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pdf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文件 首都师大管院发〔2022〕8 号 管理学院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保证课堂教学秩序,健全教学 管理质量保障机制,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关于全面提高本科人才 培养质量的意见》 (校发〔2017〕34 号)、 《首都师范大学校院(系) 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管理规定》 (教发〔2021〕79 号)、 《研究生教 学听课制度管理规定(暂行) 》(研发〔2022〕13 号)等文件要 求,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人员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 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科(学位点)负责人、学院教学督导、 支部书记、各教学秘书。 二、听课人员及听课节数(每学期) (一)本科课程 1.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班子成员不少于 6 课时; 2.其他班子成员不少于 5 课时(分管研究生、成教工作的班 子成员可适当减少); 3.专业负责人、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不少于 4 课时; 4.教学督导、支部书记、本科教学秘书按照学校、学院具体 安排执行。 (二)研究生课程 1.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班子成员不少于 4 课时; 2.学科(学位点)负责人不少于 4 课时; 3.其他班子成员、研究生教学秘书按照学校、学院具体安排 执行。 (三)成教课程 1.分管成教工作的班子成员不少于 4 课时; 2. 其他班子成员、成教工作秘书按照学校、学院具体安排 执行。 三、听课形式及要求 (一)本科课程 1.每学期开学初、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组织全体班子成 员、专业负责人等深入到课堂集中听课,重点听新入职和优秀主 讲教师的课,也可集中听个别教师的观摩课,其它时间可以根据 需要和实际随机听课; 2.听课过程中可直接与教师沟通,发现问题后及时反馈; 3.听课人员认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听课记录表》(套表, 正反面打印,见附件) ,并于听课结束后两周内把上述表格提交 学院教学办公室; 4.每学期结束前召开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会议,把听课情 况及建议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 (二)研究生课程 1.每学期初、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学院组织集中听课工作, 也可集中听个别教师的观摩课,其它时间可以根据需要和实际随 机听课。 2.听课人员认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 表》 (见附件 2),并于听课结束后两周内把上述表格提交学院研 究生办公室; 3.学院应当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有 关信息。 (三)成教课程 具体听课要求,按照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规定以及学院 实际工作安排执行。 四、其它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二)试行期间,如上级相关政策要求或学院实际工作需要 变更上述规定的,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调整;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按上级 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听课记录表(套表) 2.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 管理学院 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1: 首都师范大学听课记录表 任课教师所在单位 学生所在的 院系、班级 应修人数 教师姓名 实到人数 时 间 听 人 迟到人数 节 次 听课人单位 缺课人数 地 点 课 课程名称 年 主讲题目 备 主 要 讲 授 内 容 月 注 日 首都师范大学本科课程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 请根据听课情况,在适当处划√ 指标 较 差 0.2 观测点 一 般 0.4 较 好 0.6 好 0.8 很 好 1 优( ) 立德树人,专业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5) 师德 (25) 教学投入,备课充分、有教案、授课认真(10) 认真组织教学,严格要求学生(10) 教学 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符合教学大纲要求(10) 内容 (20) 内容充实,注意介绍学科新动态和新知识(10) 教学 内容充实,概念准确,讲授清晰,注重课堂效率(8) 过程 与 方法 积极开展探究式、启发式教学,注重师生、生生互动, 鼓励学生思考与创新(9) (25) 讲求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和信息化(8) 教学 学生出勤率高,参与教学积极,课堂气氛活跃(15) 效果 (30) 有助于学生掌握课程内容,提升专业能力、综合素养(15) 教学 特点 意见 或 建议 总体 评价 不合格( ) 合格( ) 中( ) 良( ) (√)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 每次听完课,如有问题或需要处理的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电话 68903007) 2. 请您把以上填好的表(十八周前)交到教务处质量科(校本部主楼 301) 附件 2: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听课记录表 听课人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时 职 务 教 室 课程名称 开课院系 任课教师 评价等级 指 标 观测点 师 德 坚持立德树人,专业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相结合;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教学态度 遵守教学计划,不随意调停课;课程准备 充分、授课认真。 教学内容 对课程内容有深入研究和独到见解;内容 充实,能反映学科发展的新动态和新知 识。 教学方法 讲课重点突出,有条理;教学方法多样。 教学效果 夯实了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开拓了学生的 学科视野。 优 良 合格 合格( ) 不合格( 不合格 教学特色 意见或建 议 总体评价 优( ) 良( ) ) 备注:1.听课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开课院系或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地址:校本部主楼 423, 电话:68907097)。 2.听课后请认真填写表格,学校领导和研究生院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研究生院存档,院系 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相应院系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