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pdf
附件 3 “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为避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因 各面试组评委掌握评分标准宽严程度不一而影响面试成绩 的客观、公正,决定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考生的面 试现场成绩进行加权平均后,计算得出面试成绩。具体操作 办法为: 1、 根据在 2 个及以上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 考生的面试现场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1、 A2、A3……AN); 2、 将同一职位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 算出该职位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 公式:R =(A1+A2+A3……+AN)÷N 3、 用总平均成绩 R 除以相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 AN,得 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1、X2、X3……XN); 公式:XN=R÷AN 4、 考生的面试成绩等于面试现场成绩乘以其所在面试 组的加权系数。 公式: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现场成绩×XN 成绩采取 4 舍 5 入的办法进行计算,除加权系数保留 3 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保留 2 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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