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法学院选课管理实施细则.pdf
中法学院学生选课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中法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范选课相关事项,根据学院 具体情况以及学校相应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课方法及流程 参见《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数字人大选课手册》。 二、选课内容 参见每学期学院官网发布的选课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学生凭个人学号和密码登录选课系统,无特殊情况请勿让其 他同学代选,由于代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请不要将 自己的密码告诉他人,以免被人误选。 2.选课及退课时间严格按照学院通知规定执行,请同学们按时 选课和退课。网上选课和退课结束后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选课和退 课申请。 3.计划退选的课程,请务必及时在网上退课,不要占用其他同 学的课程资源,以便有需要的同学继续选课。如果在网上注册了课 程而不参加教学环节或期末考试,成绩一律按“0”分处理,并记入 成绩单及平均学分绩。 4.每类课程选够教学方案要求学分即可,超出部分如不及格无 需重修。如果学分超出,也无法取消不理想课程分数,请大家不要 盲目多选。 5.部分必修类课程将由学院教务秘书导入上课学生名单,同学 们不能自行退课。如果该名单有误,请到教务部解决。 6.学生在选课结束后务必在主页面“我的教学(本科生)”项 目中点击“我的课程表”,查看并确认自己选择的课程。同时,请 同学们务必于新学期开学后确认所上课程均能在此课程表中查到, 否则期末无法获得成绩。如有不符,请尽快与教务部联系。 7.如选课时出现网络拥堵,请耐心等待,选课完成的同学请及 时退出选课系统以缓解系统压力。同时,为了避免网络拥堵给同学 们带来时间的浪费,请大家合理安排自己的选课计划和选课时间。 8.学生在选课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教务部反映。 四、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教务部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