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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医大科〔2019〕2号+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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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 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广西医科大学实验室安 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西医科大学 2019 年 6 月 24 日 - 1 - 广西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 工作的正常秩序,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 第 20 号令)、《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教 技函〔2019〕36 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 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实验室”是指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管理 的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开发、生产试验等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 学校各部门要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 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筑好实验室安全不可逾越的红线,牢固树立 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二 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实 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实验室安 全、稳定、高效运行的目标。 第二章 管理责任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 -2- 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领导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领导责任人,协助 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 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支持、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职责。学校二 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各实 验室责任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成立广西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 工作职责为: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 法规,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和规划,确定全校实验室安全 工作政策和原则,组织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规章制度; 2.研究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指导、督促 各二级单位开展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职能部门和 实验室安全督查组提出的实验室安全相关事项;3.组织、指导各级 各类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等相关 工作;4.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实验室安全考核等 工作;5.组织、指导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校师生安全 意识。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依托科技处为科研实验室安全职能部 门主管单位,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教务处、国资处、保卫处、后 勤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有相应监督、检查、指导和管 理责任。 第六条 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 领导责任人,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负责实验室安全 - 3 - 管理工作。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领导协助主要责任人做好实 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级单位主要职责为: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 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本单位专业、学科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安 全风险评估制度、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 奖惩与问责追责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等管理细则等。 3.管控本单位危险源及风险点,对本单位的实验室进行安全风 险评估,根据风险类别和等级,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与设施。 4.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宣传,培育实验室安全文化, 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5.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问 题与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第七条 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与 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负责本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 工作。实验室负责人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在本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员、学生和外访人员的安 全培训工作; 2.负责实验室安全标识、安全警示、规章制度、安全措施、个 人防护的落实。负责实验室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正确使用和定期 校验。 -4- 3.负责本实验室的一般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易制爆化学品、特殊药品等规范储存和使用,规范处置实验室废弃 物,防范本实验室主要涉及的化学、生物危害,制定事故应急处置 方法。 4.负责对实验室所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实验室危险源进行风 险评估,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实验室, 要把安全风险评估作为建设立项的必要条件。 5.定期组织本实验室安全自查与整改。 第八条 实验室使用者是实验室安全工作当事人,与实验室主 任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若实验室使用者为博士后、博士生、 硕士生、本科生等时,其指导教师同时视为实验室安全工作当事人。 实验室安全工作当事人须对本人或指导的其他人员实验安全负责, 应自觉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 任。 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应指定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实验 室安全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应急处置业务的工作人员担任实验室 安全管理员,主要职责是: 1.检查实验室的日常活动,监督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 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制止违规行为。 2.及时发现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向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和 二级单位报告。 3.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日志和安全事故记录,并归档备查。 - 5 -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 安全定期检查制度:由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牵 头组织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定期及重大节 假日前强化安全检查,针对安全制度、责任体系、安全教育落实情 况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定期实行问题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形 成“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 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立即停止实验室运行直至 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第十一条 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我校各实验室对所开展的教学 科研活动要先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并建立实 验室人员安全准入和实验过程管理机制。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先 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掌握实验室安全设备设施、防护用 品的维护使用,未通过考核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在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时,应当把安全风险评估作为建设立项 的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对我校实验室常用的危化 品、病原微生物、辐射源等危险源物品,实施从采购、运输、存储、 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危险源物品的采购和运输必须选 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渠道,存储要有专门存储场所并严格控制 数量,使用时须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和详细记录,实验后产生的 废弃物要统一收储并依法依规科学处置。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6- 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数据库,并制订危险源分级分 类处置方案。 第十三条 实验室安全应急制度:学校实行实验室应急预案逐 级报备制度和应急演练制度,对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应急 处置知识学习和应急处理培训,配齐配足应急人员、物资、装备和 经费,确保应急功能完备、人员到位、装备齐全、响应及时。 第十四条 安全工作奖惩机制:学校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学 校内部检查、日常工作考核和年终考评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 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履职尽责的单位和 个人,在考核评价中予以批评和惩处。对发生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开展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处 理。对于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重大问题, 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学校主管部门会同纪检监察机 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照各部门权限和职责分 别提出问责追责建议。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五条 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学校各单位要按照“全员、全 面、全程”的要求,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宣讲普及安全常识,强化 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技能,做到安全教育的“入脑入心”, 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要 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安全责任事故一 - 7 - 律倒查安全教育培训责任。 第十六条 加强知识能力培训。学校分管校领导、有关职能部 门、二级学院和实验室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实验室安 全管理专业知识和能力。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对涉及有 毒有害化学品、动物及病原微生物、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危险性机 械加工装置、高压容器等各种危险源的专业,逐步将安全教育有关 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二级单位应根据本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 况制定相应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科技处、教务处负责 解释。 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校对:廖红兵 - 8 - 录入:何英 2019 年 7 月 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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