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天弘激光: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pdf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430549 证券简称:天弘激光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 年 12 月 28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朝龙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任期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 举。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名金朝龙、郑丽军、吴小鑫、 郭金萍、林海、朱晓虹、潘传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公告编号:2019-002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第四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三届董事会的成 员将继续履行其董事职务。候选人潘传鹏为新任董事,其他成员均为连任。 新任董事个人简历: 潘传鹏,男,汉族,1982 年 11 月 4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 年 7 月毕业于江苏大学材料激光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 年 8 月 至 2013 年 7 月,就职于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销售部经理、 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2013 年 9 月至 2018 年 8 月,就职于苏州兰叶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沃衍 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担任投资总监。 以上董事人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 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定于 2019 年 01 月 31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 (一) 项和第(三)项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预计 2019 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金朝龙先生、郑丽军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 公告编号:2019-002 预计 2019 年与金朝龙、郑丽军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金朝龙、郑丽军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 第三方机构申请贷款或者债权融资提供无偿关联担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信用、 房产抵押、股权质押担保等)。 具体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06。 2.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内容因与金朝龙先生和郑丽军女士有关联关系,董事吴小鑫、郭金萍、 林海为其一致行动人。对该关联议案的讨论与表决,金朝龙先生和郑丽军女士及 其一致行动人均履行了回避程序。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苏州天弘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