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规定(2018年修订)》的通知.pdf
广西医科大学文件 桂医大人〔2018〕1 号 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规定 (2018 年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自治区 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广西医科大学教 师岗前培训规定》进行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规定(2018 年修订) 广西医科大学 2018 年 1 月 8 日 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校对:周波 2018 年 1 月 11 日印发 录入:刘蒙壮 - 1 - 附件 广西医科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规定 (2018 年修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人司〔1998〕34 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7〕29 号)等规 定,为更好的促进全校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一、培训对象 1、新补充到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尚未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 训合格证的人员 2、直属附属医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3、其他愿意参加培训的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及要求 1、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 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共 4 门课。 2、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培训总学时不低于 110 学时。 3、凡报名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考勤、 考试等规章制度,对违反培训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培 - 2 - 训资格。 三、培训教材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使用广西高师培训中心统一指定的高 校教师岗前培训教材。 四、培训费用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校本部参加岗培人员取得高校教师岗前 培训合格证后,学校一次性给予报销培训费,其他教材费、考试 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学校各独立法人单位参加岗培人员的费用由各培训人员所在 单位自行解决。 五、培训时间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一般在每年 7、8 月份。 具体培训时间由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广西高师培训中心统一安排 予以通知。 六、培训考试 1、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结束后取得培训学籍的人员,直接参加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培训考试。 2、高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培训考试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 年 9 月份,具体考试时间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予以通知。 3、考试成绩合格者,由自治区教育厅颁发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合格证书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 证书。 - 3 - 七、培训组织管理 学校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统一部署,并具体 负责组织培训和管理。 八、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学校有关规定与本通知 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