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院师〔2021〕100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晋科院师〔2021〕100 号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 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做好 2021 年度全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学校 决定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全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请各 院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按照文件要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审条件 实验系列申报人员要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 2018 年度全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436 号)附件 条件执行(涉及年龄和聘期的时间顺延);高校工程系列申报 人员要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人 社职字〔2015〕48 号)附件 3 条件执行(其中外语和计算机不 作要求)。 二、材料要求 1.《山西省实验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简表》须提交一式 4 份 (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用 A4 纸打印并报送软盘),高级职务人 员《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 6)须提交 4 份,中级职务人员《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 6)须提交 3 份。 1 2.所有申报人员须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 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 号文件)提交 师德档案,师德考核结果符合要求的方可推荐申报评审。 3.所有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当年 聘期方可计入任职年限。 4.各单位非在编人员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和人事 档案存放管理部门(人才市场)出具的推荐函。 5.各单位申报人员花名表一式 3 份(样表由申报系统软件 自动生成打印),并加盖学校人事处印章。 6.学校上报之前最后一次公示原件。 7.学历学位证书,现职务申报表、现职务资格证、现职务 聘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 人事部门公章留存。 8.答辩材料(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填写):答辩书 1 份(附件 1)、答辩论文复印件 2 份(封面、目录、内容、封 底)、个人总结 2 份并装袋(答辩袋封面内容填好后贴答辩袋 上,封面格式见附件 2)。 9.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小二寸红底照片 1 张 (背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职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人员需提供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彩色白底 2 寸免冠正面 照,格式 png、jpg、jpeg(最好 png),尺寸 35mm×53mm,像 素 413px×626px,照片文件名为身份证号,各单位打包文件名 为学校名称。 10.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 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 《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学术刊物、著作(①提交封面、目 录、内容、封底并加盖单位公章;②论文和专著须符合高校教 师职称评审规定中的相关要求;③学术论文提供知网上的检索 页并加盖单位公章;④学术期刊和专著提交国家新闻出版署官 2 网验证页并加盖单位公章;⑤核心期刊提供收录页;⑥期刊原 件)。 11.凡上年评审(含答辩)未通过的还须提供评审(答辩) 之后的新学术成果。 12.申报人员承诺书(附件 3)。(随材料一并报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 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2.请各单位于 12 月 21 日下午 17 点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符 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材料,按照顺序装入资料袋(资料袋上注 明姓名、学校和所申报的职称系列)后送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夏 永桃老师处,联系电话:13546313315。 附件: 1.答辩书 2.学术答辩档案袋封面 3.申报人员承诺书 4.山西省高等学校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5.山西省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6.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7.晋教师函〔2021〕75 号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1 年度全省实验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 作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1 年 12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