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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申请-考核”制实施和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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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航空航天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和管理办法 为选拔优秀博士生,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突出导师、研 究团队、学科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确保博士生招生工作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公平 公正,学院在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招生中实施“申请—考核”制。依据国家教育部、浙江 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培养目标 科学博士的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和一 定的跨学科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工程项目的能 力,成为能够胜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教学、科研或技术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 术型创新性人才。 工程博士的培养目标:在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 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 究开发工作的能力;能承担国家相关重大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及技术开发和运行管理 等专业综合素质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三、组织与领导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组织、监督和指导。 组长:金仲和 成员:毕建权、邵雪明、曲绍兴、戴志潜、郑耀、陈伟球、陈伟芳、何姗 申诉联系人:戴志潜(TEL:87952898 E-mail:dai_zhiqian@zju.edu.cn) 四、报考条件 请参考“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 2020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考和考核程序 1、申请 凡申请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同学,与先与报考导师联系,确定导师有招生意向,导师 介绍(请点击查询),确认导师由招生意向后,根据学校普通招考工作的时间安排,登录浙 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符合免考条件也必须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关注学校 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向浙江大学研招办咨询:yjsy-zsb2@zju.edu.cn 2、提交材料 凡申请本学院各专业博士生的同学,报名成功后在 12 月 15 日前(莫航联培工程博士 11 月 15 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简历,简明扼要地说明个人学习和科研经历;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须授课单位盖章) ;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递交学生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以及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如果没有论文全稿,可 提供研究计划、方案以及主要成果,并由硕士导师签字认可) ; (8)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包括已发表论文的全文及 SCI、EI 检索证明、被录用 论文的全文及正式录用函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9)2 封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亲笔签字的推荐信; (10)个人陈述,包括个人详细经历,博士阶段拟开展科研计划和学习目标,以及职业规 划等内容。 学院接收申请材料情况,查询:https://jinshuju.net/f/qEWYZq/s/q8rGZo 特别提醒: ①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②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后,将不再退回; ③根据情况,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④请于 12 月 15 日前递交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提醒:申请莫航联培的同学请 11 月 15 日前 完成纸质材料递交,邮寄以邮戳为准,逾 期不再受理,11 月底前复试,复试安排待网上通知。 3、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主 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研究所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所长、教学科科长和学工 办负责人担任。 审查组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学术 水平、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 核,1 月初审核结果将在学院中文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学院中文网上另行通 知。 4、报考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招生处组织对符合申请资格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进入学 术创新能力考核阶段。 5、学术创新能力考核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期间组织,科研成果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要考专业 课,科研成果不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需要考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命题、考务、阅卷 等工作由报考导师所在学科负责,每门课考试时间不低于 60 分钟(阅卷完毕后,试卷交所 在学科存档) ;卷面成绩满分为 100 分,单科考试分数在 60 分及以上进入学术创新能力考 核,如果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申请终止。 报考专业所在的学科负责组织成立学术能力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不少于 5 位副教授 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考生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和 评价。工作小组须对每一名面试学生在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 能力等方面做出书面评价,考核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考核小组需对是否录取给出明确建议 及理由,考核分数按百分数计分。 其中对符合外语或专业基础课免试条件的考生,按照该门免试课程 85 分计入。考生最 后得分按照专业基础课 20%外语 20%专业课 30%学术创新能力 30%计入总分。 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和报考科学博士的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在复试环节增加对工程应 用环节的考核。 六、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等不予录取; 2、外语和专业课基础课成绩不符合要求不得进入复试环节; 3、专业课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结果和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 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七、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两个年度招生名额。 3、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 怀疑时,可以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4、本办法由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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