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赣州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赣州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征求意见稿) 2022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开启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阶段 ..................... 1 第一节 “十三五”主要成效 .......................................................... 1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 5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 7 第一节 指导思想.............................................................................. 7 第二节 基本原则.............................................................................. 8 第三节 目标指标.............................................................................. 8 第三章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 9 第一节 严格防范新增土壤污染,整体实施源头整治 ................... 9 第二节 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系统实施预防保护 ................. 13 第三节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实施开发利用 ................. 14 第四章 扎实推进地下水环境保护 ...................................................... 18 第一节 建立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19 第二节 加强污染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 20 第三节 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 22 第五章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 24 第一节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24 第二节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 27 第三节 加强农村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 31 第六章 大力提升支撑和监管能力 ...................................................... 32 第一节 健全环境监管制度体系 .................................................... 32 第二节 健全环境监测网络 ............................................................ 32 第三节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 ............................................................ 33 第七章 保障措施 ................................................................................. 34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34 第二节 完善投入机制 .................................................................... 34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 .................................................................... 35 第四节 加大宣传引导 .................................................................... 35 第五节 实施效果评估 .................................................................... 36 附 件 ................................................................................................... 37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 缸子安全,事关美丽中国“赣州样板”建设。为统筹谋划、推进 实施赣州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赣州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 标纲要》《赣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制定本规 划。 第一章 开启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新阶段 第一节 “十三五”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赣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土壤、 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成效显著,为加快革 命老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土壤污染风险基本管控,污染加重趋势初步遏制 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目标任 务。赣州市以改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 量安全为出发点,依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工作思 路,对受污染耕地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下辖 的 18 个县(市、区)均完成任务目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 到 100%,完成省下达“十三五”任务目标。 1 图 1 赣州市“十三五”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情况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基本查明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和污染程 度,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基本摸清我市污染地块 分布、土壤污染状况和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 地优先管控名录。 控源治源断源积极推进,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风险。自 2017 年 起,按年度分批次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清单,336 家企业 先后纳入重点监管单位,按年度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结果向 社会公开;全市排查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76 家、工业固体废物 堆存场所 8 处,均制定整治方案并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有效防 范镉等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用地的途径。 14 排查个数(个) 12 10 8 6 4 2 0 图 2 赣州市“十三五”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查整治完成情况 2 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将 58 个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 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 14 个地块确定为未超标地块;有 9 个地块确定为超标地块,进 入风险管控及修复阶段。 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国家试点项目,完成崇义县思 顺乡红旗岭矿区废渣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南康区红桃村重金 属污染综合治理及修复项目,总结出整套土壤修复技术经验。 全市共布设 250 个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点位, 其中背景点位 32 个,风险点位 73 个,基础点位 121 个,监控点位 24 个,实现了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级全覆盖。 图 3 赣州市“十三五”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布示意图 (二)地下水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基础调查取得初步成果 全市国家地下水质量考核整体情况良好,地下水质量极差比 3 例均优于 12.8%的考核目标。 完成全市化工工业园区周边农村地下水饮用水源水质调查。 组织开展全市重点污染源(区域)和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 护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现状调查。分期分类逐步开展了针对水源地、 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矿山开采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加油站及储油库和重点工业园等“双源”场地地下水基础环境状 况调查评估。 开展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排查登记和地下水考核点位优 化调整。完成一批加油站、埋地油罐地下水防渗改造。 (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加速推进,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完成。全市累计完成 1432 个建制村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比例达到 21.9%,其中瑞 金市、上犹县和石城县行政村覆盖比例分别为 93.3%,51.9%及 44.3%。组织完成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信息摸底,基本掌 握了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管控现状。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 排查,确定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 85 个,纳入省级监管 的农村黑臭水体 44 个,基本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的数量、地 理位置、水体类型等信息,推进上犹县、瑞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 理全国试点。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逐步推进全市农 村乡镇(含村级“百吨千人”)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4 100.00 行政村覆盖率(%)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00 行政村覆盖率 40%水准线 10%水准线 图 4 “十三五”期间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取得成效。各县(市、区)均已完成畜禽 养殖“三区”划定,划定禁养区 910 个,禁养区面积共计 8839.69 平方公里,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 97.67%。积极推进化 肥农药减量增效,全市农药化肥使用量逐年下降,农药使用强度 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经过“十三五”的不懈努力, 全市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同时,必 须清醒看到,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步较晚、 底子较薄,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 未根本缓解,制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 部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处于高位,成效并不稳固,形势依然严峻。 (一)土壤和地下水保护任务艰巨,源头防控亟待加强 部分污染(含疑似)地块管理还不够精细,地块不安全利用 5 风险尚存,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修复周期与土地开发需求矛盾突出。 农用地安全利用措施还不成熟,长期效果还需持续跟踪验证,受 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较重。涉重矿山开发利用与周边耕地生态 环境保护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受污染耕地污染来源及其成因还不 清晰,欠缺污染来源和成因的数据支撑和分析方法,溯源控源断 源任务还很艰巨。地下水环境保护基础较为薄弱,底数尚未完全 摸清,管控和治理体系不健全。部分工业园区化工、冶炼企业聚 集,存在地下水区域性污染的风险。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 较为薄弱,监督执法、风险预警等管理体系亟待完善。 (二)农村环境保护任务繁重,治理体系亟待完善提升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积极进展,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覆盖率较低。部分设施运行负荷率较低、设施配套管网覆盖率较 低、设施废弃、停用或功能逐渐丧失;部分县(市、区)建设运 行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管理边界不够清晰,影响了治理效果。农 村环境整治尚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同时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浪 费。全市乡镇及以下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还未完成,还未 开展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风险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场粪污 处理和利用方式不够规范,粪肥还田利用存在一定环境污染风险; 水产养殖方式仍然较粗放,养殖生产布局需进一步优化。科学合 理施肥用药仍有提升空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起步较晚、历史欠 账多,面临着既要还旧账、又不欠新账的双重压力。 (三)环境管理支撑保障依然薄弱,监测网络尚需完善优化 耕地污染溯源、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降低 6 受污染耕地重金属含量等方面,还未形成成熟的适用技术模式。 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较为薄弱,监督执法、风险预警等管 理体系亟待完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薄弱,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风险管控和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专业技术和经验不足, 与满足工作需要存在一定差距。 “十四五”期间,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 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高 标准建成美丽中国“赣州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 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习 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 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 定位,把握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总要求和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保 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 治污,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 安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促进土壤和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农业农村绿色 发展,为赣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作出新贡献。 7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落实溯源、断源、减排措施,切断污 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化, 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问题导向,系统治理。扭住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 物,聚焦突出环境问题,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协同推 进水、气、土、固体废物、农业农村等污染治理。 强化监管,依法治污。完善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法 规标准体系,加强监管执法,强化“污染者担责” 。 第三节 目标指标 到 2025 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 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农业面源污染 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 持续改善。 到 2035 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 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 全面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得到遏制,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完善, 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8 专栏 1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 型 土壤 生态环境 地下水生 态环境 农业农村 生态环境 指标名称 2020 年 (现状值) 2025 年 指标 属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3.3% 93% 约束性 - 有效保障 约束性 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V 类水比例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双源”点位水质 - 总体保持稳定 预期性 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 - 减少 预期性 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 - 减少 预期性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① ② ④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1.89% ③ 30%,力争 40% 预期性 注:①重点建设用地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 ②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V 类水比例即地下水国控点位 V 类水比例,指江西省国家 级地下水质区域监测点位中,水质为Ⅴ类的点位所占比例。 ③约束性指标与国家正式下达任务要求不一致的,以国家下达要求为准。 ④本表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目标 30%为国家下达任务;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 40%左 右。 第三章 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 况调查成果运用,以耕地重金属污染突出的县(市、区)为重点, 强化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 平;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的地块为重点,严格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防止新增土壤污 染。 第一节 严格防范新增土壤污染,整体实施源头整治 (一)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和源头预防 9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将土壤和地 下水环境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区域功能、产业发展规划 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优化 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畜禽养殖等设施和场所的布局。 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 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 污染的建设项目。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 (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 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二)强化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监管 积极开展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风险排查,对污染治理设施、固 体废物储存区、管线等进行重点检查。存在环境风险的,要制定 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方案并落实。强化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和地下水 环境监管,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的,督促园区制定土壤和 地下水污染防治方案。加强工业园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 (三)强化重点监管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监管 按年度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土壤污染 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 理。2025 年底前,至少完成 1 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 改。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依据《大 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等 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 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3 年底前,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 10 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 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 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 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同时, (一)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 (二)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 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三)制定、实施自行 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前款规定的义务应当在排污许 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 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 监管单位周边土壤进行监测。 (四)深化工矿企业源头污染治理 以崇义县、全南县、龙南市、南康区、宁都县、大余县、于 都县等县(市、区)为重点,深入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 业企业排查,根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排污许可、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最新数据,动态更新 污染源整治清单,实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 ,原则上,2023 年 底前完成整治。以崇义县、大余县、南康区、于都县等矿产资源 开发活动集中区为重点,聚焦以钨钼矿为主的重有色金属矿区以 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全面排查 矿区无序堆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根据排查结果及污染风险, 11 制定整治方案,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聚焦重有色金属采 选和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工业等重点行业,开展企业绿色 化、提标改造。加强对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履行土壤污染防治 法定义务的监督,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要求,最大 限度降低溃坝等事故导致尾矿进入农田风险。 图 5 赣州市重点矿山污染源分布示意图 (四)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溯源和断源 积极探索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与成因分析,优先支 持崇义县、全南县、龙南市等耕地重金属污染典型县(市、区) 争取中央土壤防治项目,适时开展集中连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 途径识别、污染源头追溯,因地制宜制定“一县一策”并逐步实 施。根据耕地土壤污染主要成因,对以废气治理为主的区域,重 点评估治理前后大气重金属沉降变化趋势;对以废水重金属治理 12 和固体废物治理为主的地区,结合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与评估 结果,重点评估治理前后周边地表水体重金属变化趋势。 第二节 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系统实施预防保护 (一)持续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保护力度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 落实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 为永久基本农田,加大保护力度。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 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 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 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二)全面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对照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制定“十四 五”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 全面推进落实。分区分类完善安全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品种替代、 水肥调控、生理阻隔、土壤调理等技术,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 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依法 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并鼓励开展社会化治理,对集中成片的,可 结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进行土地流转,调整种植结构,规模化 种植适宜农林作物;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可鼓励 依法优先转为农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乡村产业项 目用地。市级成立安全利用类耕地专家指导组,加强对地方工作 13 指导。 (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针对农用地污染问题突出区域,开展土壤、农产品、灌溉水 等加密调查,进一步摸清土壤和农产品中重金属超标现状。根据 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依法动态调整耕 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原则上禁止将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 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食用农产品耕地。 (四)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 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和追溯制度。加 强超标粮食处置,强化对重点地区粮食收购和储存环节监管,督 促开展收购粮食的重金属检测,严禁重金属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 场。加强对加工企业监管,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加大抽检力度,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节 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实施开发利用 (一)严格污染地块用地管理 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各县(市、区)在编制国土空间等 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 定土地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 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因地制宜严格 污染地块用地准入,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 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原则上不得办理土地征 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优化土地 14 开发和使用时序,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原则上应在毗邻 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涉及成片污染 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 发时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 敏感人群。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具 体办法或措施,细化准入管理要求。 “一住两公”用地管理 根据《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对于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土 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评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地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得办理住宅、公 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 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将土壤污染风 险评估报告报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 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二)逐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为重点,逐步推进赣 县区、崇义县、全南县、信丰县等县(市、区)依法开展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鼓励各地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的地块,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 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依法应 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的地 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 15 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充分发 挥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的作用,对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企业, 及时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及时增补更 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录。 表 1 赣州市未开展调查的疑似污染地块清单 序号 县(市、 区) 地块名称 行业类别 1 赣县区 赣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 赣县区 赣州鑫隆康稀土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 赣县区 赣州永源稀土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 赣县区 赣州远驰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 赣县区 赣州市南环稀土综合冶炼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 赣县区 赣州泰普新材料有限公司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 赣县区 赣县宏茂锡业焊料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 信丰县 信丰县工业园区中端南路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 信丰县 信丰卡纳化工有限公司地块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崇义县 关田镇下关村龙头组营子上砷冶炼场地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1 崇义县 崇义县丰州乡丰州村原砒霜污染场地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 崇义县 关田镇下关村原梅子坝加工厂污染场地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3 崇义县 崇义县聂都乡河口村原砒霜污染场地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4 崇义县 崇义县金坑乡坪洋村废弃矿区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5 安远县 佛灵山铅锌矿业有限公司地块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6 全南县 全南德源化工有限公司地块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7 全南县 全南县品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地块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8 全南县 全南盛禾箱包有限公司 其他 19 全南县 全南育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地块 其他 20 宁都县 宁都县青塘镇南堡村油麻坑废弃矿山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1 于都县 于都县靖石钨矿地块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2 兴国县 兴国县金龙金矿地块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3 瑞金市 瑞金市德科精密机电有限公司地块 其他制造业 *注: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实施动态更新 16 (三)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切实推 进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依法开展风险管控和修复。建立暂不 开发污染地块名录,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防止污染扩散。加 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淘汰关闭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腾退土地污 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探索建立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 险的模式。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重点防止转运污染土 壤非法处置,以及农药类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 二次污染,确保实现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鼓励地方先行先试, 探索建立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鼓励绿色低碳修复,探索对污 染地块绿色低碳修复开展评估。 表 2 赣州市拟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污染地块清单 序 号 县(市、 区) 地块名称 地块规划用途类 型 1 章贡区 章贡区水东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一期七鲤嘉苑地 块 一类地块 2 章贡区 章贡区水西产业园 D5-01 地块 二类地块 3 章贡区 赣州豪丰冶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污染场地 一类地块 4 南康区 南康市众鑫矿业有限公司 一类地块 5 南康区 南康市东环钨制品厂 一类地块 6 赣县区 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 一类地块 (四)强化部门联动和监督指导 建立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强化土地使用权变更、土 地用途变更、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部门共享。将污 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部门联动 监管,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原 17 则上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 途等手续。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监管机制,防止未开展或未完成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地块开发建设。定期利用卫星遥感、 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防止地块违规开发利 用。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管控、修复的全过程监 督指导。强化信用管理,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 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将违 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专栏 2 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重点工程 (一)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 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企业、涉重金属矿山等为重点,在崇义县、大余县、定 南县、南康区实施一批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实施重点地块矢量调查,开展在 产企业防渗漏、重金属减排等提标改造和受污染耕地周边矿山历史遗留固体废物 整治。 (二)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 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土地利用、土壤类型、气候条件等因素,实施一批建设 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项目。 (三)农用地安全利用工程 实施一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程。开展典型耕地重金属污染溯 源治理,选择崇义县、全南县、龙南市等部分耕地镉等重金属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的县(市、区),开展集中连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污染源头追溯、 重金属累积趋势宏观分析,采取相应措施逐步推进污染治理。 第四章 扎实推进地下水环境保护 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地下水生态 环境管理体系。扭住“双源” ,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控制地 18 下水污染增量,逐步削减存量;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地 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第一节 建立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一)强化地下水质量目标管理 按照“统筹规划、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系统治理的原则” 实施地下水管理。以赣县区江口镇六十里店村地下水环境质量考 核Ⅴ类点位为重点,开展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地下水环 境质量状况分析,县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地下水质量达标或 保持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 表 3 “十四五”赣州市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 序号 站点名称 考核点位类型 基数监测水质类别 1 章贡区八境公园西门旁 区域 Ⅳ 2 章贡区长岗路水南长塘小学大门旁 区域 Ⅳ 3 定南县归美山镇人民政府大门外 区域 Ⅱ 4 安远县工业园 污染风险监控 Ⅳ 5 章贡区潭东镇政府北侧墙外 区域 Ⅳ 6 赣县区江口镇六十里店村 区域 Ⅴ (二)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分类管理 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 分级防治,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等差别化 环境管理要求,探索建立地下水分级分区管控机制。按照国家要 求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加强防渗、地下水环境监测、执法检查。 (三)健全地下水环境信息共享机制 19 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主管部门地下水环境状况 调查、水文地质勘查、地下水资源调查等信息共享机制。完善生 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主管部门联动监管和项目推进机制。 第二节 加强污染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 (一)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 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 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2 年底,完成龙 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集中区、江西会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地下 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基本查清全市化工园区及其周边地下 水环境质量状况,管控全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风险。2025 年底 前,基本完成重点危险废物处置场、重点垃圾填埋场、重点矿山 开采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推进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根据化工园区地下水环 境状况调查评估等结果,对环境风险不可接受的,督促工业园区 制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选择典型工业园区,实施一批地 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程,采取监测自然衰减、污染阻隔、制度控 制等措施,阻止地下水污染羽扩散。建立风险管控后期地下水环 境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优化 风险管控措施。 控制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根据渗漏检测、地下水监测等结果, 20 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危险废物填埋场,采取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 染扩散。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废物填 埋场环境安全性能评估;对于已封场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开展长 期维护及地下水水质监测。开展全市简易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 状况调查评估,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补充设置地下水监测井, 查明地下水污染情况;完善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及处 理设施、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等措施,防止地下水污 染风险。 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 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等应依法包括地下水相关内容,存在地下水污 染的,要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根据地下水污 染调查结果,针对地下水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迁移性强的污染 物,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适时启动地下水污染风险管 控项目。 (三)全面开展报废矿井及钻井封井回填 全面开展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摸底排查登记工作,查 明废弃井地理坐标、成井时间、用途、废弃原因与时间、废弃 井类型、业主单位等,建立废弃井清单。开展废弃井地下水环 境风险评估,明确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的方式、途径、周边污 染源分布情况和地下水污染状况。针对管理不规范、处置不符 合要求、引起地下水污染风险较大的废弃井,建立优先管控废 弃井清单,实施封井回填工作,防止地表淋溶水、井巷串水及 地表涌水等对地下水的污染。 21 第三节 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 (一)规范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管理 各县(市、区)应划定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并公布名 录,定期组织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推进全市乡镇 (含农村“百吨千人” )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开展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到 2025 年底前,乡镇以上集中式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总体比例达到 86%左右。 表 4 赣州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清单 序 号 县 (市、 区) 乡镇 村庄 水源地名称 1 兴国县 梅窖镇 梅窖村 贡水梅窖镇梅窖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2 于都县 桥头乡 圩镇 桥头乡圩镇地下水型水源地 3 于都县 马安乡 马安村 马安乡马安村地下水型水源地 4 南康区 横市镇 长南村 章水横市镇长南村河流型水源地 5 南康区 唐江镇 庄稼村 章水唐江镇唐南河流型水源地 6 定南县 鹅公镇 大风村 定南水鹅公镇大风村地下型水源地 7 瑞金市 万田乡 万田村 绵水(贡水上源)万田乡万田村湖地下水型水源地 (二)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保护 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环 境状况调查,推进县级浅层地下水型饮用水重要水源补给区划定, 加强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管理,防范饮用水水源污染风险。针对水 质超标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分析超标原因,因地制宜采取整 治措施,确保饮水安全。探索饮用天然矿泉水水源环境保护。 (三)推进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综合整治 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面 22 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违 法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按照“一源一策”的原则, 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 和责任人,建立销号制度,对已完成整治问题的及时核查销号。 针对水质超标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综合采取污染防治、水厂 深度处理或更换水源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定期监测、检测和 评估全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 饮水安全状况。采取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地下水型饮用水的日常 监管,推进落实属地管理,督促县级及以上城镇饮水安全状况信 息依法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专栏 3 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工程 (一)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工 程。针对“一企一库”“两场两区”等六类地下水重点污染源,以及历史遗留废 弃矿山等典型地区,实施一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开展地下水环境背 景值调查评价。 (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 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实施以防渗改造为主的地下水风 险管控工程。对地下水污染较重的化工园区开展地下水监测管控体系建设。结合 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当前及中长期饮用水源规划需求,优先支持崇义县、上 犹县、南康区、赣县区、于都县、宁都县、兴国县和瑞金市申报实施地下水环境 管控与修复项目。 (三)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程 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针对非地质高背景原因 导致水质超标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国家地下水水质考核点,实施水质 达标或保持稳定工程。 23 第五章 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强化源头减量、循环利用、 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实施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完成至少 600 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深 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第一节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结合畜牧业发展规划,依法编制实 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瑞金市、会昌县、赣县区、安远县、 全南县、大余县、于都县、龙南市、宁都县等 9 个优势潜力养殖 大县为重点,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广以地定畜、种养结合 技术模式,健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加快 建设粪肥施用田间暂存设施,促进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质。到 2025 年,畜禽粪污综合 利用率稳中有升。以定南县、南康区、信丰县、兴国县等 4 个国 家级生猪调出大县为重点,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对设有 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督促养殖场定期开 展自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县建设, 推行标准化养殖及粪污治理。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推广生态养殖 方式,规范规模化养殖企业尾水排放监管。 (二)有效推进种植业污染防控 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药减量增效。以宁都县、兴国县、 24 信丰县、于都县、南康区等产粮较大的县区为重点,主推测土配 方施肥和秸秆还田技术,示范推广机械化侧深施肥、绿肥种植等 技术,加快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技术集成和示范;以寻乌县、于都 县、会昌县、信丰县、宁都县等果菜茶产量较高的县为重点,主 推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技术,鼓励农户种植绿肥、增施商品有机 肥或腐熟畜禽粪肥,同步推进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示范。推进农业 减量控害,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大力推进绿色 防控技术,推广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改造提升秸秆机械化还田 装备。到 2025 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 43%。 (三)提升秸秆农膜回收利用水平 大力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完 善秸秆收储运服务,提高秸秆还田水平,加快推进秸秆离田产业 和利用。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健全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 系,全面普及标准地膜,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到 2025 年, 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3%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 83%以上。 (四)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监管 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和监测。按照国家、省相关部署开展全 市化肥农药施用量调查统计核算,结合统计、农业农村、市场监 督等部门工作,逐步摸清化肥农药实际使用量。探索利用高分遥 感监测技术,对农田、养殖点等污染源进行动态识别。在大中型 灌区等区域进行农田灌溉用水和出水水质长期监测,开展畜禽粪 肥还田利用全链条监测。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物负荷评估,结 25 合土地利用情况,分析农业污染源活动水平、污染物入河(湖) 风险、受纳水体水质,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并动态更新,实施 分区分类治理。大力实施“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控制-末 端治理”工程,探索一批易复制、可推广的管理经验和治理措施。 崇义县、会昌县、赣县区、宁都县、安远县等县(市、区)应着 重降低化肥施用强度,崇义县、赣县区、大余县、安远县、于都 县、全南县等县(市、区)应着重降低农药施用强度。 图 6 赣州市各县(市、区)农药施用强度分布示意图 26 图 7 赣州市各县(市、区)化肥施用强度分布示意图 第二节 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一)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开展全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千吨万 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优化调整。推进集中式农村饮用水 源地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集中式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 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监 测评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将河湖型集中 式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落实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责任。 27 图 8 赣州市地表水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分布示意图 (二)分区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 以县(市、区)为单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 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以重点湖库、东江流域、赣江 干流、重要支流、考核断面、敏感水域周边区域及群众反应强烈 的区域为重点区域,推进黑臭水体集中区、城乡接合部、乡镇政 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 取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或分散处理等 治理方式,优先推广适合农村地区,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 理技术。对于居民人口少或居住分散的村庄,应优先采取资源化 利用模式治理生活污水。支持石城县开展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提升 治理试点,拓展资金渠道、污水设施资产保值增值。加强污水治 理与卫生改厕有机衔接,已完成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地区,加快 28 补齐污水治理短板。推进现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调 查评估和分类改造。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强化设施建设与运 行管护一体推进。 图 9 赣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比例示意图 各县(市、区)应基于行政村覆盖比例现状,合理制定任务 清单。对于行政村覆盖比例超过 40%的县(市、区) ,着力加强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深度,按照“双 60%”的要求,增加已覆 盖行政村的自然村建设任务;对于行政村覆盖比例低于 40%的县 (市、区) ,应兼顾工作广度和推进深度,在确保“双 60%”的情 况下,逐步提高行政村覆盖的比例。对于行政村覆盖比例低于 10% 的县(市、区),应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推进措施及完成时 限。到 2025 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 40%左右。 29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根据《江西省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工作方案》(赣环委办字〔2022〕10 号),针对单个行政村范围内,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求≥60%。其中“双 60%”指每个自然村内 60%以上的农户,且每个行政村内 60%以上的自然村完 成生活污水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污水乱排乱放现象,不引起环境质量 显著下降,视为该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计算公式为:某行政村生 活污水治理率=行政村内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数/(自然村 总数-可核减自然村数)×100%。对人口较少或污水产生量较少等暂不具备建设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结合卫生改厕,将厕所粪污进行无害化处 理且不直排,其他生活污水乱排乱放有效管控,可视作完成现阶段整治要求。 可核减自然村数:已明确列入搬迁撤并内范围的村庄,可不进行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在提供相关佐证文件后,计算该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时,可核减该 地区自然村数量。 (三)系统整治农村黑臭水体 结合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统筹规划、系 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科学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 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清单管理,逐步开展 整治,强化动态调整,推进信息公开,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 号”。支持上犹县、瑞金市推进国家农村黑臭水体与生活污水治 理综合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技术模式。强 化农村黑臭水体所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 护。到 2025 年底,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需全部完成整 治。 30 图 10 赣州市农村黑臭水体分布示意图 (四)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 第三方治理模式。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完善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可持续的 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健全农村生 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继续优化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完善农 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 第三节 加强农村生态系统恢复与保护 推进农村生态系统恢复,将农村生态系统保护纳入山水林田 湖草沙系统治理。积极开展农村水系连通和综合整治,继续依法 推进退耕还湿。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 “两山”转化模式,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推动乡村生态 31 振兴。 专栏 4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工程 (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负荷评估项目,实施“源头减量 -循环利用-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工程。在选择一批试点县(市、区) ,以种 植业和畜禽养殖业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成因分析。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选择县(市、区) 整县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 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工程。 第六章 大力提升支撑和监管能力 第一节 健全环境监管制度体系 健全土壤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制度, 统筹开展源头防控、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加强对化工、有色等 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要求落实情况监督,强化对企业土壤 和地下水自行监测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管控和修复后期管理等监督检查,完善后期环境管理机制。根据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及运行情况,加强对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工程建设验收、管网建设、运行维护等环节的监管。强化第三 方从业单位监管,规范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 复、治理修复工程施工、环境监理、效果评估等从业单位和人员 管理。 第二节 健全环境监测网络 配合完善国家和省级土壤环境监测网,根据土壤环境状况等 32 补充设置监测点位,优化调整现有点位,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和 农产品协同监测。配合建立区域监管和“双源”监控相结合的国 家和省级地下水环境监测网,优先在重要地下水水源地、人口密 集区、重要粮食产地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区,建设地下水环境质 量监测网络,落实“双源”地下水环境监控点位定期抽测工作。 推动日处理能力 20 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 测。完善农业灌溉水质污染排查及预警机制,开展农业灌溉水质 监测,灌溉面积 10 万亩以上的农田灌溉水质监测体系基本完善。 完善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数据共享机制,落实国家 天地一体化监测网建设要求,强化 GIS、遥感、无人机、人工智 能等技术在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等监管方面的应用,加强全 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等要素监管。到 2025 年,实现全市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县(市、区)全覆盖。 第三节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 依法将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纳入 日常环境执法内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严厉打 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 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 涉嫌污染土壤与地下水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线索,及时移送至 司法机关;配合开展污染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调查,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地下水与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单位制定的突发环 33 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防止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内容。加强 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执法,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 提升执法装备水平,配备便携式污染检测仪器、无人机、探地雷 达等设备。 专栏 5 土壤、地下水、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领域重点工程 (一)开展监测网络建设工程。 开展省级土壤污染防治监测点建设,加强地下水环境“双源”监测,健全土 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治理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全市农村环 境质量监测点位区县级全覆盖。 (二)实施执法能力与信息化建设工程。 实施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工程,配备便携式污染 检测仪器、无人机、探地雷达等设备,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土壤、地下水与农业 农村生态环境数据库建设,补充完善业务功能与模块,形成统一的土壤、地下水 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平台。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各级政府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级有 关部门,确定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部门协 同推进机制,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按照职 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 规划进展调度机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节 完善投入机制 积极争取中央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财政资金。 34 探索通过基金、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吸引 社会资本投入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稳步提高土地 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建立“政府-市场-农户”多元主体共管共治模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合理确定付 费标准。紧密衔接农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积极推动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用电 纳入农业生产用电范畴。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 关要求,根据农村环境整治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合 理确定采购方式。 第三节 强化科技支撑 整合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企业等科研资源,结合赣州市土 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实际,积极探索土壤污染成因分析和 农业面源污染溯源与评估。健全赣州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 污染防治专家库,定期邀请省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开展污染防治项 目评审,加强项目实施全过程技术指导。协同推动土壤和地下水 协同污染源头预防和管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效果 评估、后期管理等工作。 第四节 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 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等, 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35 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宣传培训,采用培训班、 现场会、视频会等形式,组织召开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技术培训。推进土壤、地 下水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 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 会保护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的良好氛围。 第五节 实施效果评估 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将土 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目标纳入与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签订的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强化考核评估,市生态 环境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分年度对各县(市、区)重点工作完成 情况进行评估。将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各 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范围,作为党委和政府目标责 任考核、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 2023 年、2025 年底,分 别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对污染问题严重、 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市、区)进行严肃问责。 36 附 件 赣州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实施项目建议清单 序号 1 2 3 区县 项目名称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蓉江新区 赣州蓉江新区 农村环境整治 项目 农村生 活污水 治理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累计形成污水处理能力 305 吨/天,建设入户管网 14050 米、污水支管 11942.5 米,污水干管 11240 米、污水检查井 281 座、调节池 22 座、兼性厌氧发酵池 22 座、复合垂直流人工湿地系统 610 平方米。 2025 年 农村生 活污水 治理 本项目主要对龙南市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在龙南市 5 个乡镇(场)30 个村小组建设污 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按类型分,分户资源化利用模式建设隔油沉淀池 170 个;分散 治理达标排放(三级排放标准)建设人工湿地 24 个、氧化塘 30 个;集中治理达标排放模 式(二级排放标准)建设厌氧池+人工湿地 12 个、厌氧池+氧化塘 6 个;集中治理达标排 放模式(一级排放标准)建设厌氧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设施 33 个、厌氧 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氧化塘 18 个;管网建设 340953 米。此外,厕改建设化粪池 2468 个,污水储存池 17218 个,现有设施提升改造 6 个。 2025 年 农村环 境综合 整治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全南县陂头镇星光村、正河村、张公碰村、竹山村,金龙镇兆坑 村,社迳乡老屋村、江口村、塔下村以及中寨乡罗坊村、筠竹村新建一体化设备 6 处,隔 油沉砂池、人工湿地各 55 处,氧化塘 52 处,铺设 DN200 污水收集干管 39549m,DN100 污水收集入户管 19078m,疏浚现有污水收集沟渠 12870m。 2.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修建 18m3 集水井 1 处,12m3 集水井 3 处,50m 拦水 坝 4 处,75m3 过滤沉淀池 7 处,32m3 过滤沉淀池 1 处,拦污沟渠 700m,挡水墙 80m;增 配 7.5 ㎡格栅 11 块,隔离防护网 15393m,界标 36 块,道路警示牌 42 块,宣传牌 18 块。 2025 年 龙南市 全南县 龙南市农村生 活污水治理项 目 全南县农村环 境综合整治项 目 37 序号 4 5 6 7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农村环 境综合 整治 1.对 6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和 92 个分散式饮用水源配置建设水源地保护界标、道路警示牌、 宣传牌、隔离防护栅栏、截污沟等;2.对 10 个乡镇 91 个村配置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中 转房,垃圾收集车以及宣传展板画等;3.对圩镇和重点村庄建立 25 个污水处理设备;4.采 用三格化粪池、氧化塘、人工湿地、植物生态渠和一体化设备等工艺技术,对圩镇和重点 村庄建设 25 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采购干清粪设备、建沼气池等措施,重点对 10 个乡镇,102 家畜禽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 2025 年 农村环 境综合 整治 购置 240L 垃圾桶 656 个,48 辆村庄保洁车;新建 5 座垃圾压缩中转站,同时配置垃圾转 运车 8 辆。敷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共 27133m,;新建排污渠 7803m,疏浚排污渠 12614m;新建氧化塘处理系统 16 座,微动力 8 座。饮用水水源地新建拦水坝 320m,修建 取水口集水井 6 处;布置格栅 34 条;新建饮用水沉淀过滤池 6 个,总体体积 234 立方; 敷设安全饮用水输水管线 15489m;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警示标志牌 100 块;新建井水 拦污沟渠 120m,设置水井隔离防护围栏 1600m,设置水井挡水墙 30m。 2025 年 安远县 安远县农村环 境综合整治项 目 农村环 境综合 整治 一、建设内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体工程一般由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等单元 组成;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设置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各类饮 用水水源地均须设置警示标志,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 牌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因地制宜地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方式,充分利用 现有的环境卫生、可再生能源和环境污染处理设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建立县(市)-镇 -村一体化的生活污染防治体系,总体规划设计,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工程 项目村村共建共享、城乡共建共享; 2025 年 会昌县 会昌县农村环 境综合整治 农村环 境综合 整治 生活污水治理采用人工湿地、氧化塘治理设施,原理是污染物的去除主要通过植物、微生 物和填料的一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过程来完成,规模根据实际情况定;生活垃圾治理各 村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清扫工具、垃圾桶、保洁车、清运车、洒水车等。 2025 年 区县 上犹县 全南县 项目名称 上犹县农村环 境连片综合整 治项目 全南县农村环 境综合整治 38 序号 8 9 10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南康区 南康区农村环 境综合整治项 目 农村环 境综合 整治 ①生活污水:共建设 100m3/d 的人工湿地 4 座,铺设管网 23978 米;②生活垃圾:建设垃 圾中转站 1 座;配备 240L 垃圾收集桶 240 个,3m3 垃圾箱 22 座,440L 垃圾保洁车 39 辆;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设 10m3 沼气池 18 座,8m3 沼液贮存池 18 座,8m3 堆 肥池 40 座。④农村饮用水源地:设置交通警示牌 53 处,宣传牌 106 处,界标 53 处,防 护栏 2650 米。 2025 年 寻乌县 寻乌县农村环 境综合整治项 目 农村环 境综合 整治 建设 8 座 20 m3/d、46 座 50 m3/d、51 座 100 m3/d 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81400m;购置 240L 垃圾箱 1200 个; 2025 年 地下水 环境状 况调查 评估 项目名称:信丰县内江村内江小组废弃煤矸石矿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查范围:信丰县小江镇内江村内江小组废弃煤矸石矿井开采区及周边 500m 范围,开采区面积为 901265m2,约 0.9km2。项目调查面积为 3491032.4m2,约 3.49km2。 实施内容:在矿井开采区及周边 500m 范围内开展初步布点、采样、监测、分析,设置 7 个地下水采样点,7 个土壤采样点,3 个地表水采样点,进行地下水环境现状初步调查; 如调查区地下水指标超过相应的水质标准,则开展补充采样和详细调查,进一步调查评估 污染物的污染程度和范围;最后,通过调查情况、样品检测情况、长期地下水监测情况, 形成“信丰县内江村内江小组废弃煤矸石矿井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报告”,分析调 查区的地下水环境现状、地下水污染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地下水环境保护对策。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256.87 万元,拟申请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 228.61 万元,占总投资 的 89%,地方配套资金 28.26 万元,占总投资的 11%。 实施周期:项目实施时间为 8 个月,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 2025 年 区县 信丰县 项目名称 信丰县内江村 内江小组废弃 煤矸石矿井地 下水环境状况 调查评估项目 39 序号 11 12 13 14 15 区县 项目名称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大余县 大余县生活垃 圾填埋场地下 水环境状况调 查评估 地下水 环境状 况调查 评估 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全面、系统、准确地查明调查区地下水环境状况,摸清垃圾填埋场 及周边地下水环境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地下水环境保护对策,提升项目实施地的地下水环 境管理水平。地下水环境调查面积 1.6km2,建设监测井 74 口,地下水检测样品 77 组,土 壤检测样品 66 组,地表水检测样品 4 组。 2025 年 宁都县 宁都工业园地 下水环境状况 调查评估 地下水 环境状 况调查 评估 目标 1:开展宁都工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从而有效掌控园区及周边地 下 水环境质量状况; 目标 2:根据调查评价结果,为下一步的详细调查评估、地下水污染 源头防治和全省 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提供依据; 目标 3:提出针对性的地下 水环境保护对策,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水源 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撑,提升 项目实施地的地下水环境管理水平。宁都工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实施范围为 园区规划 范围以及园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有补给关系的区域,调查范围共 20.28km2。 2025 年 会昌县 江西会昌氟盐 化工产业基地 地下水环境状 况调查评估 地下水 环境状 况调查 评估 调查范围为会昌氟盐化工产业基地规划范围以及园区所在水文地质单元有补给关系的区 域,设计调查范围共 26.09km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污染识别、水文 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监测布点、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设、样品采取与测试、结果评 价与分析、调查评估报告编制等 2025 年 龙南市 龙南经济技术 开发区地下水 环境状况调查 评估项目 地下水 环境状 况调查 评估 编制完成(1) 龙南经济术开发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2)龙南经济术开发 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数据表册,包括土壤、地表水以及地下水分析数据;(3)系列成 果附图、附件、附表等。 2025 年 赣县区 赣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地 下水环境状况 调查评价实施 方案 地下水 环境状 况调查 评估 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全面、系统、准确地 查明项目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价项目区主要地下水环境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地下水环境 保护对策,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水源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撑,提升项目实施 地的地下水环境管理水平。 2025 年 40 序号 16 17 18 19 20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市本级 赣州市地下水 基础环境状况 调查评价 地下水 环境状 况调查 评估 1.针对全市范围内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千吨/万人以上)、工业污染源(工业聚集 区、污染场地)、矿山开采区(大中型矿山)、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 卫生填埋场和 400 吨以上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农业污染源(再生水农用区、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高尔夫球场等“双源”区,通过资料收集整理、现场踏勘等手段填写 “双源”调查对象清单表,构建赣州市完整的“双源”清单数据库。 2.对需要重点调查的对象开展专项水文地质调查工作,编制调查评价综合研究报告。 3.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体系,编制《赣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总体项目实施方案》。 2025 年 大余县 大余县浮江乡 (双田村-竹 木村)地下水 环境状况调查 评估项目 地下水 环境状 况调查 评估 查明调查区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区的各类污染源现状,评估地下水污染现状产生的地下水 环境问题;初步调查调查范围约 89.59km2,布设观测井 50 个,地下水检测样品 50 组,地 表水检测样品 16 组,土壤检测样品 50 组;详细调查拟布设观测井 24 个,地下水检测样 品 24 组,土壤检测样品 24 组。 2025 年 大余县 大余县浮江乡 竹木村土壤污 染农田生态修 复项目 农用地 修复项 目 根据 2017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在对大余县土壤进行了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 勘、调查区域界定、样品采集、样品检测,并在数据分析和评价基础上完成了调查与风险 评估报告的基础上,优先选取大余县浮江乡竹木村约 100 亩污染农田进行修复治理,治理 土壤污染物主要为镉等重金属。 2025 年 赣县区 赣县大田乡废 弃稀土矿区重 金属综合治理 工程(一期)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包括废弃稀土矿区生态修复工程和矿区周边河段的底泥环保疏浚生态修复工程。 2025 年 章贡区 章贡区水东镇 马祖岩村耕地 安全利用项目 农用地 安全利 用项目 对水东镇 1081 亩受镉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修复,其中 30 亩小区实验进行(1)低积累 水稻品种筛选、(2)原位钝化材料筛选、(3)农艺调控集成技术筛选与优化。剩余 1051 亩根据小区实验进行集成与示范。 2025 年 区县 项目名称 41 序号 21 22 23 24 区县 项目名称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定南县 定南县长坑尾 矿区坳背塘大 塘坑废弃稀土 矿山土壤综合 治理项目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本次建设拟对项目建设区域内约 94847.17 ㎡的废弃稀土矿山进行生态复绿植被复垦,通过 植被复垦模式筛选和经济环保效益分析,建立以经济作物麻类和草本类为主、油茶和脐橙 等作物为辅的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模式,配套以芒萁、芒草、狗牙根和豆科植物等本地 草本植物的生物护坡措施,建立具有显著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尾砂地综合治理技术示范 基地。 2025 年 大余县 章江流域漂塘 河(含龙涧里 河河段)采矿 密集区河岸带 面源污染控制 疏浚生态修复 工程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修复章江流域漂塘河河段 3.5km 河岸带 2025 年 全南县 全南县茅山林 场高岭土矿环 境综合治理项 目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1、修建重力式浆砌石挡土墙,并对截水沟两边土壤进行生态修复;2、对项目场地下游 2km 河道进行清理,恢复河道原来的形态;3、加强风险防护,项目场地下游新建高 4m,坝 顶长 26m、宽 1.5m 的混凝土重力式拦砂坝 2025 年 崇义县 崇义县关田镇 下关村废弃矿 渣治理及修复 工程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治理修复污染场地约 8500 平方米,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和受污染土壤约 14.3 万吨。主要治理内容:(1)废渣填埋场建设工程。(2)渗滤液处理工程。(3)监 测及管理。(4)生态恢复工程。(5)设置场地标识。 2025 年 42 序号 25 26 27 28 29 区县 项目名称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崇义县 崇义县扬眉 镇、长龙镇受 污染耕地安全 利用与严格管 控项目 农用地 安全利 用项目 在 2017 年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数据以及 2019 年崇义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基 础上,优先选取位于扬眉镇中坑口村 764 亩、阳星村 435 亩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和长龙镇葫 芦村 100 亩的严格管控类耕地进行修复治理(修复耕地总面积 1299 亩)。治理土壤污染 物主要为镉等重金属。 2025 年 南康区 南康区赤土河 流域河道重金 属污染治理工 程(一期))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1.污染区域进行底泥的环保疏浚。2.建立临时底泥处理处置场。3.对疏浚的底泥在临时处理 处置场进行脱水作业。4.脱水后的底泥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理。5.处理后的底泥进行安全填 埋。6.余水通过一体化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7.疏浚后的河道进行挡墙建设和岸 堤生态恢复。 2025 年 宁都县 宁都县青塘镇 废弃矿山土壤 及区域次生污 染防治工程 建设用 地土壤 污染修 复项目 对废弃矿山进行土壤及区域次生污染进行治理,面积为 710 亩. 2025 年 南康区 原南康市众鑫 矿业有限公司 污染地块场地 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用 地土壤 污染修 复项目 原南康市众鑫矿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已关闭,土地政府已收回,该企业原为钨钼冶炼,本工 程对厂区地块采用含原位修复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最大限度减少区域重金属污染的 风险。 2025 年 崇义县 崇义县涉镉等 重金属重点行 业企业排查项 目 耕地周 边重金 属污染 源防控 项目 对辖区内 30 家涉镉污染源进行初步筛查(重点行业企业(第三批)排查整治),主要是企业 关停、转产、周边 5 公里范围不存在耕地的筛选,以及对污染源污水流向耕地的,重点排 查其水质重金属是否达标。 2025 年 43 序号 30 31 32 33 34 区县 项目名称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赣县区 赣县大埠乡废 弃稀土矿区重 金属综合治理 工程(一期)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对于大埠乡沙窝里西侧山体上的废弃稀土矿区进行尾矿原位封存阻隔工程、土壤改良工 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工程。 2025 年 崇义县 小江流域横水 镇县城渔粮段 流域生态修复 工程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项目包括清除小江流域横水镇县城渔梁段河道内及河漫滩沉积与堆积的废石与尾砂,并使 废石、尾砂得到安全合理处置,河道疏挖长度约 3 公里,清除废石、尾砂总量为 65869m3;构建河堤自然形态与护坡工程;河堤植被修复工程。 2025 年 寻乌县 寻乌县东江源 废弃稀土矿区 环境综合治理 项目(一期)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通过工程措施与林草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对矿区开展治理工作,通过削坡放缓、修筑挡土 墙、拦砂坝等工程措施,增强矿山边坡的稳定性,减轻甚至消除滑坡、坍塌等次生地质灾 害的发生;对废弃稀土矿区采用修筑梯田、截流沟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同时对土壤进行 改良,增强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改善矿区的立地条件 2025 年 章贡区 赣州豪丰冶金 化工实业有限 公司污染场地 治理修复项目 (二期) 建设用 地土壤 污染修 复项目 采用物理化学的方法对 12.5 亩受污染土壤进行治理,以显著降低土壤中重金属的有效态含 量,从而降低其的迁移力和毒性以及其对生态环境的污染风险。 2025 年 定南县 定南县废弃稀 土矿山综合整 治技术示范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土壤修复、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减少稀土元素流失、保护物种多样性等;在复垦的 同时产生一定的经济价值,增加周边村民收入。 2025 年 44 序号 35 36 37 38 区县 项目名称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崇义县 崇义县扬眉江 流域重金属污 染调查与风险 评估项目 重金属 污染源 调查评 估 开展扬眉江流域地表水、地下水及农田土壤、农作物、饮用水源等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等, 查明扬眉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环境现状。 2025 年 大余县 大余县浮江乡 双田村重金属 污染农田生态 修复示范二期 项目 农用地 修复项 目 修复 150 亩污染农田 2025 年 大余县 大余县樟斗镇 下垄村上垄组 枫树坪(盘龙 山)废石场环 境风险防控生 态修复工程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废石场边坡固定工程、露天矿坑回填工程、土壤基质改良工程、植被重建工程 2025 年 寻乌县 寻乌县东江源 废弃稀土矿区 环境综合治理 项目(二期)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对寻乌县 200 亩废弃稀土矿山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按照“地形整治、生态护坡、 综合治理”的思路,通过陡坡梯级改造、修筑挡土墙、拦砂坝、截流沟、透水坝、格构锚 固生态护坡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 2025 年 45 序号 39 40 41 42 43 区县 项目名称 项目小 类 大余县 章江流域南安 镇北门河、新 安河河段采矿 密集区河岸带 面源污染控制 疏浚生态修复 工程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修复章江流域南安镇北门河、新安河河段 3.5Km 河岸带 2025 年 定南县 定南县历市镇 受污染耕地安 全利用项目 农用地 安全利 用项目 在 2017 年定南县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数据基础上,选取受重金属铅和镉污染耕地 469 亩 进行治理与修复。其中,历市镇中桥水村 211 亩、长桥村 258 亩。主要是针对定南县重金 属污染耕地进行治理修复,实施周期为 2 年,包括实施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及验收监测阶 段。 2025 年 上犹县 上犹县紫阳石 板材企业群关 闭场地修复项 目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土地修复 143 亩、河道整治 2025 年 南康区 原东环钨制品 厂污染地块场 地综合治理工 程 建设用 地土壤 污染修 复项目 原东环钨制品厂已关闭,土地政府已收回,该企业原为钨钼冶炼,本工程对厂区地块采用 异地修复的方式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最大限度减少区域重金属污染的风险。 2025 年 崇义县 崇义金坑乡废 弃矿区土壤及 废渣修复项目 建设用 地土壤 污染修 复项目 主要采用原地异位热脱附法治理遗留的含氰废渣、含汞废渣及污染土壤约 4 万 m3,采用 化学淋洗方法对废弃矿区土壤及废石进行处理,将修复后所有土壤全部进行外运消纳。 2025 年 建设内容与规模 46 完成时间 序号 44 45 区县 项目名称 项目小 类 建设内容与规模 完成时间 崇义县 崇义县关田镇 原梅子坝加工 厂污染场地修 复工程 建设用 地土壤 污染修 复项目 项目根据场地调查、风评和地勘工作,确定污染范围为加工厂场地及北侧至小江沿岸,总 治理修复面积约 4500 m2,对遗留在场地内的厂区内建筑垃圾共 264t、废渣 8090t、污染土 壤 9810t 进行处理处置。 2025 年 历史遗 留污染 源整治 项目 ①原有设施的处理、处置 针对现场遗留的 4 个 20 吨药剂储罐、3 个 10 吨塑料储罐以及 5 个蒸馏反应设施等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现场切割分离后,送至资质单位进行统一处理,以 便于后期土壤治理工程的顺利开展; ②重污染区域土壤修复工程 针对原厂区生产区及其 道路等重点污染区域的 5000m2 土壤采用化学氧化及生物氧化相结合的修复技术进行处 理,使其甲苯、二甲苯以及有机溶剂等有机污染物能够得到氧化降解,有机污染物浓度能 到达到规划用地要求。 ③土地复垦工程 经修复后的重污染区域土壤 5000m2 及轻污染区 域内的 1000m2 土壤共计约 6000m2 统一进行复垦。复垦的方法主要采取将占压的土地用机 械翻松,在表面布上一定厚度的耕植土即可在上面进行耕植或绿化。弃渣、垃圾等在规定 地点挖坑掩埋后,将表面整平,再在其上覆盖适当厚度的耕植土后对其绿化,即可达到复 垦目的。 2025 年 信丰县 信丰县正平镇 庙下村废有机 溶剂加工点原 场地复垦项目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