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医疗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济 南 市 医 疗 保 障 局 济 南 市 财 政 局 文件 济医保发〔2021〕14 号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6 号文件进一步 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市医疗保险事业中 心,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工作,现将《山东省医 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 (鲁医保发〔2021〕46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 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取消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数量等限制。 — 1 — — 3 — — 4 — — 5 — — 6 —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15 日印发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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