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通知-01.pdf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 地址:北京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 电话:(010)62781785 邮编:100084 传真:(010)62773400 网址:http://www.mcm.edu.cn “2018 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报名第一次通知 数模竞赛[2018-01]号 各赛区组委会,各高等院校: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及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国大学生数学 建模竞赛组委会决定举办 2018 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 ,欢迎各高等院 校按照竞赛章程、参赛规则及有关规定组织同学报名参赛。 1. 2018 年竞赛的时间确定为 9 月 13 日(周四)20 时至 9 月 16 日(周日)20 时。 2. 参赛者以 3 名大学生组成一队(鼓励不写指导教师),通过学校教务部门向所在赛区组委会 报名,再由赛区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报名。若所在地区尚未成立赛区,由学校直接向全国组委会报 名。向全国组委会报名的截止日期为 9 月 10 日(周一)20 时。 3.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网址将在第二次通知中另行公布。 4. 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只能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 科(高职高专)学生一般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无论参加哪组竞赛,均必须在报 名时确定,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组别。同一参赛队的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同一法人单 位)。同一法人单位必须以相同的学校名称报名参赛,不能以院系、校区名称参赛(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者除外;此外,同一法人在不同赛区有校区的,可以分别向所属赛区报名)。 5. 对每所院校参赛队数的上限(或无限制)全国不作统一规定,由各赛区组委会掌握;全国 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各赛区报送全国评阅论文的数量,以及获全国一、二等奖的数量。 6. 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有条件的赛区也可将赛题按时上网供参赛同学下载。 7. 赛区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缴纳参赛费的标准为每队 50 元。参赛学校向赛区组委会缴纳参赛 费的标准和方式由赛区组委会决定,由参赛学校承担。 8. 请有关参赛学校和师生在竞赛开始前认真阅读和理解《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和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见附件,也可从 http://www.mcm.edu.cn 查阅) ,严格按照相 关要求参赛。特别提醒:违反参赛规则的参赛队将被取消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参赛队和相关学校 还将受到通报批评,相关指导教师两年内不能作为参赛队的指导教师。 欢迎访问竞赛网址(http://www.mcm.edu.cn)查阅有关竞赛的更多信息。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 附件:《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 1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 第一条 总则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主办的面向全国大学生 的群众性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和运用计算机技 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开拓知识面,培养创造精神及 合作意识,推动大学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第二条 竞赛内容 竞赛题目一般来源于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经过适当简化加工的实际问题,不要求参赛者 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只需要学过高等学校的数学课程。题目有较大的灵活性供参赛者发挥其 创造能力。参赛者应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 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即答卷)。竞赛评奖以假设的合理性、 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 第三条 竞赛形式、规则和纪律 1.全国统一竞赛题目,采取通讯竞赛方式,以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 2.竞赛每年举办一次,一般在某个周末前后的三天内举行。 3.大学生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 3 人(须属于同一所学校),专业不限。竞赛分本科、专科两 组进行,本科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专科生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参加本科组竞赛),研究生不得参 加。每队可设一名指导教师(或教师组),从事赛前辅导和参赛的组织工作,但在竞赛期间必须回 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 4.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但不得与 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 5.竞赛开始后,赛题将公布在指定的网址供参赛队下载,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并准 时交卷。 6.参赛院校应责成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纪律监督工作,保证本校竞赛的规范性和公 正性。 第四条 组织形式 1.竞赛主办方设立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负责每年发 动报名、拟定赛题、组织全国优秀答卷的复审和评奖、印制获奖证书、举办全国颁奖仪式等。 2.竞赛分赛区组织进行。原则上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一个赛区,每个赛区应至少有 6 所院校的 20 个队参加。邻近的省可以合并成立一个赛区。每个赛区建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赛区 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宣传发动及报名、监督竞赛纪律和组织评阅答卷等工作。未成立赛区的各 省院校的参赛队可直接向全国组委会报名参赛。 3.设立组织工作优秀奖,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优异或进步突出的赛区组委会,以参赛校 数和队数、征题的数量和质量、无违纪现象、评阅工作的质量、结合本赛区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开展 工作以及与全国组委会的配合等为主要标准。 第五条 评奖办法 1.各赛区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阅委员会,评选本赛区的一等、二等奖(也可增设三等奖), 获奖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其余凡完成合格答卷者可获得成功参赛证书。 2 2.各赛区组委会按全国组委会规定的数量将本赛区的优秀答卷送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聘请 专家组成全国评阅委员会,按统一标准从各赛区送交的优秀答卷中评选出全国一等、二等奖。 3.全国与各赛区的一、二等奖均颁发获奖证书。 4.对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成绩无效。对所在院校要予以警告、 通报,直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参赛资格。对违反评奖工作规定的赛区,全国组委会不承认其评奖结 果。 第六条 异议期制度 1.全国(或各赛区)获奖名单公布之日起的两个星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可以提出异议,由全 国组委会(或各赛区组委会)负责受理。 2.受理异议的重点是违反竞赛章程的行为,包括竞赛期间教师参与、队员与他人讨论,不公正 的评阅等。对于要求将答卷复评以提高获奖等级的申诉,原则上不予受理,特殊情况可先经各赛区 组委会审核后,由各赛区组委会报全国组委会核查。 3.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包 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有本人的亲笔签名;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 通信地址(包括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并加盖公章。全国组委会及各赛区组委会对提出异 议的个人或单位给予保密。 4.与受理异议有关的学校管理部门,有责任协助全国组委会及各赛区组委会对异议进行调查, 并提出处理意见。全国组委会或各赛区组委会应在异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向申诉人答复处理结果。 第七条 经费 1.参赛队所在学校向所在赛区组委会交纳参赛费。 2.赛区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交纳一定数额的经费。 3.各级教育管理部门的资助。 4.社会各界的资助。 第八条 解释与修改 本章程从 2014 年开始执行,其解释和修改权属于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3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规则 (2018 年 3 月 4 日修订稿) 根据《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竞赛活动的实践,为了促进全 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活动的健康发展,保障竞赛的公正公平,特制订本规则。 1、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章程》和《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论文格式规范》(以 下简称《规范》)中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所签署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承诺书》中的各项 承诺。对违反承诺及不符合《章程》和《规范》要求的论文,将无条件取消评奖资格。 2、参赛学校有责任结合本校的学风建设,敦促和指导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严格遵守竞赛纪律, 支持和配合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及各赛区组委会对违规违纪行 为的处理。 3、指导教师主要从事赛前辅导和参赛的组织工作,并有责任敦促和指导参赛学生严格遵守竞赛 纪律。但指导教师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包括不得向同学解释 赛题或提供选题、解题建议,不得为同学提供资料,不得为同学修改论文或提供修改建议等),否 则一律按违反纪律处理。对出现违纪行为的参赛队的指导教师,全国组委会两年内将不受理该指导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本竞赛的报名申请。 4、参赛论文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其他任何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 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否则视为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竞赛 纪律,相应的参赛队将被无条件取消评奖资格。 5、抄袭是严重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有抄袭行为的参赛队在全国和赛区评阅时视为严重违反竞 赛纪律;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 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及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题,否则也视为严重违反竞赛纪律。严重违纪的参 赛队将被无条件取消评奖资格。 6、各赛区评阅专家组和全国评阅专家组要严格按照《章程》和《规范》要求对违纪行为把关, 并将发现的违纪行为分别书面报告各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由各赛区组委会和全国组委会对专 家组的报告和其他渠道反映的违纪情况作出最终决定。对于查处违纪行为高度负责的赛区,全国组 委会将予以表彰,在评选优秀组织工作奖时优先考虑;对于查处违纪行为严重不负责任的赛区,将 按一定比例缩减下一年度该赛区送全国评阅论文的数量。 7、对严重、典型的违纪行为,全国组委会(或赛区组委会)将以适当的方式给予公开通报批评。 所属学校须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关处分,并提出整改方案。 8、全国组委会将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组织机构在规范赛风赛纪方面加强合作,相互通 报参赛队、指导教师及有关学校的违纪情况。 9、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