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pdf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星级文明宿舍 创建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集体主义意识,夯实“学生思政 工作进社区”平台载体,充分发挥学生宿舍在思政教育和文明行 为养成上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校 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宿舍是指学校统一安排和管理的全日 制学生公寓内的本科生宿舍。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学工部,党 委学工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推进星级文明宿舍创建 工作各项具体任务内容的落实。 第四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参与推动星级文明宿舍创建 工作作为落实文化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任务的重要举措和 各部门开展协同育人的重要契机,其中党委学工部统筹指导星级 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负责组织星级文明宿舍职能部门-院系联检工 作,党委研工部协助;校团委“文明教室创建检查评比工作组” 统筹负责星级文明宿舍考评工作,制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星级 文明宿舍创建考评细则》 ,负责组织星级文明宿舍例检和五星级文 明宿舍评比认定;后勤处负责牵头落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 住宿管理办法》, 做好宿舍楼内公共环境卫生日常维护和宿舍内违 规电器或物品的检查,以及学生配合环境维护和管理情况的反馈; 保卫处负责学生社区和宿舍楼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以及学 生配合管理表现情况的反馈。 第五条 各学院(系)承担星级文明宿舍创建的主体责任, 深化内涵建设,结合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做好德育、美育和 劳育等思政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组织实施好星级文 明宿舍创建工作,负责本单位学生宿舍的自查自检工作和四星及 以下等级宿舍的认定,并做好跟踪检查指导,及时选树创建工作 先进宿舍和个人。 第三章 创建内容及要求 第六条 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内容包含思政引领、宣传教育、 环境维护、文明使用等方面,旨在通过精细化管理调动学生宿舍 全体成员在星级文明宿舍创建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着 力培养学生公德精神、集体意识和行为文明,把宿舍打造成思想 先进、学风优良、氛围温馨、环境整洁的学生成长进步新平台、 新空间。 第七条 思政引领方面。要结合“大学生第二课堂”建设, 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以宿舍为单 位经常性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交流、分享主题党团日活动感受,宿 舍成员牢固树立“听党话、跟党走”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营造“比学赶帮超”浓厚学习氛围,推动宿舍学风建 设和思想建设有机融合。 第八条 宣传教育方面。要围绕文明教室和星级文明宿舍创 建,积极向宿舍成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推动创建;教育宿舍成员严格遵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住宿 管理办法》,人人主动维护学生社区、学生公寓的生活学习秩序, 抵制不良生活习惯和不文明行为;要及时挖掘并向所在学院系推 荐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及时宣传报道,营造良 好的星级文明宿舍创建氛围。 第九条 环境维护方面。要做到定期清理宿舍卫生,做到桌 椅、个人物品等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墙面等无涂画,墙壁无灰网, 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污迹;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帘整洁;阳台物 品摆放整齐,没有堆放杂物等;室内(包括阳台)空气清新,通 风好,无异味;不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发现公共设施出现 问题,及时上报后勤服务部门维修或更换。 第十条 文明使用方面。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规定,服从 管理,爱护公共物品和设施,不使用大功率电器,节约用水用电; 严禁私自改变宿舍公共设施的位置和功能,严禁私自装修宿舍或 转让、出租宿舍床位;严格遵守学生公寓门禁管理制度和作息时 间,严禁擅自夜不归宿和留宿他人或擅自接待校外人员来访;严 禁在学生宿舍内从事违规违法活动及影响公共秩序或他人身心健 康的活动,严禁携带动物进入学生公寓或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十一条 各学院(系)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单位《星级 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具体办法》 ,加强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统筹和 过程管理,确保创建工作相关任务落实落细、取得成效。 第四章 检查和奖惩 第十二条 检查评比以公平、公正、有效为原则,采用百分 制计分,具体由学院(系)自检结果(占 20 分)、校团委牵头组 织的例行检查结果(占 50 分)、党委学工部牵头组织的联合检查 结果(占 30 分)组成,根据最终累计得分确定学院(系)排名, 并根据排名确定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先进院(系),授予相应荣誉 称号。 第十三条 学院(系)自检由各学院(系)组建专门队伍负 责检查,每周一次;校团委组建的文明教室创建检查信息员队伍, 同时负责学生宿舍例检工作,每两周一次;党委学工部负责牵头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系)开展不定期联合检查,每学期至 少两次。学院(系)自检、校团委例检、党委学工部联检均依据 《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考评细则》相关指标量化打分。 第十四条 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考核评比每自然年进行 一次,由党委学工部负责牵头组织,其中校团委负责基础考核数 据整理校核。最终考核结果及“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先进院系”拟 表彰名单,由学校文明教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五条 星级文明宿舍的评定。四星及以下级别宿舍的认 定,由各学院系根据本单位《星级文明宿舍创建评比具体办法》 自主认定,并对建设成效较差或问题突出的宿舍提出限期整改整 顿要求;五星级文明宿舍,由校团委根据学校《星级文明宿舍创 建工作考评细则》相应条款评比认定。 第十六条 学校对已认定的五星级文明宿舍实行动态管理, 每学年审核一次,审核通过的保留荣誉称号,对审核未通过的或 出现宿舍成员受到校纪处分、散播错误言论等情形的五星级文明 宿舍予以摘牌;同时每年从学院(系)推荐的四星级文明宿舍中 择优增选一批五星级文明宿舍。 第十七条 学院(系)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工作评比结果纳入 学校院系学生工作考评和“五.四红旗团工委”考评指标体系。 第十八条 学生个人参与星级文明宿舍创建情况以及遵守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情况,作为学生个人素 质能力测评指标,统一纳入各院(系) 《学生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 则》相应指标内容。 第十九条 获评五星级的宿舍由学校给予文体用品奖励;宿 舍成员在符合校内各类评优评先及党员推优发展工作的相关条 件、标准和程序基础上,各学院(系)在同等条件下要予以优先 考虑。 第二十条 两星及以下级别宿舍和需要限期整顿整改的宿 舍,经学院(系)调查认定,对其中负主要责任的或集体意识淡 漠、拒不服从舍长安排的宿舍成员,可取消其当年的评优评先和 专业奖学金评选资格。 第二十一条 对在星级文明宿舍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拒不服 从安排、严重或多次违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 等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行为的学生,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 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 施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星级文明宿舍 创建工作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集体主义意识,提升学生的公德素养, 有力维护宿舍环境干净整洁、使用安全,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 学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组织 第一条 星级文明宿舍创建检查评选工作由校团委“文明教 室创建检查评比工作组”统筹负责。 第二条 团委依托学生会组建校级星级文明宿舍创建检查 信息员队伍,负责组织对各学院(系)检查评比;指导各学院(系) 团委组建院级星级文明宿舍创建检查信息员队伍。 二、评选内容 第三条 评选内容包括思政引领、宣传教育、环境维护、文 明使用四个方面。具体评比内容如下: 1.思政引领。定期开展学生党(团)小组政治理论学习、学 术交流研讨、优良学风创建等活动,有效发挥宿舍思政育人载体 功能和阵地作用。 2.宣传教育。重视挖掘以宿舍为载体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 宣传报道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 的教育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学风、舍风。 3.环境维护。宿舍环境干净整洁,体现学生文明程度和学校 管理水平,为学生正常休息生活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4.文明使用。能切实督促学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促进宿舍文 明使用,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宿舍管理到位,使用安全。 三、考核指标 第四条 思政引领(15 分) 1.结合大学生第二课堂建设,开展学生党(团)小组政治理论 学习、主题党团日活动、学术交流研讨、优良学风创建等活动, 将环境育人和思政育人有机融合,每项活动 2 分。(10 分) 2.围绕“文明校园”创建,定期配合后勤管理部门进行卫生 大扫除等活动,不断加强学生的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 全面发展,每项活动 1-2 分。(5 分) 第五条 宣传教育(10 分) 1.围绕星级文明宿舍创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项活 动 2 分。(4 分) 2.挖掘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宣传报道,在 学校及社会层面有良好反响。校级媒体报道每次 2 分,校外媒体 报道每次 3 分,同项活动分值就高认定,不重复。(6 分) 第六条 环境维护(40 分) 1.定期清理宿舍卫生,做到桌椅等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墙面 等无涂画,墙壁无灰网,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污迹。 (15 分) 2.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帘整洁;阳台物品摆放整齐,没有堆 放杂物等(10 分) 3.室内(包括阳台)空气清新,无异味。 (5 分) 4.未发现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 分) 5.发现公共设施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后勤服务部门维修或更 换,做到有记录、有行动。(5 分) 第七条 文明使用(35 分) 1.宿舍成员床铺干净,衣物被褥叠放整齐,床下物品、书籍 等摆放有序。 (10 分) 2.未发现有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接拉电线、饲养宠物等行 为(10 分) 3.没有发现宿舍成员通宵游戏、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等不良 现象。 (5 分) 4.宿舍无人时,做到电源、门窗等处于关闭状态。 (5 分) 5.宿舍成员行为举止礼貌文明,没有发现宿舍吸烟等不文明 行为。 (5 分) 四、评比方式 第八条 评比以“公平、公正、有效”为原则,注重过程考 核,通过院系自检、评比组例检、职能部门督导检查等方式进行。 综合评比采取 100 分制计分,根据各项评分情况,计算最后总得 分,按排名先后确定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先进学院(系)。 第九条 自检由各学院(系)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本单 位实际,组织信息员队伍实施,每周组织一次,检查依据本细则 评选内容和考核指标量化打分,成绩列入学院(系)创建工作自 评结果。全年自评结果占总成绩的 20%。 第十条 在学院(系)日常自检基础上,由校级星级文明宿 舍创建检查信息员队伍组织例检,每两周组织一次,检查依据本 细则评选内容和考核指标量化打分,成绩列入日常检查结果。全 年日常结果占总成绩的 50%。 第十一条 职能部门督导检查由党委学工部牵头组织相关 职能部门和学院(系、所)开展不定期联合检查,每学期至少两 次。检查依据本细则评选内容和考核指标量化打分,成绩列入相 关职能部门评价结果。全年职能部门评价结果占总成绩的 30%。 五、五星级文明宿舍认定 第十二条 五星级文明宿舍认定内容包括示范引领、学风建 设、素质发展、环境卫生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示范引领。宿舍成员思想积极上进,能遵纪守法、诚实守 信、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风建设。宿舍有浓厚的学习氛围,成员刻苦钻研,学习 成绩优良。 3.素质发展。宿舍成员积极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 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4.环境卫生。宿舍卫生清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 内务规范,布置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第十三条 五星级文明宿舍认定依据本细则第十二条量化 打分,采取 100 分制计分,按排名先后确定五星级文明宿舍。具 体如下: 1.示范引领。宿舍成员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等校级综合个人荣誉及省级以上 荣誉,每人次 5 分。 (20 分) 2.学风建设。按照宿舍成员的学习成绩排名,班级第一名计 15 分,名次每递减一名减 0.5 分,依次赋分,取平均值。 (30 分) 3.素质拓展。宿舍成员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校园文化等活动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每人次 5 分。 (30 分) 4.环境卫生。按照学院(系)推荐的四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成 绩排名,第一名计 20 分,名次每递减一名减 0.5 分,依次赋分。 (20 分) 第十四条 五星级文明宿舍评选,由学院在四星级文明宿舍 中按照比例择优推荐,文明教室创建检查评比工作组审核,学校 文明教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五条 宿舍成员受到校纪处分或出现散播错误言论等 情形的,取消五星级文明宿舍评选资格。 六、结果应用 第十六条 评比成绩将作为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先进院系、先 进班级、先进个人和五星级文明宿舍的认定依据;先进院系评比 由党委学工部牵头负责;先进班级和先进个人,由学生团支部或 个人自荐、学院(系)审核后择优推荐、学校文明教室创建检查 评比工作组审核,由学校文明教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