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pdf
广西医科大学文件 桂医大人〔2018〕2 号 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教师 资格认定有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广西医科 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 行。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办法(2018 年修订) 广西医科大学 2018 年 1 月 8 日 - 1 - 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校对:周波 - 2 - 录入:刘蒙壮 2018 年 1 月 11 日印发 附件 广西医科大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办法 (2018 年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 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 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 的通知》(桂教人〔2002〕49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对象 (一)校本部(含新校区)拟聘任教人员。 (二)直属附属医院拟聘任教人员。 (三)非直属附属医院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拟 聘任教人员。 二、申请认定前岗前培训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参加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广西高 师培训中心组织举办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培训,获得自治区教 育厅验印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申请认定前考试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申请 认定前参加以下两类考试和一类测试。 (一)教育理论考试 - 3 - 经过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广西高师培训中心组织举办的高校 教师岗前培训班培训,取得培训学籍后,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 教育理论考试,通过考试获得自治区教育厅验印广西壮族自治区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 教育理论考试科目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 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其考试时间由组织考 试的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教学技能考试 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通过考试获得 自治区教育厅验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学技能 考试合格证书。 教学技能考试通过说课、讲课等形式,评定申请人是否具备 组织课堂教学的实际能力。其考试时间由组织考试的自治区教育 厅另行通知。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 参加自治区批准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 试,通过测试成绩达二级乙等以上,获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印制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双高人员”申请认定要求 (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即“双高人 员”)可不要求提供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教育理论考试合 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但必须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 - 4 - (二)校本部(含新校区)、直属附属医院“双高人员”必 须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取得教学技能考 试合格证后,方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三)非直属附属医院“双高人员”可参加自治区教育厅统 一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也可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技能考 试,获二者其一的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后,方可申请认定高校教 师资格。 (四)学校教学技能考试由学校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组 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由组织举办单位另行通知。 五、申请受理时间 每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工作,具体受理时间由自治区 教育厅另行通知。如超过当年申请认定受理时间的,顺延到下一 次申请。 六、申请认定程序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请 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人信息,并将打印 好的申报信息表交到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各单位统一到学校人事处领取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印制 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广西壮 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以及学校的《广西医科 大学拟聘教师登记表》,为本单位申报者办理有关手续。 - 5 - (三)校本部各单位及直属附属医院在受理时间内审核申请 人申报材料提交学校人事处。非直属附属医院各单位审核申请人 申报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提出拟聘意见后报送人事 处。申请人提交材料包括: 1、《广西医科大学拟聘教师登记表》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 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户籍复印件或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所在地的证明一份(本 校部申请认定人员不用提交,由人事处核实)。 7、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属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8、拟聘任讲师以下(含讲师)职务者,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 认定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级乙等以上)的复印件各一份。 “双高人员”只需提交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份,拟 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者,还需提交现任高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一 份。 - 6 - 9、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相片一张(与申请表、体检表相片 同底)。 10、申请人材料在单位公示 5 天,由单位统一出具公示结果一 份。 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必须验证原件,复印件均由各单 位核实后签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学校人事处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汇总材料,上报自治 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自治区教育厅组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材料,依据 所审核通过的名单给予认定,下文公布,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体检规定及体检医院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 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合格。申请人需到 自治区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任意一所医院体检。体检 结果一年内有效。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学校有关规定与本通知 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