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pdf

Forgot 丢失69 页 1015.618 KB下载文档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pdf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pdf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pdf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pdf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pdf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pdf
当前文档共69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pdf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1 目录 1.引言 ........................................... 5 1.1 公司简介 ................................... 5 1.2 披露依据 ................................... 6 1.3 披露声明 ................................... 6 2.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 7 2.1 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 7 2.2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 8 3.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 9 3.1 资本充足率指标 ............................. 9 3.2 资本构成 ................................... 9 3.2.1 主要资本构成项 ......................... 9 3.2.2 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 10 3.3 风险加权资产 .............................. 11 4.资本管理 ...................................... 13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 13 2 4.2 资本规划与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 .............. 13 5.全面风险管理 .................................. 16 6.信用风险 ...................................... 20 6.1 信用风险管理 .............................. 20 6.2 信用风险暴露 .............................. 23 6.3 信用风险缓释 .............................. 25 6.4 贷款质量及减值准备 ........................ 27 6.5 资产证券化 ................................ 28 6.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30 7.市场风险 ...................................... 32 7.1 市场风险管理 .............................. 32 7.2 市场风险计量 .............................. 33 8.操作风险 ...................................... 35 8.1 操作风险管理 .............................. 35 8.2 操作风险计量 .............................. 35 9.其它风险 ...................................... 37 9.1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 37 3 9.2 流动性风险 ................................ 38 10.薪酬 ......................................... 40 10.1 薪酬管理委员会 ........................... 40 10.2 薪酬政策 ................................. 41 10.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情况 ................. 43 4 1. 引言 1.1 公司简介 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07 年 2 月 5 日正 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我行自成立以来,不断发展壮大,率先在同类型银行中 实现了对境内所有省会城市的全覆盖,已设立香港分行,并 于 2020 年获批设立伦敦代表处。截至 2022 年 12 月末,我 行共有分支机构 2058 家。我行顺应客户需求多元化趋势,积 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现有信托、金融租赁、基金、期货、 理财、消费金融等多个金融牌照,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金融 服务集团,坚定走差异化、特色化经营之路,在绿色金融、 银行合作、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业务领域具备 较强市场竞争力和知名度,率先在业内设立专业化研究公司、 数字金融公司。 2022 年,我行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综合实力稳居股 份制商业银行前列,稳居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第 3 组,在英 国《银行家》全球榜单中按一级资本位居全球银行 1000 强第 16 位,较上年上升 3 位,连续四年获评明晟 ESG 评级 A 级, 成为第 10 家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 5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2 年 6 月 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进行 编制并披露。 1.3 披露声明 本报告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资 本充足率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 料并不能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简单比 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我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 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 出,实际有可能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而产生偏差,可能涉及的 未来计划并不构成我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故投资者不应 对此过度依赖。 6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我行未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我行境内外所有 分支机构。我行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我行以及符合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我行直接或间接 投资的金融机构。纳入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的子公司包 括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兴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兴银理财有 限责任公司。 2.1 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 规定,我行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对于不同类型的被投 资机构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表 1:各类被投资机构在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中采用的处理方法 序号 被投资机构类别 并表处理方法 1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 纳入并表范围 的金融机构 2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 超过我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0%的部分给予 对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 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从 本投资 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 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3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我行核心 对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 一级资本净额 10%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 本投资 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 风险加权资产 7 4 对工商企业的少数股权投 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资 表 2: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序号 被投资机构 名称 注册地 已发行及 业务范围 缴足股本 我行持 股比例 1 兴业国际信 福州 托有限公司 100亿元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 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 73% 托等。 2 兴业金融租 赁有限责任 天津 公司 90亿元 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 100% 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等。 3 兴业基金管 福州 理有限公司 12亿元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90% 其他业务。 4 兴业消费金 泉州 融股份公司 53.2亿元 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 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 66% 机构借款等。 50亿元 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 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 和管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00% 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 投资和管理;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 等。 5 兴银理财有 福州 限责任公司 2.2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报告期内,我行持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 融机构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且不存在集团内资本转移限 制的情况。 8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3.1 资本充足率指标 2022 年末,我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计算的集团并表口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 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4.44%、11.08%、9.81%,法人银行口 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 为 14.13%、10.67%、9.34%。2022 年各季度资本充足率指标 均符合监管要求和我行的管理目标。 表 3:2022 年资本充足率指标情况 口径 集团 法人 监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末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81% 9.81% 9.51% 9.75% 9.81%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22% 11.16% 10.83% 11.05% 11.08% 资本充足率 14.39% 14.64% 14.26% 14.45% 14.4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35% 9.34% 9.01% 9.26% 9.34%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83% 10.74% 10.39% 10.61% 10.67% 资本充足率 14.10% 14.33% 13.92% 14.10% 14.13% 3.2 资本构成 3.2.1 主要资本构成项 我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 计量的并表资本构成情况如下: 9 表 4:集团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 662,916 股本 20,774 资本公积 74,790 盈余公积 10,800 一般风险准备 100,181 未分配利润 452,671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869 其他综合收益 -169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1,188 商誉 -532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656 其他一级资本 86,052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85,802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50 二级资本 226,053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150,0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75,553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500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661,728 一级资本净额 747,779 资本净额 973,833 3.2.2 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我行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 10 资产余额均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相关门槛扣除限额情况如下所示: 表 5:门槛扣除限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本扣除限额 适用门槛扣除法的项 目 金额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 额少数资本投资 5,454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1,297 其他一级资本 - 与上限的差额 标准 核心一级资本 净额的 10% 金额 66,173 -60,719 66,173 -64,876 66,173 -66,173 二级资本 4,157 66,173 -62,016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 额少数资本投资 3,567 66,173 -62,606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 3,567 66,173 -62,606 其他一级资本 - 66,173 -66,173 二级资本 - 66,173 -66,173 核心一级资本 净额的 10%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 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 54,198 核心一级资本 净额的 10% 66,173 -11,975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 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 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 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 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 扣除部分 57,765 核心一级资本 净额的 15% 99,259 -41,494 3.3 风险加权资产 我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法尚未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依据 监管要求,我行采用信用风险权重法、市场风险标准法和操 作风险基本指标法计量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如下表所示: 11 表 6:集团风险加权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6,119,792 5,526,030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235,361 207,941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391,076 368,649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6,746,229 6,102,620 12 4.资本管理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我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 定,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和稳健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程序。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风险偏好制定、 主要风险识别与评估、资本压力测试、资本规划等内容。 我行2022年开展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一 是制定2022年风险偏好实施方案,完成风险偏好陈述书,并 通过风险容忍度、风险限额落实风险政策;二是建立有效的 工作机制,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优化工作内容,持续开展 主要风险识别与评估,确定第二支柱资本附加水平;三是建 立压力测试工作体系,设置合理的压力情景和压力传导机制, 开展资本压力测试;四是综合考虑风险评估结果、压力测试 结果、未来资本需求、资本监管要求和资本可获得性,科学 制定资本规划,合理确定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 4.2 资本规划与资本充足率管理情况 2022年,公司围绕“1234”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轻 资本、轻资产、高效率”的发展主线,按照董事会确定的 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合理安排风险加权资产规模总 13 量,优化风险加权资产额度分配和管控机制,有限的资本 资源向绿色、普惠、新赛道及符合“四个重点”策略的客 户、行业、区域倾斜,促进资本使用效率不断提升。报告 期末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81%,与期初持平,持续 践行以内源资本支持业务的发展路径。 2022年内,根据中期资本规划安排,公司启动了发行 二级资本债事项,并于报告期内成功发行250亿元二级资本 债,完成了1000亿元二级资本债补充计划。2022年末集团 资本充足率为14.44%,较期初上升0.05个百分点,资本充 足水平持续提升,为保证各项业务可持续增长和增强抵御 风险能力提供必要的资本保障。 另外,2022年公司加强集团并表资本管理,统筹考虑 各并表子公司监管达标、股东回报、业务发展和风险覆盖 的需要,跟踪、监测各并表子公司的资本配置和使用,保 持并表子公司稳健的资本充足水平和合理的资本结构,报 告期内各并表子公司资本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同时,在报告期内公司在最新公布的国内系统重要性 银行名单中位列第三组,附加核心一级资本要求为0.75个 百分点。公司认真履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的各项要 求,制定2022年集团恢复计划和处置计划管理方案,持续 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14 2023年,公司将继续加强资本管理,积极推动新版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在我行落地,以此为契机进一 步提升我行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精细化水平。顺应资本管 理新规变化,按照资本集约化经营管理要求前瞻性推进表 内外业务结构的调整和管理流程优化,并充分发挥考核指 挥棒的作用,将资本节约的理念深入传导至各层级,切实 提高资本回报水平,确保资本充足率水平符合中期资本管 理规划目标。 15 5.全面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我行将风 险管理视为核心竞争力之一,制定了业务运营与风险管理并 重的发展战略,完善了以风险资产管理为核心的事前、事中、 事后风险控制流程,健全了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 操作规程,完善了风险责任追究与处罚机制,将各类业务、 各种客户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 险及其他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范畴,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 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操作执行层在风险管理上的具体职责, 形成了明确、清晰、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日常风险 管理工作中,由业务部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 门组成职责明确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共同 致力于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其中,业务经营单位和条线管 理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经营单位负责管理本业务单 元所有业务和操作环节的风险,履行事前预防控制的重要职 责;条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条线风险管控措施,定期评估 本条线风险管理情况,针对风险薄弱环节采取必要的纠正补 救措施。各级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为第二道防线,负责制定风 险管理基本制度和政策,分析集团整体风险管理状况,加强 对各部门和各级机构风险管理规范性和有效性的检查评估 和监控,履行全面风险报告职责,持续改进风险管理模式和 16 工具,提高风险管理独立性。审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负责 开展全过程审计,对集团各业务环节进行独立、有重点、前 瞻式持续审计监督。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 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构成我行风险管理 的组织架构。我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如下: 2022 年,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前景,我行坚 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协同并重,持续健全完善信用风险 管理体系,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基本稳定和较好水平。一是 科学制定年度资产质量管控计划,强化逾期资产的清收、 管控,推动逾期率指标收敛到合理水平,确保全行不良 17 率、拨备覆盖率等关键指标持续跑赢大市。二是积极应对 疫情影响,做好服务客户和风险管控工作。简化部分授信 流程、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强疫情对我行资产质量影响 排查分析。做好对延期还款客户的风险跟踪和处置。三是 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围绕巴Ш、市场风险智能管控平 台等项目,健全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赋能业务发展。强化 “两级三层”风险客户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质量管控敏捷 小组机制,加强地方政府相关融资业务、房地产融资业 务、信用卡业务管理。四是强化授信政策管理。聚焦重点 行业及重点区域,执行“有保、有控、有压”的区别授信 政策,积极引导信贷资源投向符合 ESG 相关要求、低能 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率、市场前景良好的业务领 域,进一步提升风险政策的精细化水平,更好服务业务发 展。五是完善风险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集团风险偏好管理 体系,规范风险偏好制定、监测、调整流程。建立集团子 公司风险授权管理机制,优化集团并表风险管理机制。加 强 ESG 风险管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风险考评方 案,增强激励约束,着力夯实精细化风险管理基础。六是 充实提升我行巴塞尔协议工作体系。我行已构建较为完备 的新资本协议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框架体系,持续完善第 三支柱建设。报告期内高质高效推进巴塞尔协议Ⅲ项目建 18 设,健全巴塞尔体系组织治理架构、实现三大风险资本计 量系统上线运行、完善 ICAAP 体系、持续优化内评系统、 深化内评结果应用,不断提升巴塞尔协议实施建设水平。 七是推进智能风控系统建设。完成行内外部数据整合共享 平台的基础搭建,实现风险信息的一站式查询、计算和使 用,驱动预警、排查和业务管控;建立授信项目风险监督 机制,提升二道防线风险防控水平。 19 6.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 履约能力降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失误导致我行作出未 获授权或不恰当的发放贷款和垫款、资金承诺或投资,也会 产生信用风险。我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发放贷款和 垫款(企业和个人信贷)、资金业务(包括债权性投资)、担保 与承诺以及其他表内外信用风险敞口。我行通过授信前尽职 调查、贷款审批程序、放款管理、贷后监控和清收管理程序 来确认和管理上述风险。 6.1 信用风险管理 我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信用风险管 理战略、政策,制定信用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对信用风险总 体执行情况进行专业管理、评估和指导,实施检查和监督。 牵头组织制定授信统一标准,负责统一授信管理,实现信用 风险总控。我行设立企业金融风险管理部、投行与金融市场 风险管理部,负责各自分工范围内的信用风险管理工作,制 定具体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对审批权限内 项目的集中审批。我行设立信用审批委员会、信用责任追究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信用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信 用业务审批,信用责任追究委员会负责有关信用业务的责任 20 认定追究。 本集团制定了一整套规范的信贷审批和管理流程,并在 集团范围内实施。本集团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信贷管理程 序可分为:信贷调查、信贷审查、信贷审批、信贷放款、贷 后监控和清收管理。另外,本集团制定了授信工作尽职制度, 明确授信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有效控制信贷风险,并加 强信贷合规监管。 本集团制定了年度授信政策,按照“风险可控、资源集 约、持续发展”原则,推动信贷资源在行业、区域、客户、 产品等方面合理布局和均衡发展。在符合准入条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本集团加大绿色金融业务、住房租赁业务 等支持,加快中小、小微和零售业务发展步伐,支持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先进制造业、内需消费、民生领域和国家 战略新兴产业内实体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有效压缩和退出 落后产能项目,持续推进信贷资产结构优化调整。 我行建立了完整的内部评级体系,内部评级嵌入授信审 批流程,全行实行“先评级后授信”管理原则。内部评级包 括评级发起、评级认定、评级推翻和评级更新。评级由经营 机构客户经理发起,总、分行各级风险管理部门内设内部评 级审查岗,专职负责辖内客户评级审核认定工作。评级结果 应用程度不断深化,已应用于授权审批、授信准入、客户限 21 额、行业限额、贷后检查、减值计提、经济资本计量、贷款 定价、区域及行业风险评级、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等多项风险 管理方面。 我行已上线风险预警系统,在大数据技术手段充分收集 整合内外部风险信息的基础上,通过一定规则加工、分析形 成预警信号,及时揭示客户潜在风险,实现客户预警信号的 主动推送、跟踪、反馈及报表生成,有效提高信用风险预警 的及时性、准确性。风险预警系统对预警调整、解除等流程 实行系统硬控制,并对外推送业务额度的管控策略,减少人 工干预。 我行已上线风险监督系统,通过系统规则自动抽取人工 审批的项目,从全行关注的风险要点对项目进行后重检,对 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强化信用风险二道防线的管控力度。 我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非标等类信贷业务纳入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监管要求比照传统贷款业务进行管 理,落实统一授信实行风险总控,执行全行统一的授信政策, 比照传统贷款业务开展全流程尽职管理,实施风险分类并相 应计提风险拨备。 我行设立了特殊资产经营部,负责全行特殊资产经营管 理工作。2022 年我行持续深化特殊资产专业化经营体制改革, 22 推进全集团不良资产专业化、集中化经营,配套完善与清收 处置成果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层级高、金额大、难 度大以及跨分行、跨区域的重点项目,建立和完善总行牵头 协调处置机制,提高特殊资产处置和经营质效。建立了清收 目标责任制,采取行领导挂钩等方式强化督导落实。全面合 规风险管理不断加强,集团特殊资产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信贷承诺产生的风险在实质上与贷款和垫款的风险相 似。因此,该类交易的申请、贷后管理以及抵质押担保等要 求与贷款和垫款业务相同。我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 非标等类信贷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监管要求比 照传统贷款业务进行管理,落实统一授信实行风险总控,执 行全行统一的授信政策,比照传统贷款业务开展全流程尽职 管理,实施风险分类并相应计提风险拨备。 6.2 信用风险暴露 我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权重法 的相关规定确定适用的风险权重,并计算其信用风险加权资 产,下表列示我行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主体及权重划 分的信用风险暴露信息。 表7:按主体划分权重法信用风险暴露 2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8,401,042 7,985,651 现金类资产 442,525 442,525 对中央 政府和 中央银 行 的债权 550,883 550,883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502,569 502,569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1,003,773 941,150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 金融机构的债权 42,596 42,596 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3,387,699 3,040,922 对符合 标准的 小 微企 业 的债权 151,696 146,336 1,919,212 1,918,581 股权投资 12,679 12,679 资产证券化 163,010 163,010 其他表内项目 224,400 224,400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1,705,266 544,266 交 易对手 信用风 险暴露 小计 268,416 98,204 10,374,724 8,628,121 对个人的债权 总计 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权重法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权重 法下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暴露 表8:按权重划分权重法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权重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0% 1,245,510 1,245,510 20% 643,182 620,182 24 25% 376,956 376,929 50% 1,063,270 1,063,269 75% 1,008,898 1,002,908 100% 3,826,617 3,440,244 150% - - 250% 62,471 62,471 400% 2,835 2,835 1250% 8,292 8,292 总计 8,238,031 7,822,640 表9: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的 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4,125 4,125 核心一级资本 3,567 3,567 其他一级资本 - - 558 558 对其他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1,297 1,297 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 9,223 9,223 643 643 15,288 15,288 持有 其他商业 银行发行 的 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非自用不动产 总计 6.3 信用风险缓释 我行通常运用抵质押品和保证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 25 风险。我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缓释管理政策制度体系, 对于不同业务担保的贷前、贷中、贷后各阶段的管理要求进 行了规范,切实做到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有效认定和管理, 确保其可以降低信用风险。 抵质押品:一是制度方面,我行制定了《兴业银行押品 管理办法》,对押品进行集中、统一的归类,制度涵盖各类 押品准入、抵质押率、押品全流程管理等具体要求,押品制 度建设基本完善。二是估值体系方面,我行明确了押品实地 勘查、价值审核认定的操作流程,规定了外部评估公司准入 和考核标准,制度了外部评估报告审核要点,押品价值内部 认定程序,押品定期重估具体操作要求等。三是管理程序方 面,我行完善建立了价值审定、重估、抵质押设立与登记核 保、权证出入库,押品监控,押品处置和返还等全流程风险 管控程序。四是系统建设方面,我行押品管理系统构建完善 押品全流程管理系统管控要求,包括押品信息管理、押品价 值管理、押品出入库管理、押品预警监测、评估机构管理等 具体功能模块,提升押品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切实满足监管 要求和业务需求。 保证担保:我行要求保证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代为 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我行通过内部管理 制度对保证人资格准入、担保能力评估、监控管理以及债务 26 追偿等进行规范,有效控制和降低授信风险。 6.4 贷款质量及减值准备 表 10: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占比(%)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末 余额 余额较上年末增 减(%) 占比(%) 正常类 4,854,384 97.42 4,312,002 97.38 12.58 关注类 74,015 1.49 67,467 1.52 9.71 次级类 20,951 0.41 23,461 0.53 -10.70 可疑类 20,303 0.41 15,421 0.35 31.66 损失类 13,234 0.27 9,832 0.22 34.60 4,982,887 100 4,428,183 100 12.53 合计 表 11:逾期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 余额 占比(%) 占比(%) 逾期 1 至 90 天(含) 37,001 44.46 27,371 42.13 逾期 91 至 360 天(含) 32,781 39.38 23,436 36.06 逾期 361 天至 3 年(含) 11,407 13.70 12,407 19.09 逾期 3 年以上 2,048 2.46 1,769 2.72 合计 83,237 100 64,983 100 27 6.5 资产证券化 我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是根据全行信贷结构 调整方案,优化资产组合、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落实“轻 资本、轻资产” 的发展战略导向。我行参与资产证券化业 务的方式主要包括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起机构和贷款 服务机构、主承销商以及投资机构。 我行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承担的风险主要是 根据监管要求持有的部分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除此 之外,其他风险均已完全通过证券化操作转移给其他实 体。 作为发起机构,我行参与项目资产池构建、尽职调 查、交易结构设计、发行材料制作、监管备案及审批、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等工作,并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参与发行 后贷款后续管理、本息划付、出具贷款服务报告等工作, 我行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我行银行间资产证券化产品均采用“双评级”。报告 期末尚未结清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情况如下: 表 12:我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起 年份 发行规模 (亿元) 2022 年末基 础资产余额 (亿元) 28 外部评级机构 兴瑞 2020 年第四期不 良资产支持证券 2020 2.17 1.12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东方 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兴瑞 2021 年第二期不 良资产支持证券 2021 2.65 24.20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 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兴瑞 2022 年第一期不 良资产支持证券 2022 3.55 33.94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标普 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 兴瑞 2022 年第二期不 良资产支持证券 2022 6.28 11.19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惠誉 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兴瑞 2022 年第三期不 良资产支持证券 2022 3.11 31.34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瑞 2022 年第四期不 良资产支持证券 2022 4.4 9.05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惠誉 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兴元 2017 年第一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17 136.66 36.31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 2018 年第一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18 79.49 17.31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 2018 年第二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18 94.16 20.06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 2018 年第三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18 85.35 33.27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 2018 年第四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18 98.64 38.28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 2019 年第一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19 99.84 45.01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 2019 年第二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19 97.00 42.78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债资信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9 兴元 2020 年第一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20 20.17 12.21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 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兴元 2021 年第一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21 131.34 86.46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兴元 2021 年第二期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 支持证券 2021 43.64 30.87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 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表 13:我行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基础资产余额 不良资产总额 逾期资产总额 报告期确认的 损失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362.56 3.70 5.15 0.00 不良资产 110.84 109.75 109.01 74.83 基础资产类型 6.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银行在金融衍生品和证券融资 交易中,因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前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2022 年末我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产计量情况如下表: 表 14:集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风险加权资产 1.权重法下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29,674 2.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权重法) 49,685 3.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30 86 4.未结算的证券、商品和外汇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 风险合计 31 79,445 7.市场风险 7.1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 票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导致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 的风险,存在于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市场风险管理旨 在建立与我行业务发展相匹配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市 场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经营体系相对独立,并实现全行统一 集中管理。 职责分工方面,董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 最终责任,负责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地识别、 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监事会 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市场风险管理的尽责履职情 况,并提出市场风险管理的有关建议。高级管理层负责贯彻 落实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有关市场风险管理议案及 要求,对各类风险管理政策及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决策,推动 我行市场风险管理框架的执行、并确保具备足够的人力、物 力以及恰当的组织架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的 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投行与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为我行市场风险管理的主责部 门。 32 2022 年,我行进一步优化市场风险限额顶层设计,夯实 市场风险管控边界;完善多层级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外部市 场行情监测和组合风险分析;夯实巴 III 市场风险资本标准 法计量基础,持续优化计量模型,驱动管理水平提升;推进 巴 III 市场风险资本标准法自评估工作, 做好实施准备工作; 推动市场风险资本管理应用,融入业务发展。 我行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我行已建立巴 III 市场风险资本标准法计量模型,为后续巴 III 正式实施 做好准备。 7.2 市场风险计量 我行目前使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同时积极向监 管机构申请使用内部模型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我行按照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分别计量 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和股票风险的资本要求,并 单独计量以各类风险为基础的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2022 年末,我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情况如下表: 表 15:集团市场风险资本计量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风险加权资产(标准法) 1、一般市场风险 11,103 1.1 利率风险 10,377 33 1.1 股票风险 111 1.1 外汇风险 465 1.1 商品风险 42 1.1 期权风险 108 2、特定风险 7,196 3、新增风险 - 4、交易账户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的特定风险 531 5、市场风险资本总额 18,830 6、市场风险的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235,361 34 8.操作风险 8.1 操作风险管理 我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健全和完善与本集团 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操作风险管 理架构,健全操作风险制度体系,持续提升操作风险管理能 力,降低操作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并将操作风险损失控制 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促进各级机构业务经营依法合规,为 全集团业务发展提供健康的运营环境。 我行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根据操作风险识别和评估结 果,并参考所收集的操作风险事件信息,有选择性地采取风 险避险、风险降低、风险转移、风险承担等四种操作风险管 理策略,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稳健发展为原则,在经营 管理过程中强调业务规模、获利与风险承受度的匹配,通过 持续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我行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包括:操作风险识别、操作风险 评估、操作风险监测、操作风险控制或缓释、操作风险计量、 操作风险报告与披露、操作风险绩效评价。 8.2 操作风险计量 我行依据《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银监发〔2007〕 35 42 号)、《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 令 2012 年第 1 号)等监管要求使用基本指标法计量银行法 人及集团并表口径的操作风险监管资本。2022 年我行集团并 表口径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3,910.76 亿元,资本要求为 312.86 亿元。同时,我行正积极推进巴塞尔协议第三版资本 计量规则的对标工作。 36 9.其它风险 9.1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我行区分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并根据银行账簿和交易 账簿的不同性质和特点,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 监测和控制方法。交易账簿包括我行拟于短期内出售、从实 际或预期的短期价格波动中获利或锁定敞口的投资。银行账 簿包括除交易账簿以外的业务。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 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我行采用 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情景模拟等方法按月计量和分 析银行账簿利率风险。重定价缺口分析主要监测资产负债的 重定价期限分布及错配情况;久期分析监测主要产品类型的 久期及全行资产负债的久期缺口变动;情景模拟是我行进行 利率风险分析和计量的主要手段,涵盖了多个常规场景和压 力场景,包括利率标准冲击、收益率曲线平移和形状变化、 过去 10 年极端利率变动,以及经专家判断的未来最可能利 率变动等场景。通过对利率变动场景的模拟计算出未来 1 年净利息收入(NII)以及经济价值(EVE)指标的变动。 我行利率风险监控指标为利率风险敏感度和利息净收 入敏感度,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我行利率风险敏感度 37 为 8.01%,同比下降了 2.40%;利息净收入敏感度为 1.10%, 同比下降了 0.41%。利率风险监控指标同比下降,风险指标 在监管范围内,利率风险在可控范围以内。 我行采用敏感性分析衡量利率变化对我行净损益的可 能影响。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2022 年末,我 行利率敏感性分析如下表: 表 16: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基点变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利息净收入 其他综合收益 增加 (减少) 增加 (减少) 增加 (减少) 增加 (减少) 上升 100 个基点 (12,225) (11,694) (9,953) (11,765) 下降 100 个基点 12,225 12,047 9,953 12,389 9.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 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 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我行建立了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架构,董事会、 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下设专门委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明确,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清晰。我行在统一 38 领导、分级管理、实时监控、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下,每年 根据外部宏观形势、市场流动性状况、我行经营战略和业务 特点等情况,制定全集团统一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和统一的流 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把相应的流动性风险职责拆分至各经营 单位。通过多道防线管理、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日间流动 性风险管理等管理手段确保集团流动性安全和流动性风险 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我行持续调整优化负债结构,久久为功坚定低 成本负债拓展,同时结合市场利率变化及行内流动性管理需 要,合理吸收市场化主动负债。存款方面,我行进一步加强 考核引导,坚定拓展低成本、稳定性强的结算性存款,围绕 上市公司等头部,扩大服务覆盖面及产品渗透率,加强机构 客户链式营销,同时加快推进代发业务等系统平台建设,推 动结算性存款稳步上量。市场化主动负债方面,以成本控制 为导向,合理控制同业存款、同业存单等同业负债规模增长, 进一步降低对同业资金依赖。长期债券发行方面,把握时间 窗口,加快推动长期债券发行落地,及时补充相对稳定的资 金来源。 2022 年末,我行集团并表口径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 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指标如下: 表 17:流动性比例指标情况表(以年报披露为准) 3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流动性资产 2,699,864.27 流动性负债 4,171,428.83 流动性比例 64.72% 表 18: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情况表(以年报披露为准)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1,149,680.61 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 1,042,843.17 流动性覆盖率 110.24% 表 19:净稳定资金比例指标情况表(以年报披露为准)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末 1. 可用的稳定资金(汇总计算) 5,154,883.02 2. 所需的稳定资金(汇总计算) 4,937,782.86 3. 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的稳定资金 /所需的稳定资金) 104.40% 10.薪酬 10.1 薪酬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末, 我行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包括:徐林先生、陈逸超先生、苏锡嘉先生,其中独立董事 40 徐林先生为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研究、拟定董事、行长、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并监督方案 的实施。2022 年,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 10.2 薪酬政策 我行的薪酬政策坚持与银行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与银 行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相兼顾、与经营业绩相适应、长短期 激励相协调的原则,兼顾薪酬的内部公平性与外部竞争力, 同时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实现对人才尤其是关键人 才的吸引和保留;薪酬政策适用于所有与我行建立劳动合同 关系的员工;为适应转型发展的需要,不断检视现有薪酬政 策,结合不同业务发展阶段的人才管理需要、同业市场变化 等情况,适时调整和优化薪酬结构及资源配置方式。 薪酬分配政策 员工薪酬分配遵循“按照岗位价值和贡献分配”的基本 理念,其中岗位价值包括了技术及管理的难易程度、风险的 程度及在银行体系中的贡献度,员工薪酬与其岗位价值和所 承担的工作职责相匹配。薪酬分配同时兼顾效率和公平,合 理把握岗位分配差距,充分调动一线员工、基层员工的积极 41 性,有效平衡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基层员工的收入分配 关系。从事风险和合规管理工作的员工薪酬取决于员工个人 能力、履职情况以及团队和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与其他业 务领域的绩效完成情况没有直接关系,确保从事风险和合规 管理工作员工的薪酬与其所监督的业务条线绩效相独立,促 进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薪酬与风险挂钩机制 为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薪酬政策与当前及未来的风 险挂钩,主要业务骨干及重要岗位员工绩效奖金的一定比例 提留作为风险金递延支付,考核期内如出现违规违纪或职责 内风险超常暴露等情况将相应扣回相关责任人的风险金,确 保薪酬水平与风险调整后的绩效表现相一致。 薪酬水平与银行绩效挂钩机制 我行员工绩效奖金与银行、机构(部门)与个人的综合 绩效完成情况挂钩,在绩效考评指标设置方面,围绕财务效 益、发展转型、客户建设、风险合规、社会责任等维度,考 评结果与机构经营班子评优评先与绩效分配相关。员工个人 的绩效奖金与团队绩效水平挂钩,同时充分考虑个人对团队 的贡献程度。薪酬水平与整体绩效表现匹配,激励员工不断 提升业绩水平和价值创造。 长期绩效调整薪酬水平方法 42 我行的长期绩效强化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约束和回 报约束机制,引导全行以风险调整后的价值创造为导向,不 断提升长期绩效,并根据长期绩效调整优化薪酬水平。 10.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情况 我 行 高级 管理人 员 基本 信息和 年 度薪 酬情况 请 参见 2022 年年度报告。 43 附表 1:资本构成 1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核心一级资本 集团口径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实收资本 20,774.25 20,774.19 2 留存收益 563,652.02 496,146.97 2a 盈余公积 10,800.20 10,792.96 2b 一般风险准备 100,181.31 90,149.64 2c 未分配利润 452,670.52 395,204.38 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74,620.42 79,257.39 3a 资本公积 74,789.56 74,688.44 3b 其他 -169.14 4,568.95 4 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 (仅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 的银行填 0 即可) - - 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868.81 3,482.19 6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662,915.51 599,660.74 - -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 审慎估值调整 8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531.95 531.95 9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扣除递延税负债) 656.25 573.19 10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 递延税资产 - - 11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 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 - 12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 - 1 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口径提 供。 44 13 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 - 14 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 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 - 15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 递延税项负债) - - 16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 - 17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 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 - 18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 1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 20 抵押贷款服务权 不适用 不适用 21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 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 - 22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 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 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 15%的应扣除金额 - - 23 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 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 - 24 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 金额 不适用 不适用 25 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 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 - 26 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 心一级资本投资 - - 26 b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 一级资本缺口 - - 26 c 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合计 - - 27 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 的未扣缺口 - - 45 28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29 核心一级资本 1,188.19 1,105.14 661,727.31 598,555.61 其他一级资本: 30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85,802.32 85,802.32 31 其中:权益部分 85,802.32 85,802.32 32 其中:负债部分 - - - - 250.14 197.32 - - 86,052.46 85,999.64 33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 具 3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5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 级资本的部分 36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37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 - 38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 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 - 3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 40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 - 41 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 他一级资本投资 - - 41 b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 一级资本缺口 - - 41 c 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 42 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 43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44 其他一级资本 86,052.46 85,999.64 45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 本) 747,779.77 684,555.24 46 二级资本: 46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150,000.00 125,000.00 47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 - 48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500.29 394.64 49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 部分 - - 5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75,552.99 68,222.60 51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226,053.28 193,617.24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52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 - 53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 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 - 54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 55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中的二级资本 - - 56 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 级资本投资 - - 56 b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 资本缺口 - - 56 c 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 57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58 二级资本 226,053.28 193,617.24 59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973,833.05 878,172.48 60 总风险加权资产 6,746,228.77 6,102,619.63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81% 9.81% 6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08% 11.22% 63 资本充足率 14.44% 14.39% 47 64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65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66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168,655.72 152,565.49 168,655.72 152,565.49 - - 67 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 资本 - - 68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 权资产的比例 1.56% 1.56%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8.25% 8.25% 70 一级资本充足率 9.25% 9.25% 71 总资本充足率 11.88% 11.84%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72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未扣除部分 5,453.60 6,066.86 73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 未扣除部分 3,567.11 3,406.99 74 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 不适用 不适用 75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 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54,198.24 49,050.13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76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金额 132,570.06 135,373.29 77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 损失准备的数额 75,552.99 68,222.60 78 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 准备金额 - - 79 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 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 - - -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80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 一级资本的数额 48 81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 级资本的数额 - - 82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 一级资本的数额 - - 83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 级资本的数额 - - 84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资 本的数额 - 2,700.00 85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二级资 本的数额 - 24,300.00 49 附表 2: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财务并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监管并表 财务并表 监管并表 资产 1. 现金 5,181 5,201 5,026 5,026 2. 贵金属 113 113 156 156 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37,046 435,305 442,253 445,180 4. 存放同业款项 94,138 87,325 66,487 56,548 5. 应收利息 36,942 39,611 36,520 37,446 4,655,962 4,657,097 4,163,697 4,170,083 7. 贸易融资 61,451 61,939 44,087 44,105 8. 贴现及买断式转贴现 377,567 379,969 324,356 327,874 9. 其他贷款 - - - - 10. 拆放同业 351,700 351,705 352,706 352,707 11. 其他应收款 23,926 29,719 14,588 17,120 3,086,853 3,070,483 2,982,476 2,966,899 13.买入返售资产 56,589 56,558 142,312 139,156 14. 长期待摊费用 1,399 1,408 1,382 1,389 15. 固定资产原价 44,110 44,787 39,768 40,285 16. 减:累计折旧 15,336 15,415 13,505 13,468 17. 固定资产净值 28,774 29,372 26,263 26,817 18. 固定资产清理 25 25 15 15 19. 在建工程 2,571 2,571 2,775 2,775 20. 无形资产 986 981 883 883 21. 抵债资产 546 546 537 537 58,715 56,116 52,182 50,338 6. 贷款 12. 投资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50 23. 其他资产 168,478 166,291 124,901 125,394 24. 减: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 备 178,449 180,024 177,542 182,534 9,270,513 9,252,315 8,606,060 8,587,913 26. 单位存款 3,302,299 3,298,952 3,189,658 3,186,133 27. 储蓄存款 1,085,533 1,088,730 793,163 795,929 94,030 - 94,735 - 1,621,172 1,620,958 1,703,802 1,703,902 30. 同业拆入 275,808 266,738 172,773 164,995 31. 卖出回购款项 353,429 428,946 265,420 348,252 32. 汇出汇款 42 42 16 16 33. 应解汇款 1,796 1,796 1,187 1,187 34. 存入保证金 346,921 346,978 326,763 326,841 35. 其他存款 - - - - 36. 应付利息 66,094 66,231 57,274 57,133 37. 应交税费 13,122 13,024 12,767 13,046 38. 应付职工薪酬 30,395 30,395 24,783 24,783 39. 应付福利费 - - - - 40. 应付股利 1 1 1 1 28,535 36,410 27,619 30,646 42. 预提费用 - - - - 43. 递延收益 1,010 3,439 2,155 4,608 44. 预计负债 7,050 7,050 4,085 4,085 - - - - 46. 应付债券 399,741 400,008 328,735 329,113 47. 其他负债 882,047 883,166 903,627 902,298 4,190 1,685 3,199 1,016 25. 资产总计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8. 向中央银行借款 29. 同业存放款项 41. 其他应付款 45. 转贷款资金 48.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 49. 负债合计 8,513,215 8,494,549 7,911,762 7,893,983 11,111 11,112 10,187 10,189 51. 实收资本 20,774 20,774 20,774 20,774 52. 资本公积 74,909 74,688 74,914 74,593 53. 其他权益工具 88,960 88,960 88,960 88,965 54. 其他综合收益 -724 -572 2,859 2,441 55. 盈余公积 10,684 10,800 10,684 10,793 56.一般风险准备 108,535 99,603 97,522 89,571 57. 信托赔偿准备 422 578 422 578 58. 未分配利润 442,627 451,823 387,976 396,026 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6,187 746,654 684,111 683,741 9,270,513 9,252,315 8,606,060 8,587,913 5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6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52 附表 3: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2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 具体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商誉 531.95 531.95 a 无形资产 974.22 873.94 b 317.97 300.74 c 1359.77 862.75 - - d - - e 109,734.41 109,739.51 20,774.25 20,774.19 f 85,802.32 85,802.32 g 资本公积 74,789.56 74,688.44 h 盈余公积 10,800.20 10,792.96 i 一般风险准备 100,181.31 90,149.64 j 未分配利润 452,670.52 395,204.38 k 已发行债务证券 387,602.61 315,922.28 其中:已发行可计入二级资本 工具及其溢价 150,000.00 125,000.00 其中:土地使用权 递延税所得税负债 其中:与商誉相关的递延税项 负债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含 土地使用权)相关的递延税负债 实收资本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 数额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 数额 2 代码 本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按照上报监管机构的数据口径提 供。 53 l 附表 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一、 一级资本工具 普通股 监管资本工具 的主要特征 (A 股) 1 发行机构 2 标识码 序号 3 适用法律 优先股 优先股 优先股 永续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601166 360005 360012 360032 2028042 113052 《公司法》《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全国 《公司法》《证券 《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法》《证券 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金 融 法》 《国务院关于开 《国务 院关 于开展 法》 《国务院关于开 债 券 发 行 管 理 办 法 》 展优先股试点的指 优先股 试点 的指导 展优先股试点的指 《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导意见》 《优先股试 意见》《优先股试点 导意见》 《优先股试 办法(试行)》《中资 《公司法》《证券法》 点管理办法》 《关于 管理办法》《关于商 点管理办法》 《关于 商 业 银 行 行 政 许 可 事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证券法》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 业银行 发行 优先股 商业银行发行优先 项实施办法》《中国银 管理办法》《可转换公 股补充一级资本的 补充一 级资 本的指 股补充一级资本的 保 监 会 关 于 商 业 银 行 司债券管理办法》等 指导意见》 《关于商 导意见》《关于商业 指导意见》 《关于商 资 本 工 具 创 新 的 指 导 业银行资本工具创 银行资 本工 具创新 业银行资本工具创 意见(修订)》及《中 新的指导意见(修 的指导意见(修订)》新的指导意见(修 国 人 民 银 行 关 于 银 行 订)》等 等 订)》等 业金融机构发行资本 补充债券有关事宜公 告》 54 监管处理 4 其中:适用《商 业银行资本管 核心一级资本 理办法(试行)》 过渡期规则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5 其中:适用《商 业银行资本管 理办法(试行)》核心一级资本 过渡期结束后 规则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6 其中:适用法人 /集团层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法人/集团 7 工具类型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核心一级资本工具 8 工具面值(人民 币百万) 30,000 30,000 49,998 9 初始发行日 2019 年 4 月 3 日 2020 年 10 月 13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法人/集团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工具 20,774 13,000 13,000 2007 年 1 月 2014 年 12 月 3 日 2015 年 6 月 17 日 23 日 55 10 是否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或 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永续 存在期限 11 其中:原到期日 无到期日 无到期日 无到期日 无到期日 无到期日 2027 年 12 月 26 日 12 发行人赎回(须 经监管审批) 否 是(须经监管审 批) 是(须经监管审 批) 是(须经监管审 批) 是(须经监管审批) 是(无须监管审批) - (1)到期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 在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本次发 行的 优先股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如 果 得 到 中 国 银 保 监 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自缴款截止日起五 自缴款 截止 日起五 5 年后, 如果得到中 会的批准,我行有权于 公 司 将 以 本 次 发 行 的 年后,如果得到中 年后,如果得到中国 国 银 保 监 会 的 批 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 可转债面值的 109%(含 国银保监会的批 银保监会的批准,我 准,我行有权行使 日后第 5 年付息日)全 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 准,我行有权行使 行有权行使赎回权,赎回权,赎回全部 部 或 部 分 赎 回 本 期 债 价 格 向 投 资 者 赎 回 全 赎回权,赎回全部 赎回全 部或 部分本 或部分本次发行的 券 。 在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或部分本次发行的 次发行的优先股,赎 优先股,赎回日期 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 (2)有条件赎回 优先股,赎回日期 回日期 应在 我行宣 应在我行宣告赎回 监 管 规 则 变 化 导 致 本 在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债 的 应在我行宣告赎回 告赎回 时的 上一计 时的上一计息年度 期 债 券 不 再 计 入 其 他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时的上一计息年度 息年度 优先 股股息 优先股股息派发日 一级资本,我行有权全 股 股 票 连 续 三 十 个 交 优先股股息派发日 派发日之后。 之后。 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之后。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期债券。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 13 其中:赎回日期 (或有时间赎 回日期)及额度 56 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债。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 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债。 14 其中:后续赎回 日期(如果有) -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本次发 行的 优先股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如 果 得 到 中 国 银 保 监 在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自缴款截止日起五 自缴款 截止 日起五 5 年后, 如果得到中 会的批准,我行有权于 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 年后,如果得到中 年后,如果得到中国 国 银 保 监 会 的 批 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 公 司 将 以 本 次 发 行 的 国银保监会的批 银保监会的批准,我 准,我行有权行使 日后第 5 年付息日)全 可转债面值的 109%(含 准,我行有权行使 行有权行使赎回权,赎回权,赎回全部 部 或 部 分 赎 回 本 期 债 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 赎回权,赎回全部 赎回全 部或 部分本 或部分本次发行的 券 。 在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价 格 向 投 资 者 赎 回 全 或部分本次发行的 次发行的优先股,赎 优先股,赎回日期 后,如发生不可预计的 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优先股,赎回日期 回日期 应在 我行宣 应在我行宣告赎回 监 管 规 则 变 化 导 致 本 (2)有条件赎回 应在我行宣告赎回 告赎回 时的 上一计 时的上一计息年度 期 债 券 不 再 计 入 其 他 在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债 的 时的上一计息年度 息年度 优先 股股息 优先股股息派发日 一级资本,我行有权全 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优先股股息派发日 派发日之后。 之后。 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之后。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期债券。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57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 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债。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 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 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债。 分红或派息 15 16 其中:固定或浮 动派息/分红 其中:票面利率 及相关指标 浮动 不适用 固定到浮动 固定到浮动 固定到浮动 固定到浮动 固定 第一年为 0.2%、第二年 当 前 计 息 周 期 当前计息周期(2020 当 前 计 息 周 期 当前计息周期(2020 年 为 0.4% 、 第 三 年 为 (2019 年 12 月 8 年 6 月 24 日-2025 (2019 年 4 月 10 10 月 15 日-2025 年 10 1.0%、第四年为 1.5%、 日-2024 年 12 月 7 年 6 月 23 日)股息 日-2024 年 4 月 9 月 14 日 ) 票 面 利 率 第五年为 2.3%、第六年 日)股息率 5.55% 率 4.63% 日)股息率 4.9% 4.73% 为 3.0%。 58 17 其中:是否存在 股息制动机制 18 其中:是否可自 主 取 消 分 红 或 完全自由裁量 派息 19 其中:是否有赎 回激励机制 20 其中:累计或非 累计 21 是否可转股 22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换 触发条件 否 是 是 是 是 否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无自由裁量权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 - 是 是 是 否 是 -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 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 期之日止,即 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6 日止。 - (1)当我行核心 (1)当我行核心一 (1)当我行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降 级资本充足率降至 一级资本充足率降 至 5.125%时,本 5.125%时,本次发 至 5.125%时,本 次发行的优先股将 行的优先股将根据 次发行的优先股将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相关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 相关要求报中国银 要求报中国银保监 相关要求报中国银 保监会审查并决定 会审查并决定后, 保监会审查并决定 后,按照强制转股 按照强制转股价格 后,按照强制转股 价格全额转为我行 全额转为我行 A 股 价格全额转为我行 59 A 股普通股,当优 普通股,当优先股 先股转换为 A 股普 转换为 A 股普通股 通股后,任何条件 后,任何条件下不 下不再被恢复为优 再被恢复为优先 先股; 股; A 股普通股,当优 先股转换为 A 股普 通股后,任何条件 下不再被恢复为优 先股; (2)当我行发行的 (2)当我行发行的 (2)当我行发行的 二级资本工具触发 二级资 本工 具触发 二级资本工具触发 事件发生时,本次 事件发生时,本次发 事件发生时,本次 发行的优先股将根 行的优 先股 将根据 发行的优先股将根 据中国银保监会相 中国银 保监 会相关 据中国银保监会相 关要求报中国银保 要求报 中国 银保监 关要求报中国银保 监 会 审 查 并 决 定 会审查并决定后,按 监 会 审 查 并 决 定 后,按照强制转股 照强制 转股 价格全 后,按照强制转股 价格全额转为我行 额转为我行 A 股普 价格全额转为我行 A 股普通股,当优先 通股,当优先股转换 A 股普通股, 当优先 股转换为 A 股普通 为 A 股普通股后,任 股转换为 A 股普通 股后,任何条件下 何条件 下不 再被恢 股后,任何条件下 不再被恢复为优先 复为优先股。其中,不再被恢复为优先 股。其中,二级资本 二级资 本工 具触发 股。其中,二级资本 工具触发事件是指 事件是 指以 下两种 工具触发事件是指 以下两种情形的较 情形的较早发生者:以下两种情形的较 早发生者:①中国 ①中国 银保 监会认 早发生者:①中国 银保监会认定若不 定若不 进行 转股或 银保监会认定若不 进行转股或减记, 减记,我行将无法生 进行转股或减记, 我行将无法生存; 存;②相关部门认定 我行将无法生存; 60 ②相关部门认定若 若不进 行公 共部门 ②相关部门认定若 不进行公共部门注 注资或 提供 同等效 不进行公共部门注 资或提供同等效力 力的支持,我行将无 资或提供同等效力 的支持,我行将无 法生存。 的支持,我行将无 法生存。 法生存。 23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全部 转股还是部分 转股 - 24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换 价格确定方式 - 25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是否 为强制性转股 - 全部转股 全部转股 全部转股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初始强制转股价格 初始强制转股价格 为本次发行董事会 为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二十 决议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我行 A 股 个交易日我行 A 股 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价。 价。 强制的 强制的 61 - 部分转股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初始强制转股价格 为本次发行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我行 A 股 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价。 -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 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 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 三十个交易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以及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强制的 - 非强制 26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换 后工具类型 -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 核心一级资本 27 其中:若可转 股,则说明转换 后工具的发行 人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 兴业银行 28 是否减记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 当无法生存触发事件 发生时,我行有权在 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 同意的情况下,将本 期债券的本金进行部 分或全部减记。本期 债券按照存续票面金 额在设有同一触发事 件的所有其他一级资 本工具存续票面总金 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 减记。无法生存触发 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 形的较早发生者:1、 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 - 29 其中:若减记, 则说明减记触 发点 - - - 62 行减记,发行人将无 法生存;2、相关部门 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 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 力的支持,发行人将 无法生存。减记部分 不可恢复。 30 其中:若减记, 则说明部分减 记还是全部减 记 - - - - 部分或全部 - 31 其中:若减记, 则说明永久减 记还是暂时减 记 - - - - 永久 - 32 其中:若暂时减 记,则说明账面 价值恢复机制 - - - - - - 63 33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本次发 行的 优先股 股东受偿顺序排在 股东受偿顺序排在 股东受 偿顺 序排在 存款人、一般债权 存款人、一般债权 存款人、一般债权人 本期债券的受偿顺序 人和次级债务(包 人和次级债务(包 和次级债务(包括但 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 括但不限于次级 括但不限于次级 不限于次级债、混合 和处于高于本期债券 债、混合资本债券、 债、混合资本债券、 资本债券、二级资本 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 二级资本工具等) 二级资本工具等) 工具等)之后,先于 发行人股东持有的所 之后,先于我行普 之后,先于我行普 我行普通股股东;本 有类别股份之前;本期 清 算 时 清 偿 顺 在存款、一般 通股股东;本次发 通股股东;本次发 次发行 的优 先股股 债券与发行人其他偿 序(说明清偿顺 债权、次级债 行的优先股股东位 行的优先股股东位 东位于 同一 受偿顺 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 序 更 高 级 的 工 务和其他一级 于同一受偿顺序, 于同一受偿顺序, 序,与我行未来可能 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 具类型) 资本工具之后 与我行未来可能发 与我行未来可能发 发行的 优先 股股东 偿。如《中华人民共和 行的优先股股东同 行的优先股股东同 同顺位受偿。本次发 国破产法》后续修订或 顺位受偿。本次发 顺位受偿。本次发 行的优 先股 股东与 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 行的优先股股东与 行的优先股股东与 我行未 来可 能发行 人适用的债务受偿顺 我行未来可能发行 我行未来可能发行 的其他 一级 资本工 序另行约定的,以相关 的其他一级资本工 的其他一级资本工 具持有 人之 间的受 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具持有人之间的受 具持有人之间的受 偿顺序安排,遵循相 偿顺序安排,遵循 偿顺序安排,遵循 关监管规定。 相关监管规定。 相关监管规定。 34 是否含有暂时 的不合格特征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其中:若有,则 说明该特征 - - - - - - 64 与一般债权人相同 二、二级资本工具 序 号 监管资 本工具 的主要 特征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二级资本债 1 发 行 机 构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2 标识码 1928026 1928022 2128032 2128042 2128043 2128003 3 《商业银行资 适 用 法 《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商业银行资本管 《商业银行资本管 《商业银行资本管 《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本管理办法(试 律 管理办法(试行)》 理办法(试行)》 理办法(试行)》 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试行)》 行)》 4 监 管 处 理 5 其 中:适用 《 商 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法(试 行)》过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65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渡 期 规 则 6 其中:适 用《商业 银 行 资 本 管 理 办法(试 行)》过 渡 期 结 束 后 规 则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二级资本 7 工 具 类 型 长期次级债 长期次级债 长期次级债 长期次级债 长期次级债 长期次级债 8 可 计 入 监 管 资 本 的 数 额 ( 单 位 : 百 万) 20000 30000 30000 40000 5000 25000 9 工 具 面 值 ( 单 位 : 百 万) 20000 30000 30000 40000 5000 25000 66 10 起息日 2019/9/19 2019/8/27 2021/10/25 2021/11/25 2021/11/25 2022/1/14 是 否 存 在 期 限 11 ( 存 在 期 限 或 永续)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存在期限 其 12 中:原到 期日 2029/9/19 2029/8/27 2031/10/25 2031/11/25 2036/11/25 2032/1/14 发 行 人 赎回(需 13 经 监 管 审批)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其 14 中:赎回 日期 2024-09-19 2024-08-27 2026/10/25 2026/11/25 2031/11/25 2027/1/14 其 中:赎回 15 额度(单 位 : 百 万) 20000 30000 30000 40000 5000 25000 67 16 分 红 或 派息 其 中:固定 17 或 浮 动 派息/分 红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固定利率 其 18 中:票面 利率 4.12% 4.15% 3.83% 3.62% 3.85% 3.45% 其 中:是否 可 自 主 19 取 消 分 红 或 派 息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无自由裁量权 其 中:是否 20 有 赎 回 激 励 机 制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可 转股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21 68 22 是 否 减 记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清 算 时 23 清 偿 顺 序 列于其他负债 之后、先于股 权资本 列于其他负债之 后、先于股权资 本 列于其他负债之 后、先于股权资本 列于其他负债之 后、先于股权资本 列于其他负债之 后、先于股权资本 列于其他负债之 后、先于股权资 本 是 否 含 有 暂 时 24 的 不 合 格特征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其 25 中:说明 该特征 6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