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发放标准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锡商院财〔2023〕4 号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 《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发放标准与管理 办法(修订)》的通知 本校各部门: 《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发放标准与管理办法(修订)》 已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 9 月 13 日 1 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发放标准与管理办法 修 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的管理,根 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江苏省政 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 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严肃财经纪律若干规定 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发放范围 评审费指临时聘请在特定领域具有专业特长的非本校人员或 非本职校内人员协助学校完成各类评审、论证、鉴定等特定工作 而支付的报酬。 咨询费是指学校完成某一具体业务或项目的,或者对特定 项目做出相关解释、提出指导意见或建议等过程中支付给校内外 专家的费用。 讲座费是指学校进行科研讲座、各类教学讲座、形势(专题) 报告讲座及其它类型讲座等过程中支付给校内外专家的费用。 1.校内人员在工作日参加属于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论证、 评审、鉴定、咨询、讲座等工作,不发放评审费、咨询费和讲座 费。 2.招投标评审按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有文件和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发放标准 2 项目 专家来源 校外专家 评审费 校内专家 费用发放标准 知名专家:3000 元/人 1.发放标准按半天 专家:2000 元/人 或次计算 正高:1000 元/人 2.校内人员担任学 副高及以下:500 元/人 校承办的省市级比 工作日:100 元/次 赛专家的,参照校 非工作日:200 元/次 外专家执行。 正高:2000 元/人.天 副高:1000 元/人.天 校外专家 其他专业人员:800 元/人.天 全国知名专家:按正高以上标 咨询费 备注 准上浮 50% 1.半天以内,按照 本办法咨询费标准 的 50%执行。 2.通讯形式的咨询 费按照相应标准的 40%执行。 校内专家 工作日:100 元/次 非工作日:200 元/次 知名专家:1500 元/小时 校外专家 正高:1000 元/小时 讲座费每半天最多 副高:500 元/小时 按 4 小时计算 其他:300 元/小时 讲座费 校内专家 正高:≤800 元/场 党课按校内专家讲 副高:≤600 元/场 座费标准的 50%执 其他:≤400 元/场 行 备注:1.原则上相同人员同一时段不同项目评审按一次计算。 2.网络评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天。 3.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业务的某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具有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人员。 3 4. 大中型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可参照正高执行,一般企业负责人可参照副高执行。 其他人员按其实际水平或在受邀工作中的贡献度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特殊校外专家一 事一议。 5.有上级文件和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发放程序 1.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的发放由承办部门填写审批表, 部门负责人审核。 2.财务部门审核后根据发放报酬金额大小按财务报销规定的 审批权限由分管校领导、协管财务校领导批准后发放。 四、发放管理 1.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实行归口管 理。 2.组织评审、咨询、讲座活动的部门必须事先报分管校领导 同意后组织实施,否则发生的相应费用不予报销。 3.发放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必须提供专家的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等信息,相关费用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4.经办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发放审批表,对相关信息的真 实性负责;承办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对专家的个人信息和 发放标准负责;财务部门必须严格审核相关内容,按要求发放相 关费用。 5.校外专家评审费、讲座费和咨询费发放标准均为税后金额 根据税法相关规定依法纳税,由学校财务统一代扣代缴。 6.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原《无锡 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评审费、咨询费发放标准与管理办法》(锡商 院财〔2016〕9 号)同时废止。 附件: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发放审批表 4 附件 评审费、咨询费、讲座费发放审批表 部门: 序号 项目: 姓名 职称(职务) 年 所在单位 部门审核: 财务审核: 日 应发(元) 扣税(元) 实发(元) 合计 制表: 月 校领导审批: 5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备注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23 年 9 月 13 日印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