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昭市水审(2020)7号木杆中学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批复.pdf
昭通市水利局文件 昭市水审〔2020〕7 号 昭通市水利局关于大关县木杆中学迁建项目 洪水影响评价的批复 大关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向市民之家昭通市水利局窗口提 交 的 大 关 县 木 杆 中 学 迁 建 项 目 ( 项 目 代 码 : 2019-530624-83-01-007553)《洪水影响评价审批行政许可申请 书》收悉。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昭通市水利局对《大关县木杆 中学迁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组织了专家技术评审,报告达到审 批深度要求,符合法定审批程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关县木杆中学迁建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 结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经研究,昭通市水利局决定准予大 关县木杆中学迁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行政许可。 — 1 — 二、原则同意对该项目所在团结河、木杆河河道现状、洪水 和防洪标准的分析评价。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河堤 安全、学校防洪安全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分析评价。原则同 意项目建设的防洪措施主要为堤防工程,学校段防洪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级别为 4 级,非学校段采用 10 年 一遇洪水标准,堤防工程级别为 5 级。 三、有关要求。 (一)你单位应高度重视项目建设防洪安全,加强项目施工 期的防洪安全管理,按照工程进度编制施工度汛方案,落实防洪 抢险责任和人员保障,备足防洪抢险物料,做好项目施工期防洪 和安全度汛工作。同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 法规规定,制定施工期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洪抢险应 急演练,充分做好防洪抢险应急准备,积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 利和防汛指挥机构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和极端天气 信息,确保学校建设这项民生工程的防洪安全,项目实施要服从 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请你单位将以上工作开展情况及修改完善后的防洪评价报 告报大关县水务局(大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二)你单位应充分重视项目施工期间对河道、河堤及河岸 的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严禁擅自改变、损毁 河床、河堤等行为,项目建设应保证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 — 2 — (三)大关县水务局应加强监督指导,定期对该项目涉及河 道及防洪安全进行检查,及时制止并纠正不符合防洪安全要求的 建设行为。 附件:《昭通市大关县木杆中学迁建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评审 意见》 昭通市水利局 2020 年 5 月 11 日 抄报:云南省水利厅。 抄送:昭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大关县水务局。 昭通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中心 2020 年 5 月 11 日印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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