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最新).pdf
德州学院 师范类毕业生 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就业指导处 目 录 一、就业手续办理登录网址 ................................................. - 1 二、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 1 (一)签约............................................................... - 1 (二)解约............................................................... - 2 三、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的办理流程 ....................................... - 2 (一)调整手续........................................................... - 2 (二)改派手续........................................................... - 3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 - 4 (四)放弃升学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 ......................................... - 5 (五)毕业生放弃就业申请升学 ............................................. - 6 (六)解除缓派........................................................... - 6 四、就业手续“全程网上办理邮寄” ......................................... - 6 (一)、可全程网上办理的手续 ............................................. - 6 (二)、全程网上办理指南 ................................................. - 7 五、毕业生档案流向查询................................................... - 8 六、特别提醒............................................................. - 9 七、省级业务办理部门及地址 .............................................. - 10 - 一、就业手续办理登录网址 登录网址: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http://gxjy.sdei.edu.cn/ 二、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一)签约 1.网签(与省内用人单位签约) (1)毕业生:生成简历并激活; (2)毕业生:搜索职位,投递简历; (3)单位:查看简历,发送签约邀请; (4)毕业生:应约; -1- (5)教育局鉴证; (7)高校:审核入就业方案库。(毕业生离校后由各级就业主管部门负责) 注:如果学校没有审核存档,毕业生签约过程没有真正完成,毕业生与单位无法解约。 2.录入协议(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约) (1)毕业生:与省外与工作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先提出省外就业 申请,并持有效证件到各学院领取纸质协议书同用人单位签约; (2)学校:审核学生的省外就业申请; (3)学生:与就业单位签订协议后,在网上录入省外就业协议; (4)学校:审核无误后,入就业方案库。(毕业离校后由各级就业主管部门负责) (二)解约 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师范类毕业生,在改派期内因特殊情况与用人单位解除 就业协议,经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后,到原签约单位的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办理解约手续。原签约单位同级教育主管部门为省教育厅或省外生源的毕业生,在网上提出 解约申请,携带解约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解约手续。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 三、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的办理流程 (一)调整手续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师范类毕业生, 在择业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师 范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 -2- 1.师范类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网 上签约后,本人持所需材料到用人单位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其中,考录到 机关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2.师范类毕业生在省外落实用人单位的,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录入省 外就业协议后,本人持所需材料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 7 号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省外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 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供有关录 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注意:省外用人单位若要求更改就业报到证抬头,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副本(即就业通知书)。 (二)改派手续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 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 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 理的就业手续。 1.师范类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所需材料,山东生源 的到户籍地市级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一般为各地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改派手续, 非山东生源的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 7 号窗口办理。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 2.师范类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在“山东省教育 -3- 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完成网上签约后,本人持所需材料到新用人单位的同级毕业生就业主 管部门(一般为各级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改派手续。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 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 通知书。 3.师范类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在“山东省教育 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录入省外就业协议后,本人持所需材料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 务类 7 号窗口办理改派手续。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省外 新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其中,考 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注意:省外用人单位若要求更改就业报到证抬头,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副本(即就业通知书)。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 1.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所需材料: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报到证遗失证明、就业报到证副本(即就业通知书)原 件、毕业证、身份证。 办理地点: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 7 号窗口。 2.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后遗失的,不再补发新证,但可 以向省教育厅申请补开证明。 所需材料: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报到证遗失证明、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的毕业生就业工 -4- 作调配表(仅复印含本人姓名页)、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仅复印含本人姓名页)、 毕业证、身份证。 办理地点: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 7 号窗口办理。 3.开具报到证遗失证明 2006 年之后的毕业生可直接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开具遗失证明;2006 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当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调 配表复印件。 注:毕业生就业工作调配表、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均可到学校档案馆办理(厚德 楼八楼。 (四)放弃升学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 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中列为全日制升学的,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因 特殊情况放弃升学的,应当向毕业学校提出补发报到证申请,由学校核实情况后形成正式文 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在升学当年 9 月 1 日前提出申请的,将个人放弃升学转就业的申请(本人 签字、院系盖章)、录取通知书原件,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到省教育厅统一办理; (2)毕业生在升学一年以内提出申请的,将个人放弃升学转就业的申请(本人签字、 院系盖章)、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送学校就业 指导中心,由学校到省教育厅统一办理; (3)毕业生在毕业升学一年以上的,不再受理补发就业报到证。 提别提醒:升学的师范类毕业生未到录取学校报到或在入学一年内退学的,务必向毕业 学校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由毕业学校报省教育厅办理。 -5- (五)毕业生放弃就业申请升学 离校前因未确定升学录取结果而将就业方案列为就业,且已经发放就业报到证的师范类 毕业生,在确定已经录取后选择放弃就业,须在开学前或入学后 1 个月内由原毕业学校收 回就业报到证,报省教育厅注销。 所需材料:个人放弃就业转升学的申请(本人签字、院系盖章)、就业报到证(含正副 本)。 (六)解除缓派 省内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因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在就业方案列为缓派的, 服务期满后,可联系学校团委出具解除缓派情况说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报省教育厅 办理。 四、就业手续“全程网上办理邮寄” (一)、可全程网上办理的手续 -6- (二)、全程网上办理指南 1. 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 http://zwfw.sd.gov.cn/ 2. 选择“省级网上政务大厅部门分厅” 3. 选择省“教育厅” 4. 按事项名称搜索“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7- 五、毕业生档案流向查询 1.登录德州学院就业管理系统。请点击“学生服务” 2.点击“档案查询”。 -8- 特别提示: 1.升学毕业生的学生档案由各学院负责移交,服务西部计划的学生档案留存学校就业指 导中心,这两种情况不通过 EMS 邮寄。 2.所有毕业生必须于当年的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前落实个人的档案是否到达档案管理部 门。 3.毕业生离校前已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请按照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提供的档案 材料转寄详细地址及单位名称落实档案去向;毕业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回生源地就业 主管部门报到(省内生源师范类毕业生不需要报到,毕业离校前的就业信息确认等同报到), 档案将寄往报到单位(就业报到证正文左上方第一行),即某某市人社局,某某市教育局,某 某(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地叫法不一)。 六、特别提醒 1.就业报到证报到的有效期一般为三个月;(以报到证规定的报到期限为准) 2.档案的查询期为一年; -9- 3.派遣期为三年; 4.改派期为两年; 5.放弃升学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的有效期为一年; 6.以上时间的计算日期为毕业当年的 6 月 30 日开始; 七、省级业务办理部门及地址 非师范类毕业生到山东省人社厅(业务办理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16 号山东省人 社厅政务服务大厅); 师范类毕业生到山东省教育厅(业务办理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 9 号山东省政务服 务中心第 4 层社会事务类 7 号窗口)。 德州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地点:健行楼 205 就业手续办理垂询电话:0534-8987203 8985886 微信公众号: 德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服务平台 因全国各地就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就业政策有所差异,以上说明如同当地就 业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以当地就业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