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发11号:关于填报《教师集中学习情况统计表》的通知.pdf
中共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首都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教工发〔2021〕11 号 ★ 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 施》 (教党〔2020〕29 号)要求,学校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 制订并下发了《首都师范大学教师集中学习规则》(教工发 〔2020〕18 号) ,要求健全教师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推 进教师集中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 质和育德育人能力。现对落实情况予以统计。 请各院(系) 、单位填写《首都师范大学教师集中学习情 况统计表》 ,于 6 月 4 日(周五)上午 12:00 前通过办公系统 发送至教师工作部教师通讯。 联系人:刘丁鑫,68902290。 附件: 《首都师范大学教师集中学习规则》 《首都师范大学教师集中学习情况统计表》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 年 5 月 31 日 1 文件 附件 1 教工发〔2020〕18 号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 施》 (教党[2020]29 号)要求,健全教师每周一次集中学习 制度,推进教师集中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教师思 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特制定本学习规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全国和北京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 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 务,全面提升师德师风水平,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四有” 好老师, “四个引路人” “四个相统一” “六要”的时代要求, 以过硬政治素质和精湛业务本领担负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 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本领相结合。深入学习 党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增智、学以增才, 把强化理论修养与提升政治觉悟、增强工作本领结合起来, 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精神境界。 (二)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 合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各自专业发展和学术动态, 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掌握马 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 2 成效转化为提高育人本领的强大动力。 (三)坚持将依规管理从严治学贯穿学习全过程。认真 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教师学习培训的制度规定,严格遵 守学习纪律,依法依规从严治学、从严管理,努力克服工学 矛盾,认真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积极开展研讨交流, 结合实际撰写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 三、主要内容 (一)党的创新理论学习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特别是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学习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 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教书育人的强大动力,不断提 升广大教师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 (二)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 作的重要论述,把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到人才培养 体系、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全过程。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 高校思政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中央和市委关于师德建 设的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以优良师德师风助推课程思政建 设。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学科评估、教育评估和师范专业认 证都要体现科学评价导向和立德树人政治要求。 (三)教育培训 紧紧围绕职业能力和文化素养提升,及时跟进本专业领 3 域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论坛、研讨会、报告会、 讲座等,为提升教师职业能力、文化素养搭建优质平台。特 别是要着眼教育信息化 2.0 时代,坚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 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引导教师主动学习掌握互联网、新媒 体、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网络通讯等为基础的现代信息技术, 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 (四)社会实践 扎实开展社会实践,依托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公布的 300 余家和学校建立的 10 余家社会实践基地,组织开展革命传 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等,加强党史、新中 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在 基层一线、社会大课堂中增见识、长才干、铸师魂,特别是 要关注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 进一步增强立德树人责任感使命感。 四、学习方式 (一)组织教师集体参加学校开展的理论学习、专题培 训、社会实践等有关活动; (二)召开院(系)单位全体教师大会开展集中学习; (三)以教研室或教学团队或课题组等形式组织教师进 行集中学习; (四)统筹线上线下开展相关内容的集中学习。 五、学习要求 1.参加人员:全体在岗教职工。 2.学习时间:每周一次集中学习,其中党的创新理论学 习不少于 2 学时,其他为 1-3 学时。 六、组织实施 4 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教师集中学习具 体实施,把教师集中学习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学 习记录和工作总结,应将教师集中学习出勤和学习情况纳入 教师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中。 党委(党总支)书记是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 学习时,由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代行职责。 教师工作部将及时推送教师集中学习材料,做好学习服 务保障等工作,适时开展对院系单位教师集中学习情况的督 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学习实效。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0 年 11 月 11 日 5 附件 2 首都师范大学教师集中学习情况统计表 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 月份 日期 学习内容 学习方式 第一周 第二周 3月 第三周 第四周 第一周 第二周 4月 第三周 第四周 6 形式(线上或线下) 出勤情况 第一周 第二周 5月 第三周 第四周 中共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7 2021 年 5 月 3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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