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pdf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 通知 中民协〔2022〕2 号 关于申报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度规划课题的通知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地方民办教育协会: 为持续支持、推进民办教育科研工作,发挥科研引领、学术 支撑作用,促进各级各类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国民办教育 协会 2022 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 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 年 2 月 23 日—4 月 10 日 二、申报方式 (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 采用推荐和评审制,直接申报对象为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 非我会会员应通过所在地区省级民办教育协会推荐申报。尚未 成立省级民办教育协会的,民办学校可通过所在地区地市级民 办教育协会推荐申报。课题申报数量采用限额制,原则上,中国 民办教育协会会员最多可申报 5 项,非我会会员最多可申报 3 项。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 办法(试行)》(附件 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 (2022 年度)申请书》(附件 2),由所在单位根据推荐数量上 限进行择优推荐,推荐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员和地方民 办教育协会)将申报课题材料统一整理后,连同盖章的课题推 荐汇总表(附件 3),统一报送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秘书处。 三、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 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 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 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 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 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四、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 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根据结题鉴定结 果, 对立项课题进行表彰奖励,经费奖励原则上不超过 5000 元, 具体额度根据结题鉴定等级确定。 五、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 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 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 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 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 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 1 项课题,且不能作 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 加两项课题申请。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 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在我会进行重 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 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 1/3。 (四)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应具有相应的学术资源和研 究力量;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六、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无明确完成时限要求,具体由课题 申请人自行设计,但原则上最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纸质版材料统一 用 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三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 件二份。电子版材料需包括 pdf 格式电子扫描版本和 word 版 本,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 (二)本年度课题文本材料报送到协会秘书处的截止时间 为 4 月 10 日。请各推荐单位务必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课 题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 法(试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2 年度)申请书》 等,均可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网站下载 (https://www.canedu.org.cn)。 (三)材料寄送: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 269 号 3 号楼 810 室 联系人:杜老师 电子邮箱:dxj@canedu.org.cn 联系电话:010-84629952,15201161938 附件: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2022 年度)申请书 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度规划课题推荐汇总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