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pdf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废物 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 3 月 24 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危 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鲁政办字〔2019〕58 号)。5 月,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了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为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整改要求,防范和遏制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国 70 周年,经研究, 决定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高等学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 量、贮存、处置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学校开展自查和整改。 2.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教育(教体)局对辖区内所有 —1— 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民办本科学院、独立 学院开展全面检查。 3.我厅组织专家对省属公办本科高校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流程 (一)自查自纠(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16 日前)。 请各单位认真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参照生态环境 部制定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见 附件),制订安全自查方案,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实验室危险 废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请各单位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前报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2019 年 9 月 16 日前,将 自查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检查(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22 日前)。 请各市教育(教体)局组织精干力量,按照上述范围开展实 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检查。我厅组织专家对有关学校进行现场检 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实施现场检 查、反馈检查意见等环节。检查的具体实验室名单由专家组现场 决定,学校应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 (三)隐患整改(完成时限:2019 年 9 月 27 日前)。 被检查学校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 时、全面、彻底整改,并做好记录。整改情况要形成整改报告。 各市教育(教体)局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后,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省属 —2— 公办本科高校整改报告直接报送我厅。 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勇、张婷婷,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 29 号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 1501 房间,联系电话:0531—81916539、 81916572,邮箱:kyc@shandong.cn。 附件: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9 年 9 月 3 日 —3— 附件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 检查项目 一、污染环境 防治责任制 度(《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以 下简称《固体 法》,第三十 条) 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满分 得分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2 1.建立了责任制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熟 建立了责任制度, 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的 负责人明确,责任 制度得到落实;采取了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 清晰;负责人熟悉 施。得 2 分。 危险废物管理相关 2.未建立责任制度,但负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 法规、制度、标准、 度和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且采取了防治工业固 规范;制定的制度 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得 1 分。 得到落实,采取了 3.负责人不熟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制度、不熟悉本单位 防治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管理情况,或制定的制度未得到落实,环境管 污染环境的措施。 理职责不明确,或未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措施、现场管理混乱。得 0 分。 1 执行危险废物污染 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制度,在显著位置 张贴危险废物防治 责任信息。 1.产生工业固体 废物的单位应当 建立、健全污染 环境防治责任制 度,采取防治工 业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的措施。 检查方法 资料检查(查 看相关管理 制度)、现场 询问、现场核 查 1.在适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 息,且张贴信息能够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特性、 去向及责任人等。得 1 分。 现场核查 2.未张贴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或张贴场所位置 不明显,张贴信息未能明确表明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 险特性、去向或责任人。得 0 分。 —4—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2.危险废物的容 二、标识制度 器和包装物必须 (《固体法》 设置危险废物识 第五十二条) 别标志。 3.收集、贮存、 运输、利用、处 二、标识制度 置危险废物的设 (《固体法》 施、场所,必须 第五十二条) 设置危险废物识 别标志。 4.危险废物管理 计划包括减少危 三、管理计划 险废物产生量和 制度(《固体 危害性的措施, 法》第五十三 以及危险废物贮 条) 存、利用、处置 措施。 分数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1 依据《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附录 A 所示标签设置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 1.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 识别标志。得 1 分。 2.识别标志有 1 处错误。得 0.5 分。 3.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 两处及以上错误。得 0 分。 现场核查 1 依据《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附录 A 和《环境保护图形 标志-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场》 (GB15562.2)所示 标签设置危险废物 识别标志。 1.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 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 废物识别标志。得 1 分。 2.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识别标志有 1 处错误。得 0.5 分。 3.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未设置识别 标志或识别标志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 0 分。 现场核查 2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 A.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表述清晰; 理计划;内容齐全, B.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依据充分,且提出了减少产生量 危险废物的产生环 的措施; C.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表述准确,且提出了减少危害性 节、种类、危害特 的措施; 性、产生量、利用 D.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表述清楚。 处置方式描述清 晰。 以上每项符合得 0.5 分。 满分 得分 —5— 检查方法 资料检查(查 看危险废物 管理计划)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分数 满分 得分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1 报环保部门备案;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 变。 1.经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并可提供相关备案证 明材料;管理计划内容若有重大改变,及时报县(市、 区)环保部门重新备案。得 1 分。 2.未报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 资料检查(由 材料、有重大改变未及时申报。得 0 分。 企业提供已 经进行备案 注: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情形包括:(1)变更法人 的证明材料) 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2)增加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 类别(3)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变化幅度超过 20%(4)新、改、 扩建或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 6.如实地向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 四、申报登记 申报危险废物的 制度(《固体 种类、产生量、 法》第五十三 流向、贮存、处 条) 置等有关资料。 4 如实申报(可以是 专门的危险废物申 报或纳入排污申 报、环境统计中一 并申报);内容齐 全;能提供证明材 料,证明所申报数 据的真实性和合理 性,如关于危险废 物产生和处理情况 的日常记录等。 1.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 贮存、利用、处置情况;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如:环评 资料检查(由 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 企业提供已 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财务数据等等)。得 经申报登记 4 分。 的证明材料 2.申报登记表中存在两处及以下错误。得 2 分。 和相应的其 3.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关键危险废物的,或申报登 他证明材料) 记表中关于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 用和处置情况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得 0 分。 7.申报事项有重 大改变的,应当 及时申报。 1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 变。 1.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进行了及时申报。得 1 分。 2.发生重大改变未及时申报。得 0 分。 5.报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内容有重大改 变的,应当及时 申报。 —6— 资料检查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五、源头分类 8.按照危险废物 制度(《固体 特性分类进行收 法》第五十八 集。 条) 9.在转移危险废 物前,向环保部 门报批危险废物 转移计划,并得 到批准。 六、转移联单 制度(《固体 10. 转 移 危 险 废 法》第五十九 物的,按照《危 条) 险废物转移联单 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如实填写 转移联单中产生 单位栏目,并加 盖公章。 分数 满分 2 2 4 得分 达标标准 危险废物按种类分 别存放,且不同类 废物间有明显的间 隔(如过道等)。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A.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 B.不同废物间有明显间隔(如过道等)。 现场核查 以上每项符合得 1 分。 注: 此条考核收集时的源头分类。 资料检查(查 看批准的转 移计划)、现 场询问所在 地县级以上 环保部门 有获得环保部门批 准的转移计划。 1.有获得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得 2 分。 2.未获得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得 0 分。 注:需报批转移计划指跨设区市、跨省的转移,设区市 市内转移不需报批,该项不适用。 按照实际转移的危 险废物,如实填写 危险废物转移联 单。 1.根据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管理办法》如实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 4 分。 2.联单填写不规范,存在两处及以下错填、漏填等情况。 资料检查(现 得 2 分。 场查看转移 3.对未执行一车一联单、联单未按规定交付相应单位、未按 联单,并结合 照实际转移情况填写联单、联单为非所在地设区市环保部 环评文件、台 门发放及联单填写存在错填、漏填在两处以上。得 0 分。 账 记 录 等 材 料进行核对) 注:若当地实行电子转移联单,企业如实、规范地填写 电子转移联单也视为符合要求,得 4 分。 —7—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11. 转 移 联 单 保 存齐全。 分数 满分 1 得分 达标标准 截止检查日期前的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齐全。 评分细则 1.近五年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齐全,数据与申报登 记等材料数据一致。得 1 分。 2.联单保存不齐全或数据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不一 致。得 0 分。 注:往年度此项检查已扣分的,核查其他年度情况,不 重复扣分。 *12. 转移的危险 废物,全部提供 或委托给持危险 废物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从事收 集、贮存、利用、 七、经营许可 处置的活动。 证制度(《固 体法》第五十 13.年产生 10 吨 七条) 以上的危险废物 产生单位有与危 险废物经营单位 签订的委托利 用、处置合同。 检查方法 资料检查(查 看联单,可与 申报登记数 据核对) 2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 处置的,全部提供 或委托给持危险废 物经营许可证的单 位。 1.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或委托 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与申报登 记、环评、转移联单等数据核对)。得 2 分。 2.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部分或全部交由 无相应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理。得 0 分。 资料检查(可 与申报登记 数据及其证 明材料,以及 转移联单等 核对) 2 1.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且合同 在有效期内,可以提供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有与持危险废物经 得 2 分。 营许可证的单位签 2.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理协议,且协 订的合同。 议在有效期内,但无法提供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 印件。得 1 分。 3.未签订危险废物处理协议,或协议过期。得 0 分。 资料检查(核 查合同有效 性及危险废 物接收单位 的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8—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八、应急预案 14. 制 定 了 意 外 备 案 制 度 事故的防范措施 (《固体法》 和应急预案。 第六十二条) 15.向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环境保护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 八、应急预案 备案制度 (《固体法》 第六十二条) 16. 按 照 预 案 要 求每年组织应急 演练。 分数 满分 1 1 得分 达标标准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 案(综合性应急预 案有相关篇章或有 专门应急预案)。 在当地环保部门备 案。 评分细则 A.应急预案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 B.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C.有应急预案中要求配置的应急装备及物资; D.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改变时,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 修订。 检查方法 资料检查(查 看应急预案) 1.制定了应急预案且达到以上全部要求。得 1 分。 2.未制定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或不能达到上述两项以上 要求。得 0 分。 1.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有相 关的证明材料。得 1 分。 2.未备案或无相关的证明材料。得 0 分。 资料检查(查 看备案证明) 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在 10 吨以下的企业: 1.有图片、文字或视频记载。得 2 分。 2.无任何记载或能够证明组织了应急演练。得0 分。 2 按照预案要求每年 组织应急演练。 对于危险废物年产生量 10 吨(含)以上的企业,近一 年内组织了应急演练,以下每项要求符合得 0.5 分;未 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得 0 分。 A.有详细的演练计划; B.有演练的图片、文字或视频记录; C.有演练后的总结材料; D.参加演练人员熟悉应急防范措施。 —9— 资料检查(查 看应急预案 演练记录)、 现场询问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九、业务培训 (《关于进一 步加强危险 17. 危 险 废 物 产 废物和医疗 生单位应当对本 废物监管工 单位工作人员进 作的意见》, 行培训。 环发〔2011〕 19 号 第 五 条) 十、贮存设施 管理(《固体 法》第十三 条、第五十八 条) 18. 依 法 进 行 环 境影响评价,完 成“三同时”验 收。 分数 满分 1 2 得分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相关管理人员和从 事危险废物收集、 运输、暂存、利用 和处置等工作的人 员掌握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熟悉本单位制 定的危险废物管理 规章制度、工作流 程和应急预案等各 项要求;掌握危险 废物分类收集、运 输、暂存的正确方 法和操作程序。 有环评材料,并完 成“三同时”验 收。 A.对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运输、暂存、利用 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培训; B.参加培训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应岗位危险废 物管理要求等较熟悉。 检查方法 资料检查(查 看培训相关 材料)、现场 询问 以上每项符合得 0.5 分。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 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 内。得 2 分。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了评 价,但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 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评 价。得 0 分。 注: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前已建成,又未发生改 建、扩建的项目,该项不适用。 — 10 — 资料检查(查 看环评及批 复、验收报告 等)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19.符合《危险废 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的有关要 求。 20.未混合贮存性 质不相容而未经 安全性处置的危 险废物; 未将危险 十、贮存设施 废物混入非危险 管理(《固体 废物中贮存。 法》第十三 条、第五十八 21. 建 立 危 险 废 条) 物贮存台账,并 如实和规范记录 危险废物贮存情 况。 分数 满分 12 2 得分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贮存场所地面作硬 化及防渗处理;场 所应有雨棚、围堰 或围墙;设置废水 导排管道或渠道, 将冲洗废水纳入企 业废水处理设施处 理或危险废物管 理;贮存液态或半 固态废物的,需设 置泄露液体收集装 置;装载危险废物 的容器完好无损。 A.贮存场所地面硬化及防渗处理; B.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并采取措施禁止无关人 员进入; C.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 D.将冲洗废水纳入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或危险废物 现场核查 管理; E.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需设置泄露液体收集装置; F.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完好无损。 以上每项符合得 2 分。 A.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贮存,未混合贮存性质不 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B.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做到分类贮存。 检查方法 现场核查 以上每项符合得 1 分。 3 有台账,并如实和 规范记录危险废物 贮存情况。 1.台账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得 3 分。 2.有台账,但台账存在两处及以下错误。得 2 分。 3.无台账或台账存在多于两处错误。得 0 分。 注:危险废物贮存情况包括:名称、种类、数量、来源、 出入库时间、去向、交接人签字等内容。 — 11 — 资料检查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合 计 22.依法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完成 十一、利用设 “三同时”验收。 施管理(《固 体法》第十三 条) 23.建立危险废物 利用台账, 并如实 记录利用情况。 十一、利用设 施管理(《固 体法》第十三 条) 24.定期对利用设 施污染物排放进 行环境监测,并符 合相关标准要求。 分数 满分 50 达标标准 得分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 2 有环评材料,并完 成“三同时”验 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 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内。 资料检查(查 得 2 分。 看环评及批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了评 复、验收报告 价,但项目未完成“三同时”验收的。得 1 分。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利用设施进行评 等) 价。得 0 分。 1 有台账,并如实记 录危险废物利用情 况。 1.建立了危险废物利用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的 种类、数量、操作人员等基本情况,且定期进行汇总(每 年至少汇总一次,并装订成册)。得 1 分。 2.未建立台账或台账记录与事实不符。得 0 分。 资料检查(查 看台账记录) 监测项目及频次符 合要求,有定期环 境监测报告,并且 污染物排放符合相 关标准要求。 1.近一年内按照管理要求项目及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情 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得 2 分。 2.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但监测项目或频次不 足。得 1 分。 3.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 标排放。得 0 分。 资料检查(查 看环境监测报 告)、现场核 查 2 — 12 —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25.依法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完成 十二、处置设 “三同时”验收。 施管理(《固 体法》第十三 条、五十五 条) 26.建立危险废物 处置台账, 并如实 记录危险废物处 置情况。 27.定期对处置设 施污染物排放进 十二、处置设 行环境监测,并符 施管理(《固 合 《危险废物焚烧 体法》第十三 污染控制标准》、 条、五十五 《危险废物填埋 条) 污染控制标准》 等 相关标准要求。 合 计 分数 满分 达标标准 得分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2 有环评材料,并完 成“三同时”验 收。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 价,且完成了“三同时”验收或在经核准的试生产期内。 资料检查(查 得 2 分。 看环评及批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了评 复、验收报告 价,但项目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得 1 分。 等) 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未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评 价。得 0 分。 1 有台账,并如实记 录危险废物处置情 况。 1.建立了危险废物处置台账,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的 种类、数量、操作人员等基本情况,且定期进行汇总(每 年至少汇总一次,并装订成册)。得 1 分。 2.未建立台账或台账记录与事实不符。得 0 分。 资料检查(查 看台账记录, 并与处置情 况核对) 2 有环境监测报告, 并且污染物排放符 合相关标准要求。 1.近一年内按照管理要求项目及频次对污染物排放情 况进行了监测,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得 2 分。 2.近一年内有环境监测报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及验收执行标准,但监测项目或频次不 足。得 1 分。 3.近一年内未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或污染物超 标排放。得 0 分。 资料检查(对 照相关标准 查看环境监 测报告)、现 场核查 60 -- — 13 — 备注 检查项目 检查主要内容 综合评估:达标 □ 分数 满分 基本达标 □ 得分 达标标准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备注 不达标□ 综合评估标准: 1.无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 50 分,40-50 分为达标,30-39 分为基本达标;29 分及以下为不达标;有自行利用或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 满分为 55 分,44-55 分为达标,33-43 分为基本达标,32 分及以下为不达标;有自行利用和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满分为 60 分,48-60 分为达标,36-47 分为基本达标,35 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2.第 12 条为否决项,即该项不得分,则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3.考核年度内企业由于危险废物管理不当发生了突发环境事件的(参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规定),综合评估为不达标。 说明: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焚 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制定,主要包括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等。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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