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第三章 其他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宁 师范大学)的(南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南宁师范大学校园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靖天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 员 220 人,营业收入为 5012.910146 万元,资产总额为 5801.362706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产总额为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企业名称(章): 广西靖天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3 年 8 月 7 日 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