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22〕20号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关县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组的通知.pdf
大政办发〔2022〕20 号 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关县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云政教督办函〔2022〕3 号) 《昭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 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昭 —1— 市教督〔2022〕16 号)精神,为顺利完成全县 2022 年义务教育 质量监测任务,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大关县 2022 年国家义务教 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组成人员 组 副 成 组 长:安远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长:李荣福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员:吴臣云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局长 唐流源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 朋 县政府办副主任 飞 杨绍恒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敖顺东 县公安局副局长 蔡啟品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国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肖 建 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阳可乾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靖 赛东琼 大关县邮政分公司副总经理 童卫书 移动大关分公司副总经理 孔 宏 电信大关分公司网络部主任 胡 斌 大关县供电局副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唐流源同志兼任办公 室主任,负责制定县级实施工作方案、细则,按时报送全年实施 —2— 工作总结;指导督促完成各阶段信息填报及数据审核;组织培训 会,指导各样本学校安排测试人员,做好测试准备工作;做好各 环节测试练习和测试现场应急事件处置;做好监测工具接收、保 密和回邮等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县委机要和保密局。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监测工 具保密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二)县政府办。负责协调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 (四)县公安局。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社会稳定维护。 (五)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政府购买费用及 工作经费。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交通安全。 (七)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网吧、娱 乐场所管控。 (八)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卫生健康、 疾病防控和医疗救护。 (九)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宣传报道。 (十)县邮政分公司。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监测工具的 机要邮寄。 (十一)电信大关分公司、移动大关分公司。负责保障义务教 育质量监测期间网络畅通。 —3— (十二)县供电局。负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期间电力供应。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县直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专人 负责,建立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定 人定责、抓紧抓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沟通。县直有关部门要互通信息,紧密配合,形 成合力,确保全县 2022 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2022 年 3 月 22 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大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4— 2022 年 3 月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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