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皖教秘人〔2023〕53 号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 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尊师重教社 会风尚,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教育部决定在第 39 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 2023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 作的通知》 (教师司函〔2023〕9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 做好全国和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 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 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 “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 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 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 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省需向教育部推荐 2 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和 2 名全 国教书育人楷模候补人选,同时评选 12 名全省教书育人楷模。 请各市和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分别推荐 1 名 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无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推选流程 (一)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流程 1.人选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 级审核推荐方式进行。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负责本辖区 各级各类学校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各高等学校负责本校候选人 推荐工作。 2.省级遴选。省教育厅成立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小组,根据各 市和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坚持好中选优,并征求省级党委宣传部门意见后,评选确定 2 名 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和 2 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补人选上报 教育部,并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在省级媒体公示。 — 2 — 3.事迹公示。中央媒体公布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先进事 迹,向社会公开展示。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网络、微博、微信、 微视频、手机客户端、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平台,大力 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 4.组织推选。中央媒体、专家学者、历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代表等组成推选委员会,根据公示反馈和候选人情况,推选出 12 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二)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流程 全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结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同 步进行,根据各市和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推荐人 选,在遴选确定 2 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和 2 名全国教书育 人楷模候补人选的同时,同步遴选推荐 12 名全省教书育人楷模候 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工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报教育部 的 2 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和 2 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补人 选中,不是往届全省教书育人楷模的,自然列入 2023 年度全省教 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引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全国和全 省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活动,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 模。坚持师德为先,遵循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 自下而上、逐级推选。在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 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 3 — (二)严格把关,注重质量。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将坚决执 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 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三)统筹兼顾,适当倾斜。要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 级各类学校教师,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涉科技、军工领域教师应严格进行保密检查。要倾斜支持欠发达 地区、农村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教师以及扎根海岛边疆、助力乡 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中央主要媒体公布全国教书 育人楷模候选人先进事迹后,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市和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要积极配合,创新活 动形式,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 请各地各校最迟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前将推选工作情况报告 及候选人选材料(含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汇总表,材料有关要求 见附件)报送省教育厅,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各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 赵淼,联系电话:0551-62822080,邮箱:sfc@ahedu.gov.cn。各 高等学校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李建超,联系电话: 0551-62815231,邮箱:rsc@ahedu.gov.cn。 — 4 — 附件:1.推荐人选材料报送须知 2.2023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4.2023 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23 年 5 月 3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