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声明函(5).pdf
10.4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 规定,本公司参加的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名称) 地附属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的 正阳县公共实训基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正阳县公共实训基地附属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 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 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河南鑫功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71 人,营 业收入为 1117.79 万元,资产总额为 1074.21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河南鑫功建设有限公司(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2023 年 7 月 20 日 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