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医大规划〔2018〕2号+).pdf
广西医科大学文件 桂医大规划〔2018〕2 号 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管理办 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医科大学 2018 年 4 月 11 日 - 1 - 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广西医科大学新型智库建设,规范学校智库的管理和 运行,全面提升学校咨政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 见》和教育部印发的《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和自治 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广西特色 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 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国家战 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打造若干基础扎实、实力雄厚、特 色鲜明、开放合作的新型智库,推进我校智库建设和成果发布, 提升学校研究能力和社会影响力,为广西区域发展和政府决策贡 献力量。 二、建设目标 新型智库建设是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提升学 校综合实力、社会贡献度和影响力的战略抓手之一。智库建设需 结合学校发展目标,关注社会发展,引领时代进步,到 2020 年,依托学校优势和特色,集中主要力量,整合优质资源,重点 - 2 - 建设和打造 1~2 个自治区级智库,成为服务自治区党和政府决策 的高端咨政平台;建设 5~6 个左右专业型或区域型智库,为服务 广西和东盟的医疗卫生事业贡献力量。 三、重点任务 智库建设应以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 体布局为核心任务、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重点围绕“一带一 路”国家倡议和健康中国及健康广西建设,为党和政府科学决 策、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撑。 (一)服务国家和广西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国家和广西区域 发展急需,紧密结合自身优势,凝练主攻方向,聚焦重大现实问 题,主动承接对策研究任务,面向各级党委、政府及行业企业开 展咨询服务。 (二)进行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前瞻性研究。聚焦社会主 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广西大健康产业建设,推进政策研究方 法创新,坚持开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发挥智库政策储备库和蓄 水池作用。 (三)汇聚优秀人才和优质资源。探索建立开放、流动、合 作的智库人才体系,吸引国内外一流学者、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 领导干部、行业企业精英等不同领域的高端人才进入智库,吸纳 青年师生参与相关研究工作,发挥智库的人才储备集聚功能。 - 3 - (四)提升开放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发挥学校综合优势,促 进学科交叉融合,与政府、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 展务实合作,围绕重大现实问题共建高层次实质性合作平台。鼓 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设立海外研究中心,或与国(境)外著名高 校、科研机构共建海外研究中心,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维度 的国际对话,扩大智库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 (五)推进专题数据库建设。加强智库信息化建设,进行权 威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开展社会调查、统计分析、案例集成等 专题数据库的长期建设,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水平,为有效发挥智 库作用提供信息资源和服务保障。 四、管理运行 (一)智库负责人全面主持智库工作,学校发展规划处负责 全校的智库遴选、认定、考核和日常管理运行,并组织协调相关 部门或单位做好智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智库建设采取公开申报、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 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智库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实行年度报告、中期检 查、周期绩效考评机制,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级, 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支持力度。 (四)智库工作重大决策、重大经费使用、自治区级以上奖 励等呈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咨询决策。 - 4 - 五、遴选办法 (一)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遴选”的原则,按照 “智库申请、考察评估、审核报批”的程序进行,确保遴选工作 的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 (二)拟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学校组织专家 进行会议评审和答辩评审,提出智库入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办公会 批准确定。 (三)学校鼓励各申报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特色,推进跨学 院、跨学科智库建设,条件成熟的择优推荐为自治区级重点智库 建设行列。 六、成果认定 为了推进智库建设成效,满足以下要求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的考核成果: (一)智库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归广西医科大学。智库公开发 表课题研究成果,须注明“广西医科大学特色新型智库调研课题 项目”。 (二)对各级政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决策建议,入选自治区 决策咨询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参阅的决策建议。 (三)对调研课题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决策建议被自 治区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并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 (四)与智库研究方向一致的正式公开的发表的论文、研究 - 5 - 报告、专著、教材等等。 (五)其他对智库建设有积极影响力的工作成果。 (六)重大问题研究中涉及国家机密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保密规定执行。 七、实施保障 (一)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校智库建设体系的顶层设计和 科学规划。 (二)学校根据每个智库的实际研究任务,校级立项智库一 次性给予 1~5 万元建设经费,每年投入一定额度的建设经费。经 费统一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管理,集中核算,具体参照《广西医科 大 学 科 研 项 目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 2017 年 修 订 ) 》 ( 桂 医 大 财 〔2017〕16 号),并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 项目经费。自治区财政拨款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学校自设 智库设立专项经费,财务处根据项目经费到账情况为智库负责人 建立专门的账户。 (三)经费的使用实行智库负责人负责制。智库负责人应按 项目(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办法由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 - 6 - 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校对:吴俊端 2018 年 4 月 15 日印发 录入:马贞玉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