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子学院关于评选2016年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pdf
鲁女院字〔2016〕94 号 签发人:范素华 山东女子学院关于评选 2016 年度优秀教师 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激励我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学校各项教育事业, 提高教学科研与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促进学校评建工作,发挥教 职工中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 学校决定在第 32 个教师节来临之际, 开展 2016 年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学校迎 评促建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 务精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职工队伍, 1 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女子大学建设。 二、评选范围 截止到 2016 年 7 月 31 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5 年,且在 山东女子学院工作满 2 年的在职在岗教职工。校级领导不参加本 次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 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教育事业, 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开拓创新,笃行校训,能充分展现新时期人 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不得推荐: 1.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的;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 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的;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 证等财物的;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的。 2 (二) “山东女子学院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符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 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标准;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书育人,廉洁从教,潜 心治学,甘于奉献,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工作量饱满, 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较多成果, 并且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学生的实习 实践、就业创业、成果研发、各类参赛等方面积极指导,成绩突 出; 5.积极参加学校、院(部)安排的各项活动,服从院(部) 工作安排;工作任劳任怨,团结同事,关心集体,热爱学校,甘 于奉献; 6.连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满 3 年。 (三) “山东女子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改革创新,善于把握教育规律和管理规律,不断探索 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 2.工作作风优良,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勤勉尽责、忠于职 守,态度端正,服从安排,敢于担当; 3.大胆管理,团结协作,服务优良,科学工作,绩效显著, 立足本职岗位在全心全意服务师生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 4.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满 3 年。 四、评选名额 2016 年学校评选 28 名“山东女子学院优秀教师” 、19 名“山 东女子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 。详见附件 3。 五、评选流程 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各党总支要坚持实事求 是、认真把关、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 透明。 评选推荐的基本程序: 1.党总支推荐。 2.人事处汇总与审核。 3.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4.拟表彰人选公示。 5.表彰。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学校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并通过学校网站、广播、校报对获奖 教职工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七、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2016 年 7 月 28 日。 (二)申报材料: 1.《2016 年山东女子学院优秀教师审批表》 (附件 1)和《2016 4 年山东女子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附件 2) ; 2.推荐人选典型事迹材料,包括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 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数字控制在 2000 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律用 A4 纸正反面打印,内容格式参照学校公 文格式要求。 3.推荐人选曾获奖励证书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查核实,不再报 送复印件。 请各单位于 7 月 28 日 16:30 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二份)报人 事处人事科(联系人:颜涛,联系电话:86526032) ,同时将电子 版发送至 renshichu0531@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16 年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一览表 2.2016 年度山东女子学院优秀教师审批表 3.2016 年度山东女子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山东女子学院 2016 年 7 月 15 日 5 附件 1 2016 年度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 序号 党总支 优秀教师名额 先进教育工作者名额 1 机关党总支 8 2 后勤党总支 1 3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4 1 4 教育学院党总支 4 1 5 文化传播学院党总支 1 1 6 艺术学院党总支 3 1 7 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 4 1 8 会计学院党总支 3 1 9 旅游学院党总支 2 1 10 社会与法学院党总支 2 1 11 信息技术学院党总支 2 1 12 基础部党总支 3 1 合计 28 19 注:本次优秀教师评选名额为专任教师数的 7%,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 为专任教师外人数的 5%。小数四舍五入,不足 1 个名额的,按 1 个名额计算。 6 附件 2 2016 年度山东女子学院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部门: 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高校教龄 月 日 曾获何 种奖励 先进 事迹 7 先进 事迹 所 在 党总支 推 荐 意 见 评 组 审 意 审 织 核 见 学 校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年 月 月 日 日(盖章) 注:本表正反面打印,项目、格式不得更改,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8 附件 3 2016 年度山东女子学院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部门: 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行政职务 任职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管理 工作时间 月 日 曾获何 种奖励 先进 事迹 - 9 - 先进 事迹 所 在 党总支 推 荐 意 见 评 审 组 织 审 核 意 见 学 校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日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年 年 月 注:本表正反面打印,项目、格式不得更改,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 10 - 月 日(盖章) 山东女子学院 2016 年 7 月 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