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pdf
2019 年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 2019 年招生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 14685,河南省招生代码为 5999。 第三条 学院概况: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是由郑州铁路职 业技术学院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举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高等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 部备案、河南省教育厅颁发中外办学许可证,是我省首个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致力于服务中俄两国以及“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航空货运、高速铁路、轨道交通产业的快速发展,为相 关产业培养国际视野宽广、理论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 强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同时,学院还将 根据自身的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逐步建设成为国际化的技术技 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承担起培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来华留学 生的重任,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区域 互动合作。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初期在河南省郑州市幸福路 2 号郑 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幸福路校区进行办学,该校区占地 76.145 亩,校舍建筑面积 60078 ㎡,办学场地功能齐全,有完善的生活 服务设施,功能先进的教学实训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值 1626.78 万。 第四条 合作办学双方基本情况:学院办学初期,教学工作 依托举办方的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开展,该校创建于 1951 年, 1958 年至 1963 年举办本科教育,1994 年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 教育,1999 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 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 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位于中国铁路重要交通枢纽、河南省政治、经济、文化 中心郑州市中心城区,新校区位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前景广阔 的郑东新区,总占地面积 1081810 ㎡,建筑面积 407290 ㎡。 学校设置有 15 个教学院(部),工、医、文、管、经济、艺 术 6 大类 68 个专业协调发展,形成了主干的轨道类、医护类专 业,精干的人文艺术类专业布局,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 17992 人。现有教职工 900 余人,专任教师 647 人,副高级及以 上专任教师占 30.76%, 博士、 硕士占 66%,双师素质教师占 90.11%。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教学名师 26 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1 人,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 会委员 2 人。省级教学团队 4 个,现代轨道交通技术教师团队被 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高职院校轨 道交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与保障机制的研究与实践”项目获 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学校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 50 强,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 50 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 50 强,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荣获教育部“国 防教育特色学校”称号。学校建有集实物、现实虚拟技术和仿真 技术于一体的校内教学实训基地、各类实验室 220 余个。 俄罗斯交通大学设立于 1896 年,前身是由沙皇尼古拉二世 授意下设立的莫斯科皇帝工程学校,1913 年该学校改名为尼古 拉二世莫斯科交通学院,1993 年改为莫斯科国立交通大学,2017 年改名为俄罗斯交通大学。该校是俄罗斯交通领域规模最大、学 科门类最齐全、影响最大的交通类高校之一,在俄罗斯理工类院 校排名第 11 位。学校设有 10 个学院,4 个系,2 个研究所和 3 所中等职业学校,共开设 95 个专业;学校拥有 120 多个专业教 学研究室和实验室,以及全俄罗斯藏书量最大的科技图书馆。全 校教职工 3400 人,其中教授 170 多人,副教授 540 多人,在校 生有 3 万多名,外国留学生 1363 名。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所有专业的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计 划由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和俄罗斯交通大学双方共同制定,通 过融合双方的优势,创新教学方式,更新教育理念,共同制定人 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体系及标准等。此外,中俄双方将 更加密切地融合在一起,由此带动合作双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 高层次师资培养、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等项目的全方位的合作与 交流,推动双方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化办学水平不断提升。 第五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学院目前面向河南 省招生,河南招生代码为 5999,学制为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 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 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 院。 第六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 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 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 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 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 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 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 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 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为更好地服务于国家高 速铁路发展战略、 “一带一路”建设与经济发展和河南省“三区 一群”建设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及行业技术进步,结合我院办 学特色,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自身发展实际,科学编 制招生计划,统筹考虑生源结构、生源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 编制学院河南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将河南省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 (送)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二条 参加 2019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 试的河南省考生可报考我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限英语。 第十五条 铁道机车、航空物流、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工程 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双眼矫正视力 4.8 以上,无色盲、色弱;铁 道机车、铁道工程技术等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六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 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 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 生计划内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 科成绩依次排序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 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 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 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 集志愿。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学院 2019 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 为:学费为 2.75 万元/年/生,以物价部门审核为准。住宿费收 费标准 400 元/年/生。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 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 管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 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 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 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 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特殊 困难补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考生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 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附:学院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 2 号 邮编:450052 咨询电话:0371-66901218 传真:0371-66901218 监督电话:0371-60867175 微信公众号: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 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 2019 年 7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