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炜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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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eigang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浙江省平阳县第一农场第四作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2-1-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指 股份公司、炜冈科技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名为“浙江炜冈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浙江炜冈机械有限公司,炜冈科技之前身;曾名为“平阳吴 泰机械有限公司”,2009年7月更名为“浙江炜冈机械有限 公司” 炜冈有限 指 平阳吴泰 指 平阳吴泰机械有限公司,炜冈有限之前身 承炜投资 指 浙江承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股东 炜仕投资 指 平阳炜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儒瑾诚投资 指 平阳儒瑾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诚致尚投资 指 平阳诚致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金达胜投资 指 平阳金达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之一 吴泰集团 指 吴泰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历史股东 绿伟环保 指 温州绿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炜投资之子公司 平阳农商行 指 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伟环保之参股公司 平阳浦发银行 指 浙江平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伟环保之参股公司 平阳小贷 指 平阳合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绿伟环保之参股公司 博镭特 指 台州博镭特机械有限公司,公司之供应商 德国海德堡 指 Heidelberger Druckmaschinen AG,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瑞士捷拉斯 指 Gallus Group,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意大利欧米特 指 Omet Srl,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日本太阳 指 日本国株式会社太阳机械制作所,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丹麦纽伯泰 指 Nilpeter A/S,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美国麦安迪 指 Mark Andy Inc. ,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万杰科技 指 河北万杰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东莞源铁 指 东莞市源铁印刷机械有限公司,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宏华数科 指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长荣股份 指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刷设备制造企业 1-2-1-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达意隆 指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包装设备制造企业 招股意向书、本招股意 向书 指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指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 股票、A股 指 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上市 指 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股东大会 指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有效的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生效的章程 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光 大证券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 指 间歇式PS版商标印刷机(胶印)(ZX-320/350/450),公司 主要产品之一 二、专业术语 间歇式胶印机 1-2-1-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组合式高速全轮转(套筒)胶印机(ZP-480/520/680),公 司主要产品之一 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ZJR-350/450/650),公司主要产品之 一 一种使用凹版进行印刷的机器,印版的图文部分凹下,而空 白部分与印版滚筒的外圆在同一平面上 一种使用凸版(图文部分高于空白区域的印版)进行印刷的 机器 一种使用柔性版、通过网纹传墨辊传递油墨完成印刷过程的 机器 一种使用平版完成印刷过程的机器,平版印刷是相对于凸版 和凹版印刷而言,是指印刷图案和非印刷部分几乎处于一个 平面内 一种把印刷图文从印版先印到(胶质)橡皮滚筒上,然后再 由橡皮滚筒转印到纸面上的印刷机器,是平版印刷的主要形 式 一种使用丝网印版完成印刷过程的机器,利用丝网印版图文 部分油墨可透过网孔,非图文部分油墨不能透过网孔的基本 原理进行印刷 一种印后包装加工成型的重要设备,利用钢刀、五金模具、 钢线(或钢板雕刻成的模版),通过压印版施加一定的压力, 将印品或纸板轧切成一定形状 紫外线辐射固化,一种借助于能量照射实现化学配方(涂料、 油墨和胶粘剂等)由液态转化为固态的加工过程 一种利用胶黏剂将烫印箔转移粘结到承印材料上的印刷方 法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的简称,俗称涤纶树脂,是对苯二 甲酸与乙二醇的缩聚物,一种膜类材料 Biaxially Oriented Polypropylene的简称,即双向拉伸聚丙烯, 一种膜类材料 全轮转胶印机 指 机组式柔印机 指 凹版印刷机 指 凸版印刷机 指 柔印机、柔版印刷机、 柔性版印刷机 指 平版印刷机 指 胶印机、胶版印刷机 指 丝网印刷机、丝印机 指 模切机 指 UV固化 指 冷烫 指 PET 指 BOPP 指 CPP 指 Cast Polypropylene的简称,即流延聚丙烯,一种膜类材料 PP 指 直接租赁 指 售后回租 指 Polypropylene的简称,即聚丙烯,是丙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 的聚合物,一种膜类材料 一种融资租赁方式,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购买租赁 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一种融资租赁方式,即承租人将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将 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2-1-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目 录 声 明............................................................................................................................ 1 释 义............................................................................................................................ 2 目 录............................................................................................................................ 5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7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9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9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4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 约束措施...................................................................................................................... 17 六、利润分配安排.............................................................................................. 18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21 八、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23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29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29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31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33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40 六、同业竞争...................................................................................................... 49 七、关联交易...................................................................................................... 50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6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59 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59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 80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81 1-2-1-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风险因素...................................................................................................... 81 二、其他重要事项.............................................................................................. 85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89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89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8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0 一、备查文件目录.............................................................................................. 90 二、查阅方式...................................................................................................... 90 1-2-1-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炳松、李玉荷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翔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 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买入后六个 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承炜投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制的股东 炜仕投资承诺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 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 息调整。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於金华承诺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1-2-1-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木锦伟、周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买入后六个 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五)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洪星、苏斌峰和何松林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 行人的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六)本公司其他股东儒瑾诚投资、诚致尚投资和金达胜投资承诺 本公司其他股东儒瑾诚投资、诚致尚投资和金达胜投资承诺:自取得发行人 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 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1-2-1-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周炳松、李玉荷和承炜投资 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公司 /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限售期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2、本公司/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本人减持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的规定,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除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规定 外,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 告。但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 3、本公司/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在首次出卖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 持计划,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如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公司/本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本人将在炜冈科技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炜冈科技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3)本公司/本人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 3 年内,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 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2-1-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行调整),触发股价稳定预案。 自股价稳定预案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于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告 知稳定预案履行义务人。董事会公告后 3 个交易日内,相关履行义务人将按顺序 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如触发股价稳定预案时点至股价稳定预案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预案 实施后,某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停止实 施本阶段股价稳定预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 相关法定程序后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 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时,公司应当在 10 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措施的稳定股 价具体方案: (1)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 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 他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如果公司股份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1-2-1-1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要求控股股东及时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以增持公司股票 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期间。 (4)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5)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 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控股股东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 10 个交易日 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措施以稳定公司 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价 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购买所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 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公司控股股东增 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 的,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价稳定 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不转让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 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不再作为控股股东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 价的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 的 10 个交易日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积极采取下述 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 条件: 1-2-1-1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司关于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购买所 增持股票的总金额不高于其上年度初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日期 间,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 件的,上述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2)除因继承、被强制执行或上市公司重组等情形必须转股或触发前述股 价稳定措施的停止条件外,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 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同意外,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触发前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因在股 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 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三)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 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持 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上 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未来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选举或 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应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并要求其按照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提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五)稳定股价的具体承诺 1-2-1-1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本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本承诺函中涉 及的收盘价格、每股净资产值均需剔除分红、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情形的影响),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以下简称“《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的相关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对于未来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也将督促 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本公司将通过合法自有资金履行股份回购义务,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 本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若本公司违反《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若本公司因未能履行该项 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发行人合并 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发行人股份总数,本承诺 函中涉及的收盘价格、每股净资产值均需剔除分红、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情形的 影响),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发行人严格按照发 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严格履行《稳定公司股 价预案》中与本公司相关的各项义务。 本公司将通过合法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发行 人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若本公司违反《稳定公司股价预案》,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股东、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1-2-1-1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本公司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及其相关承诺函所述义务的,发行人 有权责令本公司在限期内采取相应的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否则,发行人有权相 应冻结应向本公司支付的现金分红,冻结期限直至本公司采取相应的稳定公司股 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发行人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均低于发行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 发行人合并 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年末发行人股份总数,本承 诺函中涉及的收盘价格、每股净资产值均需剔除分红、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情形 的影响),本人将通过在公司董事会(若本人系公司董事)和股东大会(若本人 亦持有公司股票)投赞同票的方式促使发行人严格按照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 案》的相关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严格履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中与本人 相关的各项义务。 本人将通过合法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发行人 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若本人违反《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则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本人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及其相关承诺函所述义务的,发行人有 权责令本人在限期内采取相应的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否则,发行人有权停止向 本人发放相应的税后薪酬并冻结应向本人支付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采取相应的 稳定公司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四、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被中国证监会 1-2-1-1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存在本款前述违 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制订并公告回购新股 的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股票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新股回购计划还 应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在股票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回购 期”)内以市场价格完成回购,且股票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加上中国人民银行 规定的同期同档次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所对应利息;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底价相应进行调整。如本公司未 能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则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履行上述义务。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如违反相关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同时,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及时进行整改。 公司将确保以后新担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和现有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公开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若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 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 的全部新股。 1-2-1-1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本 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 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 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前述收益支 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相关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 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 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 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四)中介机构承诺 1-2-1-1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承诺:“因光大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 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 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 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申报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若因本所未勤勉尽 责,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公开 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未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 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 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 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采取停发薪酬、津贴等措施。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 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1-2-1-1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如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及其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4、如本公司/本人未能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应从 发行人获得的现金分红并用于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同时提出如下未能履行承 诺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2、本人将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 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本人将自违反本人公开承诺事项之日起,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直至本人 履行公开承诺事项; 4、如因本人未履行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及其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发行人、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5、若本人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失效。 六、利润分配安排 (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 宜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 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 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2-1-1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 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 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 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司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2-1-1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 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审核意见。 (5)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 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 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6)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 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 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6、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现金分红的具 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投资 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1-2-1-2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在股东大会提案时须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 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 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 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 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根据该规划,公司股 票上市后未来三年,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1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并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 等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为填补本公司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本公司承诺上市后将采 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摊薄 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扩大业务规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协 调公司资源,加大相关产品营销力度,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的行业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为实现未来 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持续推进业务升级,提升公司长期、持续的盈利能力 1-2-1-2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进一步实现公司可持续性发展,丰富公司产品条线,公司将加大产品研发 投入,提升产品设计能力,扩大生产制造规模,提高设备智能化和生产自动化水 平等方式,巩固并持续提升公司在技术、设计、生产、市场等方面的行业领先优 势和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拓宽公司收入来源、并加强产品之间的协同效应。以公 司现有渠道资源为基础,提升公司渠道渗透能力和扩大立体覆盖范围。通过多种 途径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降低由于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回报摊薄的风 险。 3、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维护公司整体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和实施力度,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 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成本和管控风险,提升公司经营业 绩。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公司将严格执行并优化现行分 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并注重保 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对股东的回报。 5、关于后续事项的承诺 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 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方面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 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1-2-1-2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方面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八、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 露》相关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三)本公司及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九、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标签印刷设备制造业起步较晚。公司作为国内知名标签印刷厂商,产品 虽然已经可以与国际知名厂商德国海德堡、瑞士捷拉斯等国外知名品牌竞争,但 在市场地位、整体技术实力、产销规模和产品种类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同时, 公司面临着万杰科技、浙江中特等内资印中及印后设备制造商的竞争,尤其是随 着东莞源铁等印刷机制造商与公司在柔性版印刷机市场的竞争加剧,对发行人产 品定价及毛利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未来,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 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快速地进行技术和新产品的迭代研发,未能充分利用现有 竞争优势将技术转换为产品并持续提升市场地位,竞争优势有可能被削弱,从而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2-1-2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存货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增长较快,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045.91 万元、13,826.33 万元、16,158.79 万 元和 14,903.40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72%、25.39%、23.99% 和 21.55%。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可能继续增加。若公司不能 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或因市场环境变化、产品更新迭代导致存货跌价,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标签印刷设备的生产制造,由于标签印刷领域对印刷精度、 稳定性等要求较高,从而对设备的质量控制要求也非常高,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 是客户选择产品的重要考虑因素,也是衡量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公司通 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加强供应商审核管控、强化生产管理、产品定制及个 性化服务、严格调试验收程序等方式来保障产品质量,但仍无法保证识别所有的 质量问题。如公司产品在研发、生产环节发生无法预料的质量问题,影响终端客 户的应用或未能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可能发生质量纠纷,对公司的品牌和信誉 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募集资金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 180 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 备建设项目、研究院扩建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 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将大幅增加,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较大,公司能否 顺利开拓市场并消化公司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和公司 整体的经营业绩。尽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后提出的,但仍 可能出现项目实施后,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市场容量的变化、竞争对手的 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等因素而导致产品销售未达预期目标,从而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炳松、李玉荷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翔三人共同 控制发行人合计 91.32%的股份。尽管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1-2-1-2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控制比例将有所降低,并且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 如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后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从事有损 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1-2-1-2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拟发行新股 3,565.35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 本次发行老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向符合资格 的投资者询价和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5.31 元(按照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按照 2022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 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 象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炳松、李玉荷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翔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 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1-2-1-2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不再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控股股东承炜投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控 制的股东炜仕投资承诺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 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 /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 动延长六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3、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於金华承诺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木锦伟、周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 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 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不再买入,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内, 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洪星、苏斌峰和何松林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1-2-1-2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 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担任发行人监事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买入 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6、本公司其他股东儒瑾诚投资、诚致尚投资和金达胜投资承诺 本公司其他股东儒瑾诚投资、诚致尚投资和金达胜投资承诺:自 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及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 5,563.495787 万元(不含税),其中: 保荐及承销费用 3,927.35305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审计及验资费用 773.584906 万元 律师费用 422.641510 万元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19.811321 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0.105000 万元 1-2-1-2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Weigang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10,695.91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炳松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 年 4 月 2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27 日 公司住所 浙江省平阳县第一农场第四作区 邮政编码 325409 电话 0577-63176866 传真 0577-63177788 互联网网址 www.weigang.cn 电子信箱 weigang@weigang.cc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一)设立方式 2018 年 11 月 30 日,炜冈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公司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名称变更为“浙江炜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出具的“信 会师报字[2018]第 ZF10715 号”《审计报告》以及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1932 号”《资产评估报告》, 2018 年 12 月 25 日,炜冈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以折合的实收股本 总额不高于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前提,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后账面净资 产 250,805,386.67 元,按 4.8605695091:1 的比例整体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 额,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共计 5,160 万股,未折入股本的部分 199,205,386.67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1-2-1-2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8 年 12 月 26 日,炜冈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同意炜冈 有限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就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 定。同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出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炜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 况的报告》《关于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折合股份公司股份总额的报告》《浙 江炜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选举董事和监事等在内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整体变更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F10716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 12 月 27 日,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了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326661705454E 的《营业执照》,炜冈科技成立。 (二)发起人 炜冈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共有 2 名发起人,均为自然人,各发起 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1 周炳松 4,128.00 80.00% 2 李玉荷 1,032.00 20.00% 计 5,160.00 100.00% 合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 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周炳松和李玉荷,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 前,周炳松主要持有炜冈有限的股权,同时持有瑞安市东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 66.67%的股权、持有平阳源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50%的合伙份额, 李玉荷主要持有炜冈有限的股权;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后,周炳松和 李玉荷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四)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炜冈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炜冈有限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均由本公司承 继,本公司合法拥有或使用与业务经营相关的资产,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 手续均已变更完毕。 1-2-1-3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695.91 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 3,565.35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承炜投资 4,575.85 42.78% 4,575.85 32.09% 周炳松 3,728.00 34.86% 3,728.00 26.14% 李玉荷 1,032.00 9.65% 1,032.00 7.24% 炜仕投资 431.12 4.03% 431.12 3.02% 於金华 400.00 3.74% 400.00 2.80% 儒瑾诚投资 275.41 2.57% 275.41 1.93% 诚致尚投资 213.52 2.00% 213.52 1.50% 金达胜投资 40.00 0.37% 40.00 0.2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 3,565.35 25.00% 10,695.91 100.00% 14,261.26 100.00%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合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 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和“二、 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二)发起人 炜冈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共有 2 名发起人,均为自然人,各发起 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名称 1 周炳松 4,128.00 80.00% 2 李玉荷 1,032.00 20.00% 计 5,160.00 100.00% 合 持股数(万股) 1-2-1-31 持股比例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承炜投资 4,575.85 42.78% 2 周炳松 3,728.00 34.86% 3 李玉荷 1,032.00 9.65% 4 炜仕投资 431.12 4.03% 5 於金华 400.00 3.74% 6 儒瑾诚投资 275.41 2.57% 7 诚致尚投资 213.52 2.00% 8 金达胜投资 40.00 0.37% 前十大股东合计 10,695.91 100.00% 总股本 10,695.91 100.00% (四)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发行前股本结构 序号 自然人股东姓名 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周炳松 3,728.00 34.86% 董事长、总经理 2 李玉荷 1,032.00 9.65% 董事 3 於金华 400.00 3.74% 研发总监 上述自然人股东合计 5,160.00 48.24% - 总股本 10,695.91 100.00% - (五)国有股份和外资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东持股或外资股东持 股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周炳松持有公司 34.86%的股份,李玉荷 持有公司 9.65%的股份,承炜投资持有公司 42.78%的股份,炜仕投资持有公司 4.03%的股份。其中:周炳松与李玉荷分别持有承炜投资 80.00%和 20.00%的股 份,李玉荷担任承炜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周翔担任承炜投资监事;周翔持有 1-2-1-3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炜仕投资 1.88%的合伙份额并担任炜仕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周 炳松与李玉荷为夫妻关系,周翔系周炳松与李玉荷之子。 股东於金华系股东炜仕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炜仕投资 3.39%的合伙份 额。 股东周炳松之兄周炳文、周炳光,系股东炜仕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 炜仕投资 11.30%和 5.65%的合伙份额。 股东李玉荷之弟李剑波、之姐李玉琴、李玉莲、之妹李玉云,系股东儒瑾诚 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儒瑾诚投资 7.99%、3.99%、3.20%和 3.20%的合伙 份额。 股东炜仕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木锦伟,持有炜仕投资 12.05%的合伙份额,同 时系股东儒瑾诚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儒瑾诚投资 0.81%的合伙份额。 股东儒瑾诚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周为华,持有儒瑾诚投资 11.98%的合伙份额, 同时系股东诚致尚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诚致尚投资 6.32%的合伙份额。 股东儒瑾诚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林国强,持有儒瑾诚投资 3.99%的合伙份额, 同时系股东诚致尚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诚致尚投资 20.51%的合伙份额。 股东金达胜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无锡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丙祥持 有无锡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的股权,且担任无锡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执行董事兼经理,钟丙祥同时系股东儒瑾诚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儒瑾诚投资 1.82%的合伙份额。 除此以外,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标签印刷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间 歇式 PS 版商标印刷机(胶印)、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等印中设备及模切机等印 后设备,广泛应用于日化、酒类(葡萄酒、白酒等)、食品饮料、药品、家用电 器、防伪、票务、电子产品等领域的标签印刷。 公司印刷设备在印刷精度、稳定性、印刷速度等方面得到了客户广泛认可, 持续推出适应市场和客户需求的技术革新,在产品使用效率和稳定性方面长期保 持领先。公司整合烫金、模切、上光、覆膜、分切、复合等多种选配功能,并按 1-2-1-3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照客户需要进行定制化开发,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降低了客户投资及使用成 本。2020 年,公司新研发了组合式高速全轮转(套筒)胶印机,可以同时进行 标签印刷及包装印刷,公司产品类型借此实现从窄幅向中宽幅印刷设备的扩充, 产品应用从标签印刷扩展到了包装印刷领域。 公司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 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取得了 20 项发明专利、55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23 项软件著作权,并拥有多项非专利技术。 公司的“全自动卷筒商标胶印机”获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 术创新基金,“全自动卷筒商标印刷机”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第六批制造业单 项冠军,“多功能间歇式商标成型机”获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证书,机 组式(套筒)柔性版印刷机荣获省名牌产品,“卷筒料连续式高速智能胶印组” 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2021 年度国内首台(套)装备”。 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是中国印刷及设备 器材工业协会及标签印刷分会的副理事长单位,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起草了《不干 胶标签印刷机》和《层叠式柔性版印刷机》行业标准并起草了“浙江制造”标准 并通过“品字标”认证。2019 年,公司荣获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科学 技术一等奖、改革开放 40 周年机械工业杰出产品,体现了公司具备较强的行业 地位。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印刷机械可分为印前设备、印中设备和印后设备,目前大规模使用的现代有 版印刷设备根据工艺分类主要可分为凹版印刷机、凸版印刷机(柔性版印刷机)、 平版印刷机(胶版印刷机)和丝网印刷机。 公司成立以来主要生产标签印刷设备,主要产品包括组合式高速全轮转(套 筒)胶印机、间歇式 PS 版商标印刷机(胶印)、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及其他设 备。 目前公司的产品矩阵如下表所示: 1-2-1-3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品示例 ZX-320/350/450 间歇式 PS 版商标印刷 机(胶印) ZP-480/520/680 主要设备 主要应用领域 集成了印刷、烫印、上光、覆膜、模切及分切等多种 功能,可完成印刷及印后多种工序,功能齐全、控制 精准,自动化程度高。 标签印刷品 采用连续式胶印印刷方式以及套筒式可变径印刷滚 筒技术,印刷张力能精确实现闭环自动控制,保证高 标签、包装印刷品 速度、高精度、高质量的印刷。 组合式高速全轮转 (套筒)胶印机 ZJR-350/450/650 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 其他设备 主要特点 ZBS-320/450 层叠式柔性版印刷机 1-2-1-35 整机自动化控制,生产效率高;配有水冷承印辊使得 薄膜材料不会受 UV 固化产生的高温影响,印刷稳定; 能够针对需求选配不同的功能单元,各功能单元顺序 可灵活调配,完成较复杂印刷工艺。 标签印刷品 属公司另一种型式的柔版印刷机,适合中低端印品的 印刷,印刷部件的调整、更换、清洗十分方便,随机 配有的一组模切工位可使印刷、模切一次完成。 标签印刷品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品示例 主要特点 ZM-320 主要应用领域 可以根据产品需要使用全轮转模切或者间歇式模切, 标签印刷品的模 模切工作稳定,提高了标签模切的质量和生产效率。 切 间歇·全轮转商标模切 机 WQM-320G/420 具备自动张力控制功能和收、放料系统,模切压力稳 定、模切速度较高,可实现多工序结合,模切精度较 高。 自动不干胶商标模切 机 1-2-1-36 标签印刷品的模 切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发行人销售模式 公司积极参加国内外各大展会,并通过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依靠优质产品 以及客户口碑吸引潜在客户。公司积极邀请潜在客户至公司现场考察,介绍产品 性能、参观样品、为客户提供各项配置建议并进行打样、与客户协商价格,进行 全流程跟踪控制,直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目前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包括直销 (包括融资租赁模式)、经销商模式和贸易商模式。 1、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终端客户包括国内客户和 海外客户。一般而言,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合同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定金, 公司收到定金后在系统中生成销售订单和生产通知单,生产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 交货期安排生产及内部调试,并根据合同约定安排发货及后续安装调试工作。公 司与不同客户约定了不同的尾款支付方案,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预留一 定比例质保金等。 对于间歇式 PS 版胶印机、机组式柔印机等价格较高的产品,由于部分客户 存在资金紧张的情况,公司以融资租赁模式(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向客户 进行销售。客户向公司支付总价款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后,融资租赁公司向公司支 付剩余价款。公司收到全部款项后,将产品发货给客户并负责安装调试工作,完 成产品销售。 2、经销商/贸易商模式 报告期内,针对境外终端客户,除直销模式外,公司采用经销商或贸易商(根 据是否签订经销协议)模式进行销售。公司将产品销售给贸易商或经销商,由其 销售给终端客户。公司通常需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部分情况下由经销商或 贸易商协助客户进行安装调试。 (四)发行人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电气元件、机械元件、委外加工服务以及钢材等原料。其 中,电气元件包括伺服电机、驱动器、触摸屏、PLC、变频器、传感器等。机械 元件可分为轴承、气缸、墨泵、轮箱等标准件及底座、滚筒等各类定制件。公司 根据每种零部件类型特点,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标准,综合考虑品牌实力、 信誉度、技术水平、质量保障能力、交货期等指标选择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 1-2-1-3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名录。 对于电气元件和机械元件,公司采购部门结合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交期确 定物资采购量,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其中,对于定制的机械元件,公司技术 部提供图纸,供应商严格根据公司质量标准加工,公司检验合格后入库。 对于委外加工服务(主要包括车、铣、磨、喷塑等工序),采购部门确定物 资采购量后,将需要加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交付给供应商进行加工。采购的物资 均需经检验后方可入库。 (五)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及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我国标签印刷设备制造业起步较晚,除发行人外,标签印刷设备制造行业内 其他主要企业大部分为国外厂商,包括德国海德堡、瑞士捷拉斯、意大利欧米特、 日本太阳、丹麦纽伯泰、美国麦安迪等,国内的万杰科技(871827.NQ)、东莞 源铁也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国内上市公司中,属于印刷包装设备制造行业的发行 人 可 比 公 司 有 宏 华 数 科 ( 688789.SH ) 、 长 荣 股 份 ( 300195.SZ ) 及 达 意 隆 (002209.SZ)。具体情况如下: (1)标签印刷设备制造行业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德国海德堡(Heidelberger) 德国上市公司海德堡印刷机械股份公司成立于 1850 年,总部位于德国海德 堡市,是全球最大的成套印刷设备生产商,为用户提供的产品包括印前产品系列、 数字直接成像设备、数码印刷设备、单张纸系列印刷设备、印后加工设备及印刷 材料系列。海德堡 2020 财年的营业收入为 19.13 亿欧元。 2)瑞士捷拉斯(Gallus) 捷拉斯成立于 1923 年,不断适应标签印刷商及包装印刷商对于定制的印刷 机的需求,同时为其提供零备件服务以及其他全方位的配套服务。1999 年,德 国海德堡收购捷拉斯 30%的股份;2014 年,海德堡完成对捷拉斯所有股份的收 购,捷拉斯成为海德堡全资子公司。 3)意大利欧米特(Omet) 欧米特于 1963 年成立,总部位于意大利,是一家自行研发生产标签印刷机 和纸巾印刷机的专业制造商,它所生产的窄幅 Multiflexy 系列、无齿轮传动的 1-2-1-3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Varyflexy 系列以及用于标签印刷的小幅 Flexy 系列柔印机,在同类型产品中均具 备一定的竞争力。 4)日本太阳(Taiyo-Kikai) 株式会社太阳机械制作所于 1961 年成立,公司地址位于日本东京的品川区, 公司主营标签印刷机械、包装印刷机械及商用表格印刷机等。1995 年,中国分 公司太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开发、生产、营业活 动。 5)丹麦纽伯泰(Nilpeter) 纽博泰公司于 1919 年成立于丹麦,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 际印刷设备制造公司。纽伯泰的产品矩阵包括柔版印刷机、胶印机以及组合式印 刷机,印物幅面窄幅及中幅。 6)美国麦安迪(Mark Andy) 麦安迪于 1946 年成立于美国,是世界领先的标签印刷设备制造商,系列产 品包括系列柔版设备、数码系列设备、Rotoflex 系列高速模切、分卷、检验后处 理设备、RFID 标签解决方案等, 7)万杰科技 河北万杰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系列标签印刷设备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PS 版间歇轮转印刷机、树脂版间歇轮转印刷机、柔性版印 刷机、斜背式印刷机、不干胶模切机等系列产品。2021 年度,万杰科技的营业 收入为 1.03 亿元。 8)东莞源铁 东莞市源铁印刷机械有限公司是专业开发与生产机组式柔版、凸版卫星式全 轮转标签印刷机,全伺服卷对卷单双色、多色多功能精密丝网印刷设备,多功能 组合数码印刷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 (2)印刷及包装设备制造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1)宏华数科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数码喷印技术为核心,聚焦纺织数 码印花的工业应用,集售前咨询、售中调试、售后服务以及软件支持于一体的纺 织数码印花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通过为客户提供数码喷印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 从而实现设备、耗材应用推广,主要产品为数码直喷印花机、数码喷墨转移印花 1-2-1-3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机、超高速工业喷印机及墨水等。2021 年度,宏华数科的营业收入为 9.43 亿元。 2)长荣股份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销售印后设备的高新技术 企业,拥有在印刷领域自主开发、研制印后设备的技术实力,主导产品为:圆压 平电脑烫金机、高精密高速自动模切机、高精密自动平压平电脑全息烫印模切机 以及高速自动糊折盒机等。2021 年度,长荣股份的营业收入为 14.67 亿元。 3)达意隆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饮料包装行业领先的设备供应商, 提供饮料工厂的全面解决方案,从前处理、吹瓶、灌装、到二次包装整线及单机 设备,已成功地成为可口可乐、百事可乐、法国达能、生力集团等国际化公司的 认证供应商,并为娃哈哈、乐百氏、椰树、健力宝、紫江、中富等国内知名饮料 品牌提供了优秀的设备和完善的服务。2021 年度,达意隆的营业收入为 10.63 亿 元。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助力下游客户生产智能化、自动化的 标签印刷生产,推动我国印刷工业的发展。 公司是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 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参与起草了“浙江制造”标准并通过“品 字标”认证,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起草了《不干胶标签印刷机》和《层叠式柔性版 印刷机》行业标准,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企业研究院,也 是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及标签印刷分会的副理事长单位。2019 年,公 司荣获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改革开放 40 周年机械工 业杰出产品,具备较强的行业地位。 同时,公司产品受到行业内广泛认可,客户覆盖国内千余家印刷企业。另外, 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亦有强大的竞争力,远销亚洲、欧洲、南美洲等地。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 四类,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占比较大。 1-2-1-4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房屋及建筑物 19,268.62 1,998.36 17,270.26 机器设备 5,408.37 1,681.41 3,726.96 运输工具 1,076.13 651.49 424.64 905.31 258.81 646.50 26,658.43 4,590.08 22,068.3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公司固定资产质量良好,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机器设备与房屋建筑物,固定 资产净值占原值的比例为 82.78%。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成新率 1 龙门式加工中心 4 816.27 40.79 775.48 95.00% 2 电动葫芦单梁桥式起重机 68 804.34 31.84 772.50 96.04% 3 数控机床 13 710.94 45.21 665.73 93.64% 4 数控龙门加工中心 3 502.56 361.49 141.08 28.07% 5 定梁龙门加工中心 3 468.04 148.96 319.08 68.17% 6 数控龙门五面加工中心 2 380.34 316.16 64.18 16.87% 7 崴立数控龙门加工中心 2 327.21 23.31 303.90 92.87% 8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10 230.93 11.95 218.99 94.83% 9 立式加工中心 6 212.26 124.00 88.26 41.58% 10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18 91.82 76.17 15.65 17.04% 11 1000kVA 变压器 1 71.90 2.85 69.05 96.04% 12 立式加工中心机床(CV-1000) 2 71.54 67.96 3.58 5.00% 13 变压器 1 52.79 50.15 2.64 5.00% 14 客货电梯 3 48.13 42.29 5.84 12.14% 15 卧轴矩台平面磨床 2 45.43 4.66 40.77 89.75% 1-2-1-4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16 立式加工中心机床(MV-1400A) 1 45.31 43.04 2.27 5.00% 17 压缩空气铝合金管道 1 34.73 - 34.73 100.00% 18 快走丝线切割 9 34.16 1.35 32.81 96.04% 19 250kVA 变压器 1 33.37 1.32 32.04 96.04% 20 三坐标测量机 1 32.48 30.85 1.62 5.00% 21 洗版机 1 31.12 10.84 20.28 65.17% 22 线切割机床 8 30.78 19.73 11.05 35.89% 23 电动单梁起重机 7 28.98 25.49 3.49 12.04% 24 链板式排屑机 2 22.12 0.35 21.77 98.42% 25 环保喷漆房 2 20.14 3.03 17.11 84.96% 26 空压机 3 18.07 3.08 14.99 82.95% 27 电动葫芦 12 15.79 13.54 2.25 14.23% 28 中型货架(PS 版) 152 14.83 14.09 0.74 5.00% 29 叉车 1 14.02 13.32 0.70 5.00% 30 摇臂钻床 2 12.02 4.35 7.67 63.80% 31 电梯 1 11.83 7.30 4.52 38.25% 32 平面磨床(M7140H/16) 1 11.45 10.88 0.57 5.00% 33 摇臂钻床(Z3032*10) 4 11.36 10.79 0.57 5.00% 34 柴油发电机组 1 11.03 10.47 0.55 5.00% 35 平面磨床(HZ-500) 1 10.38 9.87 0.52 5.00% 349 5,278.48 1,581.50 3,696.98 70.04% 总计 成新率 2、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拥有 2 项房屋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1 2 权证号 使用权类型 坐落 用途 面积(㎡) 权利 限制 发行人 浙(2021)平阳县不 平阳县第一农 房屋所有权 动产权第 0025453 号 场第四作区 工业 29,225.64 无 发行人 平阳县万全轻 浙(2022)平阳县不 房屋所有权 工生产基地机 动产权第 0019159 号 械工业区 工业 85,571.71 无 1-2-1-4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所有权人 招股意向书摘要 权证号 使用权类型 坐落 用途 面积(㎡) 权利 限制 C09-1 地块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竣工尚未取得权证的房屋的情况。 (2)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租赁房屋的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有 3 项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有 号 权人 权证号 使用权类型 坐落 用途 面积 (㎡) 终止日期 权利 限制 1 浙(2021)平阳 发行 国有建设用 县不动产权第 人 地使用权 0025453 号 平阳县第一农 工业 25,148.18 场第四作区 用地 2057.6.26 无 2 浙(2021)平阳 发行 国有建设用 县不动产权第 人 地使用权 0025454 号 平阳县万全镇 轻工生产基地 工业 50,213.00 机械工业区 用地 C09-1 地块 2069.8.12 无 3 浙(2021)平阳 发行 国有建设用 县不动产权第 人 地使用权 0024919 号 平阳县万全镇 轻工生产基地 工业 14,803.00 机械工业区 用地 C09-2 地块 2071.1.6 无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已依 法办理必要的审批程序。 2、注册商标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13 项注册商标,均为国内商标,具体 如下: 序号 商标图样 注册号 核定使用 权利人 取得方式 类别类别 有效期 1 7681027 7类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1.4.28-2031.4.27 2 7681080 7类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1.4.28-2031.4.27 1-2-1-4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商标图样 招股意向书摘要 注册号 核定使用 权利人 取得方式 类别类别 有效期 3 9713577 7类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2.10.28-2022.10.27 4 21200358 7类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18.1.14-2028.1.13 5 59946047 40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2.4.28-2032.4.27 6 59952827 4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2.4.28-2032.4.27 7 59954482 7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2.4.28-2032.4.27 8 59957936 16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2.4.21-2023.4.20 9 59957339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2.4.28-2032.4.27 10 59952806 2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2.6.28-2032.6.27 11 59954480 7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2.4.28-2032.4.27 12 59957931 9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2.6.7-2032.6.6 13 59967357 40 发行人 原始取得 2022.4.28-2032.4.27 3、专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取得专利权 75 项,其中发明专利 20 项(包 括境内发明专利 8 项、境外发明专利 12 项)、实用新型 55 项,具体如下: (1)发明专利 序号 1 2 3 4 5 6 专利名称 专利号 ZL201010169124. 浮动型自动张紧送料装置(注 1) 4 ZL201210207783. 冷烫式烫金机构 1 间歇式胶印机的可调型丝网印 ZL201310248830. 1 刷装置 ZL201510129706. 机组式柔版印刷机印刷部件 2 ZL201510486924. 柔印机可移换式机械手平台 1 ZL201611126204. 印刷机的网纹辊传动机构 5 1-2-1-44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受让取得 发行人 2010.5.11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2.6.14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3.6.6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3.24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8.11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6.12.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7 机组式柔版印刷机的印刷机构 8 一种印刷胶辊(注 2) ZL201610470183. 2 ZL201910935792. 4 PRINTING MECHANISM OF OFFSET PRINTING MACHINE 3632684 (注 3) INKING MECHANISM FOR OFFSET PRINTING DEVICE 10 AND PRINTING MACHINE(注 3750711 4) 9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6.6.26 受让取得 发行人 2019.9.29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5.31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9.11.22 注 1:该发明专利系发行人于 2011 年 5 月 20 日从实际控制人周炳松处以零对价受让取 得; 注 2:该发明专利系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2 日从王育安处受让取得; 注 3:该专利在比利时、德国、法国、瑞士 4 个国家生效,鉴于专利权地域内的排他性, 欧洲境内不同生效国家的专利个数分别计算,故发行人本次新增 4 项境外发明专利; 注 4:该专利在比利时、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丹麦、西班牙和瑞士等 8 个国家 生效,鉴于专利权地域内的排他性,欧洲境内不同生效国家的专利个数分别计算,故发行人 本次新增 8 项境外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1 材料快送式冷烫烫金机构 ZL201220295694.2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2.6.14 2 图标自动摄影装置 ZL201220437505.0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2.8.30 3 图标自动检测机 ZL201220437503.1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2.8.30 ZL201320358276.8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3.6.6 ZL201320358260.7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3.6.6 ZL201320358259.4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3.6.6 ZL201420873513.9 受让取得 发行人 2014.12.31 4 5 6 7 间歇式胶印机的丝网印刷装 置 间歇式胶印机的丝网印刷机 构 间歇式胶印机的可调性丝网 印刷装置 印刷品胶面印刷剥离复合装 注 置 注 8 印刷品胶面印刷装置 ZL201420873512.4 受让取得 发行人 2014.12.31 9 利用浮动导辊转换送料方式 的平压平模切机构 ZL201520152163.1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3.18 10 柔版印刷机版辊调节装置 ZL201520161546.5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3.23 11 柔版印刷机印刷压力调节装 置 ZL201520161746.0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3.23 12 印刷机墨斗部件 ZL201520172598.2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3.26 1-2-1-4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专利名称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专利号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13 胶印热烫机组 ZL201520248430.5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4.23 14 网纹辊安装结构 ZL201520248390.4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4.23 15 胶印覆膜机组 ZL201520248421.6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4.23 16 柔印机版辊调节装置 ZL201520248392.3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4.23 ZL201520598143.7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8.11 ZL201520682325.2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8.26 ZL201520682336.0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8.26 17 18 19 柔印贴标联线的转接机械手 装置 印刷机的印版辊多方位调节 机构 印刷机的印版辊快速调节机 构 20 印刷机的墨斗平稳升降装置 ZL201520559647.8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5.7.20 21 机组式柔版印刷机的印刷机 构 ZL201620637854.5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6.6.26 22 新型胶印热烫机组 ZL201620637849.4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6.6.26 23 印刷机墨斗装置 ZL201620637848.X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6.6.26 24 一种版辊轴、一种版辊套以 及柔印机版辊装置 ZL201620702589.4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6.7.6 25 胶印机的传动机构 ZL201720743878.3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7.6.26 26 新型间歇式胶印机 ZL201720743879.8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7.6.26 27 印刷机的传动机构 ZL201721130596.2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7.9.5 28 胶印机的印刷机构 ZL201721176520.3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7.9.14 29 含胶印单元和柔印单元的印 刷机组 ZL201721268619.6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7.9.29 30 分切多层复合机构和印刷机 ZL201721269939.3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7.9.29 31 模切设备的下模台机构 ZL201820841972.7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6.1 32 模切设备的上模机构 ZL201820854721.2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6.4 33 一种胶印印刷机构 ZL201820832968.4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5.31 34 印刷机自动换版系统 ZL201820833764.2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5.31 35 印刷机润版机构 ZL201820832110.8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5.31 36 一种模切设备的新型上模机 构 ZL201820901555.7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6.12 37 一种模切设备的上模机构 ZL201820853509.4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6.4 38 新型胶印印刷机构 ZL201820901339.2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6.12 39 丝网印刷机构 ZL201820832066.0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5.31 1-2-1-4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专利名称 着墨辊机构和印刷机 具有水冷结构的版辊机构和 印刷机 便于换版的版辊机构和印刷 机 带轴向调节功能的版辊机构 和印刷机 胶印机构和印刷机 胶印设备的着墨机构和印刷 机 胶印设备的匀水机构和印刷 机 胶印设备的着水机构和印刷 机 胶印设备的印刷压力调节机 构和印刷机 胶印设备的润版系统的传动 机械手臂和印刷机 专利号 取得方式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ZL201822146154.8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12.20 ZL201822145614.5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12.20 ZL201822146012.1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12.20 ZL201822145413.5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12.20 ZL201822146106.9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8.12.20 ZL201920576532.8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9.4.25 ZL201920577305.7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9.4.25 ZL201920577319.9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9.4.25 ZL201920576525.8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9.4.25 ZL201920577290.4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9.4.25 50 转印摆臂装置和印刷机 ZL201921914283.5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9.11.8 51 胶印传墨机构和印刷机 ZL201921914282.0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9.11.8 ZL201921914284.X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19.11.8 ZL202022649693.0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20.11.17 52 53 版滚筒定位端盖机构和印刷 机 印刷机的功能部件工位切换 机构 54 版辊定位机构 ZL202022657033.7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20.11.17 55 印版滚筒自动锁紧定位装置 2021231748758 自主研发 发行人 2021.12.16 4、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23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权利范围 登记日期 1 故障远程诊断修复系统 V1.0 发行人 2015SR157543 全部权利 2015.8.14 2 产品质量在线检测系统 V1.0 发行人 2015SR157570 全部权利 2015.8.14 3 贴标机械手控制系统 V1.0 发行人 2015SR157539 全部权利 2015.8.14 4 印刷生产远程监控系统 V1.0 发行人 2015SR157595 全部权利 2015.8.14 5 印刷贴标生产线联动控制系统 V1.0 发行人 2015SR157593 全部权利 2015.8.14 6 印品质量智能检测控制系统 V1.0 发行人 2018SR444458 全部权利 2018.6.12 1-2-1-4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权利范围 登记日期 7 自适应高速印刷远程故障排除系 统 V1.0 发行人 2018SR421131 全部权利 2018.6.6 8 自动洗墨控制系统 V1.0 发行人 2018SR421050 全部权利 2018.6.6 9 印刷自动套色控制系统 V1.0 发行人 2018SR421137 全部权利 2018.6.6 10 自适应变速印刷智能控制系统 V1.0 发行人 2018SR421124 全部权利 2018.6.6 11 印刷机智能供墨控制系统 V1.0 发行人 2018SR421645 全部权利 2018.6.6 12 自适应高速印刷机远程故障诊断 系统 V1.0 发行人 2018SR421654 全部权利 2018.6.6 13 智能化印刷管理控制系统 V1.0 发行人 2018SR421117 全部权利 2018.6.6 14 ZX PS 版商标印刷机自动控制系 统 V2.0 发行人 2019SR0294205 全部权利 2019.4.1 15 ZJR 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自动控 制系统 V2.0 发行人 2019SR0294238 全部权利 2019.4.1 16 间歇式 PS 版商标印刷机自动控制 系统软件 V1.0 发行人 2019SR0687135 全部权利 2019.7.4 17 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自动控制系 统软件 V1.0 发行人 2019SR0687259 全部权利 2019.7.4 18 ZP 组合式高速全轮转胶印机自动 控制系统 V1.0 发行人 2022SR0033347 全部权利 2022.1.6 19 基于 PLCopen 的包装印刷设备控 制系统 发行人 2022SR0254221 全部权利 2022.2.21 20 印刷品表面质量数字化在线检测 系统 发行人 2022SR0254306 全部权利 2022.2.21 21 ZP 组合式高速全轮转胶印机自动 控制系统 发行人 2022SR0033347 全部权利 2022.1.6 22 柔性卷材张力测试控制系统 发行人 2022SR0300796 全部权利 2022.3.2 23 ZJR—W 系列机组式柔性版印刷 机智能控制系统 发行人 2022SR0483146 全部权利 2022.4.18 5、网络域名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网络域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域名 所有者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1 weigang.cc 发行人 2010.11.3 2029.11.3 2 weigang.cn 发行人 2006.7.10 2030.7.10 3 weigangmachinery.com 发行人 2020.7.8 2022.7.8 4 chnwgjx.com 发行人 2021.3.4 2031.3.4 1-2-1-4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域名 所有者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5 chnweigang.com 发行人 2021.3.4 2031.3.4 6 chnzjwg.com 发行人 2021.3.4 2031.3.4 7 weigangkeji.com 发行人 2021.4.26 2031.4.26 8 weigangtechnology.com 发行人 2021.4.26 2031.4.26 6、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资产许可使用的情况。 (三)公司业务许可资格(资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取得的与业务相关的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1 2 3 4 资质名称 信息技术服务 管理体系认证 信息安全管理 发行人 体系认证 两化融合管理 发行人 体系认证 ISO9001:2015 发行人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 发行人 5 发行人 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 6 发行人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 7 海关进出口货 发行人 物收发货人备 案汇总 证书编号 认证机构 U00662019ITSM 华夏认证中心有 0057R0N 限公司 华夏认证中心有 02119I10152R0S 限公司 AIITRE-00620III 泰尔认证中心有 MS0093601 限公司 12820Q20885R0 M 中标研国联(北 京)认证中心 取得时间 有效期至 2022.6.20 2025.6.3 2022.6.20 2025.6.3 2020.12.14 2023.12.14 2020.8.21 浙江省科学技术 厅、浙江省财政 GR202033004042 2020.12.1 厅、国家税务总局 浙江省税务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 04272925 备案登记(浙江平 2021.4.29 阳) 海关注册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 3303964450; 2021.5.6 检验检疫备案号: 海关温关鳌办 3301606966 2023.8.20 2023.12.1 - - 六、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 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1-2-1-4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承炜投资。承炜投资的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承炜投资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投资 承炜投资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承炜投资、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炳松、李玉荷和周翔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 下: 序号 1 2 公司 名称 控制方式 经营范围 主营业务 绿伟 环保 周炳松、李玉荷通过 承炜投资间接持有 99.70%股权,周炳松 直接持有 0.30%股权 环保技术研发;无纺布及其他制品、纸 制品、牛津布及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未实际开 展经营业 务 周翔直接持有 1.88% 合伙份额,且为执行 事务合伙人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 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企业管理 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 划;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投资 炜仕 投资 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绿伟环保除持有平阳农商行、平阳浦发银行和平 阳小贷三家金融企业的股权外,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上述关联方均未与本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 (一)经常性关联交易 1-2-1-5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类和向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支付薪酬,交易价格均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协商确定,交 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博镭特 采购商品 113.54 428.86 376.31 352.67 周炳松 汽车租赁 - - - 3.09 於金华 汽车租赁 - - 6.06 6.18 113.54 428.86 382.37 361.94 合计 注:於金华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和持股 5%以下股东,台州博镭特机械有限公司为核 心技术人员於金华之子於扬植控制的企业,均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发行人关联方,但基于采购规模和於金华在发行人的持股和任职情况,对发行人与博镭特 及於金华之间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於金华之子於扬植控制的博镭特采购 套筒、底辊等材料。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之一为机组式柔性版印刷机,而在实际印 刷工艺中柔版需要贴在套筒上才能实现印刷,因此套筒为发行人日常生产中所必 需的材料,交易具有必要性。发行人向博镭特采购套筒等材料以市场行情为基础 协商确定,经比照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采购同类材料的价格和博镭特对其他客户 的销售价格,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和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 益输送。 报告期内,发行人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向实际控制人周炳松和核心技术人 员於金华各租赁汽车一辆,汽车租赁费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 361.94 万元、 382.37 万元、428.86 万元和 113.54 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53%、1.48%、 1.41%和 1.10%。采购的金额和占采购总额的比重较小,采购价格公允,不会对 发行人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 影响。发行人不构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 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2-1-5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1 年度 381.24 858.14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774.59 768.92 注:此处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包括包括 工资、奖金。 (二)偶发性关联关易 1、关联方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关联方资金往来款的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周炳松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108.69 本期减少 583.74 期末余额 692.43 本期应收利息 - 20.71 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周翔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400.00 400.00 期末余额 本期应收利息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应收实际控制人周炳松资金往来款的情况,是由于 2019 年公司使用个人银行卡收到的货款等款项未及时归还公司所致,2019 年停 止使用个人卡之后,周炳松未再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周 炳松资金往来款的情况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收取了利息。周翔 2020 年与公司 的资金往来系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向股东周炳松分红时,将分红款支付给了 周炳松之子周翔,12 天之后,周翔将分红款退回公司,公司于同日重新支付给 了周炳松本人,因时间较短,未计提相关利息。 上述资金往来情况清理之后,公司已在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严格按照公 司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各项内控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决策程序,各项管理 制度严格有效执行,上述资金往来情况不存在违反《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往来的 情形。 1-2-1-5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绿伟环保 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股权转让 987.00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3,81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了集中经营主营业务,于 2020 年 10 月将其持有的平阳 农商行、平阳浦发银行和平阳小贷全部股权转让予控股股东控制的绿伟环保,转 让价格参考温州鹿程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出具的 《浙江炜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涉及的对外投资资产评估报告书》(温鹿 程[2020]第 059 号)确定。 (1)公司持有平阳农商行的 2.35%股权,参照最近两年内的拍卖成交价进 行市场法评估,即 1,268.6926 万股股份评估总价为 3,810.01 万元,转让价格为 3,810 万元,股权转让款已于 2020 年 12 月收妥,平阳农商行已就股权转让事项 向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实施了报备。 (2)公司持有平阳浦发银行的 7%股权,参照最近一年内的拍卖成交价进行 市场法评估,即 700 万股股份评估总价为 377.72 万元,转让价格为 378.00 万元, 股权转让款已于 2020 年 12 月收妥,2021 年 3 月 25 日,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 分局作出《关于浙江平阳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温银保 监复[2021]74 号),核准前述股权转让。 (3)公司持有平阳小贷 10%股权,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即 500 万股股份 评估总价为 609.26 万元,转让价格为 609.00 万元,2021 年 9 月 16 日,温州市 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平阳合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的批复》(温金融办[2021]53 号),核准前述股权转让。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参考评估值确定,转让价格公允。 3、其他关联交易 2019 年度,周炳松考虑到核心业务人员於金华和周岳作为创业伙伴对其创 业初期的支持以及对公司发展过程中在研发及销售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但两人 当时未持有公司股权,在公司薪酬体系以外以个人身份赠予於金华和周岳人民币 492.25 万元,公司作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三)关联方往来余额 1-2-1-5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何松林 - - - - 续上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何松林 - - 5.00 0.25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博镭特 248.73 215.11 114.49 108.43 - - 987.00 - 周岳 19.71 - 4.56 36.85 周炳松 7.77 - 13.06 3.09 於金华 - - - 16.40 苏斌峰 - - - 1.38 周翔 - - 0.52 -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绿伟环保 其他应付款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类和 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交易价格均以市场行情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具 有公允性。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系关联方资金往来、向关联方转让股权资产等事 1-2-1-5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1-2-1-5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周炳松 职务 董事 长、总 经理 李玉荷 董事 周翔 董事、 董事 会秘 书 性别 男 女 男 年龄 57 54 29 任职期间 2021.12.16 -2024.12.15 2021.12.16 -2024.12.15 2021.12.16 -2024.12.15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1982 年 3 月至 1988 年 7 月,任瑞安印刷机械五厂技 术员;1988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任瑞安市东海包 装机械厂董事、副总经理;2000 年 3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瑞安市东海印刷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平阳小贷董 年 11 月至今,任平阳小贷董事;2007 年 4 月至 2011 事 年 5 月,任炜冈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 年 5 月 至 2018 年 12 月,任炜冈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炜冈有限监事会主席; 2012 年 4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温州瑞尚化妆品有限 承炜投资执 公司监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承炜投资执行董事 行董事兼总 兼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绿伟环保监事;2011 经理、绿伟环 年 5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炜冈有限监事;2018 年 12 保监事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 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 承炜投资监 司策划岗;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深圳市 事、绿伟环保 金品质企业效益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咨询师;2020 年 执行董事、炜 5 月至今,任平阳创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 仕投资执行 年 10 月至今,任承炜投资监事;2020 年 11 月至今, 事务合伙人、 历任绿伟环保经理、执行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 平阳创欣创 任炜仕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12 月至 2021 业投资有限 年 1 月,任发行人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发行 公司监事 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1-2-1-56 2021 年薪 酬情况 (万元) 129.69 - 68.41 持有公司股份 的数量(含直 接和间接持股 数)(股) 与公司的 其他利益 关系 73,886,800 通过承炜 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36,606,80 0股 19,471,700 通过承炜 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9,151,700 股 81,169 通过炜仕 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81,169 股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木锦伟 职务 董事、 财务 总监 性别 女 男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龄 54 任职期间 2021.12.16 -2024.12.15 2021.12.16 -2024.12.15 周岳 董事 施秋霞 独立 董事 女 45 2021.12.16 -2024.12.15 戴文武 独立 董事 男 46 2021.12.16 -2024.12.15 40 简要经历 1986 年 9 月至 1993 年 1 月,任瑞安市机械二厂会计; 1993 年 2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瑞安市华达制药机械 厂主办会计;2004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瑞安市 东海印刷机械厂主办会计;2007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炜冈有限主办会计、财务主管、财务总 监;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兼财务总监。 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瑞安市东海印刷机 械有限公司职工;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炜 冈有限监事;2009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炜冈 有限营销总监;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兼 营销总监。 1996 年 10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瑞安华达药机厂出 纳;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瑞安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助理;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瑞 安瑞阳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主审人员;2003 年 1 月 至 2021 年 7 月,任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 长;2018 年 7 月至今,历任浙江忠信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财务顾问、财务总监;2021 年 1 月至今,任发 行人独立董事。 1997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律师;2021 年 1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1-2-1-57 兼职情况 2021 年薪 酬情况 (万元) 持有公司股份 的数量(含直 接和间接持股 数)(股) - 51.69 541,721 - 324.91 980,000 浙江忠信资 产管理有限 公司财务总 监 5.00 浙江玉海律 师事务所律 师 5.00 与公司的 其他利益 关系 通过炜仕 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519,481 股、通过 儒瑾诚投 资间接持 有公司 22,240 股 通过炜仕 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980,000 股 - - - -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职务 轩凡林 独立 董事 洪星 监事 会主 席 苏斌峰 何松林 监事 职工 代表 监事 性别 男 女 男 男 招股意向书摘要 年龄 37 41 52 58 任职期间 2021.12.16 -2024.12.15 2021.12.16 -2024.12.15 2021.12.16 -2024.12.15 2021.12.16 -2024.12.15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2007 年 3 月至 2014 年 10 月,历任深圳英飞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售后主管和生产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金品质企业效益开发有限公 司高级咨询师、运营总监和教育事业部副总经理; 2021 年 1 月至今,任发行人独立董事。 深圳市金品 质企业效益 开发有限公 司高级咨询 师、运营总 监、教育事业 部副总经理 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浙江江南制药机械有 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 历任炜冈有限办公室主任、售后经理;2018 年 12 月 至今,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兼售后经理。 1987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瑞安印刷机械厂职 员;2000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瑞安东海印刷机 械有限公司职员;2010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 炜冈有限车间主任;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发行人监 事兼生产总监。 1982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在安徽省池州市东至 县大渡口中心学校任教师;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瑞安市华威机械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瑞安市东海印刷机械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炜 冈有限副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 发行人副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任发行人职工 代表监事。 1-2-1-58 - 5.00 28.54 - - 2021 年薪 酬情况 (万元) 39.15 64.18 持有公司股份 的数量(含直 接和间接持股 数)(股) - 与公司的 其他利益 关系 - 81,169 通过炜仕 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81,169 股 81,169 通过炜仕 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81,169 股 129,870 通过炜仕 投资间接 持有公司 129,870 股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九、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承炜投资持有发行人 4,575.85 万股股份, 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42.7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周炳松和李玉荷夫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 日,周炳松直接持有发行人 34.86%的股份,李玉荷直接持有 9.65%的股份;承 炜投资由周炳松持股 80%,李玉荷持股 20%,二人通过承炜投资控制发行人 42.78%的股份。因此,实际控制人周炳松、李玉荷共同控制发行人合计 87.29% 的股份。 周翔系周炳松和李玉荷之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周翔为炜 仕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控制发行人 4.03%的股份。周翔 在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董事会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均需遵循其父母即周 炳松、李玉荷的意见,与二人保持一致,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周炳松先生、李玉荷女士和周翔先生的简历参见本节 “八、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十、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24,104.55 24,276.82 16,032.09 14,107.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53.03 9,916.07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38.00 - - - 应收账款 759.56 746.13 1,558.38 1,518.13 应收款项融资 801.36 12.00 976.32 291.68 预付款项 233.34 407.30 369.36 187.88 其他应收款 226.13 237.87 501.08 1,081.46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1-5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14,903.40 16,158.79 13,826.33 11,045.91 57.24 53.4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398.11 710.64 1,749.48 2,490.77 41,521.69 42,603.04 35,066.08 40,638.92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607.03 609.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378.00 4,114.5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22,068.35 5,404.44 3,512.67 3,394.34 在建工程 1,157.52 14,745.70 9,988.16 3,368.07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28.44 31.78 - - 无形资产 4,272.19 4,324.81 4,439.49 3,685.04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30 89.63 136.44 143.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4.86 333.31 53.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647.80 24,751.22 19,395.10 15,368.42 资产总计 69,169.48 67,354.27 54,461.18 56,007.34 存货 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1-2-1-6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4,454.62 5,162.55 5,271.93 3,004.35 预收款项 - - 987.00 5,766.78 合同负债 4,940.40 6,190.73 6,358.97 - 应付职工薪酬 777.00 859.47 885.89 1,104.22 应交税费 679.67 538.12 1,433.74 861.54 其他应付款 171.69 94.53 249.76 6,055.60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429.26 449.02 498.88 - 11,452.65 13,294.41 15,686.17 16,792.49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19.10 19.10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112.87 112.87 95.02 95.52 递延收益 271.36 13.83 16.27 18.71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8.20 321.48 136.28 228.41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961.53 467.27 247.56 342.64 12,414.17 13,761.68 15,933.74 17,135.13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1-2-1-6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10,695.91 10,695.91 10,166.97 5,16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28,689.90 28,353.32 23,436.36 21,157.63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358.70 376.69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3,125.28 3,125.28 2,199.22 1,088.73 未分配利润 14,244.23 11,418.08 3,083.59 11,089.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6,755.31 53,592.59 38,527.44 38,872.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9,169.48 67,354.27 54,461.18 56,007.3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9,437.80 45,147.77 38,007.63 38,210.44 12,746.25 30,553.81 24,744.22 24,270.53 税金及附加 111.89 188.05 231.71 325.01 销售费用 912.41 2,366.82 1,761.11 2,451.32 管理费用 737.53 1,789.96 1,433.28 1,335.31 研发费用 1,109.41 1,769.61 1,342.45 1,687.52 财务费用 -261.18 -723.09 -414.45 -151.30 其中:利息费用 - - - - 利息收入 291.72 773.40 453.70 211.63 447.42 2,188.29 2,459.76 662.37 - 1.11 617.39 763.95 - 45.83 -1.67 -14.68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2-1-6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 - - - - - - - - - -116.07 116.07 23.42 52.25 64.25 37.58 -77.78 -225.76 -160.22 -8.04 4.72 - 33.78 - 4,479.25 11,218.49 11,808.20 9,863.97 加:营业外收入 0.12 31.77 86.25 2.72 减:营业外支出 15.93 49.79 13.68 8.82 4,463.44 11,200.47 11,880.77 9,857.87 567.70 1,581.22 1,573.67 1,389.76 3,895.74 9,619.25 10,307.10 8,468.11 3,895.74 9,619.25 10,307.10 8,468.11 62.42 143.13 62.42 143.13 62.42 143.13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 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 1-2-1-63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3,895.74 9,619.25 10,369.52 8,611.24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90 1.86 1.6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90 1.86 1.64 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7,138.80 43,569.52 37,947.78 37,467.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892.58 1,846.25 1,064.31 495.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2.97 2,315.50 3,246.18 542.74 18,944.35 47,731.28 42,258.27 38,505.14 10,751.42 27,041.95 22,511.74 22,724.40 2,593.48 4,980.26 4,048.56 4,162.57 754.43 3,237.56 2,425.08 4,315.36 1,170.16 2,674.16 2,292.98 2,876.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9.48 37,933.93 31,278.35 34,079.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74.87 9,797.35 10,979.93 4,425.97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500.00 56,900.03 48,924.4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2.97 561.34 1,128.13 6.47 - 38.76 0.03 -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1-2-1-6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5.60 430.71 1,084.29 2,785.33 22.07 12,023.68 58,584.42 52,837.93 2,761.89 7,904.60 8,600.69 6,528.70 - 10,000.00 41,803.03 40,027.4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00 962.59 2,184.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1.89 17,956.60 51,366.31 48,740.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9.82 -5,932.92 7,218.11 4,097.63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60.44 7,231.5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4,760.44 7,231.54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069.59 183.00 23,504.50 1,420.9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74 374.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7.33 557.74 23,504.50 1,42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7.33 4,202.71 -16,272.96 -1,420.90 - - - - -172.28 8,067.13 1,925.07 7,102.70 24,099.22 16,032.09 14,107.02 7,004.32 23,926.95 24,099.22 16,032.09 14,107.0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94 号《关于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 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1-2-1-6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72 -25.01 33.78 - 168.58 1,373.64 1,725.89 303.78 - - - 64.57 - 11.44 339.45 651.77 - -56.16 - 116.07 -4.89 66.06 97.60 -3.74 小计 168.41 1,369.97 2,196.73 1,132.46 所得税影响额 -25.26 -213.78 -329.76 -152.46 143.14 1,156.19 1,866.97 98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合计 (三)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日 31 日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3.63 3.20 2.24 2.42 速动比率(倍) 2.27 1.91 1.22 1.60 资产负债率(%) 17.95 20.43 29.26 30.5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0.06 0.07 0.14 0.11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58 35.43 22.14 18.97 存货周转率(次) 0.80 2.00 1.97 2.29 5,051.11 11,827.38 12,449.61 10,327.38 -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元/股) 0.34 0.92 1.08 0.8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2 0.75 0.19 1.3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四)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2-1-6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 收益如下: 项目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期间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2 年 1-6 月 7.08 0.36 0.36 2021 年度 20.02 0.90 0.90 2020 年度 23.99 1.86 1.86 2019 年度 24.67 1.64 1.64 2022 年 1-6 月 6.82 0.35 0.35 2021 年度 17.62 0.79 0.79 2020 年度 19.64 1.52 1.52 2019 年度 21.82 1.45 1.45 (五)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41,521.69 60.03 42,603.04 63.25 35,066.08 64.39 40,638.92 72.56 非流动资产 27,647.80 39.97 24,751.22 36.75 19,395.10 35.61 15,368.42 27.44 资产总额 100.00 67,354.27 100.00 54,461.18 100.00 56,007.34 100.00 流动资产 69,169.48 金额 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56,007.34 万元、54,461.18 万元、 67,354.27 万元和 69,169.48 万元。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研发能力、优良的产品质量 和稳定的产品性能,公司盈利维持在较高水平;除此之外,公司为扩充现有产能、 增强研发能力,进行扩产项目和研发项目的建设,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大幅 上升,进一步扩大了公司资产规模。 从公司的资产结构分析,公司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 分别为 72.56%、64.39%、63.25%和 60.03%,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非流动资 1-2-1-6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占比较低,资产结构良好。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影响公司资产结构的主要因素, 本公司主要从事标签印刷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设备生产所需原材料 主要采用外购与委外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固定资产投入较少,因而对固定资产和 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投入比例较低。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和经营 业绩的不断提升,公司目前的生产规模已不能完全满足业务需求,随着新厂房建 设推进,公司非流动资产将逐步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 流动负债 11,452.65 非流动负债 961.53 负债总额 12,414.17 比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金额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金额 比例 92.25 13,294.41 96.60 15,686.17 98.45 16,792.49 98.00 7.75 3.40 1.55 2.00 467.27 247.56 342.64 100.00 13,761.68 100.00 15,933.74 100.00 17,135.1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7,135.13 万元、15,933.74 万元、 13,761.68 万元和 12,414.17 万元。从公司的负债结构分析,报告期各期末的负债 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98.00%、98.45%、96.60% 和 92.25%。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主要为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短期 负债,流动负债占比高,非流动负债占比低,负债结构合理。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及盈利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9,437.80 45,147.77 38,007.63 38,210.44 二、营业利润 4,479.25 11,218.49 11,808.20 9,863.97 三、利润总额 4,463.44 11,200.47 11,880.77 9,857.87 四、净利润 3,895.74 9,619.25 10,307.10 8,468.1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95.74 9,619.25 10,307.10 8,468.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52.60 8,463.05 8,440.14 7,488.11 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100.35 100.16 99.39 100.06 1-2-1-6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1 年度 96.33 2020 年度 87.98 2019 年度 81.89 88.43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国内标签印刷设备行业的标杆,公司盈利能力较强。公 司营业收入由 2019 年度的 38,210.44 万元增长到 2021 年度的 45,147.77 万元,营 业利润由 2019 年度的 9,863.97 万元增长到 2021 年度的 11,218.49 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 2019 年度的 7,488.11 万元增长到 2021 年度的 8,463.05 万元。 从公司利润的来源来看,公司利润主要源自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几乎没有 影响;从公司利润组成来看,公司利润主要为经营性损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比分别为 88.43%、81.89%、87.98%和 96.33%,公司 盈利可持续性、稳定性高。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是标签印刷设备制造商,公司的主要产品为胶印机、柔印机和模切机等 其他印后设备及配套材料和配件。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 19,396.90 其他业务收入 40.89 合计 19,437.80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99.79 44,989.77 99.65 37,865.09 99.62 38,102.43 99.72 0.21 0.35 0.38 0.28 157.99 142.54 108.01 100.00 45,147.77 100.00 38,007.63 100.00 38,210.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8,210.44 万元、38,007.63 万元、45,147.77 万元和 19,437.80 万元。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分别为 38,102.43 万元、37,865.09 万元、44,989.77 万元和 19,396.90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72%、99.62%、99.65%和 99.79%,公 司主营业务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中有升,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下游行业整体规模持续扩张,推动标签印刷设备需求增长 公司主要从事标签印刷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的下游行业主 要为包装、标签印刷行业,包装及标签印刷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本行业的需求。 1-2-1-6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日益多 元化,对标签产品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同时对于标签的功能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Smithers Pira 发布《The Future of Label Printing to 2024》显示,2014 年至 2019 年全球标签印刷市场稳步增长,期间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 4.8%,销量(按 A4 纸)年复合增长率为 5.2%;根据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标签印刷分会 统计数据,我国标签印刷行业总产值从 2009 年的 130 亿元逐年增长至 2019 年的 超 500 亿元,2009-2019 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14.4%。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标签生产国和消费国,每年标签消耗量约 160 亿平 方米,约占全球标签消耗总量的四分之一。标签印刷产业的快速发展直接拉动了 包装及标签印刷设备的需求,进而推动公司标签印刷设备的需求增长。 2)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秉承“成为印刷行业中最具竞争力的标杆企业”的发展目标,深耕标签 印刷领域开展了长期深入的研究,凭借着强大的技术和研发实力,在追求印刷成 品套印精准的印刷效果的同时,还提供烫金、覆膜、光油上光、模切、丝印、胶 面印刷、分切复合等功能模块,不断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印刷需求,在标签印 刷设备行业中逐渐建立起品牌优势,产品质量也受到客户的认可,通过客户的口 碑相传,公司在标签印刷行业拥有领先地位。除此之外,公司拥有专业的售后服 务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售前及售后服务,使得公司标签印刷设备销 售量增加,销售额增长。 3)公司产能限制 标签印刷行业广阔的市场前景及公司行业中的竞争优势,促使公司订单数量 充足,产能始终满负荷运转,但受场地不足影响,公司产能规模仍然较小,交货 期较长,是制约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目前为扩充产能正在进行募 投项目的建设,在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等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扩充 产能,以提升公司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 4)新冠疫情的影响 由于 2020 年新冠疫情的影响,疫情期间公司生产停工 1 个月左右, 使得 2020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有所回落。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市场前景较好,拥有领先的技术优势、优质的产品质量 和细致的售后服务等内在优势,但受到产能限制以及 2020 年新冠疫情的影响, 1-2-1-7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保持稳定。 (2)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营业 收入比 例 金额 占营业 收入比 例 销售费用 912.41 4.69% 2,366.82 5.24% 1,761.11 4.63% 2,451.32 6.42% 管理费用 737.53 3.79% 1,789.96 3.96% 1,433.28 3.77% 1,335.31 3.49% 研发费用 1,109.41 5.71% 1,769.61 3.92% 1,342.45 3.53% 1,687.52 4.42% 财务费用 -261.18 -1.34% -723.09 -1.60% -151.30 -0.40% 合计 2,498.17 12.85% 5,203.30 11.53% 4,122.39 10.85% 5,322.86 13.93% 项目 金额 占营业 收入比 例 -414.45 -1.09% 占营业 收入比 例 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5,322.86 万元、4,122.39 万元、5,203.30 万 元和 2,498.1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93%、10.85%、11.53%和 12.85%。2020 年和 2021 年期间费用占比下降,主要系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 商品控制权发生转移之前发生的运输服务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导致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偏低。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7,138.80 43,569.52 37,947.78 37,467.18 收到的税费返还 892.58 1,846.25 1,064.31 495.2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12.97 2,315.50 3,246.18 542.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944.35 47,731.28 42,258.27 38,505.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751.42 27,041.95 22,511.74 22,724.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93.48 4,980.26 4,048.56 4,162.5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1-7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754.43 3,237.56 2,425.08 4,315.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0.16 2,674.16 2,292.98 2,876.8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269.48 37,933.93 31,278.35 34,079.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74.87 9,797.35 10,979.93 4,425.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425.97 万元、 10,979.93 万元、9,797.35 万元和 3,674.87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较好。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38,505.14 万元、42,258.27 万元、 47,731.28 万元和 18,944.35 万元,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活 动现金流入额稳步提升。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 2019 年增加 3,753.13 万元,主要系:1)收到的软件退税和出口退税较上年增加 569.09 万元;2)收 到企业股权改制奖励 1,391.94 万元;3)收到的利息较上年增加 875.60 万元。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 2020 年增加 5,473.00 万元,主要系随着销售收入的 增长,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分别为 34,079.17 万元、31,278.35 万元、 37,933.93 万元和 15,269.48 万元,主要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 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较 2019 年减少主要系 2020 年支付的各项税费及支付的采购款较上年减少所 致。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 2020 年增加 6,655.58 万元,主要系随着生 产和销售规模的增加,支付的采购款、职工薪酬及各项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500.00 56,900.03 48,924.4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2.97 561.34 1,128.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47 - 38.76 0.0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60 430.71 1,084.29 2,785.33 1-2-1-7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2.07 12,023.68 58,584.42 52,837.93 2,761.89 7,904.60 8,600.69 6,528.70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00.00 41,803.03 40,027.4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00 962.59 2,184.1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61.89 17,956.60 51,366.31 48,740.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9.82 -5,932.92 7,218.11 4,097.6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4,097.63 万元、7,218.11 万元、-5,932.92 万元和-2,739.82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波动较大。2020 年公 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公司逐步收回理财产品,用于购买 理财产品现金净额减少;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负数,主要系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支出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760.44 7,231.5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60.44 7,231.5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1,069.59 183.00 23,504.50 1,420.90 37.74 374.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7.33 557.74 23,504.50 1,420.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7.33 4,202.71 -16,272.96 -1,420.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420.90 万元、 -16,272.96 万元、4,202.71 万元和-1,107.33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 为收到的投资款,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的分红款。2020 年公司 1-2-1-7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减少,主要系公司当年支付的分红款增 加。 4、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并与公司经营状况和模式相符,流动资产 占比较高,各项资产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资产质量 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0.59%、29.26%、20.43%和 17.95%, 公司负债主要为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短期负债,负债结构合理;报告期各期, 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10,327.38 万元、12,449.61 万元、11,827.38 万元 和 5,051.11 万元,未发生利息支出费用,偿债能力强。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预计公司资产规模会持续扩大,若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会进一步下降,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2)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持续增长 公司是一家以标签印刷设备为核心领域,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 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8,210.44 万元、38,007.63 万元、45,147.77 万元和 19,437.8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8,468.11 万元、10,307.10 万元、9,619.25 万元和 3,895.74 万元,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488.11 万元、8,440.14 万元、8,463.05 万元和 3,752.60 万 元,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上升,为后续的长足发展提供了保障。 2020 年公司研发成功组合式高速全轮转(套筒)胶印机,并于 2021 年开始 量产,组合式高速全轮转(套筒)胶印机解决了传统胶印机滚筒只能进行间歇式 印刷,大幅提高了印刷速度;除此之外,组合式高速全轮转(套筒)胶印机的面 世也实现了公司从窄幅印刷设备向中幅印刷设备的转变,未来公司经营规模和盈 利能力预计获得较大程度的增长。公司在继续保持、稳步推进现有业务的基础上, 继续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盈利能力会进一步提升。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良好、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快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累计收到的现金高于公司销售收入的金 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现金流量良好;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速度 快,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公司的销售模式和销售政策,公司内销结算政策大多为合同签订时收 1-2-1-7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30%的定金,发货前收清尾款或预留 10%、待安装调试完成无异议后付款; 外销结算政策一般为合同签订时收 30%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本次公开发行后, 公司在行业中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资产周转率较快的优势。 (六)股利分配政策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行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 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 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在满足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生,公司应当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且不超过累计可供分配 利润的范围。每一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发展 计划制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0%。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公司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 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或股票 股利分配。 2、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1)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 18,000.00 1-2-1-7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万元。 (2)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分配现金股利 1,069.59 万元。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后适用的《关于制定<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关 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 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 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 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 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1-2-1-7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 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 (5)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 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 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的审核意见。 5)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 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 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6)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 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径(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 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6)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现金分红的具 1-2-1-7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自身经营情况、投资 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在股东大会提案时须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 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应经董 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独 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 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见,除 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8)公司将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自身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在股东大会提案时须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4、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1-2-1-7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 上市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公开发 行上市后的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5、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根据该规划,公司股 票上市后未来三年,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10%。如果在上市后三年,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则公司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 幅将至少与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致。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 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将用于满足公 司发展资金需求。 (七)发行人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子公司。 1-2-1-7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申请向社会首次公开发 行普通股股票不超过 3,565.3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实际募集 资金总额(即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根据市场和询价结果 最终确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 180 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备 建设项目、研究院扩建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年 产 180 台全轮转 印刷机及 其他智能 印刷设备 建设项目 研究院扩 建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56,797.165516 5,503.738600 营销及服 务网络建 设项目 6,703.620000 合计 69,004.524116 拟投入募集资金 30,860.519613 5,503.738600 项目备案情况 平阳县发改局项目备案(项 目 代 码 : 2018-330326-38-03-003326000)及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 局项目备案(项目代码: 2107-330326-07-02-856238 )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 备 案 ( 项 目 代 码 : 2108-330326-07-02-697368 ) 项目环评情况 温 环 平 建 ( 2019 ) 117 号及温环平建 ( 2021 ) 139 号 温 环 平 建 ( 2021 ) 138 号 6,703.620000 平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 备 案 ( 项 目 代 码 : 2108-330326-07-02-696873 ) 根据温州市生 态环境局平阳 分局出具的批 复,本项目无 须办理环境影 响评价手续。 43,067.878213 - - 如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其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资金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管 理、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暂以自筹资金实施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由董事会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 程序予以置换。 本公司成功发行并上市后,将严格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2-1-8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标签印刷设备制造业起步较晚。公司作为国内知名标签印刷厂商,产品 虽然已经可以与国际知名厂商德国海德堡、瑞士捷拉斯等国外知名品牌竞争,但 在市场地位、整体技术实力、产销规模和产品种类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同时, 公司面临着万杰科技、浙江中特等内资印中及印后设备制造商的竞争,尤其是随 着东莞源铁等印刷机制造商与公司在柔性版印刷机市场的竞争加剧,对发行人产 品定价及毛利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未来,如果公司未能准确把握市场 和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快速地进行技术和新产品的迭代研发,未能充分利用现有 竞争优势将技术转换为产品并持续提升市场地位,竞争优势有可能被削弱,从而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89.26%、86.51%、 85.25%和 83.34%,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有较大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包 括电气元件、机械元件、工量具等。如果电气元件和机械元件等原材料价格大幅 波动,将增加公司成本控制的难度,可能面临着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业 绩风险。 (二)财务风险 1、营业收入成长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8,210.44 万元、38,007.63 万元、45,147.77 万元和 19,437.80 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468.11 万元、10,307.10 万元、9,619.25 万元和 3,895.7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488.11 万元、8,440.14 万元、8,463.05 万元和 3,752.60 万 元。 标签广泛应用于日化、酒类(葡萄酒、白酒等)、食品饮料、药品、家用电 器、防伪、票务、电子产品等行业领域。发行人主要从事标签印刷设备的生产及 1-2-1-81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销售,受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变化和产业政策的影响,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需求 的增长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可能造成发行人面临营业收入的成长性风险。 2、税收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报告期内享受按 15%的税率计缴 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及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未来, 若公司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者国家所得税优惠、增值税即征即退 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公司将不能享受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公司 未来盈利能力将遭受不利影响。 (三)管理风险 1、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标签印刷设备的生产制造,由于标签印刷领域对印刷精度、 稳定性等要求较高,从而对设备的质量控制要求也非常高,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 是客户选择产品的重要考虑因素,也是衡量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公司通 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加强供应商审核管控、强化生产管理、产品定制及个 性化服务、严格调试验收程序等方式来保障产品质量,但仍无法保证识别所有的 质量问题。如公司产品在研发、生产环节发生无法预料的质量问题,影响终端客 户的应用或未能满足客户的质量要求,可能发生质量纠纷,对公司的品牌和信誉 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客户流失,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外协供应商管理风险 公司为了最大程度优化自身产能资源配置、专注核心业务的研发及工艺改 进,公司将部分占用生产资源的工艺简单、精度一般、附加值较低的非核心加工 工序委托外协供应商完成。虽然公司已建立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和外协采购质 量检验体系,但若公司对外协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外协厂商无法跟进公司业务 发展、外协产品质量欠佳、交货效率下降,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等,将会对公司 相关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增长较快,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045.91 万元、13,826.33 万元、16,158.79 万 元和 14,903.40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9.72%、25.39%、23.99% 1-2-1-82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和 21.55%。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可能继续增加。若公司不能 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或因市场环境变化、产品更新迭代导致存货跌价,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技术风险 1、研发及技术创新风险 技术创新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产品品质和开发新产品以扩大市场份额从而增 加收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由于市场对标签印刷设备在自动化程 度、系统控制水平、机械工艺制造水平等方面不断升级要求以及消费者对于产品 标签的需求持续提升,若公司不能及时扩充技术储备、引领或跟上创新步伐以提 升现有产品的品质或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则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核心技术是发行人在行业内保持竞争优势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共取得 20 项发明专利、55 项实用新型专利和 23 项软件著作 权,此外公司拥有多项非专利技术。发行人对以上专利及技术等均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虽然公司已经和核心技术人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条款,但不能排除 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泄密或被盗用,发行人的 竞争优势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3、管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标签印刷机械行业具备极强的综合性,不仅需要大量熟悉机械设计、机械制 造、印刷工艺、自动化控制等专业领域的技术人才,还需要高素质、有经验的管 理、销售、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公司长期以来始终致力于胶印机、柔印机、 模切机等印中及印后设备的开发与技术创新,培养了一批综合型管理人才和优秀 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与自主研发能力,在国内同行中 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管理与运营压力日益增长,需要具 有管理大型企业能力的综合型管理人才及理论知识扎实、专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 才作为支撑。如果公司不能聘用并保有该等管理及技术人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 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2-1-83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年产 180 台全轮转印刷机及其他智能印刷设 备建设项目、研究院扩建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 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将大幅增加,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较大,公司能否 顺利开拓市场并消化公司新增产能,将直接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和公司 整体的经营业绩。尽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充分调研论证后提出的,但仍 可能出现项目实施后,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市场容量的变化、竞争对手的 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等因素而导致产品销售未达预期目标,从而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在现有核心技术和产品的基础上,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 和发展战略展开,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基于当 前国内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前景、技术发展水平、产品销售情况等因素,公司 对募投项目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但在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过程 中,公司仍可能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各种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因素, 导致募投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值产生偏离等情况,从而对公司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炳松、李玉荷及其一致行动人周翔三人共同 控制发行人合计 91.32%的股份。尽管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控制比例将有所降低,并且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但 如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后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从事有损 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现阶段中国疫情防控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冠疫情对公司境内生产、销售和物 流运输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较小;但海外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世界主要国家均 已对人员进出过境以及境内活动作出一定限制,导致全球范围内的标签印刷需求 受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若未来全球新冠疫情的发展失控或难以在短时间内有 1-2-1-84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效抑制,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将会继续受到限制,经营业绩可能出现因需求萎缩 而不达预期的风险。 (八)股市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股价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 也受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信贷环境、市场买卖力量对 比、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波动。因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 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可能因股价波动而遭受损失。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服务的部门是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管负责人为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周翔 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77-63176866 董事会办公室传真:0577-63177788 (二)重大合同 本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重要合同有: 1、销售合同 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单笔订单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销售合同及重要销 售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名称 销售主体 合同内容 签订时间 1 东莞市富宇 印 刷 有 限 公 《买卖合同》 炜冈科技 销售全轮转胶印机 司 2021.3.7 2 臻林云印科 《买卖合同》 炜冈科技 销售全轮转(套筒)胶印机 技(浙江台 2021.8.26 1-2-1-85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客户名称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同名称 销售主体 合同内容 签订时间 州)有限公司 3 台新融资租 发行人向融资租赁公司介绍存 赁(中国)有 《框架协议》 炜冈科技 在购买意向客户,融资租赁公司 2021.6.10 限公司 审查后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4 发行人向融资租赁公司介绍存 仲利国际租 《框架协议》 炜冈科技 在购买意向客户,融资租赁公司 2021.5.31 赁有限公司 审查后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5 REM S.R.L. 发行人授权 REM SRL 在意大利 炜冈科技 境内独家代理销售 ZX 系列胶印 机 2021.7.1 6 臻林云印科 《买卖合同》 对全轮转(套筒)胶印机的配置 技(浙江台 炜冈科技 补充协议 及价格等作出补充约定 州)有限公司 2022.1.6 《Dealership Agreement》 2、采购合同 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单笔订单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采购合同及重要采 购框架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名称 采购主体 采购内容 签订时间 1 温 岭 市博 鑫机 械 设 《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备有限公司 炜冈科技 采购零部件 2021.1.5 2 温 岭 市浩 良精 密 机 《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械厂(普通合伙) 炜冈科技 采购零部件 2021.3.3 3 温 岭 市宏 顺印 刷 机 《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械有限公司 炜冈科技 采购零部件 2021.1.5 4 温 岭 市胜 昌机 械 厂 《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普通合伙) 炜冈科技 采购零部件 2021.1.2 5 温 岭 市联 信机 械 有 《物资采购框架协议》 限公司 炜冈科技 采购零部件 2021.1.10 3、银行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及重大担保 合同。 4、施工合同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为 500 万元以上的施工 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对方 主要内容 签订时间 1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平阳万城建 筑工程有限 委托合同对方承包建设发行人年产 180 台 全轮转印刷机倒班宿舍楼项目的土建和安 2019.8.15 1-2-1-86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合同名称 招股意向书摘要 合同对方 主要内容 签订时间 公司 装,其中主材由发行人提供 2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平阳万城建 筑工程有限 公司 委托合同对方承包建设发行人年产 180 台 全轮转印刷机项目的土建和安装,其中主 材由发行人提供 2019.8.15 3 《幕墙及门 浙江信誉建 窗施工合同》 设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对方建设浙江炜冈年产 180 台全 轮转印刷机项目工程幕墙、铝板及门窗 2020.4.13 4 平阳万城建 《水电安装 筑工程有限 部分合同书》 公司 委托合同对方承包平阳县万全镇轻工基地 机械工业区 C09-1 地块浙江炜冈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新厂房水电、消防工程 2020.4.24 5 《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浙江森唯建 筑有限公司 委托合同对方承包建设发行人万全镇轻工 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 C09-2 地块厂房建设 项目土建、安装工程 2021.10.8 6 《万全镇轻 工生产基地 机械工业区 C09-2 地块厂 房建设项目 补充合同》 浙江森唯建 筑有限公司 对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 C09-2 地块厂房建设项目的建设面积和造价作出 补充约定 2022.6.14 5、承销协议、保荐协议 公司与光大证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2021 年 9 月签订了《保荐协议》《承 销协议》,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三)发行人对外担保的有关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 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2-1-87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2-1-88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当事人 发行人 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 名称 住所 浙江炜冈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平阳县 第一农场第四 作区 上海市静安区 新闸路 1508 号 北京市朝阳区 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9/10/13/17 层 上海市黄浦区 南京东路 61 号 四楼 上海市嘉定区 曹安公路 1615 号 706 室-3 律师事务所 北京海润天 睿律师事务 所 会计师事务 所 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 构 银信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 构 收款银行 拟上市的证 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 中国民生银 行上海分行 陆家嘴支行 深圳证券交 易所 深圳市福田区 莲花街道深南 大道 2012 号 上海市浦东新 区张杨路 1498 号 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办人 0577-63176866 0577-63177788 周翔 021-22169999 021-22169254 王如意、 李明发 010-65219696 010-88381869 王肖东、 崔泰元 0571-56076609 0571-56076663 李勇平、 梁潇 021-63391088 021-63391116 陈小舟、 周强 0755-25938000 0755-25988122 - 021-68419171 021-68419668 - 0755-88668888 0755-82083295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2 年 11 月 16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2 年 11 月 21 日 申购日期 2022 年 11 月 22 日 缴款日期 2022 年 11 月 24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2-1-89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同时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一)查阅时间 本次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平阳县第一农场第四作区 联系人:周翔 电话:0577-63176866 传真:0577-6317778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联系人:王如意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254 1-2-1-90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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