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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2012 年 6 月 15 日学院导师联席会商定并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通过) 为了实现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目标,对研究生的管理除执行武汉工业学院 的有关规定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 例》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特制定本 管理细则。 本工作细则主要用于规范本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又名学科秘书)、研究生辅 导员、导师组、院属各教研室、本院全体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导师的工作流程, 目的在于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做好衔接,为提高我院教师、学生和研究生工作 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研究生培养工作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第一章 岗位设置及分工职责 第一条 研究生工作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职责 经济与管理学院设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导师组岗位,负责研究 生教学及思政管理等行政工作。 研究生工作秘书工作受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直接领导,并在业务上接 受本校研究生工作部(处)各科室的指导,负责所在学院研究生的学籍管理与教 务管理工作。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受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以及党总支双重领导,负责 所在学院研究生的党建、思政等日常工作管理。 研究生工作秘书同时协助导师组、各教研室做好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条 学院导师组、教研室职责 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硕士生导师组,设导师组组长一名。全面负责本二级学 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安排、课堂教学检查、教学效果评价、论文 质量控制、组织研究生学术活动以及组织研究生开题、答辩、研究生复试等。 各教研室负责承担学院研究生各专业(或方向)的师资培养、课程建设、学 术活动以及课堂教学等工作。各教研室与导师组应当在研究生培养与质量控制的 各个环节相互协作,切实提高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 学院主要负责确定学院研究生培养的发展战略,制定相关政策及管理与考核 制度,协调全院研究生教育资源的配置工作。 第三条 组织建设 学院成立研究生分会、设立研究生党支部,并配备相应干部。在院党总支领 导下,由研究生辅导员具体指导研究生党支部开展相关工作。 1 第四条 学生管理 研究生辅导员负责处理相关学生管理工作,如评奖评优、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学生违纪处分、勤工助学申请等,并负责对院研究生分会的指导。 第五条 发布日常通知 研究生工作秘书通过本院主页中的“最新公告”、“学科建设”栏目发布各 类通知。对于针对性强的紧急通知,由辅导员通过 QQ 群、电子邮件、电话或短 信等方式通知到班级干部或学生本人。 第二章 研究生导师考核 第六条 研究生导师职责 研究生管理实施导师负责制,学院以学年度为考核期对全体研究生导师进行 考核。导师职责包括: (一)对研究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二)承担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 (三)指导研究生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 (四)全面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 (五)学校及学院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因学生不接受导师的指导,导师可以在论文及相关材料上拒绝签字。 (七)有权对学院研究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 在研究生思想品德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生指导与培养等方面成绩突 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推荐为优秀研究生导师: (一)指导的硕士学位论文在本年度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二)指导的硕士研究生在本学年度获得全国性科技竞赛三等奖或省级二等 奖及以上奖项; (三)指导的研究生在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两篇学术论 文;或指导的研究生在 CSSCI 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四)主持完成一项有关研究生教育的省部级研究项目,或在 CSSCI 及以上 公开发表一篇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学术论文; (五)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活动(如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研究 生科技论文报告会一等奖,指导研究生获得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并取 得突出成绩。 第八条 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程序及表彰 2 (一)本人申请 由本人提出申请或导师组推荐,填写《经济与管理学院优 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并附本人及所培养研究生获奖、科研成果等方面的 证明材料; (二)评审公示 学术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公示 评审结果; (三)批准表彰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考核小组组长批准,予以表 彰; (四)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于每年 10 月份进行,评选名额不超 过在岗导师总数的 10%。 第三章 硕士研究生分派 第九条 硕士生导师上岗条件 学术型硕士生导师上岗条件: (一)近三年主持厅局级及以上项目,累计科研经费达到 5 万元(含横向项 目);或 (二)近三年主持经费累计达到 15 万元项目(含横向项目和纵向项目) ;或 (三)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软科学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前 3 名(以科研处确认的申报书为准) 。 专业型硕士生导师上岗条件: (一)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厅局级及以上项目;或 (二)近三年主持或参与项目经费累计达到 10 万元(含横向项目和纵向项 目)。 第十条 硕士研究生分派原则 硕士研究生分派总体上遵循以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导师能力和工作态度为基 础,以双向选择为主要方式的原则。 每位导师指导硕士研究生人数按导师上岗人数与当年研究生录取人数来确 定。 第十一条 硕士研究生导师分派激励机制 硕士研究生分派政策向在研究生教学与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 导师倾斜。具备以下情况的导师,可适当增加研究生指导名额。 (一)获得经管院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导师; (二)在连续两个考核期内其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硕士论 文。 3 (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软科学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湖北社科基金项目,或主持单项经费达到 30 万横向 项目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以上科研课题的有效时间为上年 7 月 1 日至考核年度 6 月 30 日,纵向课题 以立项时间计,横向课题以经费到账时间计。 第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导师分派处罚机制 硕士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教学或指导过程中由于态度不认真等原因造成不 利影响或后果的,视情况减少或暂停分派硕士研究生。 第四章 学位论文质量控制 第十三条 总则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是:选题新颖且有较高的理论与应用价值,文献 综述完整、准确且形式规范,论文结构的逻辑关系清晰,研究方法使用恰当且论 证充分,论文的各级标题与序号、图表、注释、参考文献等形式规范,论文研究 成果具有理论或应用价值。 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承担指导责任。 各导师组在研究生论文质量控制过程中承担协助、协调与管理职能。学院负 责全院研究生论文质量的监督与评价。 第十四条 论文选题与开题 研究生论文选题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完成。 研究生论文选题应当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且与本专业具有 高度相关性。 导师组负责组织研究生论文的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会应当邀请一定数量的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参加。 举行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会,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开题报告会会议记录的复 印件,应当与开题报告书一同交送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各专业导师组应当及时组织专家对开题报告书进行审查。审查重点包括选题 意义、文献综述、研究内容安排、导师指导意见等。 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当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全体导师。开题报告书未能通过导 师组审查的,由导师负责通知并指导学生重新选题和组织开题报告会。 第十五条 研究与论文撰写 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 规范要求。 4 研究生学位论文采用的研究方法应该与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相适应。学术型 硕士论文必须采用量化或实证研究方法,专业型硕士鼓励采用量化或实证研究方 法。 第十六条 论文审查 送审的学位论文定稿,必须由指导教师签署“同意定稿”的书面意见,否则, 研究生工作秘书不予接受。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当详细记录每位学生论文定稿的提 交信息(含师生姓名、日期与时间、材料内容、送交人签名等)。 各导师组应当及时组织专家对送审论文进行审查。 我校实施硕士论文盲评制度和校内外评阅制度。盲评论文不参加校内外评 阅。 所有的硕士论文都要参加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在 20%以下的才能参加论文 答辩。 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当及时将论文审查结果、盲评结果、评阅结果和查重结果 告知全体研究生导师。 第十七条 论文答辩 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必须符合学校及学院在学位论文、学分、学术论文发 表、实践教学要求等方面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通过了论文查重、盲评和校内外评阅的学位申请人才能参加答辩。 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当按规定审查研究生学位申请书、导师推荐意见、论文评 阅书等材料,在认定合格后,方能安排学位申请人参加论文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实行主席负责制,答辩主席必须由校外具有一定学术声 誉的教授级专家担任。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当及时统计答辩结果, 并予以公告。 第十八条 论文评选 学院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名额、程序推荐校级优秀研究生论文。 由答辩委员会推荐的优秀研究生论文,优先推荐校级优秀研究生论文。 优秀研究生论文可以采用自荐方式推荐,但须经导师签署“同意推荐”意见。 具有前期研究成果的论文,优先推荐校级优秀研究生论文。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由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组织第二次筛 选。 第十九条 论文质量、学术道德及纠纷解决 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质量问题(含未能通过论文答辩、未能通过学位授予) 及学术不端等违背学术道德的行为,由院分学术委员会裁决,研究生和导师有申 诉的权利。 5 第二十条 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属经济与管理学院分学术委员会。 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1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表 附2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要点 6 附1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表 考核期: 年度 姓 名 填表时间: 年级 学生 月 日 年级 人 专业、班级、人数 备注 所在 教研室 职 称 指导硕士 生人数 年 人; 年级 课程名称 课时数 人; 研究生 教学工作 全日制 本科 (成果名称、出版者、时间、作者序等及课题信息) 学术成果 教研成果 (与研究 生教育相 关) 奖励与荣 誉(与研 究生教育 相关) 7 导师工作 总结(与 研究生指 导、培养 相关) 工作异常 情况记载 研究生工作秘书签名: (考核等级)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导师组 意见 导师组组长签名: (考核等级) 院研究生 导师考核 小组意见 院研究生导师考核小组组长签名: 说明: ①开课学期、研究生类型等信息填入“备注”栏。 ②“工作异常情况记载”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填写导师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开 题报告书”、 “论文定稿”、教学事故等信息。此栏可在教研室审查并签署意见后 完成。 8 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要点 附2 (供专家审查、指导教师、学生自查参考) 审 查 要 点 1.1 选题是否有意义 1.论文 1.2 中文表述(含副标题)是否与目录所列示的全文内容 相符 题目 1.3 中文表述是否规范、简洁 1.4 英文表述是否与中文标题在实质上一致、是否规范 1.5 2.2 字数是否恰当 内容是否包括选题动机、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主要 创新等 摘要结构是否合理,行文是否流畅 2.3 中文摘要字数是否为 800 字左右 2.4 英文摘要与中文摘要的内容是否相符、格式是否规范 2.5 关键词的中英文表述是否恰当 2.6 关键词是否为 3~5 个,排列是否合理 3.1 文献综述是否完整、准确 3.2 研究方案是否科学、可行 3.3 主题是否突出、研究主线是否清晰 3.4 论文内容的前后逻辑关系是否清晰、结构是否合理 3.5 观点、结论等是否正确、是否具有新意 3.6 论证是否充分 3.7 资料是否翔实 3.8 绪论(导论)的内容安排是否合理 3.9 结论部分的内容安排是否合理 3.10 各级标题设计是否科学、序号是否规范 3.11 各“章节”篇幅是否均衡 3.12 体例是否统一 3.13 图、表、公式的编号、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3.14 注释的内容、格式、数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4.1 参考文献与论文内容是否高度相关 4.2 有无新近、权威文献 4.3 有无重要的学术信息错误 4.4 数量及排列顺序是否符合要求 4.5 格式是否规范 5.1 有无学术道德问题 5.2 论文整体排版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5.3 英文词语、数字、标点符号等使用是否规范 2.1 2.摘要 3.正文 4.参考 文献 5.其他 备注 论文题目可以适 当“标新立异”。 摘要是论文重要 内容的浓缩。摘要 中的选题动机(背 景或意义)篇幅不 超过 20%。摘要不 应当是“引言”或 “论文介绍” 。 ①绪论部分应当 包括选题背景或 意义、文献综述、 论文研究方案(含 研究方法、技术路 线等)等。 ②文献综述应当 包括代表性观点 描述、主要研究成 果的归纳与评价 (含指出其不足 等)。 ③结论部分应当 包括论文的主要 结论、创新点、其 他需要说明的问 题(如不足等)。 说明:审查要点中的 1.1、2.1、3.1-3.5、4.1、5.1 等各项均为否决性要点,有其中问题之 一的论文,必须“修订后重审”甚至“暂缓答辩”。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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