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情况通报.pdf
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 情况通报 2023 年 5 月 12 日下午,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一届理事会 第六次会在广东狮子会秘书处召开。会议由广东狮子会会长 邱军担任大会主席,秘书长吴强担任大会主持人。广东狮子 会党委第一书记、法定代表人吴献忠等 42 名理事出席会议, 广东省残联组联部部长彭智华、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 一、审议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 二、本次会议共有 5 个提案,全部通过,具体是: (一)董严理事提出的《关于审议新会员名单的提案》: 从 2023 年 3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本会新增收到 40 名新会员的入会申请,均已经得所在服务队办公会议同意并 缴纳会费,以上会员均经资格审查符合入会标准。 (二)沈鹏理事提出的《关于设立分支机构(广和服务 队)的提案》:根据广东狮子会《广东狮子会服务队工作规 则》规定,经理事会批准,现决议设立广和服务队。 (三)董严理事提出的《关于终止分支机构(阳光服务 队、建爱鹏飞服务队)的提案》:结合本会第二十一届理事 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 2022-2023 年度不正常服务 队整改重建方案》之规定,现决议终止本会分支机构:阳光 服务队及建爱鹏飞服务队。 1 (四)董严理事提出的《关于修订<广东狮子会 2022-2023 年度评奖办法>的提案》。 (五)梁敏宁理事提出的《关于调整财务预算的提案》: 组织筹备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一届慈善服务总结大会暨十年 狮友联谊会及更好的完成党建和服务工作,现决议调整财务 预算。 三、会议还通报了以下事项: 关于统一《广东狮子会感谢状》的通报。 以上为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的情 况通报,现予通报。 附件: 1.关于审议新会员名单的决议 2.关于设立分支机构(广和服务队)的决议 3.关于终止分支机构(阳光服务队、建爱鹏飞服务队)的决 议 4.广东狮子会 2022-2023 年度评奖办法 5.关于调整财务预算的决议 广东狮子会 2023 年 5 月 15 日 2 关于审议新会员名单的决议 (2023 年 5 月 12 日) 根据《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第二章 会员”中的“第九条 入 会程序”第(三)经服务队办公会议同意后,再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同 意,由本会会长批准,并缴纳会费。从 2023 年 3 月 2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本会新增收到 40 名新会员的入会申请,均已经得所在服 务队办公会议同意并缴纳会费,以上会员均经资格审查符合入会标准,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3 附件:40 名新会员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服务队 爱心 爱心 爱心 创梦 和畅 汇诚 巾帼丽人 巾帼丽人 容闳 唐人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万众 星海 星海 星海 砚都 扬帆 扬帆 英狮 志翔 志翔 中茂 姓名 颜君 钟文清 周灼华 瞿小侃 杨义伟 脱慧敏(女) 郭梓莹(女) 张良樱(女) 袁英荣 何世芳(女) 陈斌 麦顺伟 李嘉顺 冼嘉婵(女) 冯笑萍(女) 林良伟 李春艳(女) 黄玉 沈冬梅(女) 蔡白玉(女) 侯晓嫚(女) 罗玉瓶(女) 邱振丽(女) 刘鹤(女) 郑涵予(女) 王秋红(女) 黄金妃(女) 向长娥(女) 蓝秀娟(女) 关丽华(女) 夏久辉 郑茹方 黄伟东 谭程月 吴幼琴(女) 郑炳 谭新凤(女) 李小飞 薛洪权 周波 4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广和服务队)的决议 (2023 年 5 月 12 日) 根据广东狮子会《广东狮子会服务队工作规则》规定,新服务队 须召开一次创队说明会和三次筹备会,并按规定缴交所有会员的会费 与资料,经理事会批准后方可正式成立。现决议设立广和服务队。 本会秘书处将按服务队通过的名字作为分支机构名字及其相关 负责人信息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备。 广和服务队 队长(负责人):温桃辉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桑园路东莞康复实验学校内图书行政 楼8楼 5 关于终止分支机构(阳光服务队、建爱鹏飞服务队) 的决议 (2023 年 5 月 12 日) 截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本会分机机构阳光服务队目前在册会员 人数为 0、建爱鹏飞服务队目前在册会员人数为 12,结合本会第二十 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 2022-2023 年度不正常服务 队整改重建方案》之规定,现决议终止本会分支机构:阳光服务队及 建爱鹏飞服务队,并将由本会秘书处向业务主管单位省残联备案及在 本会官网进行公示。 6 广东狮子会 2022-2023 年度评奖办法 (2023 年 5 月 12 日) 第一条 奖项设置 (一)区级奖项 团体奖项 1.杰出服务项目奖 2.金时钟(团体)奖 3.杰出服务队奖 4.杰出委员会奖 5.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奖 6.强健蓝图奖 7.杰出纪律团队奖 8.组织建设领航奖 9.组织建设护航奖 个人奖项 1.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干事奖 2.杰出会员奖 3.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纪律专员奖 4.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法务专员奖 5.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财务专员奖 7 6.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行政专员奖 7.杰出服务队队长奖 8.杰出协调长奖 9.杰出驻地专员奖 10.杰出总监奖 11.杰出委员会主任奖 12.金时钟(个人)奖 13.创队奖 14.星级会员奖 15.会长勋章 16.金话筒金、银奖 17.金笔奖 18.金书奖 19.金星奖 20.新星奖 21.培新奖 22.杰出主持人金、银奖 23.公宣部、法务部、纪律部、战略研究部等内设部门的奖项 24.灯塔奖 25.监事会的奖项 26.组织建设杰出干部 8 (二)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奖项 团体奖项 1.优秀服务活动奖 2.优秀服务项目奖 3.优秀会务活动奖 4.优秀服务队奖 个人奖项 1.优秀服务队干事奖 2.优秀会员奖 3.优秀服务队纪律员奖 4.优秀服务队司库奖 5.优秀服务队秘书长奖 6.优秀服务队队长奖 7.优秀协调长奖 8.银话筒奖 9.优秀主持人金、银奖 10.监督组的奖项 第二条 评选条件及申请方法 (一)区级团体奖项 1.杰出服务项目奖 (1)参评的机构需要积极响应及参与本会倡导或动员的大型会务及 9 服务活动; (2)每年度评选出数个获奖服务项目; (3)本会将为完成每一个获奖服务项目最优异的服务队颁发此奖项, 除助残服务、乡村振兴服务、狮爱行动工作站及狮爱午餐项目各 5 支 服务队可获得此奖项外,其他服务项目仅有 1 支服务队可获得此奖项; (4)服务队会员人均服务经费筹款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5)参选的服务队在本年度未违反本会财务制度、未被停权处理、 未被本会处分; (6)年度内该服务曾得到社会媒体或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向报道; (7)所提交的材料须包括:该项目的详细描述与计划、持续时间、 经费预算、开展进度、目标、受助人数、每次活动的情况及照片等。 (以上评奖细则作为评奖标准,由社会服务部根据评奖标准进行提 名。) 2.金时钟(团体)奖 本年度服务队人均志愿服务时数(以奖项申请截止日期时服务队 会员人数为准)前 27 位。 3.杰出服务队奖 从已获得本年度优秀服务队奖的服务队中产生,共 27 支;产生 条件为: (1)服务队人均服务经费筹款金额(占比 25%)(评奖数据时间为: 10 2022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2)服务队人均服务经费支出金额(占比 20%)(评奖数据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3)服务队开展助残服务(助残服务经费支出金额、助残服务场次 两者取其高)与总服务支出金额或总服务场次比例(占比 20%)(评 奖数据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4)会员保留率+保有率(共占比 15%,各 7.5%); (5)人均服务时数(占比 10%)(评奖数据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6)服务队已成立临时党支部(占比 10%)。 以上六个维度的加权得分总分居前 27 名的服务队获得此奖项。 4.杰出委员会奖 (1)参评的委员会需要积极响应及参与本会倡导或动员的大型会务 及服务活动; (2)须符合广东狮子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各项要求,制定年度工作 目标和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每年须召开四次工作会议,一次联席会议; (3)名单由本会秘书处及各内设机构进行提名,提名数量不大于下 设委员会的 30%。 5.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奖 (1)参评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需积极响应及参与本会倡导或动员的 11 大型会务及服务活动; (2)会员管理一、二、三部及东莞、佛山代表处须超过 1/2 以上的 协调长获得杰出协调长奖(占比 10%); (3)本年度会员保留率超过本会平均值(占比 15%); (4)本年度会员优化率达到 100%(占比 15%); (5)本年度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内无不正常服务队(占比 10%); (6)本年度至少召开 6 次办公会议(占比 5%); (7)本年度至少召开 3 次会员管理部/代表处联席会议(占比 5%); (8)本年度该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未有服务队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未 被停权、未被本会处分(占比 10%); (9)本年度该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所有会员人均服务经费筹款额达本 会平均值及以上(占比 20%)。 (10)会员管理部/代表处下辖一半或以上服务队已成立临时党支部 (占比 10%)。 以上十个维度的加权得分总分一二类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居前两 名,三类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居第一名的代表处获得此奖项。 6.强健蓝图奖 (1)参评的服务队需积极响应及参与本会倡导或动员的大型会务及 服务活动; (2)服务队会员人均服务经费筹款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3)在本年度成功导入“强健服务队蓝图”,经督导的蓝图导狮评 12 估合格并提交报表、评奖表经组织建设部核准后,可获得“强健蓝图 奖”。 (以上评奖细则作为参选必备条件,具体考核标准由本会组织建设部 制定及提名。) 7.杰出纪律团队奖 (1)该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纪律专员有全程参加纪律部主办的纪律员 培训或纪律员培训课程服务(最少一次); (2)该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所有会员人均服务经费筹款额达 6300 元/ 人及以上; (3)该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年度内未有服务队违反财务制度、未被停 权、未被本会处分; (4)不超过 3 个会员管理部/代表处获得此奖项; (5)获奖名单由纪律部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机构中提名。 8. 组织建设领航奖 在 6 月 20 日 24:00 前完成“会员保留率”达 90%或以上的前 20 支服务队及最终达到 100%的服务队(以财务结算中心的到账时间为 准)可获得此奖。 9.组织建设护航奖 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 24:00 前完成“会员保有率”达到 100% 13 的服务队(以财务结算中心的到账时间为准)可获得此奖。 (二)区级个人奖项 1.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干事奖 (1)本年度参加本会举办的行政管理专项培训及其它干事培训(如 有); (2)其主要参考数据是工作总结及问卷反馈表的评分情况; (3)由本会秘书处发布问卷反馈表,所在机构的会员评分作为重要 依据; (4)由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向本会秘书处提名,最后交由本会秘书 长评选; (5)评选数量:不超过 3 名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干事获得此奖项; (6)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在本年度的先进事迹(工作总结)。 2.杰出会员奖 (1)每年评选出 100 名会员获得此奖; (2)从会员管理部/代表处优秀会员中推举出 90 名会员获得此奖项, 按所占服务队比例分配: 会员管理部/代表处 杰出会员名额 东莞代表处 20 会员管理一部 16 会员管理二部 11 14 会员管理三部 12 佛山代表处 8 中山代表处 4 汕头代表处 4 河源代表处 3 惠州代表处 2 梅州代表处 2 肇庆代表处 2 江门代表处 2 珠海代表处 2 湛江代表处 2 (3)常务理事会可提名 10 名有突出贡献的会员获得此奖项; (4)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5)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在本年度的先进事迹。 3.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纪律专员奖 (1)本人有参加本会举办的行政管理培训或纪律专项培训(最少一 次); (2)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纪律专员须主动履行纪律专员职责,协助总 监管理好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的纪律。对于有任何违反本会会员手册、 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如无法及时制止的,应及时向上 级纪律部门提交纪律意见; (3)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4)本年度本人及所在的服务队未有违反相关制度被停权、被本会 15 处分(如被该服务队纪律员本人发现并及时予以制止、如实向上级纪 律部门汇报的除外) (5)由纪律部部长在纪律部副部长及符合以上条件的纪律专员中提 名并报本会秘书处核准,评选 5 名获得此奖项。 4.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法务专员奖 (1)由法务部部长在法务部副部长及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法务专员中 进行提名,评选 5 名获得此奖项; (2)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3)参选人及所属服务队本年度内未被停权、未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未被本会处分; (4)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在本年度的先进事迹。 5.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财务专员奖 (1)本年度参加本会举办的行政管理培训及财务培训(如有); (2)其主要参考数据是服务时数及问卷反馈表评分情况; (3)由本会秘书处发布问卷反馈表,所在机构的会员评分作为重要 依据; (4)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5)参选人及所属服务队本年度内未被停权、未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未被本会处分; (6)由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向本会财务长提名,最后交由本会财务 16 长评选; (7)评选数量:不超过 5 名财务专员获得此奖项; (8)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在本年度的先进事迹(工作总结及 担任活动负责人的情况)。 6.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处行政专员、委员会秘书长奖 (1)本年度参加本会举办的行政管理培训或秘书长培训(如有); (2)其主要参考数据是服务时数、问卷反馈表评分情况; (3)由本会秘书处发出问卷反馈表,所在机构会员评分作为重要依 据; (4)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5)参选人及所属服务队本年度内未违反本会任何制度、规定,未 被停权、未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未被本会处分; (6)由各委员会主任提名,经本会秘书长最后评选 5 名获得此奖项; (7)由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总监提名,经本会秘书长最后评选 5 名获 得此奖项; (8)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在本年度的先进事迹(工作总结及 担任活动大会主任的情况)。 7.杰出服务队队长奖 (1)本人须先符合或超过优秀服务队队长奖的标准,且所在服务队 获得本年度杰出服务队奖; 17 (2)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在本年度的先进事迹(工作总结及 担任活动负责人的情况)。 8.杰出协调长奖 (1)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协调长须先符合或超过优秀协调长奖的标准; (2)负责协调督导的服务队的队长有 1/2 或以上获得杰出服务队队 长奖; (3)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在本年度的先进事迹(工作总结及 担任活动负责人的情况); (4)原则上已获评杰出协调长奖的,不再重复参评优秀协调长奖。 最终经综合评估,评选 5 名获得此奖项。 9.杰出驻地专员奖 (1)本年度出色执行所在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协助所属会员 管理部/代表处开展相关工作; (2)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3)其主要参考数据是服务时数、工作总结及所属部门主管的评语; (4)每个区级部门可评选出不超过 1/3 的驻地专员获得此奖项; (5)由各区级部门根据各部门特点进行具体标准设定及提名; (6)所提交的材料须包括:该部门驻地专员年度工作总结、个人付 出或优秀事迹描述、所属会员管理部/代表处主任评语、所属区级部 门主管的评语等。 18 10.杰出总监奖 (1)所在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已评为本会年度杰出会员管理部/代表 处; (2)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3)参选人及所属服务队及会员本年度内未被停权、未违反财务管 理制度、未被本会处分; (4)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在本年度的先进事迹(工作总结、 担任活动负责人的情况)。 11.杰出委员会主任奖 (1)其主要参考数据是服务时数; (2)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3)参选人及所属服务队本年度内未被停权、未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未被本会处分; (4)评选数量按照当年度委员会的数量(具体比例由常务理事会确 定)获得此奖项; (5)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该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 12.金时钟(个人)奖 本年度志愿服务时数最高的 100 名会员,拓展为三个档次:金时 钟 20 名,银时钟 30 名,铜时钟 50 名,共 100 名。 19 13.创队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完成创队程序(以通过本会理事会为准)的创队召集人及该服 务队队长,名单由本会组织建设与会员服务部提名。 14.星级会员奖(标准另行公布) 15.会长勋章(会长特别奖) 由会长颁发给在会务、服务中表现突出或在社会上获得重大荣誉 的会员。 16.金话筒金、银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颁发给在区级、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级课程中授课工作杰出的讲 师。具体标准由教育培训部进行设定并报本会秘书处备案,获奖名单 由教育培训部提名。 17.金笔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颁发给在课程研发工作中杰出的讲师。根据区级课程需要临时 研发的课件并获得使用,或根据教育培训部年度计划研发的其它课件 20 并具备实际成果。具体标准由教育培训部进行设定,获奖名单由教育 培训部提名。 18.金书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颁发给在中狮联或广东狮子会区级刊物如南粤狮声、本会战略 部论文集等发表关于狮子会发展的论文或心得文章。 19.金星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颁发给在区级课程服务中有杰出付出的讲师,具体标准由教育 培训部设置,由教育培训部进行提名。 20.新星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颁发给讲师入住未满一年并对教育培训部年度工作有杰出付出 的讲师,具体标准由教育培训部设置,由教育培训部进行提名。 21.培新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支持陪育新人工作,支持团队内训工作的服务队级讲师及区级 讲师。具体标准由教育培训部设置,由教育培训部提名。 21 22.杰出主持人金、银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参考在区级或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级主持活动(含换届/就职、 晚会、慈善义拍、对外交流会议等)的次数; (3)由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会议现场主持 照片、活动总结报告等作为凭证; (4)由本会秘书处在申报的名单中进行复核,并提交组织建设与会 员服务部审核评定。 (5)评选数量:1-3 名可参评杰出主持人金奖、4-10 名可参评杰出 主持人银奖。 23.公共关系与宣传部、法务部、纪律部、战略研究部等内设机构的 奖项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颁发给在狮子会内设机构各部门中,对组织建设、会员关爱、 公共关系维护、战略研究、部门内务服务等作出杰出贡献的职能部门 负责人、副负责人的奖项,具体标准由各部门分别设置,由各部门分 别提名。 24.灯塔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2 (2)颁发给对创队、更强蓝图导入表现突出的导狮/引导师,具体标 准由组织建设部制定并报本会秘书处备案,获奖名单由组织建设部提 名。 25.监事会的奖项 具体标准由监事会制定及提名。 26.组织建设杰出干部 (1)所协调督导的所有服务队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 24:00 前完成半 数以上(含半数)服务队的“会员保有率”达到 100%的协调长; (2)所属会员管理部/代表处下辖服务队在 2022 年 8 月 31 日 24: 00 前完成半数以上(含半数)服务队的“会员保有率”达到 100%的 总监、上届总监。 (三)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团体奖项 1.优秀服务活动奖 (1)参评的机构需要积极响应及参与本会或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倡导 或动员的大型会务及服务活动; (2)服务队成立超过 1 年;参选服务队本年度未违反财务制度、未 被停权、未被本会处分; (3)服务队会员人均服务经费筹款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4)开展所有活动时严格遵守本会的活动开展程序,未有任何违法、 23 违规、人为事故等情况发生,并按时完成报账手续; (5)有提交活动总结报告、活动照片,如涉及捐赠现金或物资的有 签收表; (6)活动经本会公众号推文宣传或有社会媒体、政府相关部门的正 向报道; (7)所提交的材料须包括:每次服务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参 加会员人数及受助人数、媒体或政府相关部门报道的截图等。 (名单由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社会服务部驻地专员提名。) 2.优秀服务项目奖 (1)参评的机构需要积极响应及参与本会或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倡导 或动员的大型会务及服务活动; (2)服务项目满足社区需求、取得良好社会影响; (3)在本年度内,该服务项目曾被本会公众号报道过; (4)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将为完成每一个获奖服务项目最优异的服务 队颁发此奖项,除助残服务项目及乡村振兴服务项目各 5 支服务队可 获得此奖项外,其他服务项目仅有 1 支服务队可获得此奖项; (5)服务队会员人均服务经费筹款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6)参选的服务队本年度未违反财务制度、未被停权、未被本会处 分; (7)所提交的材料须包括:该项目的详细描述与计划、持续时间、 经费预算、开展进度、目标、受助人数、每次活动的情况、照片等。 24 (名单由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社会服务驻地专员提名。) 3.优秀会务活动奖 (1)参评的机构需要积极响应及参与本会或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倡导 或动员的大型会务及服务活动; (2)每月召开最少一次有效办公会议; (3)每月召开会员例会或开展不低于一次会员联谊或会员走访活动; (4)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有效的会员大会; (5)服务队会员人均服务经费筹款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6)参选的服务队本年度内未违反财务制度、未被停权、未被本会 处分; (7)所提交的材料须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照片、参加人 员、会议纪要等。 4.优秀服务队奖 (1)参评的机构需要积极响应及参与本会或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倡导 或动员的大型会务及服务活动; (2)*服务队成立超过 1 年,并为正常服务队; (3)本年度会员保留率达 86%以上; (4)本年度会员保有率达 100%; (5)参与年度核心服务或重点服务或本会倡导的联合服务; (6)定期举办服务活动,本年度服务活动不少于 8 次;其中,助残 25 服务须超过本年度本服务队主导的服务活动 50%及以上; (7)*每月定期提交各项相关表格; (8)*每月至少召开 1 次有效办公会议; (9)*每年至少召开 1 次有效的会员大会; (10)服务队会员 OA 关注率达 100%; (11)服务队会员人均服务经费筹款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12)*本年度服务队及会员未违反本会各项制度及规定,未违反财 务管理制度、未被停权、未被本会处分。 如以上其中一项未能达标,可用以下条件进行逐一替换: (1)人均的服务队经费筹款达到本会年度平均值。(评奖数据时间 为:2022 年 4 月 1 日-2023 年 3 月 31 日) (2)服务队年度筹款总额达到 50 万元。 (3)服务队已成立临时党支部。 “*”表示不能替换该项。 (四)会员管理部/代表处个人奖项 1.优秀服务队干事奖 (1)参加本会举办的行政管理培训最少一次(如有); (2)出席本服务队办公会议全勤; (3)已关注 OA 行政办公系统; (4)本年度参加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召开的服务队联席会议至少 3 次; (5)本年度全勤参加会员管理部/代表处举办的干事培训; 26 (6)每月按时提交行政及财务报表; (7)积极主动履行职责,认真负责的协助队长完成会务、服务活动; (8)本年度内所在服务队未违反本会各项制度、规定,未违反财务 管理制度、未被停权、未被本会处分; (9)由本服务队队长提名。 2.优秀会员奖 (1)须充分履行其义务与职责; (2)本人本年度内未违反本会各项制度、规定,未违反财务管理制 度、未被停权、未被纪律部门处以通报及以上的处罚; (3)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4)本年度内参加所属服务队 2 次以上会议、2 次以上服务活动; (5)服务队人数少于 30 人的,可提名 2 名会员;服务队人数在 30-59 人的,可提名 3 名会员;服务队人数大于或等于 60 人的,可提名 4 名会员; (6)由本会直接提名者不占服务队名额; (7)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在本年度的先进事迹。 3.优秀服务队纪律员奖 (1)本人有参加本会举办的行政管理培训或纪律专项培训(最少一 次); (2)参加所在服务队办公会议(全勤); 27 (3)主动履行纪律员职责,协助队长管理好服务队纪律。对于有任 何违反本会会员手册、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如无法及 时制止的,应及时向上级纪律部门提交纪律意见; (4)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5)本年度本人及所在服务队未有违反相关制度被停权、被处罚的 行为(如被该服务队纪律员本人发现并及时予以制止、如实向上级纪 律部门汇报的除外) (6)由所在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纪律专员推荐,并提交相应证明文件 (如会议记录、照片等),由纪律部部长在符合以上条件的纪律员中 提名并报本会秘书处核准; (7)不超过 1/3 的纪律员获得此奖项。 4.优秀服务队司库奖 (1)参加本会举办的行政管理培训或财务培训最少一次(如有); (2)严格按照本会财务制度办事,积极配合本会财务工作; (3)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4)每月向服务队提交财务报表; (5)本年度参加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召开的服务队联席会议至少 3 次; (6)本年度所在服务队未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未被停权、未被本会 处分; (7)由本服务队队长提名。 28 5.优秀服务队秘书长奖 (1)参加本会举办的行政管理培训最少一次; (2)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3)已关注 OA 行政办公系统; (4)出席本服务队办公会议全勤; (5)本年度参加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召开的服务队联席会议至少 3 次; (6)本年度参加会员管理部/代表处举办的秘书长培训至少 3/4; (7)每月按时提交行政及财务报表; (8)本年度所在服务队未违反本会各项制度、规定,未违反财务管 理制度、未被停权、未被本会处分; (9)本年度志愿服务时数超过 100 小时(干事除外); (10)积极主动履行职责,认真负责的协助队长完成会务、服务活动; (11)由本服务队队长提名。 6.优秀服务队队长奖 (1)所在服务队须获得优秀服务队奖项; (2)参加本会举办的候任干部培训/干部履新培训队长班培训并取得 结业证书,最少一次; (3)年度服务时数不低于 100 小时; (4)已关注 OA 行政办公系统; (5)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6)参与年度核心服务或重点服务或本会倡导的联合服务; 29 (7)定期举办服务活动,本年度服务活动不少于 8 次; (8)每月定期提交各项相关表格; (9)每月至少召开 1 次会员例会或开展会员联谊、会员走访活动; (10)每月至少召开 1 次有效办公会议; (11)每年至少召开 2 次会员大会; (12)积极参与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13)队长本年度有捐赠中狮基金或粤狮奖; (14)所在服务队及会员本年度内未违反本会各项制度及规定,未违 反财务制度、未被停权、未被本会处分。 7.优秀协调长奖 (1)本人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候任干部培训/干部履新培训协调长班培 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年度个人服务时数不低于 100 小时; (3)已关注 OA 行政办公系统; (4)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5)负责督导的服务队的队长有 1/2 或以上获得优秀服务队队长奖; (6)本年度至少召开 3 次协调长工作会议; (7)本年度参加过所督导的各服务队最少一次会议、一次服务; (8)本年度出席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召开的办公会议及服务队联席会 议至少各 3 次; (9)本人及所属服务队本年度内未违反本会各项制度、规定,未违 30 反财务管理制度、未被停权、未被本会处分。 8.银话筒奖 颁发给在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或服务队级授课工作中杰出的讲师,具 体标准由教育培训部进行制定,由教育培训部驻地专员提名,由教育 培训部核准。 9.优秀主持人金、银奖 (1)个人服务经费捐赠或感召捐赠额达到 6300 元或以上; (2)在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或服务队级主持活动(含换届/就职、晚 会、慈善义拍、对外交流会议等)。年度达到 10 次及以上,可参评 优秀主持人金奖;年度达到 3 次及以上,可参评优秀主持人银奖; (3)由服务队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会议现场主持照片、活动总 结报告等作为凭证; (4)由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在申报的名单中进行审核评定。 10.监督组的奖项 (名单由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监督组提名。) 31 关于调整财务预算的决议 (2023 年 5 月 12 日) 为组织筹备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一届慈善服务总结大会暨十年狮友 联谊会及更好的完成党建和服务工作,现决议调整财务预算如下: 一、从“不可预见支出”项目中调减 5 万元,调增至“大型活动” 项目。 二、本年度的管理经费结余的 90%(具体金额待本年度财务工作结 算完成后公布为准)调至“党建+服务”项目。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