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省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大赛细则.pdf
2023 年广东省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 大赛细则 一、参赛条件及作品要求 (一)参赛条件。 参赛作品应当获得本单位或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以及在粤高校、省科学院、省农 科院等单位推荐不少于 5 份参赛作品(至少选择 3 个以上主题赛 道参赛),其他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省实验室(不含分中心)、 高水平研究院、省级科技社团组织至少推荐 1 份参赛作品,支持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组织参赛。 每份作品参赛人员不超过 5 人,其中牵头负责人应为在职人 员,对国家和省重点科技政策有一定了解。在校学生可以作为参 与人员。 (二)参赛作品要求。 大赛面向全省征集作品。作品应拥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 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内容密切围 绕科技政策进行讲解。作品如涉及到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 法律责任,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科研伦理等行为,由推荐单位 承担相关责任。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追回所获奖励及荣誉。 参赛作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参赛作品须经推荐单位对作品内容、形式、意识形态把关后 - 4 - 推荐。 2.参赛作品应准确无误地宣传政策,表现形式应便于理解、可 接受度高、趣味性强、易于传播。 3.参赛作品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含 有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与科研伦理等行为。 4.参赛作品可采用以下表现形式:(1)路演类视频。通过 PPT 讲述、脱口秀、演讲等的方式,对政策条款进行解读宣讲的视频 作品。(2)直播录播类视频。在直播间、论坛现场、培训室等场 景,对政策进行阐述和解读。(3)故事类视频。基于对政策的理 解,将政策应用场景、应用过程、应用价值等,以视频方式进行 演绎剪辑的作品。(4)其他表现形式。其他对政策进行合理解读 的视频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动画、AI 虚拟等各类创新形式。 5.视频时长不超过 5 分钟。原则上视频参赛材料应使用普通 话,涉及港澳台政策宣传的,可视实际需要使用粤语或普通话。 参赛作品要求为 MP4、AVI、RMVB 格式视频,建议画幅比例 16:9, 文件大小不超过 1GB。 二、建议宣贯政策清单 参赛选手从建议宣贯政策清单选择重点政策,可通篇解读单 项政策,或聚焦单项政策中的关键具体问题,或结合相关联政策, 或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解读宣传。 (1)省级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广东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 - 5 - 府办〔2022〕14 号)、《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 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 科规范字〔2022〕2 号); (2)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 大授权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粤财资〔2020〕31 号)、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 案》(国科发区〔2020〕128 号); (3)科研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 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问答手册》(国科办政〔2022〕5 号,本政策仅面向具有相关实操经验的人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 综合解读)、 《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粤科规范字〔2022〕 10 号); (4)科研人员减负赋能相关政策:《关于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粤科规范字〔2022〕7 号); (5)地市相关科技政策:2020 年 1 月 1 日后发布的科技政策, 每个地市不超过 2 条,政策清单详见大赛平台网站。 三、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初赛、决赛两级赛制。 (一)初赛:采用线上方式进行,选手在大赛平台提交作品 后,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审查合格作品 进行初审评分,并形成《合格作品清单》在平台公布。推荐单位 按照大赛组委会公布的《合格作品清单》,通过微信公众号、微 - 6 - 信视频号、抖音、bilibili 等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推送。大赛组委会 统计自《合格作品清单》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作品在所有传 播平台的阅读量、点赞量等,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结 合专家评分,总分排名前 100 名作品进入决赛。 (二)决赛: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选出一等奖 10 个,二 等奖 30 个。 四、大赛流程 大赛流程分为预报名、赛前辅导、提交作品、资格审查、初 赛、决赛等环节。 (一)预报名及赛前辅导。 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通过大赛平台(ykt.org.cn)预报名, 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负责。预报名无需单位推荐审核。 预报名的选手可获得免费培训机会,完成培训后由大赛组委 会颁发证书,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策讲解、内容选题、视频制作 技巧、文案策划设计、视频宣传及平台选择等。 请各单位及时在大赛网站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开通推荐权限。 预报名及单位注册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15 日 17:00。 (二)提交作品及资格审查。 完成预报名选手,经单位审核推荐,通过大赛平台提交参赛 作品。大赛组委会按照通知文件要求对选手和作品进行资格审查。 提交作品截止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17:00。 - 7 - (三)初赛。 1.专家打分。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打分。 专家评分时间:2023 年 9 月 5 日前。 2.大赛组委会公布《合格作品清单》:2023 年 9 月 10 日前。 3.网上传播。由推荐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 bilibili 等社交媒体平台推送进入初赛的作品。 未进入大赛组委会公布的《合格作品清单》的作品,一律不 得进行任何宣传推广。初赛期间参赛作品不得冠以“广东省科技 厅”“广东省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大赛”等任何相关字样。 网上传播时间:2023 年 9 月 10 日~2023 年 10 月 9 日。 4.决出百强。按照作品传播量的排序情况,结合专家评分,选 出前 100 名作品。 时间:2023 年 10 月 20 日前。 (四)决赛。 决赛按赛道采取分组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每组由 2 名政策专 家和 1 名媒体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决赛时间:2023 年 10 月 30 日。 五、大赛评选规则 (一)初赛评选规则。 由 3 名政策专家对作品的专业性、可传播性,组织单位体量 规模等进行综合打分,专家评分、作品传播度各按 50%计入综合 评分,按综合得分排名高低形成榜单。 - 8 - 统计参赛作品在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bilibili 等 社交媒体平台的阅读量、点赞量等指标,按照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评分内容 评分占比 细则 50% 由 3 名专家对作品的专业性、可传播性,组织单 位体量规模等进行综合打分,满分 100 分,得分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0% 对视频作品在各个平台的阅读量+点赞量*3 进行 加总统计,再按照全部作品的阅读量+点赞量*3 进行排序,按排名进行分段赋分,满分 100 分, 排名前 1%得分 100 分,排名前 2%得分 99 分, 以此类推。 专家评分 传播度评分 (二)决赛评选规则。 决赛按赛道采取分组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每组由 2 名政策专 家和 1 名媒体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小组。由选手进行 5 分钟展示,3 分钟提问答辩,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项 细则 作品要素(15 分) 是否按照要求输出视频(时间、大小、格式等),视 频播放流畅无卡顿,转场过渡自然,音效使用合适 内容准确性(15 分) 作品紧扣赛道主题,内容准确,前后逻辑自洽 作品创意性(15 分) 作品的创新度,如拍摄手法、内容编排、表达角度等 传播可行性(15 分) 政策讲解通俗易懂,有一定趣味性,易于传播 作品表达(20 分) 作品表达清晰有条理,有一定的想象力与个性表现力 参赛选手现场答辩表现 准确理解所提问题,回答问题明确扼要,结合陈述深 (20 分) 入答辩,对问题的机敏反应能力 六、奖项奖励 对第 1 至第 4 赛道参赛作品,大赛组委会根据各赛道入选初 赛的作品数量,综合决定各赛道获奖选手名额分配。对第 5 赛道 参赛作品,原则上评选一等奖不超过 2 个、二等奖不超过 6 个。 - 9 - 1.大赛设置一等奖 10 个、二等奖 30 个。一等奖奖励创作团队 人民币 5000 元(税前),二等奖奖励创作团队人民币 2000 元(税 前)。 2.全部获奖作品可视同获得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普类)立 项(不支持经费),其中排名第一的创作人员视同广东省科技计 划项目(科普类)负责人,其他创作人员视同广东省科技计划项 目(科普类)参与人员。 3.所有获奖作品参赛团队均可推荐 1 位参赛人员,由大赛组委 会授予其“科技政策宣传达人”荣誉证书。支持“宣讲达人”进 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部门宣传科技政策,提高科技政策 宣传的亲和力和影响力。 4.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 30 个,按照推荐单位参赛选手作品总 阅读量、参赛和获奖作品数等综合评选。高校、科研院所、省实 验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分管科研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等参与 视频作品录制的推荐单位可优先获评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牌匾 或证书。 七、作品宣传及冠名 (一)作品宣传推介。 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享有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 权等权利,并将选取优秀作品用于包括制作 VCR,在公共媒介上进 行宣传展映展播;通过广东省科技厅官网/微信公众号、承办单位 官网/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主流权威媒体平台联合进行作品展播。 - 10 - (二)作品冠名。 进入决赛的 100 强作品可冠名“广东省科技政策宣贯直通车 大赛百强作品”。 八、其他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 2023 年广东省科技政策 宣贯直通车大赛组委会所有。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