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教科技厅函〔2020〕20 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0 年度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 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 九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按照《高 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教技〔2019〕 3 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 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 提名数量不限。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 3 人联合提名 1 项 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 校(42 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 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 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 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 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 提名 1 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 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 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 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2— 项目应当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 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 术内容和已通过 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 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 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 2020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 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 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 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 2020 年度自然 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 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 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 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沿用 2019 年度发放的账号和密码) 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 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 —3— 日 8:00—17:00),在线生成提名号和校验码。 管理员账号和密码重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委所属 高等学校请联系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地方高等学校请联系所属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 2. 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 2020 年 5 月 30 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 (申请表见附件 4),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 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 ”。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 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 3 个工作日内 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 主要依据,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照《2020 年度高等 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附件 1) 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并对所有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 选人)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情况进行评价。 通用项目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 2020 年 6 月 1 日 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和提名。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4— (三)提名公示 通用项目按照《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 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并上传公 示情况,专用项目按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 示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按规定做好提名材料的审核、 报送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 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17:00。 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由提名单位统一刻录在 1 张光盘 上,随纸质材料按保密要求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提名单位须以公函正式报送提名材料。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提 名材料直接报送,地方高校提名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 总后统一报送。提名专家或组织可直接报送提名材料。截止时间 为 2020 年 7 月 7 日。 提名材料包括:提名函 1 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 结果,提名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 2、3);通用项目纸质提名 书 2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 —5— 质提名书 10 套(含 1 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 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 1 份(附件 5,选填) 。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一)通用项目 联系人:李昕然、王骁、何立芳 联系电话:010-66096702、66096298、66097506 邮箱:kjjl@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南楼 406 室 邮编:100816 (二)专用项目 联系人:赵学功、吴惠斌、蔡固顺 联系电话:010-66097374、6609209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 37 号南楼 411 室 邮编:100816 附件:1.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 提名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 汇总表(通用项目) —6—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 目汇总表(专用项目) 4.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 术)提名申请表(专家提名) 5.2020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 术)提名申请表(组织提名) 6.回避专家申请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0 年 5 月 14 日 —7— (此件主动公开) 部内发送:有关部领导,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 年 5 月 15 日印发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