涉及此项 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 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3-1.【水/鼓励引导类】持续推进漫水河流域水 3-1、3-3、3-3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环境综合整治。 级化粪池+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3-2.【水/鼓励引导类】鼓励水产养殖户建立鱼 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注塑 塘湿地循环系统,实施低碳循环能效渔业。 机冷却水和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 3-3.【水/限制类】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前, 外排,对周边水体环境基本无影响。 排入漫水河水体的重点污染物应实施减量替 3-2、3-5、3-6 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 代。 制品生产制造,不属于畜禽养殖业 3-4.【水/综合类】加快三坑镇污水配套管网建 及种植业。 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推动污水处 3-7 本项目建成后将进行全过程环 理量及入口污染物浓度“双提升”。 保管理,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3-5.【水/综合类】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小区应当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减少无组织 符合 用和无害化处理。养殖专业户应当采取有效措 排放。 施,防止畜禽粪便、污水渗漏、溢流、散落。 3-8 挥发性有机物实行减量替代。 3-6.【水/综合类】漫水河流域内种植业管理要 生产过程不涉及重金属污染排放。 求:流域内推进种植业优化改造,主要农作物 3-9 项 目 将 有 机 废 气 治 理 将 按 化肥用量和农药使用总量零增长,测土配方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理规定》相 肥技术覆盖率 90%以上,农作物秸秆直接还 关要求进行建设. 田率达 60%以上,水稻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 3-10 项目将按清洁生产相关要求进 治覆盖率达 30%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 行建设,将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 率达 40%以上。 先进水平。 3-7.【大气/限制类】强化工业生产企业全过程 3-11 项目不属于种植业,不涉及此 环保管理,推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全 项 面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 5 — (2)水环境管控分区 示 稿 环境 风险 防控 3-8.【大气/限制类】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 实行减量替代。 3-9.【大气/综合类】推动实施《VOCs 排放企 业分级管理规定》,强化 B、C 级企业管控, 推动 C 级、B 级企业向 A 级企业转型升级。 3-10.【其他/鼓励引导类】现有项目清洁生产 水平逐步提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引进项目 清洁生产水平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金属污 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逐步达到国内或国际 先进水平。 3-11.【其它/鼓励引导类】加强种植业化肥农 药减量增效。 4-1.【固废/综合类】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 4-1.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 物如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等经破 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运 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内设置 输、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 危险废物暂存仓,暂存仓采取防风、 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 防雨、防渗等措施,贮存、运输、 符合 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利用和处置过程中也会采取防扬 4-2.【风险/综合类】强化三坑污水处理厂管理,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 完善应急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 污染环境的措施,妥善收集后交有 练,避免事故废水对纳污水体水质的影响。 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4-2 项目不涉及此项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大陂村大陂小学原旧址,属于“漫水河清远市 三坑-太平-山塘镇控制单元”水环境一般管控区(YS4418033210003),由下附图10-2 公 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水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表 1-3 本项目“水环境管控分区”相符性分析 水环境管控分 区编码 水环境管控分 区名称 YS4418033210003 漫水河清远市三坑-太平-山塘镇控制单元 流域名称 珠江流域北江水系漫水河 河段名称 漫水河 控制断面起点 经纬度 控制断面终点经纬 度 112.756023,23.634651 管控分类 112.865991,23.573771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 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区域布局管控 1.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引导产业科学布局,合 理控制开发强度,维护生态环境功能稳定。 / 能源资源利用 / / — 6 — 污染物排放管 控 本项目厂区内实行“雨污 分流”。近期,生活污水 1.持续推进漫水河、秦皇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交给附近村民用于农耕 菜地作农灌用,不外排。 2.鼓励水产养殖户建立鱼塘湿地循环系统,实施低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 碳循环能效渔业。 业,不涉及此项 3.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法对畜禽 养殖废弃物实施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养殖专业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 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污水渗漏、 业,不涉及此项 溢流、散落。 4.漫水河流域内种植业管理要求:流域内推进种 植业优化改造,主要农作物化肥用量和农药使用总 量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 90%以上,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 业,不涉及此项 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率达 60%以上,水稻病虫害 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 30%以上,主要农作物 农药利用率达 40%以上。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 5.加强种植业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业,不涉及此项 / / 环境风险防控 1.强化告星污水处理厂管理,完善应急措施,定期 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避免事故废水对纳污 水体水质的影响 / (3)大气环境管控分区 示 稿 能源资源利用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大陂村大陂小学原旧址,属于“三坑镇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 公 管控区”(YS4418032330005),由下图10-3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大气环境分区管控相 关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图”如图10-3所示。 表 1-4 本项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相符性分析 水环境管控分区编码 YS4418032330005 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名称 三坑镇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 管控分类 重点管控区 / 相关要求 相符性分析 区域布局管控 1.限制引入大气污染物排放较大 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将进行全过程环保 管理,注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 排放量为,不属于大气污染物排 放较大的建设项目 能源资源利用 / / 1.强化工业生产企业全过程环保管理, 推进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全面 加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管控; / 2.推动实施《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 理规定》,强化 B、C 级企业管控,推 动 C 级、B 级企业向 A 级企业转型升 本项目建成后按照《VOCs 排放 企业分级管理规定》A 级企业进 行管控 污染物排放管控 — 7 — 级。 / 环境风险防控 / 综上述,本项目符合《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清府[2021]22 号)的相关要求。 3.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主要从塑料制品生产加工,行业类别属于其它塑料制造,主要设备为注塑 机、搅拌机、破碎机等,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 订)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许可准 入类,因此不在该负面清单内。 4.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大陂村大陂小学原旧址,根据《清远市清新区 示 稿 三坑镇清四公路以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镇区及温泉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项目所在地块用地类型为村庄建设用地,因此,本项 目选址合理。 5. 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相符性分析 公 根据《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综合治理方案》 (环大气[2019]53 号)的要求: “(二)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 VOCs 物料(包括含 VOCs 原辅材料、含 VOCs 产品、含 VOCs 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 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 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 VOCs 无组织排放。(三)推进建设适 宜高效的治污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 治理效率。低 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 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积极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或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 加快工艺改进和产品升级。” 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使用的原辅料塑料颗粒不属于高 VOCs 原料。对注塑等工序产生的 VOCs 进行密闭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 达到 90%以上。收集的有机废气汇集后分别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 后引至 1 根不低于 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与《重点 — 8 — 行业挥发性有机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 号)相关要求相符。 6. 《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粤 环发〔2018〕6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2018-2020 年)》 粤环发〔2018〕6 号文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限制石化、化工、 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重点行业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 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 得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 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 本项目生产不以再生塑料为原料,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有毒原材料,低污 染,对注塑等工序产生的 VOCs 进行密闭收集,减少无组织排放,收集效率达到 90% 以上。收集的废气汇集在一起,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处 示 稿 理效率能达到 90%以上。与《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8-2020 年)》(粤环发〔2018〕6 号)文件相关要求相符。 7. 与《广东省 2021 年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 ①根据《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如 下:“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 公 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 料项目;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 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涉VOCs重点行 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 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 更换时间和使用量。” 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使用的原辅料塑料颗粒不属于高 VOCs原料,常温下不挥发。项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 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广 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②根据《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如下: — 9 — “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一单’ 管控一规划与项目环评一排污许可证管理一环境监察与执法”的闭环管理机制;深入 推进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快完善“双源”(即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重点污染 源)清单,持续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和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 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本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厂区内生产车间、仓库等地面均进行水泥硬化并做 环氧树脂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2021 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求。 ③根据《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如 下:“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镉等 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 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 示 稿 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 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一般工 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暂 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设置严格的出入库管 公 理制度。本项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 改单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将危险废物交有相关 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等均进行了防风、防雨、 防渗漏等措施。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要 求。 8. 《关于印发<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的通知》(粤 环办〔2021〕43 号)相关要求落实情况 根据《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中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 VOCs 治理指引,项目与该指引要求落实情况分析详见下表: 表 2.5-4 项目与《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相符性分析 类别 VOCs 物料 转移和输 送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 性 粉状、粒状物料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 项目主要原材料塑料颗粒, 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 常温不会挥发,采用气力输 符合 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 送,密闭输送至注塑机,塑 — 10 — 物料转移。 非正常排 放 公 废气收集 粉状、粒状 VOCs 物料采用气力输送方式 项目主要原材料塑料颗粒, 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 常温不会挥发,采用气力输 加;无法密闭投加的,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符合 送方式进行物料密闭输送 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排至除尘设施、 进入注塑机。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 项目在注塑废气产生工位 (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 上设置集气罩,收集注塑有 等)、硫化等作业中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机废气,收集的有机废气经 符合 密闭空间中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 1 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 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高空 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 排放(DA001)排放。 集处理系统。 载有 VOCs 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 (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 退料及设备维护过程产生 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 的 VOCs 废气经密闭收集后 符合 料过程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排至 VOCs 废 处理后排放 气收集处理系统。 采用外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 项目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 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 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 符合 于 0.3m/s 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 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态,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 应对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泄 符合 为密闭负压收集状态 漏检测值不应超过 500μmol/mol,亦不应 有感官可察觉泄漏 塑料制品行业:a)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浓 项目有机废气排气筒排放 度不高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 (DB4427-2001)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若国 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 家和我省出台并实施适用于塑料制品制造 -2015)中表 5 大气污染物 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有机废气排 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 气筒排放浓度不高于相应的排放限值;车 符合 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为 间或生产设施排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 90%;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 率≥3 kg/h 时,建设 VOCs 处理设施且处 控点 NMHC 的小时平均浓 理效率≥80%;b)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 度值不超过 6mg/m3,任意一 点 NMHC 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 次浓度值不超过 20mg/m3 6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 20mg/m3 吸附床(含活性炭吸附法):a)预处理设 备应根据废气的成分、性质和影响吸附过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二 程的物质性质及含量进行选择;b)吸附床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 层的吸附剂用量应根据废气处理量、污染 理,吸附装置活性炭定期进 物浓度和吸附剂的动态吸附量确定;c)吸 行更换 附剂应及时更换或有效再生。 符合 VOCs 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 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者检 行,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 修,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也会 同时停运 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 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 示 稿 工艺过程 排放水平 治理设施 设计与运 行管理 料颗粒采用密闭包装袋暂 存 — 11 — 自行监测 危废管理 建设项目 VOCs 总量 管理 示 稿 管理台账 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建立含 VOCs 原辅材料台账,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的名称及其 VOCs 含量、 采购量、 使用量、库存量、含 VOCs 原辅 材料回收方式及回收量 建立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台账,记录废气处 项目建立了 VOCs 原辅材料 理设施进出口的监测数据(废气量、浓度、 台账、废气处理设施台账及 温度、含氧量等)、废气收集与处理设施 危废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 关键参数、废气处理设施相关耗材(吸收 少于 3 年 剂、 吸附剂、催化剂等)购买和处理记录 建立危废台账,整理危废处置合同、转移 联单及危废处理方资质佐证材料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塑料制品行业简化管理排污单位废气排放 项目每年进行两次废气自 口及无组织排放每年一次 行监测 工艺过程产生的含 VOCs 废料(渣、液) 项目废活性炭采用密封胶 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 桶盛装或密闭塑料袋储存, 盛装过 VOCs 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 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 密 新、改、扩建项目应执行总量替代制度, 明确 VOCs 项目按要求申请有机废气 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企业 VOCs 基准 总量,总量计算方法《广东 排放量计算参考《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 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核算》进行核算, 排放量计算方法核算》中的 若国家和我省出台适用于该行业的 VOCs 系数法进行核算 排放 量计算方法,则参照其相关规定执 行。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9. 公 综上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行业治理指引》 的相关要求。 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的相符性分析 该通知指出: 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 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 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大力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量标准,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 VOCs 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 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序废 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深入推进水污染减排。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全 — 12 — 覆盖,补足生活污水处理厂弱项,稳步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效能。 大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保障体系,建立完 善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地方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在重点行业开展工 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试点。建立完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制度,推动大 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本项目不属于珠三角地区,且不属于上述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为塑料零件及其 他塑料制品制造,不涉及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的使用,项 目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对 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冷却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三 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A2/O 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农田 示 稿 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本项目不合格产品及塑料废边角料经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废活性炭 经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各 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切实可行,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的要求。 公 综上,本项目满足《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 号) 10. 与《清远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2022 年 9 月)的相符性分 析 根据《清远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2022 年 9 月):“第四章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大力 推进低 VOCs 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 VOCs 含量限值质 量标准。严格实施 VOCs 排放企业分级管控,推动重点监管企业实施新一轮深化治 理,推进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强化对中小型企业涉 VOCs 生产车间/工 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 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重点监管企业。项目使 用的原材料塑料粒常温下不挥发,注塑工序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本项目注塑过 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 — 13 — 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清远市环境保护与生态 建设“十四五”规划》的要求。 11. 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相符性分析 表 1-9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 序号 文件要求 1 收集的废气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kg/h 时,应当配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 应当低于 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 中 NMHC 初始排放速率≥3kg/h 时,应当配 置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当低于 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4 5 6 7 8 示 稿 3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当与生产工艺设备同 步运行,较生产工艺设备做到“先启后停”。 本项目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检修时,对 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 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当停止运行,待检修完 发生故障时立即停止生产 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 运行,直到废气收集处理系 运行或者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当设置废 统检修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气应急处理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m(应安全考虑或者有 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具体高度以及周围 本项目废气排气筒高度为 建筑物的相对高度关系应当根据环境影响 15m 评价文件确定。 本项目有机废气主要为非 当执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挥发性有机物 甲烷总烃,只有一种挥发性 废气合并排气筒时,应当在废气混合前进行 有机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 监测,并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控制要求;若 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 可以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对混合后的废气 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进行监测,则应当执行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 (DB44/2367-2022)表 1 挥 严格的规定。 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不存 在多种废气混合排放 企业应当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拟按 VOCs 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 要求建立台账,记录废气系 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 统的相关运行参数和信息, 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 并对台账进行入档保存至 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 pH 值等关键运 少不低于 3 年 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本项目原材料塑料颗粒常 VOCs 物料应当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储罐、 温下不挥发,由塑料袋密闭 储库、料仓中 储存 本项目原材料塑料颗粒,常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应当放于室内或者存 温下不挥发,由塑料袋密闭 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 储存于原材料仓,并设置有 地。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者包装袋在非 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取用状态时应当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措施 液态 VOCs 物料应当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 本项目无液态 VOCs 物料 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 VOCs 物料时, 公 2 本项目 本项目原辅料塑料颗粒不 属于高 VOCs 原料,常温下 不挥发,有机废气主要产生 于注塑工序,VOCs 初始排 放速率低于 3kg/h,配置了 有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效率可达到 90% — 14 — 相符性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11 本项目原材料塑料颗粒常 温下不挥发,由塑料袋密闭 储存,注塑有机废气采用集 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 空排放。 符合 本项目采用外部集气罩对 注塑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控 制集气风速不低于 0.3m/s 符合 项目废气收集输送管道为 密闭管道,在负压下运行 符合 示 稿 10 公 9 应当采用密闭容器、罐车 VOCs 含量占比≥10%的含 VOCs 产品,其使 用过程应当采用密闭设备或者在密闭空间 内操作,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 系统;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气体收集 措施,废气应当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集气罩)的设置应当 符合 GB/T 16758 的规定。采用外部排风罩 的应按 GB/T 16758、WS/T 757-2016 规定的 方法测量控制风速,测量点应当选取在距排 风罩靠口面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 制风速不应低于 0.3m/s(行业相关规范有具 体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当密闭。废气收 集系统应当在负压下运行,若处于正压状 态,应当对输送管道组件的密封点进行泄漏 检测,泄露检测值不应当超过 500μ mol/mol,亦不应当有感官可察觉排放。泄露 检测频次、修复与记录的要求按 5.5 规定执 行。 — 15 — 二、工程分析 1. 工程内容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大陂村大陂小学原旧址,建设单位租用空置厂房作 为生产经营场所,投资 1000 万元建设“清远市裕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玩具 150 万套、汽车配件 50 万套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2000m2,建筑面积 2000m2,包括 1 栋厂房和 1 栋办公楼、1 栋宿舍楼。项目的工程组成表 2-1。 表 2-1. 主体工程 工程内容 工程规模 生产厂房 位于厂区北侧,为钢架结构,单层建筑,占地面积 1100m2,建 筑面积为 1100m2,主要包括仓库区、注塑区、破碎区、搅拌区 一般固废区、危废暂存间、矿物油仓、空压机房,车间地面做 防渗、防漏处理。 宿舍楼 位于厂区西南侧,利用现有建筑物改造,总建筑面积约为 400m2,为员工食堂及宿舍。 办公楼 位于厂区东南侧,利用现有建筑物改造,建筑物为砖混结构, 主要为接待室、办公室等,建筑面积约 500m2。 辅助工程 公用工程 供水 市政给水系统 供电 市政供电系统 破碎粉尘 自然沉降,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注塑有机废气 环保工程 风量为 15000m3/h 公 建 设 内 容 示 稿 项目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 1 根 15 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生活污水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一般固废暂存间 1 个,位于生产厂房内,面积约 50m2 矿物油仓 1 个,位于生产厂房内,面积约 10m2 危废暂存间 1 个,位于生产厂房内,面积 15m2 环境风险 加强厂区内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如在相应仓库、车间内设置灭火器、消防砂箱等, 依托工程 无依托工程 2. 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主要包括汽车配件塑料制品、塑料袋等,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 2-2.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1 塑料玩具 单位:t/a 最大储存 储存位置及包装 量 方式 150 万套/年 存于生产厂房仓 7t (约 52.5t/a) 库,采用塑料编 年产量 — 16 — 产品类型 产品规格:20g/套~50g/套 制袋包装 2 汽车配件塑料制 50 万套/年(约 品 47.5t/a) 3t 产品规格:35g/件~155g/件 主要为:发动机配件、水箱配 件、空调配件、空滤配件、各 存于生产厂房仓 种水壶,仪表盘配件、座椅配 库,采用塑料编 件、地板配件、顶板配件、档 制袋包装 杆配件、方向盘配件、车门内 饰件、后视镜以及各种卡扣和 固定件等 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用量 项目生产原辅材料及年用量见表 2-3。 表 2-3.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原辅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t/a) 物料形态 最大储 存量 包装方式 1 ABS 塑胶粒 t/a 100 固体颗粒 10t 25kg/袋 2 色母粒 t/a 1 固体颗粒 0.05t 25kg/袋 3 纸箱 个/a 3000 4 矿物油(润滑 油) t/a 0.4 示 稿 序 号 箱体 1000 个 10 个/捆 液体 40kg 8kg/桶 储存 位置 原料 仓库 原料 仓库 原料 仓库 矿物 油仓 用途 注塑原料,均为 新料 注塑原料,为新 料 包装 设备维护保养 备注:项目年产塑料玩具 150 万套(20g/套~50g/套,取中间值 35g/套),汽车配件塑料 公 制品(35g/套~155g/套,取中间值 95g/套),则产品总重量为 100t/a,根据物料平衡,可估 算出年用 ABS 塑胶粒约为 100t/a。 原(辅)材料理化性质: ABS 塑料粒:是丙烯腈(A)、丁二烯(B)、苯乙烯(S)三种单体的三元共聚物,三种单 体相对含量可任意变化,制成各种树脂。塑料 ABS 无毒、无味,外观呈象牙色半透明, 或透明颗粒或粉状。密度为 1.05~1.18g/cm3,收缩率为 0.4%~0.9%,弹性模量值为 2Gpa, 泊松比值为 0.394,吸湿性<1%,熔融温度 217~237℃,热分解温度>250℃。ABS 塑料在 机械、电气、纺织、汽车、飞机、轮船等制造工业及化工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色母:色母又名色种,色母是一种新型高分子材料专用着色剂,亦称颜料制备物。 它由颜料或染料、载体和添加剂三种基本要素组成,是把超常量的颜料或染料均匀载附 于树脂之中面制得的聚集体,可称颜料浓缩物,所以他的着色能力高于颜料本身。 润滑油:分子量为 230-500,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密度小于 1,可燃, 主要利用液体压力系统中起着能力传递、抗磨、设备润滑、防腐、防锈、冷却等作用。 — 17 — 4.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2-4。 表 2-4.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主要生产单元 生产工序 1 注塑机 射胶量 5-13g 射胶量 20-30g 射胶量 35g 5台 10 台 5台 注塑生产单元 注塑成型 2 破碎机 / 4台 边角料和不合格 产品的回收处理 单元 破碎 3 搅拌机 / 4台 原材料准备单元 塑料粒混合 搅拌 4 冷却塔 H-01,冷却塔容 积为 2m3 3台 5 螺旋式空压机 B-01 4台 设备冷却 辅助单元 辅助设施 规格 注塑机 射胶 量 5-13g 射胶 量 20-30g 射胶 量 35g 注塑周 期(秒) 年工作时 长(小时) 年注塑 次数 每次射 胶量 (g) 每台注塑 机产能 (t/a) 30 2400 288000 9.0 2.592 5 12.96 40 2400 216000 25 5.4 10 54 192000 35 6.72 5 33.6 45 示 稿 设备 公 表 2-5. 项目产能核算 2400 合计总产能 设备数 产能 量 (台) (t/a) 100.56 备注:射胶量 5-13g、射胶量 20-30g 的注塑机,产能核算时射胶量均取中间值,通过表 2-5 产能核算 方法,核算出注塑机最大产能为 117.12t/a,项目实际产能为 100t/a,注塑机运行负荷为 85.4%。 5. 公用工程 (1)供电 本项目用电主要由市政电网供给,不设置备用发电机,年用电约 30 万度电。 (2)供热 本项目采用电加热,不设锅炉。 (3)供水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道直接供水,不设纯水机。 — 18 — 表 2-6. 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 名称 项目年耗量 备注 1 新鲜水 807.6m3 自来水管网 2 电 30 万度 来自市政供电 (4)给排水 项目所在地为雨污分流制,雨水接入雨水管;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 90%计。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 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灌溉范围不包括蔬菜地。 冷却水池用水:项目在厂区共设置 3 台冷却塔,3 台冷却塔的容积均为 2m3,循环 水量均为 2m3/h,平均每天运行 16h,即平均日循环水量为 96m3/d(28800m3/a)。损耗 水量为循环水量的 1.2%,则项目损耗水量为 1.152m3/d(345.6m3/a)。本项目冷却水循 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冷却水不外排。 生活污水:本项目拟聘用员工 10 人,年工作 300 天,均在厂区内食宿。员工办公 示 稿 用水量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 第 3 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中办公楼的 有食堂和浴室的先进值 15m3/(人·a),则本项目办公生活用水量为 150m3/a(0.5m3/d) 。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 90%计算,则 135m3/a(0.45m3/d),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处理后排入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A2/O 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公 (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灌溉范围不包括蔬菜地。 表 2-7. 用水类别 规模 用水定额 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用水量 m3/a 排污系 数 损耗 m3/a 排水量 m3/a 排水去向 生活用水 10 140m3/人·a 150 0.9 15 135 三级化粪池+自 建一体化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用于 周边林地灌溉,灌 溉范围不包括蔬 菜地 冷却用水 / / 345.6 / 345.6 0 / 合计 / / 495.6 / 360.6 135 / — 19 — 图 2-1 全厂水平衡图 单位:吨/年 6.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运营期间工作人员 10 人,均厂区内食宿。工作制度为每天两班制,每班工 作 8 小时,年工作时间为 300 天。 7.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 示 稿 根据项目厂区平面布置,项目厂区东南角为一栋 4 层的办公楼,西南角为一栋 4 层 宿舍楼,剩余位置设置为 1 栋 1 层的铁皮厂房(生产厂房),厂房由东至西依次布置为 破碎搅拌区、注塑区、仓库(原料及产品共用)。 本项目厂区布置满足生产和原辅料运输的要求,使原材料、成品、生产区物料路线 8. 项目四至 公 快速短捷、顺畅,厂区内平面布局紧凑、合理生产管理较为方便。 本项目东面为水产养殖场,南面隔着村道为农田和红星村,西面紧临着大陂村委, 北面为水产养殖场。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1,四置情况详见附图 4。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示):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1、汽车塑料配件、塑料玩具制造 有机废气、噪声 原材料 (ABS、色 母) 混料 熔融注塑 水 冷却成型 噪声、废包装材料 图 2-1 质检 边角料 不合格产品 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 20 — 合格 修边 产品 塑料制品生产工艺说明: 1 混料:根据产品要求,将各种原辅材料(ABS塑料粒、色母)按照要求配料后 由人工投料至搅拌机,混合后的物料进入专用收容装置,项目拌料过程密闭进行,且混 料所用原材料均为颗粒状,故不会产生粉尘。 2 熔融注塑:人工设定注塑机加热温度(一般为150~180℃),使塑料粒在注塑 机的加热下熔融(注塑机以电为能源),熔融的塑料利用压力注进塑料制品模具中。此工 艺会产生:噪声、有机废气; 3 冷却成型:塑料制品在注塑机内的循环冷却水系统进行间接降温冷却。冷却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4 修边、质检:塑料件成型后需要进行人工修边及质检。检验合格的产品即可包 装成成品,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及修边产生的边角料需利用破碎机进行破碎后回用于生 产。 示 稿 3、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 本项目修边工序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产品质检产生不合格品需进行破碎加工后回 用于生产。项目破碎工序见以下流程图: 破碎 公 塑料边角料、不合格品 图2-3 回用于生产工序 粉尘、噪声 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运至破碎区,通过破碎机破碎 成小块后重新回用于生产,此过程会产生噪声、粉尘。 产污环节: (1)废气: 1 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 2 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成型工序冷却水和职工办公生活污水。 — 21 —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搅拌机、注塑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 机械噪声。 (4)固体废弃物: ①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 ②修边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 ③废原料包装袋; ④有机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 ⑤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租赁空置厂房进行建设,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示 稿 本项目周边以水产养殖场、农田、林地、村庄为主,区域主要环境问题为周边村民产生 的生活污水、厨房油烟以及养殖杨产生的养殖废水、噪声等。 公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 22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大陂村大陂小学原旧址,根据《关于确认我市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函》(清环函【2011】317 号),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 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数据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 境空气质量达标判定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评价基准年环境 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根据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8 月 23 日发布 的《2021 年清远市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公众版)》进行评价,按清新区考核点(清新太 和镇、清新区环境监测站、清新二小)的监测数据,其 6 项基本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监测结 果统计见下表。 现状浓度 (ug/m3) 标准值 (ug/m3)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年平均质量浓度 年平均质量浓度 年平均质量浓度 年平均质量浓度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8 22 39 22 1100 60 40 70 35 4000 13.3 55.0 55.7 62.8 27.5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90 百分位数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145 160 90.6 达标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SO2 NO2 PM10 PM2.5 CO O3 公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2021 年清新区太和镇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 示 稿 表 3-1 由表 3-1 统计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清新区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SO2、NO2、 CO、O3、PM10、PM2.5)浓度限值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区域环境质 量现状中大气环境“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 引用建设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 下风向 1 个点位补充不少于 3 天的监测数据”,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 TSP。由于非甲烷总烃没有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不对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 现状分析,建设单位委托广东企辅健环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至 2023 年 1 月 7 日对项目西南面 100m 的红星村(G1)进行 TSP 环境质量浓度监测(监测报告详见 — 23 — 附件 5,监测点位于项目 5km 范围内,而且是近三年监测数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要求,因此数据有效),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24 本项目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 监测浓度范围 评价标准 最大浓度占 超标率 达标情 相对厂 距项目厂界 污染物 平均时间 点位 (μg/m3) (μg/m3) 标率/% /% 况 址方位 距离/m G1 TSP 57-69 日均值 300 23 0 达标 西南 100m 二、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附近水体为漫水河,根据广东省水功能区划,漫水河(广宁江屯湴子山四会水迳水库大坝)属于Ⅱ类水质,水体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Ⅱ类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有关规定, “地表水环境: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 3 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 示 稿 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 本评价引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8 月 23 日发布的《2021 年清远市生态环境质量 报告书(公众版)》上数据资料:2021 年,全市主要对北江、连江、滃江、滨江、潖江、 大燕河、三江河、吉田河、太保河、东陂水、笔架河、秦皇河、龙塘河、乐排河、大排坑、 公 黄坑河、澜水河、漫水河等 18 条河流,共 51 个河流断面开展监测,其中水质达标的有 47 个,达标率为 92.2%,同比上升 7.9 个百分点。北江干流、连江、滨江、潖江等河流断 面水质总体稳定,以Ⅱ类为主,局部水域水质有所好转。滃江流域各断面水质出现不同程 度好转,氨氮年均值达标;部分流经市区的河涌水质超标,主要为龙塘河、澜水河、漫水 河等,超标项目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 区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尚存在短板,受污水管网不完善、及沿途的农业面源污染、禽 畜养殖污水、周边居民生活污水等的影响,以氮、磷为代表的营养性物质问题仍存在;漫 水河水质有所下降,出现总磷、氨氮超标情况。水环境综合治理面临结构性、根源性矛盾 尚未缓解,水环境质量状况仍需改善。 由上述数据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为不达标区;造成漫水河水质指标超标 的原因主要为区域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收集尚未完善,漫水河上游及沿岸部分生活污水、 农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漫水河。但随着污水厂管网铺设的逐渐扩展,漫水河两侧的污 水逐步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漫水河水质达到Ⅱ类。 — 24 — (二)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2 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 安静的区域。”项目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则项目选址属于声环境功能 2 类区,执 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厂界外 周边 50 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 价达标情况。各点位应监测昼夜间噪声,监测时间不少于 1 天,项目夜间不生产则仅监测 昼间噪声。”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厂界西侧约 6 米为大陂村及西南侧约 19 米为红星村,为了解 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对项目四周厂界及大陂村的声环境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如下表 序号 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示 稿 表3-7 监测点位 1月5日 昼间 夜间 东侧厂界外 1 米处 55 44 N2 南侧厂界外 1 米处 56 47 N3 西侧厂界外 1 米处(大陂村 村委) 57 47 N4 北侧厂界外 1 米处 55 44 西南侧红星村 1# 56 46 60 50 N5 公 N1 标准值(2 类) (三)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现状为工业厂房,地面均已硬化处理,故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存在生态 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四)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无危险化学品储罐,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车间均为硬底化地 面,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无需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25 —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主要敏感点如下表。 表 3-1 大气环境敏感点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 离/m X Y 大陂村 -43 0 居民 约800人 环境空气二类 西面 6 红星村 -45 -19 居民 约800人 环境空气二类 西南面 19 虾塘村 -58 122 居民 约100人 环境空气二类 西北面 135 新中村 -32 165 居民 约100人 环境空气二类 西北面 199.89 沙溪村 76 166 居民 约500人 环境空气二类 北面 221 牛又塘 156 350 居民 约100人 环境空气二类 北面 495 温牛洲 338 229 居民 约50人 环境空气二类 东北面 482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 离/m 西面 6 西南面 19 备注:项目坐标与厂址中心为原点。 (2)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示 稿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坐标/m 表 3-2 声环境敏感点 名称 坐标/m 大陂村 X -43 Y 0 红星村 -45 -19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居民 约800人 环境空气二类 (3)地下水环境 公 备注:项目坐标与厂址中心为原点。 本项目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 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 本项目租赁现有工业厂房,不涉及新增用地,当地已属于建成区,不涉及生态环境保 护目标。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 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A2/O 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灌溉范围不 包括蔬菜地。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 物标准是较为合理的,其具体污染物标准限值见下表: — 26 — 表 3-3 项目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pH 除外 污染物 PH COD SS BOD5 LAS 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 5.5-8.5 ≤200 ≤100 ≤100 ≤8 2、废气 (1)粉尘、有机废气 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熔融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氯化氢等有组织排 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 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表 3-4 污染物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摘录 60 单位产品非甲烷总 烃排放量 0.3kg/t 产品 苯乙烯 20 丙烯腈 0.5 颗粒物 20 mg/m3 监控点 4.0 示 稿 非甲烷总烃 / / 企业边界任何 1 小时平均浓度 / 1.0 公 氯化氢 厂界及周边污染控制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20 0.2 注: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 15 m。 (2)臭气 本项目塑料注塑等产生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恶臭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中的排气筒高度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执行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表 3-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摘录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污染物 臭气浓度 排放高度 标准值(无量纲) 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无量纲) 15m 2000 20 (3)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 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27 — 表 3-6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摘录单位:mg/m3 有组织 污染物项目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NMHC 80mg/m3 限值含义 排放限值 排放监控位置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6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0 在厂房外设置监 控点 3、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管理 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其 2013 年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示 稿 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公 根据本项目的排污情况,确定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1、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全部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排入地表水体,故不设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营运期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排,本评价建议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0.011t/a(其中有组织排放:0.005t/a,无组织排放:0.006t/a) 。 — 28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本项目租用空置厂房进行改建,为轻钢结构,厂区内地面已全部硬底化,无需进行重 大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少量垃 圾等,该时期的环境影响较少,且施工期较短,该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消除,因此本次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1. 大气污染源 1) 大气污染源强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熔融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破碎产生的粉尘。具体分析 如下所示: (1) 有机废气源强 示 稿 A、注塑工序 本项目注塑使用的原材料种类为 ABS 塑料粒、色母粒。在注塑过程中,高温熔融状 态下会有部分塑料因受热不稳定而降解产生有机废气,废气主要成分为原料颗粒物中微量 未聚合的游离单体受热产生的挥发物,以碳氢化合物为主。 ABS 塑料粒为丙烯腈、1,3-丁二烯、苯乙烯的三元聚合物,热分解温度达 250℃,注 公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塑机加热温度在 150~180℃左右。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可得,ABS 树脂的产生特征污染物有: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 乙苯,注塑过程中 ABS 不会大量分解,不会有大量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 乙苯产生,主要以非甲烷总烃为主,因此本次评价仅对非甲烷总烃做量化分析。 ①注塑工序有机废气源强 本项目生产厂房中年产塑料玩具 150 万套、汽车配件 50 万套,原料 ABS 塑料粒、色 母的年使用量共 101t/a,另外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占原料总用量的 1%,本项目 边角料和残次品产生量约为 1.01t/a。注塑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参考参考《上 海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通用计算方法》表 1-4 主要塑料制品制造工序产污系数 (塑料管、材制造)为 0.539kg/t,故本项目生产厂房塑料粒受热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 0.055t/a。 根据上述统计,本项目非甲烷总烃的产生情况见表 4-1 及表 4-2。 — 29 — 表 4-1 污染源 工序 生产厂房 注塑 DA001 项目有机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原材料 污染物 产污系数 kg/t(产品) 年耗量 t/a 产生量 t/a ABS 非甲烷总烃 0.539 101 0.054 边角料 非甲烷总烃 0.539 1.1 0.001 备注:注塑工序年工作 300 天,每天 16 小时。 (2)破碎粉尘源强 本项目原材料主要为塑料胶粒及色母粒,投料、混料过程无粉尘产生。项目生产过程 中会产生少量的塑料边角料和残次品,需经破碎机破碎成粒径为0.5cm~1cm的小颗粒后回 用于生产,在此过程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粉尘。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产生量约占原料总用 量的1%,则本项目边角料和残次品产生量约为1.1t/a,项目破碎造粒均位于生产厂房,根 据“清远市进口废塑料再利用产业发展规划环评”调研各类塑料厂家干式破碎粉尘产生检 测结果得出的产尘系数0.12kg/t.破碎物料。则本项目破碎机的开机时间按2h/d计算, 经计算, 示 稿 生产厂房破碎粉尘产生量约为0.0001t/a,产生速率为0.0002kg/h。由于破碎工序为间歇进行, 破碎粉尘产生量较小,产生浓度低,大部分在操作工位附近5m范围内自然沉降,约50%的 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到车间外,排放量约0.00005t/a,经车间自然通风后,该类粉尘可达标 (3)臭气 公 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臭气为注塑等工序产生的气味,以臭气浓度为表征。项目各 厂房所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集中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达标后,再分别引至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的排放量极少,经车间加强车间通风后, 厂界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的厂界标准值限值, 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2) 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厂房共设有 20 台注塑机,为提高注塑有机废气的收集效率,建设单位拟 在 生产 厂 房设 置 1 间 玻璃 密 闭 车间 , 20 台 注塑 机均 设 置 在密 闭空 间内 (长 * 宽 * 高 =16m*12m*4.5m),工作过程完全密闭呈微负压状态,仅在工件进出时房门才会打开,参 考《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粤环[2015]4 号文) 计算密闭车间所需新风量和废气捕集率: — 30 — 废气捕集率=车间实际有组织排气量/车间所需新风量 车间所需新风量=换风次数×车间面积×车间高度 根据《工业通风设计手册》((苏)B.M.托尔戈弗尼科夫)(B.M.Toprobhnkob)等 编著;利光裕,宋云耀译),文中提及“保证冲淡散发出的有害物质的进排风系统,换气 次数不应少于 10 次”,本项目生产厂房密闭车间换风次数取 17 次/h, 所需风量为 16m×12m ×4.5m×17=14688m3/h,为能完全满足密闭车间通风量的要求,设计风量为 15000m3/h。 收集的有机废气统一进入 1 套“(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5 米高的排 气筒(DA001)排放。 根据《关于指导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1〕92 号)》中的附 件: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表 4.5-1 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 值——单层密闭负压——产生源设置在密闭车间,所有开口处,包括人员或物料进出口处 呈负压——废气收集效率可达 95%。考虑工作人员流动和物料进出的情况,本项目密闭车 示 稿 间的有机废气收集效率按 90%计算。 参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和《广东省印刷行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废气治理技术指南》(粤环[2013]79 号),在活性炭及时更换的情况 下,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为 50~80%,本次评价单级活性炭吸附效率按 70%计 算,则“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理论上处理效率可达 90%以上,为保守估计,本评价二级活 公 性炭吸附综合处理效率取 90%计。 经统计,本项目有机废气产排情况如下所示: 有组织产 生情况 表 4-2 本项目有机废气有组织与无组织产排情况 类别 注塑有机废气 3 风量 m /h 15000 污染物 VOCs 工作时间 2400 产生量(t/a) 0.055 产生速率(kg/h) 0.023 收集率 90% 产生量(t/a) 0.050 产生速率(kg/h) 0.021 3 产生浓度(mg/m ) 1.400 收集后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措施 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排气筒排放(G5) 处理效率 90% 排风风量 有组织排 放情况 15000 0.005 0.002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 31 —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量(t/a) 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 放 0.133 0.006 0.003 3) 环保设施可行性分析 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又称活性炭黑,是黑色粉末状或颗粒状的无定形碳。活性炭 主成分除了碳以外还有氧、氢等元素。活性炭在结构上由于微晶碳是不规则排列,在交叉 连接之间有细孔,在活化时会产生碳组织缺陷,因此它是一种多孔碳,堆积密度低。活性 炭的吸附能力在于它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积,以及其精细的多孔表面构造。废气经过活性炭 时,其中的一种或几种组分浓集在固体表面,从而与其他组分分开,气体得到净化处理, 具有去除效率高等优点,在活性炭及时更换的情况下,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处理效率可达 70%,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取 90%。当活性炭吸附饱和后, 应及时更换饱和的活性炭,补充新鲜的活性炭,建议企业每隔 1 个月更换一次,这样才能 保证有机废气的稳定达标排放。 示 稿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活性炭吸附装置 废气入口 连接法兰 公 活性炭板 达标排放 图 4-1 活性炭吸附装置结构示意图 (1) 治理设施相关参数 治理设施名 称 二级活性炭 吸附 污染源 生产厂房 注塑 表 4-3 处理废 气类别 非甲烷 总烃 项目生产废气治理设施参数 处理风 量 m3/h 15000 收集效率 90% 4) 非正常排放情况 — 32 — 去除率 技术可行 有机废 气去除 率 90% 吸附法已列入《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 (HJ1122-2020)表 A.2 塑 料制品工业排污单位废气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表 非正常排放情况指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开停、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 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本次评价废气非 正常工况排放主要考虑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即去除效率为 0 的排放。企业建立了 环境管理机构,设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和监督,对项目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的处 理、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每隔一小时进行监督一次,故事故持续时间取最大值 1 小时, 环保设施设备损坏频次约为每年 1 次,非常正常排放情况如下表: 污染源非正常排放情况一览表 表 4-4 1 DA001 非正常 排放原因 非正常 排放浓 度 mg/m3 污染物 环保设 施失效 单次持 续时间 /h 非正常排放 速率 kg/h 年发生 频次/次 应对措 施 1 立即停 产,修复 后恢复 生产 0.021 1 示 稿 序 污染源 号 类型 地理坐标 点源 东经 113.059045° 北纬 23.584521° 1.400 非甲烷总烃 5) 排气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排气口见表 4-5。 表 4-5 排气筒 编号 名称 高度(m) DA001 生产厂房注塑 废气排气筒 15 内径 (m) 0.56 烟气流速 烟气出口 (m/s) 温度(℃) 16.93 25 公 6) 废气监测要求 大气污染物排气筒基本情况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122-2020),本 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 4-6 序号 监测点位 项目废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非甲烷总烃 1 DA001 排气筒 1 次/年 臭气浓度 2 厂界 颗粒物 厂界 非甲烷总烃 厂界 臭气浓度 1 次/年 — 33 — 排放执行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 别排放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 限值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 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二级 标准限值 3 厂区内 非甲烷总烃 各地根据当地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 环境保护需要 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自行确定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7) 达标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项目破碎产生的粉尘量较少,通过自然沉降,大部分 粉尘沉降在工位附近 5m 范围内,车间自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厂界浓度可达到《合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本项目注塑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DA 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 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示 稿 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 1 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 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公 厂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 值。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8) 废气对最近环境敏感点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玩具及汽车塑料配件的生产加工,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注塑工序产生 非甲烷总烃及破碎工序粉尘,由于生产规模较小,年使用塑料颗粒仅100t,生产过程产生 的污染物浓度较低。通过处理后,粉尘排放量为0.00005t/a;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005t/a、排放速率为0.002kg/h、排放浓度为0.133mg/m3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6t/a,均可达标排放。另外,本项目不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有毒有害 大气污染物,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2、水污染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 1) 项目水污染源强分析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塔用水和办公生活用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 34 — (1)冷却塔用水 项目在厂区共设置 3 台冷却塔,用于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和设备冷却用水,3 台冷却塔 的容积均为 2m3,循环水量均为 2m3/h,平均每天运行 16h,即平均日循环水量为 96m3/d (28800m3/a)。自来水由循环水泵自冷却塔塔下水池吸水加压后进入循环冷却给水管,用 于间接冷却,循环冷却回水通过循环冷却回水管返回循环水站,经冷却水塔的配水系统均 匀分布后,在冷却塔内自上而下进行汽水换热降温,冷却后进入塔下水池,再经循环水泵 加压供出,如此循环往复。循环过程会有部分水以蒸汽的形式损耗掉,损耗水量约为循环 水量的 1.2%,则项目损耗水量为 1.152m3/d(345.6m3/a)。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 补充新鲜水,冷却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拟聘用员工 10 人,年工作 300 天,均在厂区内食宿,本项目位于清新区三坑 镇,人口规模约 5.2 万人,属于广东省《用水定额第 3 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 示 稿 (自 2021 年 6 月 6 日起实施)中表 1 中的小城镇,员工生活用水量参考《广东省用水定 额 第 3 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中办公楼的有食堂和浴室的先进值 15m3/ (人·a),则本项目办公生活用水量为 150m3/a(0.5m3/d)。项目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 90% 计算,则 135m3/a(0.45m3/d)。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 理站(A2/O 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 公 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灌溉范围不包括蔬菜地。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日常洗手、上厕所等活动,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有 CODcr、BOD5、SS、氨氮、LAS 等,参照一般生活污水水质监测数据,主要污染物产生见 下表: 表 4-7 污染源 污染物 CODcr 生活污水 (135m3/a) 生活污水各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产生 产生浓度 产生量 (mg/L) (t/a) 250 0.034 排放浓度 (mg/L) 52.8 污染物排放 排放量 排放形式 (t/a) 0.007 BOD5 SS 150 150 0.020 0.020 30 21 0.004 0.003 NH3-N 30 0.004 7 0.001 动植物油 60 0.008 10 0.001 用于周边林地 灌溉,不外排 建设单位拟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A2/O”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2m3/d,具体 水处理工艺见下图。本项目废水量较少,污泥产量小。生活污水B/C比值高,可生化性良 — 35 — 好,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处理效果好,运行成本低。只要供给其一定量空气,废水中的有 机物作为微生物的营养物,将被不断吸附、氧化、分解,经过沉淀分离,从而达到不断去 除污染物的目的。该工艺具有成熟实用、操作运行方便、工程造价低、日常费用低廉、出 水稳定等特点。 图 4-2 生活污水处理流程图 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简介: 三级化粪池:新鲜粪便由进粪口进入第一池,池内粪便开始发酵分解、因比重不同粪 液可自然分为三层,上层为糊状粪皮,下层为块状或颗状粪渣,中层为比较澄清的粪液。 示 稿 在上层粪皮和下层粪渣中含细菌和寄生虫卵最多,中层含虫卵最少,初步发酵的中层粪液 经过粪管溢流至第二池,而将大部分未经充分发酵的粪皮和粪渣阻留在第一池内继续发 酵。流入第二池的粪液进一步发酵分解,虫卵继续下沉,病原体逐渐死亡,粪液得到进一 步无害化,产生的粪皮和粪厚度比第一池显著减少。流入第三池的粪液一般已经腐熟,其 中病菌和寄生虫卵已基本杀灭。第三池功能主要起储存已基本无害化的粪液作用。 公 厌氧-缺氧-好氧(A2/O):三级化粪池出水利用提升泵进入厌氧-缺氧-好氧(A2/O) 反应池,污水在厌氧池中主要是释放磷,使水中的P浓度升高,溶解性有机物被微生物细 胞吸收而使污水中的BOD5浓度下降,另外水中氨氮因微生物细胞的合成而被去除一部分, 使水中的氨氮浓度下降。在缺氧段,反硝化细菌利用污水中的有机物作碳源,将回流混合 液中的硝酸盐还原为N2释放至空气中,由于反硝化菌为异养菌,因此有机物在经过缺氧区 后大部分被去除,非常利于后续硝化反应的发生;而后污水进入好氧段,进水中的氨氮在 硝化菌的作用下转化为硝酸盐氮;好氧段以O2为电子受体,利用厌氧贮存的P作为能源和 碳源,通过氧化磷酸化产生ATP,从而实现脱氮除磷的目的。 本项目采用“A2/O”相结合的处理工艺,同时为了避免膜池硝化过程回流液中过多的 溶解氧对缺氧池和厌氧池的冲击,采取了对膜池硝化回流液进行固液分离后,将浓缩的回 流污泥送到厌氧段,含有较高浓度硝酸盐的上清液送到缺氧段,可在缺氧段反硝化细菌的 作用下转化为N2,达到良好的脱氮除磷效果。 — 36 — 本项目生活污水水量较少,只有0.45m3/d(135m3/a),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周边有 大量林地,面积约25亩,大部分为桉树,少部分为杂草,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第1部分: 农业》(DB44/T1461.1-2021)(自2021年6月6日起实施)中表A.4“叶草、花卉灌溉用水 定额表”中“水文年50%-园艺树木”的地面灌通用值662m3/亩·造,则林地灌溉用水量约 为16550m3/a,远大于本项目活污水排放量135m3/a。本项目周边林地可完全消纳处理后的 生活污水,且项目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LAS 等,污染物浓度均较低,根据《厌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76-2010)“5.3污染物去除率中表2”,厌氧-缺氧-好氧工艺处理污水的CODcr、BOD5、氨 氮、TN、TP都有很好的去除效果,其中CODcr的去除率为70~90%、BOD5的去除率为80%~ 95%、氨氮的去除率为80%~95%、悬浮物去除率为80~95%、TN的去除率为60~85%、TP 的去除率为60~90%。结合项目污水水质情况,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各设施环节处理效果见 下表: 处理系 统 项目 类别 进水 生活污水(三级化 粪池) 去除率 出水 厌氧-缺 氧-好氧 去除率 COD SS 氨氮 BOD5 LAS 220 150 35 150 8 20% 30% 0% 20% 0% 176 105 35 120 8 70% 80% 80% 75% 70% 52.8 21 7 30 2.4 ≤200 ≤100 / ≤100 ≤8 公 A2/O 处 理系统 自建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效率表 示 稿 表 4-8 出水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 综上,可判断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稳定达到《农 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可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灌溉范围不 包括蔬菜地,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的方案是可 行的。建设单位已与周边村民小组签订生活污水肥田利用协议。 考虑雨天林地无需灌溉,建设单位还应在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空地建设足够容量的蓄水 池 , 清 城 区 出 现 连 续 降 雨 天 数 约 为 15 天 , 则 需 建 设 不 小 于 6.75m3 容 量 蓄 水 池 [0.45×15=6.75m3],用于雨季生活污水的暂时储存,确保生活污水在雨季时不外排,不影 响周边水体,影响地表水水质。 — 37 — 2) 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序 号 废水 类别 污染物 种类 表 4-9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排放 去向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污染治 污染治 污染治 排放口 设置是 理设施 理设施 理设施 编号 否符合 要求 编号 名称 工艺 排放 规律 排放口类型 CODcr 2 循环冷 却水 SS 循环使 不外排 用 表 4-10 1# 三级化 粪池+自 建一体 化污水 处理站 A2/O / / 冷却塔 / /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是 □清净下水排放 □否 □温排水排放 □车 间或 车间 处理 设施排放口 / /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示 稿 生活 污水 1 回用于 BOD5 周边林 地灌 SS 溉,灌 不外排 溉范围 NH3-N 不包括 蔬菜地 LAS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CODcr BOD5 SS NH3-N LAS 3) 水环染物影响分析 浓度限值/(mg/L)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 物标准 ≤200 ≤100 ≤100 / ≤8 公 1 生活污水处 理后回用于 周边林地灌 溉,不设排 放口 名称 综上所属,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和设备冷却水由冷却塔循环冷却后回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 水质简单,经“三级化粪池+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故生活污水可完全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灌溉范围不 包括蔬菜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 1) 噪声源及产生强度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75~90dB(A) 之间。 — 38 — 空 压 噪声 源 数量 (台) 注塑 机 破碎 机 搅拌 机 冷却 塔 20 3 生产厂 房 生产厂 房 生产厂 房 生产厂 房旁 空压 机 4 生产厂 房 4 4 位置 噪声排放值 核 噪声值 算 (dB 方 (A)) 法 持续时间 (h) 45~50 50~60 50~55 类 比 45~50 早上 8: 00~12:00, 下午 14: 00~18:00, 晚上 18:00~22:00 50~55 示 稿 工 序/ 生 产 线 注 塑 破 碎 混 合 冷 却 表 4-11 主要生产设备噪声值 噪声源强 源头降噪措施 声 核 源 噪声值 降噪效 算 类 (dB 工艺 果(dB 方 型 (A)) (A)) 法 频 选用 75~80 发 低噪 声设 偶 80~90 备、 发 合理 频 80~85 布 发 局、 频 类 75~80 隔声 可降低 发 比 减 20dB(A) 法 震、 距离 衰减 频 80~85 等综 发 合治 理措 施 注:本项目实施 1 班制,设备运行时间 8h/d(其中破碎机 2h/d)。 2)噪声预测 本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 模式,预测本项目正常运行条件下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 公 (1)设备全部运行时噪声源强计算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均位于生产车间内,结合项目各声源排放特点,室内声源可采用等 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 ①室内声源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 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面公式近似求出: 式中:式中:。 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A) — 39 — 图 4-1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示例图 ②点声源在预测点的噪声强度采用几何发散衰减计算式: 式中:Lp—距离点声源 r 处的声压级,dB(A); Lp0—参考位置 r0 处的声级,dB(A); 示 稿 r—预测点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m); r0—参考点处于点声源之间的距离(m); L—附加衰减量,指噪声从声源传播到受声点,因传播发散,空气吸收,阻挡 物于反射与屏障等因素的影响,会使其产生衰减。 公 ③多点声源理论总等效声压级[Leq(总)]的估算方法:多个设备同时运行时在预测点产 生的总等声级贡献值(Leqg)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 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 声源在 T 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④预测点等效声级计算方法:在预测某处的噪声值时,应先预测计算建设项目声源在 该处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然后叠加该处的声背景值,最后得到该点的预测等效声级 (Leq),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 40 —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d—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2)预测结果 本项目车间墙体为单层砖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附录 A 中 A.3.4 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章节中显示:屏障衰减 Abar 在单绕射(即薄屏障) 情况,衰减最大取 20dB;在双绕射(即厚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 25dB。本项目车间四 面单层墙体的隔声量以 20dB(A)计。 本项目根据工程噪声源分布情况,在工程运行期对厂址厂界噪声的影响进行预测计 算,项目各声源距离各厂界距离情况见下表 4-12,噪声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4-13。 公 示 稿 表 4-12 各声源距离各厂界距离情况 西厂界距离 噪声源 数量 东厂界距离(m) 南厂界距离(m) 北厂界距离(m) (m) 注塑机 20 26 39 50 14 破碎机 4 12 35 64 10 搅拌机 4 12 24 64 20 冷却塔 3 36 27 40 16 空压机 4 38 16 38 25 表 4-13 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 单位:dB(A) 预测点噪声值 dB(A) 噪声源 东厂界 南厂界 西厂界 北厂界 注塑机 42.211 38.689 36.531 47.588 破碎机 49.437 40.139 34.897 51.021 搅拌机 46.937 40.916 32.397 42.500 冷却塔 31.145 33.644 30.230 38.189 空压机 36.925 44.438 36.925 40.562 贡献值(dB(A)) 52.044 47.794 41.848 53.417 注: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的衰减量按门窗、墙体隔声 20 分贝为准,夜间不生产。 预测结果表明,经墙体隔声、几何发散的衰减后,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环 境造成明显影响。 (2)环境敏感点噪声影响分析 — 41 — 敏感点 车间叠 加噪声 西侧大陂村 西南侧红星村 88.945 表 4-14 敏感点噪声预测值 生产车间中 墙体隔 敏感点处贡 背景值 dB 心点与敏感 声 献值 dB(A) (A) 点距离(m) 44(6m+38m) 41.85 57 20 66(19m+47m) 39.61 56 预测值 dB(A) 57.18 56.10 本项目噪声源是生产设备噪声,且噪声源均处于生产车间内,本项目厂界外 50 米范 围内有大陂村、红星村,最近距离为红星村距离约为 6m,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源通过 车间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2) 噪声监测要求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 122-2020)中并未对 噪声的监测频次进行要求,故本项目运营期噪声环境监测计划根据当地环境保护要求,同 时满足《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进行核定。 示 稿 表 4-15 噪声监测要求 污染物 监测内容 监测频次 监测位置 噪声 生产设备及设 施的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 厂界 噪声 生产设备及设 施的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 噪声 生产设备及设 施的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 公 类别 执行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 西侧大陂村 (GB12348-2008)2 类标 准(昼间≤60dB(A)、夜间 西南侧红星 ≤50dB(A)) 村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 职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职工生活垃圾按 0.5kg/(人·天)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5t/a, 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 一般工业固废 1 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修边工序产生的废边角料 项目生产过程中检验工序会产生不合格产品及修边工序会产生废边角料,产生量约占 原料总用量的 1%,为 1.01t/a,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 该固废代码为:292-009-06,该部分固废收集后经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 2 废原料包装袋 — 42 —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均为袋装,随着原料的消耗不 可避免的会产生废弃的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 0.5t/a;属于一般固废,根据《一般固体废 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该固废代码为: 292-009-07,集中收集后外售至 废品收购站,资源化利用。 3 落地塑料粉尘 破碎机附近自然沉降的破碎粉尘,每天定期由专人清扫,产生量较少,约 0.00005t/a, 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 39198-2020),该固废代码为:292-009-06,作 为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一般固废的处理要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收集、处理与处置。 (3) 危险废物 1 废活性炭 示 稿 根据工程分析,有机废气总产生量为 0.055t/a,收集效率为 90%,收集后经 1 套“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去除率按 90%计算,则活性 炭吸附装置中活性炭捕集的有机废气约 0.045t/a。 根据设置的活性炭装置设计参数,本项目活性炭箱规格为长×宽×高为 1.3m×1.2m ×1.1m,单层活性炭层厚度为 0.2m,共设置 4 层,则活性炭层总厚度为 0.8m,单层过滤 公 面积为 1200×800mm=0.84m2,则每台活性炭箱总过滤面积为 3.36m2,过滤风速(m/s)= 风量÷过滤面积=15000m3/h÷3600÷3.36m2=1.1m/s,(参考《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 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使用蜂窝活性炭风速宜小于 1.2m/s)。停留时间=单层厚 度*层数÷过滤风速=0.2m*4÷1.1m/s=0.73s,则活性炭装填量=过滤面积*装填厚度*活性炭 密度=0.84m2*0.8m*0.45t/m3*2 个=0.6048t。 参照《关于指导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环办〔2021〕92 号)中的附 件:广东省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核算方法(试行):表 4.5-2 废气收集治理效率参 考值中活性炭吸附法,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削减量=活性炭年更换量×活性炭吸附比例 (本项目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吸附比例取值 20%)。废气治理系统总挥发性有机废气削减 量 =0.6048×0.2=0.121t/a , 本 项 目 废 气治 理 设 施捕 集 去 除 的 总 挥发 性 有 机废 气 量 约 为 0.045t/a,理论项目活性炭箱两年更换一次可满足项目有机废气去除要求,但考虑活性炭受 潮而影响吸附能力,项目活性炭拟每半年更换一次,则废活性炭年产生量约为 1.4326t/a。 — 43 — 经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废活性炭属于“HW49 其他废物”“非特定行 业”中的“900-039-49 烟气、总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 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经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和暂存桶收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 的单位进行处理。 废矿物油 2 本改扩建项目的设备需要定期维修,维修时会产生少量的废矿物油,其产生量为 0.03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5 号)的相关内容,废矿物 油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 废 物 类 别 为 “ HW08 废 矿 物 油 与 含 矿 物 油 废 物 ” , 废 物 代 码 为 “900-249-08”,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废含油抹布及手套 3 本项目的设备维修操作时会产生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其产生量为 0.011t/a。根据《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5 号)的相关内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 示 稿 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交由有危 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废矿物油桶 4 本项目设备维护会产生废矿物油空桶,产生量约为 0.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 公 录(2021 年版)》(部令第 15 号)的相关内容,此类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 为“HW08 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 位处理。 项目涉及的固体废物一览表见表 4-16。 表 4-16 项目固体废物汇总表 产生环 节 属性 有毒 有害 物质 生活垃 圾 不合品 及边角 料 员工生 活 生活垃圾 无 检验、 修边 回用于生产 无 固 无 1.01 3 废包装 包装 一般工业固废 无 固 无 0.5 4 落地粉 尘 破碎 一般固废 无 固 无 0.00005 序 号 1 2 名称 形 态 固 危险 特性 产生量 (吨/ 年) 贮存方 式 无 1.5 垃圾桶 — 44 — 捆扎, 塑料袋 装 捆扎, 一般固 废 垃圾桶 利用和 处置方 式和去 向 环卫部 门处理 破碎后 回用于 生产 利用或 处理量 1.5 1.01 物资回 收公司 0.5 环卫部 门处理 0.00005 5 废活性 炭 废气治 HW49 (900-039-49) 理 有机 物 固 T 1.4326 塑料 桶,危 废仓 6 废矿物 油 设备维 HW08 (900-249-08) 修 矿物 油 液 T,I 0.032 铁桶, 危废仓 7 废含油 抹布及 手套 设备维 HW49 (900-039-49) 修 矿物 油 固 T,I 0.011 塑料 桶,危 废仓 8 废矿物 油桶 设备维 HW08 (900-249-08) 修 矿物 油 固 T 0.025 危废仓 交相应 资质单 位处理 交相应 资质单 位处理 交相应 资质单 位处理 交相应 资质单 位处理 1.4326 0.032 0.011 0.025 注:T-毒性,I-易燃性 危险废 物名称 1 废活性 炭 废矿物 油 废含油 抹布及 手套 废矿物 油桶 2 3 4 HW49 HW08 HW49 HW08 示 稿 序 号 危险 废物 类别 表 4-17 项目危险废物汇总表 产生 产生 危险废物 工序 形 主要 有害 量(吨 代码 及装 态 成分 成分 /年) 置 废气 固 废活 有机 900-039-49 1.4326 处理 体 性炭 废气 设备 矿物 矿物 900-249-08 0.032 液 维修 油 油 布、 设备 矿物 900-041-49 0.011 固 矿物 维修 油 油 设备 矿物 矿物 900-249-08 0.025 固 维修 油 油 产废 周期 危 险 特 性 每半 年 T 每月 T,I 每月 T,I 每月 T 污染防措 施 交由有相 应危废资 质的单位 收集处置 公 (1)一般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 ①要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堆场应偶防渗漏、防雨、防风措施,并且堆放周期不应过长,原 则上日产日清,并做好运输途中防泄漏、方洒落措施。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不同的类别和性 质,分区堆放。通过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同时建立完善厂内固体废物防范措施和管 理制度,可使固体废物在收集、存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至最低限度。 (2)危险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要求 本项目用专用容器分别收集废活性炭,并设有 15m2 的危险废物贮存间,本项目危险 废物暂存区的大小能够满足要求,危废暂存场所的设计和设置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2013 年第 36 号)的相关要求建设。 ① 危险废物的收集包装 a. 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在醒目位置贴有危险废物标签,在收集场所醒目的地方设 置危险废物警告标识。 — 45 — b. 危险废物标签应标明以下信息:主要化学成分或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物理形态、 危险类别、安全措施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② 危险废物的暂存要求 危险废物堆放场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规定: a.按《环境保护图形标识——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设置警示标志。 b.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地面无裂隙;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 高水位。 c.要求必要的防风、防雨、防晒措施。 d.要有隔离设施或其它防护栅栏。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表 4-18 危险 废物 类别 1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2 废矿物油 HW08 废含油抹 布及手套 HW49 废矿物油 桶 HW08 3 危废暂存 间 危险废物代 码 位置 占地面 积 900-249-08 900-041-49 1#车 间东 北角 15m2 900-249-08 贮存方 式 贮存 能力 密闭塑 料桶 密闭铁 桶 塑料桶 贮存 周期 每半年 每月 10t 盖紧桶 盖,托盘 堆放 每月 每月 公 4 贮存场所 (设施) 名称 示 稿 危险废物 名称 序 号 ③ 危险废物运输要求 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保证运输安全,防止非法转移 和非法处置,保证危险废物的安全监控,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五联单”中第一 联由废物产生者送交环保局,第二联由废物产生者保管,第三联由处置场工作人员送交环 保局,第四联由处置场工作人员保存,第五联有废物运输者保存。 ④ 管理要求 将项目内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并建立危险废物 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 在落实如上防治措施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措施;原辅材料均放置在原辅仓储内,危废暂存间设置 防腐防渗措施,以防事故排放。项目所在地用水均采用市政供水系统,不饮用地下水,不 — 46 — 对区域地下水进行开采,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对危废暂存区按《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要求,作好基础防渗改 造后,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在危废暂存区四周设堵截泄露的裙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 地下水污染防 渗分区参照表”(表4-28)的说明,防渗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易防渗区 。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厂区属于简单防渗区;对土壤、 地下水环境的可能的污染重点集中在矿物油仓和危废暂存间,对该区域进行防腐防渗措施 并设有缓坡,该区域为重点防渗区。同时矿物油仓和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按《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其中防渗层为至少1.5m 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通过日常加强对矿物油、危险废物的出入储存的管理,可 有效防止物料泄漏,不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一般防渗区 简单防渗区 注塑区、破碎 区、搅拌区、 原材料储存 区 示 稿 重点防渗区 弱 易-难 中-强 中 难 易 强 易 中-强 易 公 防渗分区 表 4-19 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 本项目分区 天然包气带 污染控制难 污染物类型 情况 防污性能 易程度 弱 难 重金属、持久 矿物油仓和 中-强 难 性有机污染 危废暂存间 物 弱 易 办公区、宿舍 区 其他类型 重金属、持久 性有机污染 物 其他类型 防渗技术要求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 ×10-7cm/s;或参 照 GB18598 执行 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 ×10-7cm/s;或参 照 GB18598 执行 一般地面硬化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基本不存在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不会对土 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3. 生态 项目使用已建成工业厂房,用地为工业园区外用地,但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含有生态环 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本项目无需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 环境风险分析 1) 危险物质及风险源分布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47 — 辨识》(GB18218-2018),本项目使用的矿物油属于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在矿物油仓及 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因此本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源为矿物油仓及危险废物暂存间。 2) Q 值确定及风险潜势初判 查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可知,本项目使用的 矿物油属于“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中的“381油类物质(矿物油类,如 石油、汽油、柴油等;生物柴油等)”,其临界量为2500t,本项目完成后矿物油最大暂存 量为0.04t。按下式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相对应的临界量,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项目不涉及危险化 示 稿 学品,即 Q=0.04/2500=0.000016<1 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为矿物油泄漏引发环境风险,另外原材料、产品和设备等引发火 灾甚至爆炸事故产生次生污染,以及废气处理设施事故导致废气事故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 响。 (1) 危险性物质识别 公 3) 风险识别 本项目主要为矿物油暂存,危险有害物质为矿物油,项目使用矿物油主要为润滑油, 若发性泄漏,进入下水道可能污染地下水、河涌、土壤。 (2) 生产过程风险识别 表 4-20 生产过程风险识别 危险目标 矿物油仓、危险 废物暂存间 事故类型 事故引发可能原因及后果 污染事故 油桶、储罐因操作不规范等发 生泄漏 生产车间、仓库 火灾 废气事故排放 事故排放 塑料原料及成品火灾 环境事故后果 如果泄漏进入下水道可能污染地下水、 河涌、土壤。 火灾产生次生灾害形成消防废水进入雨 水管污染地表水、火灾烟尘环境空气污 染 设备操作不当、设施故障损坏 污染周围大气并造成敏感点污染物超标 或失效 — 48 — 4)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 矿物油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①加强对用矿物油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严格杜绝矿物油的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采取防火、防爆、防雷击措施,配备报警和消防、通讯系统,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对周围 环境造成影响。 ②加强对矿物油运输、贮存过程的管理,规范操作和使用规范,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贮存间及运输车道必须做好地面硬化工作,且贮存间应做好防雨、防渗漏措施,并设置围 堰,以减轻上述液体原料泄漏造成的危害。 (2) 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间的设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淮准》 (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要求;尤其是贮存间内部地面硬底化处理,周围设 缩短贮存周期。 (3) 火灾、爆炸事故防范措施 示 稿 置围堰,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透;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尽可能减少现场贮存量和 ①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作业工人的环境风险教育,杜绝工作失误造成的事 故,同时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科学合理设置设施,减少火灾风险发生; 留疏散通道; 公 ②严格执行安监、消防等相关规范,从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防范,预 ③在车间和仓库的明显位置张贴禁用明火的告示,加强对建筑电气的漏电保护; ④仓库和车间内应设置移动式式泡沫灭火器,仓库外设置消防沙箱; ⑤储存辅助材料的相应位置上应注明物质的名称、危险特性、安全使用说明以及事故 应对措施等内容; ⑥仓库应安排专人管理,做好入库记录,并定期检查材料存储的安全状态,定期检查 其包装有无破损,防止泄漏; (4) 废气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若项目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则会造成车间的废气无法及时抽出车 间,进而影响车间的操作人员的健康;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从而加大对周围环境影响。 在现实许多企业由于设备长期运行失效而出现环保事故排放可以说是屡见不鲜。故建 — 49 — 设单位应认真做好设备的保养,定期维护、保修工作,使处理设施达到预期效果。为确保 不发生事故性废气排放,建设单位拟采取一定的事故性防范保护措施: 1 各生产环节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 人员素质,并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 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2 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定期对废气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 测,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等设备进行点检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 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并及时呈报单位 主管。待检修完毕再通知生产车间相关工序。 3 当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导致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到大气中污染环境时,必须马上停止相应的生产工序,直至检修合格,可正常运行时方 5) 分析结论 示 稿 可作业。 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本项目的环 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 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公 5. — 50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要素 排放口(编 号、名称)/ 污染源 污染物 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厂房 注塑废气排 气筒 (DA001) 非甲烷 总烃、 臭气浓 度 经密闭负压收集后 通过 1 套“(1#)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再由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 排放 破碎 无组织 颗粒物 及时清扫厂区地面 厂界无 组织非 甲烷总 烃、臭 气浓度 / 厂区无 组织非 甲烷总 烃 / 公 大气环境 示 稿 内容 注塑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cr、 经“三级化粪池+ BOD5、 自建一体化污水处 SS、氨 理站”处理达标后 氮、 用于周边林地灌 — 51 — 执行标准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 准》(GB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 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4554-93) 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 值标准 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企业 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 值 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 31572 -2015)表 9 企业边界 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4554-93)表 1 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限值 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 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 准》(DB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 织排放限值要求 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 准》(GB5084-2021) 中旱地作物标准 LAS 等 溉,灌溉范围不包 括蔬菜地, 声环境 生产设备噪 声 等效 A 声级 对高噪声源进行防 振隔音处理,噪声 经厂房和围墙屏蔽 衰减 电磁辐射 / /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GBl2348-2008)中 2 类 标准 / 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经破碎造粒后回用于生产;废原料 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间和暂存桶收 固体废物 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落地塑料粉尘收集后 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办公区、宿舍区地面做好地面硬化;注塑区、破碎区、搅拌区、原材 料及产品储存区按一般防渗区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区、矿物油仓按《危 示 稿 土壤及地下水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 2013 年修改单的 污染防治措施 要求,作好基础防渗改造后,使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同时在 危废暂存区、矿物油仓四周设堵截泄露的裙脚;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不涉及 加强巡查,避免跑、冒、漏、滴,一旦发现矿物油泄漏,尽可能切断 泄漏源以及火源;加强生产管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科学合理设置 设施,减少火灾风险发生,一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火源; 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应马上停止相应生产工序,直至检修合格后, 方可正常开工作业。 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 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 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台账记 录以及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等应作为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重要依据 公 生态保护措施 — 52 — 六、结论 清远市裕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塑料玩具 150 万套、汽车配件 50 万套建设项 目符合当地的发展要求,地理位置和开发建设条件优越,不占用农田保护区、水源 保护区、自然风景保护区等用地。因此,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 建设单位如能在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环保措施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管理措施和 治理工艺,尽量减少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 行,实现达标排放,并确保外排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环境保护局对区域总量控制的要 求内,努力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落实各项风险对策、措施, 杜绝污染事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该项目的建设必须经自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如果项目的建设内容、 生产工艺、产品结构、产品产量等发生变化,应重新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相关环境 公 示 稿 影响评价手续。 — 53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以新带老削减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 (新建项目不填)⑤ ② 产生量)① 产生量)③ 产生量)④ 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颗粒物 0 0 0 0.00005 0 0.00005 +0.00005 非甲烷总烃 0 0 0 0.011 0 0.011 +0.011 CODcr 0 0 0 0 0 0 0 BOD5 0 0 0 0 0 0 0 SS 0 0 0 0 0 0 0 氨氮 0 0 0 0 0 0 0 生活垃圾 (t/a) 0 0 0 1.5 0 1.5 +1.5 废包装(t/a) 0 0 0 0.5 0 0.5 +0.5 落地粉尘 (t/a) 废活性炭 (t/a) 0 0 0 0.00005 0 0.00005 +0.00005 0 0 1.4326 0 1.4326 +1.4326 危险废物 0 示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公 废水 稿 废气 废矿物油 0.032 0.032 +0.032 废含油抹布 及手套 0.011 0.011 +0.011 废矿物油桶 0.025 0.025 +0.025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54 — N0 30. NW 20.0 NE 10.0 W E SW SE S 项目位置 公 示 稿 全年,静风12.60%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55 N0 30. NW 20.0 NE 10.0 W E SW SE S 公 示 稿 全年,静风12.60% 附图 2 项目平面布置图 56 N0 30. 牛又塘 NW 20.0 NE 10.0 W E SW 沙溪 新中村 虾塘村 示 稿 大陂村 图 例 项目位置 声评价范围 公 红星村 大气评价范围 环境敏感点 附图 3 项目附近敏感点分布图 57 项目位置 SE S 温牛洲 全年,静风12.60% N0 30. NW 20.0 NE 10.0 W E SW SE S 虾塘村 全年,静风12.60% 水产养殖 红星村 公 示 大陂村委 稿 水产养殖 农田 附图 4 项目四至示意图 58 项目西南面农田及红星村 公 示 稿 项目东面水塘养殖 项目西面大陂村委 附图 5 项目北面水塘养殖 项目四至照片 59 示 稿 公 附图 6 项目所在地 项目所在地大气功能区划图 60 公 示 稿 项目所在地 附图 7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功能区划图 61 公 示 稿 项目所在地 附图 8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功能区划图 62 示 稿 公 项目位置 附图 9 -1 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 63 示 稿 公 项目位置 附图 9-2 项目土地利用规划图 64 N0 30. NW 20.0 NE 10.0 W E SW SE S 公 项目位置 示 稿 全年,静风12.60% 附图 10-1 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 65 N0 30. NW 20.0 NE 10.0 W E SW SE S 示 稿 全年,静风12.60% 公 本项目 附图 10-2 本项目“水环境管控分区”分析图 66 N0 30. NW 20.0 NE 10.0 W E SW SE S 全年,静风12.60% 公 示 稿 本项目 图 10-3 本项目“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分析图 67 稿 示 公 项目位置 附图 11 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 68 N0 30. NW 20.0 NE 10.0 W E SW SE S 公 示 稿 全年,静风12.60% 附图 12 大气、噪声监测布点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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