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东乌旗地质灾害规划(8.24).pdf
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21–2025 年)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二零二二年五月 目 录 一 前言 ......................................................................................................................... 1 (一)规划目的 ................................................................................................... 1 (二)规划依据 ................................................................................................... 1 (三)适用范围 ................................................................................................... 2 (四)规划内容 ................................................................................................... 2 (五)规划期及规划基准年 ............................................................................... 2 二 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现状 ..................................................................................... 3 (一)自然地理环境概况 ................................................................................... 3 (二)人类工程活动 ........................................................................................... 5 (三)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 7 (四)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 9 (五)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 11 (六)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 12 三 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 14 (一)指导思想 ................................................................................................. 14 (二)基本原则 ................................................................................................. 14 (三)规划目标 ................................................................................................. 15 四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 17 (一)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 17 (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 18 (三)地质灾害不发育区(D) ........................................................................... 18 五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 ....................................................................................... 20 (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原则 ................................................................. 20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 ......................................................................... 20 六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 22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 22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 22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 23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 23 七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费估算 ............................................................................... 25 (一)经费估算依据 ......................................................................................... 25 (二)经费估算 ................................................................................................. 25 (三)资金筹措 ................................................................................................. 26 八 保障措施 ............................................................................................................... 29 (一)强化政府主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 29 (二)加强组织领导,防灾责任落实到位 ..................................................... 29 (三)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依法依规开展 ..................................................... 29 (四)规范资金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 29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 30 附表: 1、东乌珠穆沁旗崩塌地质灾害点发育特征表 2、东乌珠穆沁旗滑坡地质灾害点发育特征表 3、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一览表 附图: 1、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图 (1:200000) 2、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图 (1:200000)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0-2025 年)编制说 明 一 前言 (一)规划目的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建立高效科学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 会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要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建设若干重 点工程。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升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为东乌珠穆沁旗“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 作安排部署提供科学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东乌珠穆沁旗“十 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提供依据,结合东乌珠穆沁旗 实际情况,编制《内蒙古自治区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依据 规划编制依据为: 1、《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4 号) ; 6、《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 2011) 20 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 1 纲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6 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 2021 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 然资发〔2021〕44 号); 9、《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0〕31 号); 10、《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 11、《锡林郭勒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 (三)适用范围 《规划》是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实现 地质灾害防治和全面管理、建设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生态环境、 促进东乌珠穆沁旗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适 用范围为东乌珠穆沁旗所辖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规划内容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 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 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五)规划期及规划基准年 《规划》的基准年为 2020 年,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 2 二 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现状 (一)自然地理环境概况 1、地理位置 东乌珠穆沁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北部,东经 115° 10′-120°07′,北纬 44°41′-46°10′,东接霍林郭勒市、兴安 盟,南靠西乌珠穆沁旗,西连锡林浩特市、阿巴嘎旗,北邻蒙古国, 国境线长 528.88 千米。旗政府所在地乌里雅斯太镇。东乌珠穆沁旗 辖 5 个镇、4 个苏木、1 个国营林场:乌里雅斯太镇、道特淖尔镇、 嘎达布其镇、额吉淖尔镇、满都胡宝拉格镇、萨麦苏木、呼热图淖尔 苏木、嘎海乐苏木、阿拉坦合力苏木、宝格达山林场。总面积 4.73 万平方公里。 2、气象 本区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处于高海拔和中、高纬度带的内陆地 区,自然条件较为恶劣。该区夏季炎热干燥,年平均气温 1.6°C, 年温差 70~80°C,极端最高气温可达 39.7°C,冬春季严寒风大, 最低气温为-40.7°C。年降水量 300mm 左右,主要集中在 6~8 月份; 大风日数多,年均 7~8 级大风日数 73 天,无霜期平均为 120 天。冰 冻期从九月底至翌年五月,长达 8 个月,加之此期狂风肆虐,无法开 展野外作业。降雨集中于 6~8 月份,年降雨量 100~250mm,年蒸发 量在 3000mm 以上。 3、水文 3 东乌旗地表水属内陆河流域,乌拉盖水系,境内主要河流为乌拉 盖河。现有地表河流除乌拉盖河、色也勒钦河、布尔嘎斯台河等,其 余均为季节性河流,地表水资源主要由大气降水补给,因而地表水资 源与降水量的强弱相关,大气降水地区分布不均匀,总体呈东多西少 分布,产流区的产流量从东向西递减,最东部宝格达山的径流深为 30mm,向西依次递减,旗政府所在地乌里雅斯太镇以西不产流。地表 水资源年内分布变化较大,每年 12 月至次年 3 月份由于受气候因素 的影响,基本不产流,7 月至 9 月产流量达到最大值。据乌拉盖水文 3 站多年的实测资料测得多年平均含砂量 0.242kg/m ,年最大含砂量为 3 1.27kg/m ,最小为 0,多年平均输砂率为 0.754kg/s,多年平均输砂 量 2.38 万吨。 东乌旗全旗地下水分布受降雨等因素影响,从东向西依次递减, 西北及北部地下水埋藏较深,其它地区水位埋藏都较浅。东乌旗隶属 东乌珠穆沁盆地水文地质单元。第四系潜水普遍分布于盆地及沟谷、 河谷中。盆地水位埋深小于 10m,地区水位埋深差异大,山地、丘陵 埋藏深,水量少;盆地及沟谷地下水埋深浅,富水性好,单井涌水量 为 10~50t/h。盆地内大部有多层承压水,含水层岩性为第三纪的砾 岩。盆地中心第四纪冲击—湖积的砂层及砂砾石层中含有浅层承压水。 盆地北部承压水在 30m 以下,单井出水量盆地中部承压水在 40m 以下, 盆地南部承压水在 50m 以下,单井出水量盆地中部较大, 大于 100t/h, 盆地南北两侧次之,约 50t/h。矿化度普遍大于 2g/L。地下水主要由 大气降水补给。 4 4、地形地貌 东乌旗地处内蒙古高原东部,大兴安岭南段西北山麓,主体部分 为高平原,东部边缘为山地。高于原和山地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地质 构造体系,北东走向的内陆新华夏沉降带和北东走向的大兴安岭新华 夏隆起带。全旗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海拔 1500-830 米,最高峰 宝格达山,海拔 1504.5 米,最低点阿尔塔拉,海拔 770 米。境内地 势开阔坦荡,起伏平缓,切割轻微。大的地貌类型有:东部边沿为大 兴安岭中山低山区,北部为低山丘陵区,南部为乌拉盖盆地。 中山低山区包括宝格达山林场,五七军马场和哈拉盖图牧场东部。 海拔高度 1000-1500 米,相对高差 100-300 米。其北部山势较高,切 割深,为乌拉盖河发源地。 低山丘陵区:包括满都宝力格、阿拉坦合力、乌拉盖、道特淖尔、 宝力格、敦达高毕和贺斯格乌拉牧场北部。海拔高度 1000-1480 米, 相对高差 830-900 米。 (二)人类工程活动 1、经济概况 东乌珠穆沁旗辖 5 个镇、4 个苏木、1 个国营林场。乌里雅斯太 镇、道特淖尔镇、嘎达布其镇、额吉淖尔镇、满都宝力格镇、萨麦苏 木、呼热图淖尔苏木、嘎海乐苏木、阿拉坦合力苏木、宝格达山林场。 东乌珠穆沁旗已查明各类金属矿产 40 多种, 其中: 铁矿石量 4000 万吨、锌金属量 246 万吨、铅金属量 144 万吨、钼金属量 77 万吨, 其它金属、非金属、稀有金属和贵金属等资源储量也十分可观。加大 5 采选力度,确保现有选厂满负荷运行;大力推进资源整合、技术改造 和工艺革新,不断提升企业生产和资源清洁转化水平;积极盘活铅、 锌冶炼等存量项目和“僵尸企业”,发展深加工,推动产业向价值链 高端延伸,发展金、银、钨、钼等贵金属稀有金属回收延伸产业。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依据《东乌珠穆沁旗在期生产、在期停产、过期(闭坑)矿山地 质环境详细调查报告》。 东乌珠穆沁旗共有在期生产矿山 20 座。露天开采 8 座,地下开 采 12 座;其中煤矿 1 座,油田 5 座,银铅锌矿 2 座,铁矿 1 座,铜、 银、钨、硫铁矿 1 座。 东乌珠穆沁旗共有在期停产矿山 16 座,露天开采 10 座,地下开 采 6 座,其中煤矿 2 座、铅锌银铜矿 5 座、芒硝矿 1 座、硅石矿 2 座、 砂石土矿 5 座。 矿山在露天开采过程中,因开采不当所形成的采坑边坡过陡 (60~85°),易引发崩塌地质灾害的发生。矿山开采过程中所形成 的排土场边坡过高、过陡,加剧破坏边坡稳定性,易引发滑坡地质灾 害的发生。矿山地下开采所形成的采空区易引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 发生。 3、矿山地质灾害现状 东乌珠穆沁旗矿业开发引发的地质灾害主要为矿山露天开采煤 矿引起的滑坡地质灾害。 滑坡主要诱因为矿区坡脚开挖及坡面加载,露天开采台阶设置不 6 当、排土场固体废弃物堆放不合理等。主要分布于东乌珠穆沁旗额吉 淖尔镇的煤矿等矿区。 (三)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1、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1)地质灾害隐患点类型与规模 截止 2020 年底,全旗共发育地质灾害隐患点 7 处。按地质灾害 类型划分,崩塌 5 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的 71%;滑坡 2 处,占地质 灾害点总数的 29%。 按地质灾害规模等级划分,崩塌 5 处均为小型,滑坡 2 处均为小 型。(见表 2-1)。 表 2-1 地质灾害类型及规模统计表 规模 小型(处) 合计(处) 占灾害点总数(%) 灾害类型 规模 崩塌 5 5 71 滑坡 2 2 29 合计 7 7 100 (2)地质灾害隐患点地域分布 由于各苏木镇(嘎查)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不同,地质灾害隐患 点分布具有区域性。根据调查,地质灾害点主要分布于额吉淖尔镇(见 表 2-2)。 表 2-2 地质灾害隐患按苏木镇(嘎查)分布统计表 灾害隐患类型 序号 苏木(镇)名称 崩塌 地裂缝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小计 7 占灾害点总数比例(% 灾害隐患类型 序号 苏木(镇)名称 1 崩塌 地裂缝 滑坡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小计 占灾害点总数比例(% 额吉淖尔镇 5 0 2 0 0 7 100 合计 5 0 2 0 0 7 100 2、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截止 2020 年 12 月,全旗 7 处地质灾害点中,按危害程度划分, 均为危害程度小,占灾害点总数的 100%(见表 2-3)。 表 2-3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统计表 危害程度 危害大(处) 类型 危害中等(处) 危害小(处) 合计 崩塌 0 0 5 5 滑坡 0 0 2 2 合计 0 0 7 7 0 0 100 100 占灾害点总数(%) 3、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东乌珠穆沁旗大部分地区为侵入岩岩性组和喷出岩岩性组构造, 整体地形起伏变化不大,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事件发生频次较低。未来 时期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主要取决于影响地质灾害变化的自然条件和 社会经济活动状况。 (1)自然条件因素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随意性和滞后性,极端天气后极易发生滑 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近几年东乌珠穆 8 沁旗强降雨、强风等极端天气有所增加,未来极端天气极可能引发南 部山区泥石流和矿区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及修路切坡处崩塌、滑坡 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2)社会经济活动因素 随着西部开发战略的实施,全旗能源行业、化工行业、矿产冶金 业、农畜产品加工业、建材行业等五大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人类工 程经济活动强度将逐渐加大。根据东乌珠穆沁旗目前地质环境条件、 矿业开采、人类工程活动等情况,未来全旗地质灾害主要易发地段为 露天矿山采坑、排土场滑坡、崩塌隐患、采空区地面塌陷隐患及修路 切坡等导致的崩塌、滑坡地质子灾害隐患等。 (四)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额吉淖 尔镇,地质灾害危害相对较严重。东乌珠穆沁旗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 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自 2015 年以来,锡林郭勒盟自然资源局开展 了“锡林郭勒盟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东乌珠穆沁旗在期生 产、在期停产、过期(闭坑)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东乌珠穆 沁旗无责任主体废弃采坑(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等工作。以上 工作对全旗地质灾害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对其危险程度和危险区 进行了评估,针对不同矿山地质灾害类型、规模、级别,提出相应的 防护措施和防灾减灾建议,使东乌珠穆沁旗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取得了显著成绩。 1、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9 2015 年完成了《锡林郭勒盟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报告》, 基本查明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位置、规模、数量及发展的因素机理, 查明其类型、危险性、危害程度,并开展区划研究工作,及时掌握矿 山地质灾害动态变化,提高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成效。通过上述工作, 初步查明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隐患点发育分布规律,划出地质灾害 易发分区;在完成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编制的基础上, 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系统,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灾 减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生命、财产和经济损失。 2、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巡查工作 旗、镇(苏木)两级政府、自然资源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巡视制度、 24 小时汛期值班制度,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作出相应判断,提出相 应的防治措施建议,并予以落实。 自然资源局各基层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了对地质灾 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各镇(苏木)人民政府及时划定地质灾害 危险区,设置了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并根据 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根据实际情况采 取防治措施。各生产矿山制定了地质灾害预警与应急预案,对地质灾 害隐患点进行定期巡查、排查,并做好监测记录。 3、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成效显著 2016—2020 年先后开展了锡林郭勒盟额吉淖尔盐湖(母亲湖)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累计投入治理资金 1211 万元,其中上级财 政资金 500 万元,自主资金投入 711 万元。该工程的实施有效避免、 10 减轻了地质灾害对居民及财产的威胁,改善了居民生态环境,推动了 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稳步进行。 4、监测预报预警工程基本完善 旗自然资源局联合气象局、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 预报预警工作,采用群测群防、气象预警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了多层 次监测预警体系。建立了全旗在期生产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群、 地质灾害联络群,第一时间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 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形成了多层次监测预警,提 高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救助的及时性,有效的减 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5、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得到健全和完善 每年汛期前印发全旗及下辖地质灾害易发区镇(苏木)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标明了重要灾害点的分布及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 范期,并发放给相关负责人。对易发生地质灾害条件的危险地段,提 出具体的防灾预案。 6、地质灾害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 每年汛期,通过走入镇(苏木)、嘎查、居民区发放地质灾害防 治宣传画、宣传折页等形式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印发地质灾 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在重要地质灾害点危险区域设立了警示牌。通过 对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的保护环境和防灾减灾 意识。 (五)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11 1、地质灾害风险底数掌握还不够准确 东乌珠穆沁旗有关地质灾害方面的基础性资料较匮乏。截止目前 未开展了 1:10 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需进一步开展地质灾害 调查工作,确定全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和防治办法,进一步掌握 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性亟待提高 目前,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自动化程度相对较低,多靠群测群防, 信息化建设相对较滞后,缺少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点专业监测。 监测预警精准度和及时性等还需提高。 3、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不足、技术薄弱 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严重不足,基层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薄弱,还有 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不能及时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仍威胁人民生命 和财产安全。 4、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东乌珠穆沁旗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矿业开发活动在促进地区经济 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露天矿山 的露天采场、排土场存在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地下开采的矿区 存在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旗政府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灾害的防治工 作,各矿山企业也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人工巡查、监测预警工作,并 对已有矿山地质灾害进行整改治理,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需进 一步加强。 (六)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12 1、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不断上升趋势。公路、铁路、矿 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仍然强烈,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 等地质灾害仍有发展趋势。但是东乌珠穆沁旗地形地貌类型主要以高 平原区为主,具有集中分布的特征。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背景没有改 变,加之人类工程活动时有发生,地质灾害依然呈易发多发态势。 2、社会经济发展对地质环境基础信息提出新需求 经济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提出了更高要求。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最大限度的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提高地 质灾害易发区内人民群众生存及生活质量必然要求。随着东乌珠穆沁 旗高水平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大量工程建设项目加快落地,对地质环 境基础信息的需求愈发迫切,亟待调查更全面、内容更详实、数字化 程度更高的地质数据信息。 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受工作精度、技术方法和手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地质灾害隐患 还不能及时发现。针对短时强降雨、长历时降雨等不同降雨类型的地 质灾害预警能力不足。面对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的新要求,地质灾害技 术标准和管理制度亟需完善。 13 三 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 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 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的 重要指示,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持续推进风险调查评价、 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及基层防灾能力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减轻地质灾害风险,全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 全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治工作重点部署在对 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直接或潜在威胁的区域。增强全民防灾减灾 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山地丘陵区、矿区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区等地区作 为重点防治区,对威胁人员众多、潜在经济损失较大的地质灾害点优 先安排工程治理。 3、坚持“生态优先,源头管控”的原则 14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与生态保护修复统 筹,加大与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力度,将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作为国土空 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特殊地区,新建工程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高风险区, 从源头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4、坚持“分级负责,协调联动”的原则 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生态保护、 气象、交通等有关部门明确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协调配合,实现资 源与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人类工程活动等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 责任单位承担治理等责任。 (三)规划目标 在“十四五”期间,以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 损失为目标,在进一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完善地质灾害 调查评价工程、监测预警工程、综合治理工程;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 的威胁,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管理和监控,避免 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和环 境协调发展提供保障(见表 3-1)。 1、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调查精度 每年汛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核查工作。 2、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气象预报预警网络,做好年度防灾预 案编制工作,探索建立“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提高 15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时性、精准性。 3、积极发挥基层第一防线作用 面向全旗开展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对各级行政管理 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群测群防员等进行地质灾害防 治知识培训,对受威胁群众开展防灾应急宣传,加强基层防灾备灾体 系和能力建设,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和群众 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防灾避灾意识,在临灾时能快速 有效撤离避让,努力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 命财产安全。 表 3-1 东乌珠穆沁旗“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主要指标 序号 名 称 单位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属性 1 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1.1 地质灾害风险排查、巡查、核查 次 5 2021-2025 年 约束性 2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2.1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个 1 2021-2025 年 约束性 2.2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 设 个 1 2021-2025 年 预期性 3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3.1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个 2 2021-2025 年 约束性 4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4.1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避险演练 次 5 2021-2025 年 预期性 4.2 个 5 2021-2025 年 约束性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6 四 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划分是在查明区域地质环境条件的基础上,根 据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稳定性及危害程度对区域地质灾害易发程度 进行的综合性划分,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可划分为地 质灾害中易发区、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地质灾害不发育区 (见附图 1) 。 (一)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2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东南部,面积 123km ,占全旗总面积的 0.25%。行政区划隶属于额吉淖尔镇,发育地质灾害点共 5 处,均为 崩塌。 该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丘陵区、高平原区,地形切割较强烈,沟谷 较发育,山坡坡度较大,地质灾害较发育。 1、额吉淖尔镇西南部中易发区(B1) 2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西南部, 面积 51km ,占全旗总面积的 0.1%。 行政区划隶属于额吉淖尔镇,发育地质灾害点共 3 处,均为崩塌。 地质灾害主要为 90 年代公路、铁路建设所形成的露天采坑引发 的地质灾害点。采坑边坡较陡,近似直立,偶见倒倾角。主要威胁对 象为周围草场及放牧人员。 该区地貌主要为丘陵区、高平原区,海拔高程一般 838-1024m, 相对高差 186m,高平原区及丘陵区地势相对广阔。地形切割较强烈, 沟谷较发育,山坡坡度较大,地质灾害较发育。 2、额吉淖尔镇南部中易发区(B2) 2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西南部,面积 72km ,占全旗总面积的 17 0.15%+。行政区划隶属于额吉淖尔镇,发育地质灾害点共 2 处,均为 崩塌。 地质灾害主要为 90 年代公路、铁路建设所形成的露天采坑引发 的地质灾害点。采坑边坡较陡,近似直立,偶见倒倾角。主要威胁对 象为周围草场及放牧人员。 该区地貌主要为丘陵区、高平原区,海拔高程一般 909-1181m, 相对高差 272m,高平原区及丘陵区地势相对广阔。地形切割较强烈, 沟谷较发育,山坡坡度较大,地质灾害较发育。 (二)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2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东南部,面积为 32km ,占全旗总面积的 0.1%,行政区划隶属于额吉淖尔镇,发育地质灾害点共 2 处,均为滑 坡。 该区地貌主要为高平原区、丘陵区,地形平坦、开阔,不具备崩 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产生的地形、地貌条件,但是低易发区主要有在 期矿山的分布,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强,地质灾害现状发生了较大的 变化,可能产生地质灾害隐患点。 (三)地质灾害不发育区(D)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乌里雅斯太镇、道特淖尔镇、嘎达布其镇、 额吉淖尔镇、满都宝力格镇、萨麦苏木、呼热图淖尔苏木、嘎海乐苏 2 2 木、阿拉坦合力苏木、宝格达山林场, 面积 47145km ,旗县面积 47300km , 占全旗总面积的 99.65%。 该区地貌主要为高平原区、丘陵区,地形平坦、开阔,沟谷不发 18 育,不具备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产生的地形、地貌条件,现阶段尚 未发现地质灾害。 19 五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 (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是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基础上进 行的,原则上将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低易发区划分 为次重点防治区,不易发区划分为一般防治区。同时,根据地质灾害 的发育特征、威胁对象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强烈程度做适当调整。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 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 2 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重点防治区面积为 33km ,占全区总面积的 2 0.1%;次重点防治区面积 30km ,占全区总面积的 0.1%;一般防治 2 区面积 47237km ,占全区总面积的 99.80%(见附图 2)。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 2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西南部,总面积 33km ,占全旗总面积的 0.1%,行政区划隶属于额吉淖尔镇。发育地质灾害点共 5 处,均为崩 塌地质灾害点。主要是 90 年代修路采石形成的采坑,采坑边坡较陡, 近似直立,偶见倒倾角。主要威胁对象为周围草场及放牧人员。 (1)额吉淖尔镇西南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1) 2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西南部,面积 29km , 占全旗总面积的 0.092%。 行政区划隶属于额吉淖尔镇,发育地质灾害点共 3 处,均为崩塌。地 质灾害主要为 90 年代公路、铁路建设所形成的露天采坑引发的地质 灾害点。采坑边坡较陡,近似直立,偶见倒倾角。主要威胁对象为周 围草场及放牧人员。 20 (2)额吉淖尔镇西南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2) 2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西南部,面积 2km ,占全旗总面积的 0.004%。 行政区划隶属于额吉淖尔镇,发育 1 处崩塌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主 要为 90 年代公路、铁路建设所形成的露天采坑引发的地质灾害点。 采坑边坡较陡,近似直立,偶见倒倾角。主要威胁对象为周围草场及 放牧人员。 (3)额吉淖尔镇西南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Ⅰ3) 2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西南部,面积 2km ,占全旗总面积的 0.004%。 行政区划隶属于额吉淖尔镇,发育 1 处崩塌地质灾害点。地质灾害主 要为 90 年代公路、铁路建设所形成的露天采坑引发的地质灾害点。 采坑边坡较陡,近似直立,偶见倒倾角。主要威胁对象为周围草场及 放牧人员。 2、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Ⅱ) 2 分布在东乌珠穆沁旗的东南部, 面积 30km , 占全旗总面积的 0.1%。 行政区划隶属于额吉淖尔镇。发育地质灾害点共 2 处,均为滑坡地质 灾害点。主要存在于在期矿山,随着人类工程活动的加强,地质灾害现 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可能产生地质灾害隐患点。 3、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Ⅲ) 分布在乌里雅斯太镇、道特淖尔镇、嘎达布其镇、额吉淖尔镇、 满都宝力格镇、萨麦苏木、呼热图淖尔苏木、嘎海乐苏木、阿拉坦合 2 力苏木、宝格达山林场,面积 47237km ,占全旗总面积的 99.80%。目 前无地质灾害点分布。 21 六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1、年度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 每年汛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铁路、公路、主要建设项目的排 查工作,实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和危险地段地质灾害的分布情况,了解 其稳定状态和发展趋势,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避险预案,为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汛期巡查分为定期巡查和应对巡查(强降雨天气等极端气候条件 下),主要任务为查找地质灾害隐患点,检查隐患点村级防灾责任人 和监测人的防灾责任及防灾措施部署等情况,及时报告存在的问题, 向当地政府提出整改建议。 在汛期结束后,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隐患点(区) 防灾预案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及时编制地质灾害核查报告,上报 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程建设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重点是群测群防,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质灾 害群测群防工程。以基层干部群众为主体,对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监测。利用年度地质灾害排查、巡查、 核查成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系统,完善旗、镇(苏 木)二级网络建设,将地质灾害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 单位和人员,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22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联合气象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地质 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平台,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从气象数据接收、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分析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发布的信息化、自动 化。 自然资源部门要与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搭建灾害 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形成联动机制。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主要为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引起的地质 灾害,其防治措施主要表现以下几种: 1、对东乌珠穆沁旗内所有的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现状、矿山地质 灾害类型、规模、活动特点、危害对象、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开展动 态监测工作。 2、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人类工程活动可能诱发的 地质灾害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工程建设时应避让开挖边坡 过陡、过高,并及时进行边坡防护,严禁将工程废土、采坑废石、废 渣随意堆放。 3、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 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因矿业开采而引发的地质灾害隐 患。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 1、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 23 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挂图、发放手册及明白 卡等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进嘎查、入户、到人,不 断提高居民主动防治、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 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牌,标明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 避险场所等;深入矿山企业、镇培训群众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 2、地质灾害避险演练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力度,进一步提 高了广大干部和群众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防灾避灾 意识,在临灾时能快速有效撤离避让,努力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4 七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费估算 (一)经费估算依据 按照相关预算标准,结合 2020 年物价水平,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工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等各项内容分别进 行经费估算。 1、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 试用); 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 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174 号); 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 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 号);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5、《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础价格》; 6、《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内建工[2007]236 号); 7、 《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试行) 》 ([2013]124 号); 8、《关于重新调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 标函[2019]193 号)。 (二)经费估算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 依据中国地质调查局 2010 年发布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 等标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巡查、排查经费估算每年 4 万,五年共 25 计 20 万元,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程经费估算为 20 万元(详见表 7-1)。 2、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参考自治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平台建设模式,构建了实 时业务化运转平台,开展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平台建设 15 万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 享平台建设费用 50 万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总费用为 65 万元 (详 见表 7-1)。 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十四五”期间规划主要对在期矿山东乌珠穆沁旗阿木古楞煤矿、 天地锡林煤矿诱发的地质灾害点实施治理工程。依据相关预算标准, 按照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估算工程治理费用,治理经费主要由 矿山企业自筹。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率 100%。 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等方面 工作内容所需经费进行估算。规划在“十四五”期间开展地质灾害防 治宣传、培训、演练,平均每年所需经费估算约 5 万元,5 年所需经 费共计约 25 万元,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费用每年 2 万元,5 年共计约 10 万元,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所需经费进行估算总共为 35 万元。 (三)资金筹措 旗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来源于自 26 治区财政,盟市财政,旗财政,企业自筹。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巡查、排查经费由旗政府出资。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程建设经费由旗 政府出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经费由锡林郭勒盟财 政出资。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费用由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相关责任单位 出资。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的经费由旗政府出资。 “十四五”期间,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总费用 120 万 元,采取锡林郭勒盟及东乌珠穆沁旗政府共同筹措资金,积极吸纳社 会资金,地方政府配合,严格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并专 款专用。建议旗政府出资 70 万元,锡林郭勒盟政府出资 50 万元(见 表 7-1)。 表7-1 序号 1 1.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费估算汇总表 名称 预算(万元)实施时间(年)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程 20 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巡查、 20 经费来源 备注 2021-2025 旗政府出资 4 万/年 2021-2025 旗政府出资 排查 2 2.1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 65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平台 15 建设 2.2 3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 平台建设 锡林郭勒盟政府 50 2021-2025 出资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7 序号 名称 预算(万元)实施时间(年) 3.1 矿山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4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35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 25 4.1 经费来源 备注 2021-2025 矿山企业出资 2021-2025 旗政府出资 5 万/次 2021-2025 旗政府出资 2 万/年 演练 4.2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0 合计 120 锡林郭勒盟政 府 出 资 50 万 元,地方政府出 资 70 万元 28 八 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明确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分级负责。在旗政 府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 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气象、应急、水利、交通、 建设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巡查、排查、监测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防灾责任落实到位 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内容,做到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与 防灾减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起来。 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 级负责制,地质灾害易发区镇(苏木)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 人要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三)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依法依规开展 政府及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 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强协调沟通,全面落实地质灾 害防治工作,在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坚决 避免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四)规范资金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规范资金投入,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地质灾害防 治工程资金投入大,资金来源应采取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筹措。 根据“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 29 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因自 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依据地方事权划分,列入政府的 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保障机制。 政府应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建 设、交通建设、城市建设、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保证地质灾 害防灾经费的来源。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政府和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一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 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传播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二是定期 对减灾科技、工程、教育和管理人员进行综合减灾培训,提高各级减 灾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政府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 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 力。地质灾害易发区所在镇要定期组织基层组织负责人、群测群防员 和防灾责任人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30 附表 1 序号 1 2 3 4 野外编 号 DW01 DW02 DW03 DW04 东乌珠穆沁旗崩塌地质灾害点发育特征表 经纬度 灾 害 灾害点名称 规模类型 纬度 东乌旗无主 废弃采坑 1 东乌旗无主 废弃采坑 2 东乌旗无主 废弃采坑 3 东乌旗无主 废弃采坑 4 经度 45°09′39" 116°08′53" 45°29′37" 116°05′45" 45°19′55" 116°05′17" 45°25′08" 116°43′14" 发育特征 灾情 危害程度 诱发因素 无 危害程度 小,危害 周围草场 及放牧人 员。 人类工程 活动形成 的采坑。 无 危害程度 小,危害 周围草场 及放牧人 员。 人类工程 活动形成 的采坑。 无 危害程度 小,危害 周围草场 及放牧人 员。 人类工程 活动形成 的采坑。 无 危害程度 小,危害 周围草场 及放牧人 员。 人类工程 活动形成 的采坑。 类型 崩塌 崩塌 崩塌 崩塌 小型 微地貌为陡坡,坡长 350m, 宽 5m , 平 均 高 20-30m , 坡 度 55-60°,坡向 260°。坡面呈阶 状,坡体岩性为花岗岩,节理裂 隙发育,稳定性较差。 小型 微地貌为陡坡,坡长 400m, 宽 3-5m , 高 22-30m , 坡 度 70-80°,局部接近直立,坡向 70°。坡面呈阶状,坡体岩性为 花岗岩,节理裂隙发育,稳定性 较差。 小型 微地貌为陡坡,坡长 380m, 宽 5m,高 25-35m,坡度 55-60°, 坡向 240°。坡面呈阶状,坡体 岩性为花岗岩,节理裂隙发育, 稳定性较差。 小型 微地貌为陡坡,坡长 360m, 宽 5m,高 26-30m,坡度 55-60°, 坡向 260°。坡面呈阶状,坡体岩 性为花岗岩,节理裂隙发育,稳 定性较差。 31 序号 5 野外编 号 DW05 经纬度 灾 害 灾害点名称 规模类型 纬度 东乌旗无主 废弃采坑 5 经度 45°16′46" 116°39′05" 发育特征 灾情 危害程度 诱发因素 无 危害程度 小,危害 周围草场 及放牧人 员。 人类工程 活动形成 的采坑。 类型 崩塌 小型 32 微地貌为陡坡,坡长 410m, 宽 5m,高 30-38m,坡度 55-60°, 坡向 270°。坡面呈阶状,坡体岩 性为花岗岩,节理裂隙发育,稳 定性较差。 附表 2 序号 1 2 野外编 号 DW06 DW07 东乌珠穆沁旗滑坡地质灾害点发育特征表 经纬度 灾害点 灾 害 规模类型 名称 东乌珠 穆沁旗 阿木古 楞煤矿 天地锡 林煤矿 纬度 115°36′43″ 115°34′00″ 经度 45°11′36″ 45°02′00″ 发育特征 灾情 危害程度 诱发因素 无 威胁矿区 工作人员 及生产设 备。 矿山开采 形成的排 土场 无 威胁矿区 工作人员 及生产设 备。 矿山开采 形成的排 土场 类型 滑坡 滑坡 小型 小型 33 目前已经治理完毕,伴随着矿山 开采,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目前已经治理完毕,伴随着矿山 开采,存在地质灾害隐患。 附表 3 序号 1 2 灾害点位置 东乌珠穆沁旗阿木 古楞煤矿 天地锡林煤矿 东乌珠穆沁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一览表 灾害类型 滑坡 滑坡 规模 危害对象 小型 威胁矿区工作 人员及生产设 备 小型 威胁矿区工作 人员及生产设 备 经 费 估 算( 万 元) 防治分区 削坡、减排、动态监测、 2021-2025 年 联防联治 企业自筹 次重点防治区 削坡、减排、动态监测、 2021-2025 年 联防联治 企业自筹 次重点防治区 防治措施 34 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