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师[2022]1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pdf
(六)审核审定(2022 年 3 月 2 日至 5 日) 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教师工作部)审定后,考核结果 记入教师师德考核档案。 五、有关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考核年度内,经学校同意外出学习超过半年(含半年), 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 五个月的教师,不确定考核等次。 (二)因工负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享受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规定休假的教师,以及公派出国留学、培训、讲学及学术交流, 可直接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在试用期内的教师、辅导员要撰写个人师德总结,并 在所在单位述职,作为其首次确定职称、职务技术级别的依据。 六、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 各院(部)要切实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认真落实师德第 一标准,严格执行《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 订)》第八项的有关规定和师德“一票否决制” ,将师德考核结果 作为教师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和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评定为 优秀等次的,其师德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附件: 1.山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修订) 2.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3.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22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